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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周舟19510224

    我的建議一人一套,於情於法合情合理。

    如果是在農村,可能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如果在城市兒子女兒一人一套,女兒少了還不行。我舉個例子我兒子有個朋友,他愛人(女)的孃家是江蘇城郊,因拆遷還了四套房子,父母決定把房子全給兩個兒子,女兒一套也沒有,其女得知後回孃家又哭又鬧最後還是分了一套給她。其父母的這種作法都是舊社會遺留下的舊觀念。兒子傳宗接代,繼承遺產理所當然,女兒是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是人家的人,所以不能繼承財產。這是與當今中國法律繼承法相違背的,應該男女都有份。不信你現在不分,待你身故之後法院裁決肯定是一人一套。另外我舉個例子,我一親戚家在城市,有一姐姐兩姊妹。自己住的一套房子原是父親單位分的房改房,去年因拆遷補償幾十萬元,因兒子要出國讀書,急需用錢把房款用了,父親得知後堅持要分給女兒一半,否則父親現住房以後歸女兒一人所有,到兒子無份。無奈我那親戚只有同意。這說明其父親是知道法律的,法律面前是男女平等的。因此我希望你還是一人一套為好。

  • 2 # 老徐說事999

    給誰都會得罪人,這種情況,還不如兒子女兒都不給。

    如果是我的話,我就賣掉其中一套,把錢女兒兒子平均分配。

    我自己剩餘一套,是我的養老房。

    這個房子,以後誰養活我老年了,我就給誰好了。

    與其怎樣做,誰都會得罪的話,倒不如誰都不管。

    做自己就好了,自己的房子自己做主,別管別人。

    誰養老誰得房子,我想女兒兒子應該都無話可說吧 ,

    當然,如果兩個孩子爭著給你養老,不是一件好事嗎

    那把房子還平均分配一下好了。又不是什麼難事。

    話說,兒子想多分一點也沒什麼錯,畢竟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反正我婚後就很少拿過家裡的東西。老家拆遷的錢全部給了弟弟,

    但父母平時的吃喝穿一般都是我出的多一些。

    而父母的工資都給了弟弟,自己省吃儉用補貼弟弟家裡了。

    沒辦法,誰讓自己是女兒呢,一旦出嫁,就是回不去的孃家。

    所以你適當的多給兒子一點也沒錯,但真的不要讓女兒太寒心了,

    不然等你老年生活不能自理的時候真的會後悔的。

  • 3 # 北國清雪

    《宣告原創》:你的兒子是你親生的,你的女兒也是你親生的,都是你的骨血吧。那麼你的房子拆遷了,有關單位分配給你兩套房子,於是,在切實的利益面前,一切家庭成員之間親情上的危機,就明目張膽地來臨了。你女兒想要一套?你兒子卻都想要?你面臨著怎麼辦的處境?

    我想?你做為兒子的父母親,絕對是應該一碗水端平,但是,從你的兒女的要求來看,這碗水是不可能端平的了。咱們來個假如?如果你把兩套房子都給了兒子,雖然兒子那邊滿意了,但是,你的親生女兒絕對會從此視你們為《仇人》!恐怕永遠的都不會登你們的大門了,而且和你兒子一家也會從此成為陌生人了。為什麼?因為不公平啊!憑什麼你兒子可以得兩套房產,而你女兒卻什麼也沒有。就因為他是男兒身嗎?同樣的都是親生骨肉啊。

    假如你把兩套房公平的分出,兒子,女兒一人一套?你女兒滿意了,以後肯定會常回家看看的。但是,你兒子那邊肯定會炸鍋的,在他們那邊來看,這一切是不公平的。兒子是自家人,女兒是外人妻。可以肯定講你兒子那邊,絕對會有兒媳婦在後面吹風。那麼你又會面臨著兒子一家少回家,不回家的事情,恐怕孫子,孫女也不會讓你們老兩口看到的?這也是成了《仇人》了!

