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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豆麻麻加加油

    話說的相當矛盾,而且我怎麼感覺這個老師把自己的責任撇得一乾二淨呢?

    在學校裡,兩個孩子發生爭執,孩子有錯誤,但是老師也逃脫不了責任。

    可悲的是現在有少數老師碰到此類問題總是能逃避就逃避。

    我還安慰我姐:你們可能誤會老師的意思了。

    然後我用我手機給她們班主任打電話。

    我:是A老師嗎?

    老師:是的。

    我:我是學生家長,我想問你幾個學生報名需要填寫的資訊。

    老師:我現在不在家。不要問我,我也不知道。問學生自己就行。(關鍵我姐她女兒也是一問三不知)

    最後報個名花了一天的時間,到晚上11點多的時候才報名成功(報名截止就是明天)。

    說這個不是想要去批判某些老師。

    也可能老師那時候心情不好,也可能老師那時候真的很忙抽不出身,也可能老師疲於應對太多家長的諮詢。

    但是我真的感覺:該老師負的責任就不要選擇逃避。

    你都選擇逃避問題,那還怎麼教育自己的學生呢?

    孩子之間發生爭執也是如此,老師要去調節矛盾批評孩子,但是是不是也應該反思一下自己呢?(針對的只是少數不負責任的老師)

    我是金豆媽媽,育兒路上,你我同行。

  • 2 # 古體詩人梅心飛

    其實關於這個問題,已經不是新鮮事。我一直不願去理會,但久而久之,三人成虎,真的是世風日下。怕這種風氣帶壞整個社會。

    第一,他打你,就是他的錯。

    第二,你打他,也是錯。

    為什麼這樣說?很簡單,這是未成年人之間的事情。尤其是二十年前。

    難道叫老師告訴學生你打回去?!如果真是這樣,你又會說什麼?!

    學生畢竟是學生(我說的是二十年前),作為老師教育人向善難道有錯?!

    從小我們接受的教育就是寬容,出現了問題告知家長告知老師,既然捱打了,你怎麼不先走最應該的途徑?難道自己又錯了路還要怨路錯了?!

    如果你尋求幫助無果,這自然不是你的錯。可是你開始尋求了嗎?!

    第三,是老師的教育問題嗎?

    二十一世紀,有多少獨生子女的問題?有多少單親家庭的問題?又有多少外來主義的侵擾而使我們整個社會偏離了方向?恰恰是那些這樣做的老師才守住了教育的根本。

    是誰縱容了孩子?是誰破壞了規則?是誰又打著自由民主個性的旗號欺騙了良知?!又是什麼明明知道現在的孩子過於早熟而不知改變?

    你叫身無寸鐵的老師能如何做?

    對於那些已經心理超出生理餓孩子而言,又是誰在縱容呢?!老師能怎麼做?!

  • 3 # 承釜

    我覺得吧。

    一個男人打人,另一個男人還手。

    警察把兩個人抓了,對還手的人說:“他打你,他錯。你還手,你錯。”的同時,應該加一句:“捱打別還手,報警。我們幫你跟他索要包含醫療費,十倍誤工費,及等同你一年工資的精神損失費等一系列賠償金。此條強制執行。”那麼社會鬥毆事件就會銳減。

    老師,如果說他打你,他有錯。你還手,你跟他一樣做錯了。你應該告訴老師,老師將會讓這個孩子為他打人的行為付出代價。然後讓主動打人的孩子父母,繳納等同於三年的補習費做保證金,由班主任保管,拿出一年的量作為身心補償金,每週帶被打孩子出去吃喝玩樂。一年之後,如果打人的孩子,沒有再鬧事。就還一年的保證金。老師可以拿走剩下的1/3作為辛苦費。認同打人者的同學,跟同學受同樣的懲罰。你看還有孩子敢動手沒有!絕對沒有,有孩子動手,孩子爹媽都有可能會選擇無聲無息的給孩子轉學。這樣被打者,和其他同學也不會因同情打人者而孤立告老師的被打同學,被打同學也不用在擔心打人者的報復,每個學生遇到問題都能第一時間告老師“畢竟有領用錢花,還被父母老師誇”。不會再有校園暴力。