    怎麼辦呢?我認為你還是一人一套房子的分,寧肯得罪兒子,也要把良心放正。再說了,就你兒子的這樣的要求,恐怕你把所有的一切都分給了他們,到最後也落不下一個好?為什麼?就因為他們貪婪,不講親情和理法。人到老了,你還能指望誰呢?恐怕得女兒的回饋會更好,更多一些?不信你等著看吧。

  • 4 # 共享人才

    這種問題在現在一點都不稀罕

    說說我的想法,我即是兒子也是女婿,也有兒子和女兒。

    一,首先作為兒子我肯定是會盡我所能孝敬父母,妹妹只是過年過節和病重時回來探望,這我理解,因為她也要顧家,也要看她丈夫的態度。

    二,作為女婿我不會讓妻子去孃家爭奪財產,但是過去服侍老人盡孝是她的義務,我會和她共同承擔。

    三,作為父親,我會把大部分財產留給兒媳和孫子,而女婿、外甥會看他們的陪伴成都再與母親商議,畢竟在我們這邊只見兒媳孫子祭拜祖宗先人,女婿外甥過來祭拜的是沒有的。

    那些不分家產不養老的女兒就是典型的有錢就是爹,有奶就是娘。孝是責任,是義務,是生你養你的回報!

    老輩如果孩子都是女兒的話會招個上門女婿的,會入你祖墳,會隨你姓,後代都會認你為祖的。那些爭奪孃家家產的女兒,女婿,外甥如能做到可以平分家產!

    最後,我建議題主可以分一套房子給兒子,可以立一份遺囑等到百年的時候把另外一套平分給兩個人,也可以根據兒子女兒的表現來給他們分。

  • 5 # 髮姐說房

    我來現身說法。

    家裡老房子拆了,賠了240萬。我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都結婚了。我和老伴想把240萬分成三部分,兒子、女兒、兩老人分別80萬。我覺得公平,兒媳婦不願意,跟我們吵了起來。她說大姐都是嫁出去的人了,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憑什麼分孃家的錢?俊俊(我孫子)長大了要娶媳婦還得用錢,把錢給大姐,讓我們俊俊以後怎麼辦?我家還有一個弟弟,我都從來沒想過跟弟弟爭財產。

    我兒子不敢作聲,他怕老婆,平時連洗腳水都要給媳婦端,現在也不敢站出來說句話。可我們倆老人當然不願意了,這個老房子是我和老伴的心血,怎麼輪到兒媳這個外人指指點點了?兒媳不依不饒,說要是不把大姐的80萬給他們,就要跟我兒子離、帶著孫子走。

    我和老伴住在武漢,兒子追他老婆去了南昌,他倆結婚以後除了逢年過節就很少回來看我們。平時有個頭疼腦熱都是女兒和女婿來照顧。什麼叫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我可不同意,如果我和老伴病了需要人照顧,她能再說這話嗎?哪天走不動了,她能來送飯?

    最後我決定了,錢都拿在我自己手裡,誰孝順就給誰。

    錢到了兒子手裡,兒子也不當家,還不是給兒媳婦了,兒子都指望不上,孫子更別提,孫子是他父母的責任,再疼愛孫子,吃喝玩樂隨便他花,就是不給錢,錢握在自己手裡,誰孝順給誰,兒媳婦愛離就離,就是一分錢不給她,她自己就找臺階下了,姑娘孝順,也不要分錢,她照顧父母也是應該的。但是可以適當的在經濟上給女兒些幫助,誰孝順到最後,留給誰,沒有平分這一說,兒子不孝順,就不給他。現在這個社會,誰有不如自己有。

    兒子女兒是一樣的。等老人走不動時,女兒會更親近,真的,太多太多這樣,好多兒媳婦只要錢不要老人。

    手心手背都是肉,別到臨了,因為財產分割問題,倆孩子更加不團結了。

  • 6 # 一紙家書

    個人建議:生前誰也不給,而是全部自己拿在手裡。根據兒女對自己的孝敬程度,安排好身後分配的事宜

    自己的,才是對自己最大的保障。孩子們,不能區分男女,只有“好的”孩子,才值得得到老人的財產。為什麼強調老人把房子留在自己手裡?

    道理很簡單:保護。

    按照題主的意思,年紀應該也不小了,估計也快步入到晚年了。那麼,題主是否考慮過自己的晚年生活如何才能有保障?

    這裡希望提示的是:自己的,才是對自己最大的保障——把財產提前都分出去了,萬一遇到需要花大錢的時候、萬一孩子們不孝順、萬一……一旦出現任何意外,都可能會讓老年人晚年不保。

    所以,更傾向於題主把房子全部登記在自己名下。

    可能還有另外一個影響因素:如果未來再過戶(不管是生前過戶還是身後繼承過戶),不是還有再額外支付一筆費用麼?

    這裡告訴老年朋友的是:這筆費用,與老人無關。千萬不要為了避免“多花小錢”,轉手把“大錢”全給出去了,這是對自己極大的不負責!

    房子再怎麼說,都可以稱得上是一筆“鉅額資產”,相信沒有人不想要。就這麼輕輕鬆鬆的得到了?恐怕有些問題。

    所以說,老人用自己的房子,來對孩子們的孝敬形成約束,其實,既是保障了自己,更是刺激了孩子們的贍養:

    誰養,給誰。都養,一人一半兒,不分男女。都不養,房子寧可給別人。

    我相信,絕大多數家庭的子女們,都會掂量掂量。

    另外請記住:適時的時機,一定要訂立一份遺囑,把自己房產的分配意願落到合法有效的紙頭上。

  • 7 # 荷花分外香

    想爭取權利,就得盡到相應的義務。

    你們的情況和我家非常類似。也是拆遷分了兩套房,我作為女兒說說我的想法。

    權利總是和義務相對等的。父母的房子,他們有決定權,不論給誰,他們心裡都有桿秤。我父母也說要給我一套,但我明確拒絕。

    首先,父母含辛茹苦的把我撫養成人,我得感恩,沒有他們的辛苦付出就沒有我今天的快樂生活。不會讓他們為難,不會強迫他們做出某種決定。

    其次,父母有事,整天忙前忙後的都是他們的兒子。我作為女兒只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不會開車,父母要去辦事,打個電話他們的兒子就會車接車送。自己付出不多,當然不能要父母的房子。

    最後,中國的傳統畢竟是父母由

    兒子照顧,女兒畢竟嫁人了,有很多的身不由己,如果經常拿錢為父母辦事,女婿能願意嗎?婆婆公公會不會有意見?照顧父母畢竟還是以兒子為主,女兒為輔。

    綜上所述,我覺得首先得先為自己的老年生活留個保障,房子先不說給誰,看將來他們付出多少,然後再決定如何分配。現在就分為時過早。雖然不能把孩子們往壞處想,但還是應該有所防備。萬一到時候沒人管你,老了老了,還要看孩子們的臉色,多憋屈啊,是吧。有備無患不是?