  • 4 # 杜寶金801

    “他打你,你不還手是他的錯,你還手是你的錯",老師對學生說的這句話是對的。適用於一般的矛盾,衝突,只要不是敵人都適用,經得起法律的檢驗。這句話聽起來很簡單,細細品味,有看很豐富的內容。對於社會的穩定,社會的和諧都有著重要的意義。在現實生活中,人與人相處,打交道勉不了有不同意見,甚至是衝突,控制不住情緒,動手也是常見的。為使矛盾不至激化,這個時候就得有一方壓住火,如壓不住火,你給我一拳,我還你一腳,越打火氣越大,最後是小矛盾發展成為大矛盾,小衝突變成大沖突,甚至釀成重傷或是人命案,這就觸犯了法律。如果按老師說的,就不會發展成嚴重的後果,待冷靜後,對先動手打人者提出批評,向被打者賠禮道歉,矛盾得到完美解決,和好如初。在生活的實踐中,這兩種情況都發生過,處理不當,結果不同。以上所說是對待人民內部矛盾時的態度,方法,對敵人不能採取這種態度。毛主席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這是對待敵人的態度。對於敵人,敵對勢力的挑釁,堅決還擊,不留任何情面。兩種矛盾,兩種態度對待,兩個方法處理。

  • 5 # 九月離長安

    直接給這個老師一耳光,然後原話奉還,你看他到底心裡舒服舒服?

    類似的事情在學校真的是太普遍了。究其根本,老師們三觀有問題,遇事不辨對錯,只想各打五十大板了事,不給自己找麻煩。試問這樣的行為怎麼在孩子三觀的形成上起到正向引導?

    說一個我自身的例子。

    我高中時,學校搞運動會,因為是文科班男生少,在一個集體專案上,我們班一個男生怎麼也找不到,但是缺少它人數不足,所以我們只能發動同學找他。就在我們到處找他的時候,他卻在操場角落,喝著飲料玩手機,其他同學通知他準備好要比賽了,他還是懶懶散散,比賽開始了都沒來。

    我氣不過,與他爭辯,發生了口角。然後因為對方先動手擊打了我,所以還手,和對方纏鬥。

    結果老師來後,簡單教育了對方,然後開始批評我,為什麼?因為我是班裡倒數第二,對方是前五名。然後整件事最後也由我背了鍋,最操蛋的是,這件事後一週左右,我因為身體原因請假一天,這個老師在我請假那天的晚自習上,不點名的瘋狂diss我。

    試問,整件事我從班級利益出發,因為溝通不了,和對方產生語言衝突,再到對方先出手攻擊我,整個過程中,誰的過錯大?僅僅因為對方學習好,老師就不顧事情的起因結果對錯,不辨是非的偏袒對方,甚至在家長會上暗示我的家長,讓我退學以保證他的升學率。

    這種老師的三觀怎麼可能是正確的,所以我對這種老師說出:

    他打你,你不還手是他人的錯,你還手就是你的錯”這種話簡直不覺得奇怪。

    但凡說出這種話的老師,你只能把他和師德兩個字分開。通過業務能力去評價他是否是一個合格的教書匠,但是不能稱之為 師。

    我常告誡自己的弟弟妹妹,侄兒外甥,學的好壞與做人的好壞沒有必然的關係,可以學的不好,但是人一定要有判斷力,判斷才是你們最因該學的知識。

  • 6 # 當代師說

    1、老師為什麼會這樣說?

    這是因為,當學生之間發生糾紛有了肢體衝突時,老師也想明辨是非,處罰該處罰的,但老師不敢,因為老師無權處理。也只好和稀泥,這樣說,如果遇到老實的孩子,還真的就聽話了,事情也就得到解決了。

    我說這話並非來自於想象,而是有活生生的例子的。安徽銅陵一小學的周安員老師,就是因為上課時兩個學生髮生衝突,他把小男生按坐在凳子上,就被學生家長訛上了。

    周老師這本來就是正常履職,所以他選擇報警。但是,警方和校方都讓他承擔所謂的醫藥費。他實在過不了這個坎,結果投江而死。但是,死了又能怎麼樣,只是苦了自己的孩子而已!

    所以,老師是實在不得已,並不是老師真的這麼認為。

    2、作為家長怎麼辦?