  • 8 # 燕子chsjz

    我和弟弟都早已因為考上大學參加工作把戶口從農村遷出去了。之前老家要拆遷了,我爸媽房屋按照面積補償可以得2套房。農村有習慣男孩總是要頂門立戶的,所以我們小時候爸媽蓋老屋的時候,房子設計是按“2套”來的,意思就是弟弟成家了以後他們合住(我要出嫁的,沒有預留我的)。現在得2套房子,我媽一直疼我弟弟(我理解,農村嘛重男輕女或多或少)就認為一套應該是弟弟的,一套是他們自己的。因為我遠嫁了嘛所以事情來龍去脈不清楚,但是最後我爸給我打電話,說2套房子,我們姐弟一人一套,同時我爸媽需要住我名下這套房子直到百年。原因是家裡親戚都認為我這個當閨女的並不是“嫁出去潑出去的水”,而是“當兒子用的”(這些年家裡大事小事用錢的地方,我確實都比弟弟拿的多,因為他小我幾歲,趕上他買房裝修結婚啥的花錢多),還說法律規定兒女享有同等繼承權等等。我聽了,不知道說什麼,我知道我爸一直以有我這個“孝順的女兒”為自豪。最後我回了父親:“如果弟弟同意,媽媽也同意,那我也同意。主要是一家人和和氣氣的。如果弟弟不同意,媽媽也不同意,我不希望爸爸堅持。我建議兩套房子都寫爸爸媽媽的名字,這樣才能讓他們的老年生活得到相對保障。”……我不知道弟弟弟媳心裡到底怎麼想的,我只想爸媽老年生活幸福快樂!你們覺得這樣處理,妥嗎?

  • 9 # 守著鯨魚的山巒

    就簡單說一個故事吧。

    在養老院有兩個有錢的老頭,但晚年生活卻完全不一樣。

    一個老頭天天有人來探望,他的床位天天都是其樂融融,熱鬧非凡。常常讓很多老人羨慕。

    就比如說另一個有錢的老頭,基本上都是無人問津。於是他很好奇地問天天有人來探望的老頭是怎麼做到子孫都來探望的。

    天天有人來探望的老頭:你財產都分了嗎?

    沒有人探望的老頭:都分啦。而且分得很公平咧。

    天天有人探望的老頭:這就是問題所在了。我才不分呢。誰來看我一次,我就給一百塊,還報銷車費。誰不來就不來。反正也沒他們的錢。

    這個故事咋聽上去會有點令人寒心,難道親情在金錢的面前就那麼薄弱嘛?

    但我卻覺得不然,兒女們畢竟都各有了家庭,都有自己要承擔的責任,你不把家產分得公平點,會讓兒女有想法,產生間隙。但你分公平了,兒女可能也會因為自身的事情忽略了你!都是正常的!

    所以我認為,這拆遷得來的房子都要狠狠抓在自己的手上,看誰對你好,就給誰。如果兒女沒有房子住,你可以讓他們住,但房產證一定要抓到手!

  • 10 # 風起青萍之末three

    無論是在農村還是城市,兒子承載著傳宗接代的任務的這種思想依然存在。在普遍人的思想裡認為女兒是嫁出去的,是別人家的人。而兒子會娶媳婦進來,娶回來的媳婦是自己家的人。

    拆遷分得了兩套房,兒子想全要,是因為兒子認為他承載著這個家傳宗接代、為父母養老送終的任務。但實際上,“養兒防老”有的時候只是一句空話。當然,這也是當地的文化、思想有關。

    大伯家是一兒一女,兒子在外地,女兒在身邊,還是把房子給兒子,他們認為兒子終究會延續他們家的香火,不能把房子給了女婿,畢竟女婿是外姓人。可是平時兒子一年才回一次家,而女兒就嫁在了本村,老兩口平時有個頭疼腦熱都是女兒女婿跑前跑後,可父母依然認為女婿是外人。

    如果你把房子給兒女一人一套,兒子會不樂意。如果都給兒子,女兒會不樂意,所以最好的選擇是把這兩套房子都放在自己名下。一旦將來在你們老兩口養老問題上有威脅,至少你手裡有房子,將來可以折現。

  • 11 # 劉井隆

    暫時誰也不給,這兩套房子如果都給了兒子,你女兒會認為不公平,會記恨你一輩子。如果把這兩套房子分給兒子一套,女兒一套,兒子會不高興,所以不管你怎麼分?兒子姑娘都不會滿意。

    兒子也不滿意,女兒也不滿意,既然怎麼分都不滿意?那就不分,兒子也不給,女兒也不給。如果兒子和女兒現在都有房子住,就把這房子賣了,用這個錢來給自己養老,或者把這兩套房子出租。

    如果兒子家或者女兒家現在都沒有房子住,可以讓沒有房子的暫時住著,但是不能給。就是說把這兩套房子,或者把房子賣了的錢,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到自己老了的時候,誰對自己好就給誰。

    我家房子拆遷,得了兩套門市房,房產證和土地證都是我的,我也是一個兒子,一個女兒,現在兒子開中醫診所,用了一套。女兒在外地工作,在外地住。另一套房子現在出租,兒子用當然不能要房租,如果女兒要做生意的話,房子我也不能要房租。房子是我的,兒子女兒他們用可以,但是現在不能分,啥時候分?那是以後的事情。

  • 12 # 喬治麻咪

    如果是我的話,我就一套不給,等以後再分配,或者是兒子和女兒一人一套。

    因為我認為全給兒子,不給女兒,在某種程度上其實是斷了自己的一條後路。

    為什麼這麼說?是因為我看了很多,特別是農村裡面的老人,這些老人有多個子女,但是他們總是偏向一個子女,最大的或者最小的,或者偏向兒子。

    這些老人事事總是幫著這個孩子,指望著這個孩子,給他們養老送終,但是等到他們真的年紀大的時候,需要人照顧的時候,往往他們偏向的那個孩子,也不見得對他們有多好。

    等到他們回過頭來想找其他子女的時候,其他子女又會以老人分配不夠,偏心來拒絕撫養老人。

    其實按照法律上來說,確實子女有撫養父母的義務,但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清官難斷家務事,很多時候,一個老人有很多子女,卻一個都不孝順。

    導致這種情況的都是父母沒有處理好和子女的關係,也沒有處理好子女和子女之間的關係,讓子女之間不和諧。

    所以要是我,我要談就是公平,兒子一套女兒一套,要不然就是一套都不可以等到按照法律分配。

  • 13 # 風雨中奔跑的大貓

    女兒個人所得應該就是給女兒的。不可能給全部給兒子吧!現在都是生一胎或兩胎,手心手背都是肉啊!父母最好公平些,不然老了真的好慘的

  • 14 # 愛莫能助的小Z

    金錢>親情!

    在這個前提下,房子不管怎麼分配,子女都會不和。所以,這樣的事情父母不能做。

    不做分配至少還有房子這張底牌,要想悲劇不提前發生,保留這張底牌吧。

  • 15 # 毀人不倦魔

    誰能照顧老人歸誰,我因為住的離父母太遠,平時照顧不到,弟弟離得近,平時有事都是弟弟照顧,我說了以後爸媽的錢我一分不要都留給弟弟,做人要對得起良心,不能因為是女兒或者兒子就分不清

  • 16 # 可樂230675806

    你又沒升天那麼急著分房子做什麼?全掛你名下讓律師見證寫份遺囑誰也不讓看,然後就好好活著,該吃吃該玩玩,早早分房子是找事的節奏!

  • 17 # 89年的姐姐

    兒子女兒都是父母身上掉下來的肉,都有權利得到父母的財產。但中中國人的老話: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多少都表現了女兒在繼承父母財產方面的弱勢。兒子是父母財產的主要繼承者彷彿已經成為千古不變的“道理”。但是為人父母,無論偏向哪一個都會對另一個孩子造成傷害。特別是女兒還沒出嫁,都分給兒子,肯定會對父母造成怨恨,如果出嫁了,兩套都分給兒子也沒什麼,父母可以額外補貼一些錢財給女兒作為安慰,這樣女兒也不會覺得父母太過偏愛兒子,心理也會有所平衡。如果女兒沒有出嫁,兒子偏要繼承兩套房子就是太過自私的表現。

  • 18 # 大胖老小子

    現在誰也不給,如果他們要住,可以先給他們住,如果不缺住的地方,那就不分,告訴他們,等你們老兩口百年之後再給他們分配,然後私下裡告訴你兒子,說這兩套房子將來以後都給他,然後在私下裡告訴你女兒,以後給他一套房子,以後你們老兩口,根據實際情況立下遺囑,委託給親朋好友,這樣做,如果將來兒女之中有一個不孝順的,就不給他,兩套房子都給孝順的,如果都孝順,每人一套,如果都不孝順,那你買老兩口,把這兩套房子賣了,僱保姆吧!

  • 19 # 影視快看8

    為什麼要給孩子呢?留給自己不好嗎?

    而且這並不是您主動給,子女就主動要。您不覺得傷心嗎?

    建議您態度強硬一點,您不欠子女的,不偷不搶自己該得到的,給自己留點積蓄不好嗎。

    如果真的到了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建議您公平對待。

    兒子身體健康吧?兒子沒什麼毛病吧?那憑什麼都給兒子呢?憑啥?重男輕女還是兒子有什麼不能告人的祕密?

    為什麼不是女兒想都要呢?

    如果是女兒想都要您給嗎?

    身體健康,無病無災的,又不比別人缺胳膊少腿的,憑什麼多要?

    好吃懶做?那就更不能給了

    這樣說吧。如果您兩套都給了兒子,女兒必定會耿耿於懷一輩子

    說實話,兒子有了媳婦,很有可能什麼都聽媳婦的

    但是女兒心裡始終裝著爸媽,這是真的

    不希望您傷了女兒的心

  • 20 # 不一不二不三

    我給你講一個我老家那邊一個真實的事情吧,我相信你聽完這個事情一定會有一個自己的想法。

    當年我鄰居因為做生意在縣城買房了,從農村裡面搬出去了,前幾年,縣城大改造,鄰居那一片就是政府規劃的拆遷地,沒有補償款,直接分了3套房子,鄰居呢,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拆遷的時候女兒已經嫁出去了,所以,三套房子的話一套自己住,另外兩套全部給了兒子,因為在農村的觀念裡面,女兒不管怎樣以後都是要嫁出去的,嫁出去了就是別人家的人,所以,女兒沒有的到一套房子。

    女兒來家裡鬧過,說都是親身的,為什麼差別這麼大。但是我這個鄰居就是說你都嫁出去了,要房子幹嘛,留給你弟弟不好嗎?吵了幾次沒有任何的結果。

    可能很多事情冥冥之中有感應一樣。鄰居生病了,住院了,挺嚴重的,因為是鄰居,我跟著媽媽去看過,當時我們去的時候病房裡面只有鄰居和他老伴,兒子出去上班了,下班了有時間會來一趟,女兒來過一次,給了一千塊錢就再也沒有來過,說到這個,他老伴還流淚了。

    因為當時他女兒來的時候,就說我會來看望的,但是要我在醫院照顧是不可能的,說過幾天會送幾萬塊錢過來,其他的就不要想了。

    其實,最後,他女兒也只來過兩次,第二次就是來送了幾萬塊錢。她媽媽想要女兒留下照顧,因為自己年齡大了,不方便,兒子又在外面跑業務沒有那麼多時間,那個兒媳婦就更不要想了。但是她女兒直接說了不可能,說我來看了,錢也給了。現在想起我幹嘛,你們什麼都給你的兒子,叫你兒子兒媳來照顧呀。

    當初我聽我媽媽說起這些事情的時候都覺得有點驚呆,只能搖搖頭。

    所以我說,你拆遷得了2套房子,兒子想全要,女兒想要一套,如果你是覺得反正都是兒子養老,你全部給兒子無所謂,只是希望你的兒子真的是非常有孝心。如果呢,你女兒想要一套,你不想給,明顯就是覺得女兒遲早是別人的人,我相信你女兒心裡一定會有芥蒂的,百分百會有,以後生病了哪裡不舒服了,我相信,她也只會做她分內的,畢竟養育之恩擺在這裡,但是,你要想其他的,我覺得不可能。所以,你自己考慮清楚,你給了多少,自然給你彙報多少,你不近人情,那以後就不能說人家沒良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沒有全世界人民都聽過的一段音樂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