    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這種情況,老師當著我面這樣對我孩子說的話,我會毫不猶豫給我的同行甩一個大耳光,觀察其反應。老師無疑會還手,那就用事實證明了這種說法的荒謬。

    我是老師,但我不贊成老師這樣要求學生。我對孩子的教育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如果受到欺負,就是果斷打回去。如果真的忍氣吞聲,總不還手,那孩子會受到接連不斷的欺負,人是有劣根性的,好欺負的人,人人都想欺負。

    為何有些孩子在學校裡,總是被人欺負,就是因為太喜歡忍受了,從來不懂反抗。作為家長,鼓勵孩子在受欺負時打回去,這沒有錯,是對孩子勇敢精神的培養,沒有什麼錯。

    所以,千萬別相信老師這話,他們是迫不得已說的,他們也不相信自己說的話,但又不得不這樣說!

  • 7 # 合法的使用者名稱啊啊啊

    講個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校園霸凌事件吧。

    二十年前,我念高一。本著非義務教育階段不要惹事以免被開除的想法,我在學校也算是老老實實不招災不惹禍。後來有一次被高二的一群“流氓學生”給圍了,栽贓我偷了他們當中一個人的手機,勒索我兩千塊錢。(在這個事情之前我完全不認識他們,沒有任何接觸,偷手機自然是子虛烏有的理由)被圍的過程中我捱了拳腳,我沒還手。其中一個還拿了一把殺豬刀對我進行了威脅。想著不惹事,事後我就告訴了家裡和老師,家裡人也報警了,但是那群人裡面有個人的叔叔是當地派出所的一個什麼官,也就不了了之了。因為我報了警,我第二次報復性被圍,這一次我折了一隻胳膊。我還是沒還手(被十幾個人拿著傢伙圍著我也不敢還手)。後來老師來醫院看我,說讓我轉學。老師的原話是說,你還要讀書,他們都是不讀書的人,咱們惹不起還躲不起嗎?至此我明白了,真的遇上事,還得靠自己。靠別人是靠不住的。我就和老師說,首先,這件事情中我是受害人,我按照你們的要求我從沒還過手,現在學校解決不了,我自己考上的重點高中憑什麼要我轉學?其次,這群人後面肯定還會找我麻煩,事情總要解決,這麼拖下去肯定不是個事。那既然現在學校和派出所都不打算管這個事,等我胳膊長好了,我用我自己的辦法來解決,解決肯定不會在學校範圍內,所以老師你就睜隻眼閉隻眼可以嗎?老師默認了。事情是如何解決的我不想描述,總之,勒索我兩千塊錢的人吐了兩千塊錢出來,打折我胳膊的人胳膊折了。對我拳腳相向的人也都被暴揍了一頓。而我呢,也繼續好好在學校讀書,從此學校沒有人找我麻煩。這故事不參一點水分,題目中那句話到底是對是錯大家自己判斷。

  • 8 # 佛系小叉叉

    這個問題,正是我前一陣子我侄子上學的時候遇到過。我侄子三年級,9歲多,是一受委屈就流淚的人。

    一次與同學玩耍鬧矛盾了,可能用力過度把別人家孩子弄哭了,被報告老師,說是我侄子動手打的(當中玩鬧不確定怎麼弄哭別人家孩子了),後來通知到家長。那天一家人吃飯的時候,我嫂子說到了,說,去學校不要去和別人打架,玩就玩不要弄得別人哭了,今天老師說你打別人家了。其實他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弄到人家哭著報告老師了,是對方先動手推的,他回擊過大,摔著了。其實他也不清楚當時情況,後來,他反問,那如果別人也打我,弄哭我,我該怎麼辦?嫂子就回了,別人打你,弄哭你,你就報告老師。後來我覺得不對,作為男孩子,在家庭教育中,不能這麼教他。我說如果真是別人打你,首先你不能哭,握緊拳頭跟他幹,前提是,不是你先挑起事端,不是你先動手,只要是對方動手你就可以還擊,打哭他都不要緊。後面什麼事就讓爸媽去解決,最後我還解釋道,因為這個事不是你的錯在先,打架是不對,但是,別人先動手,你就不能坐在那哭著被打,你還手是情有可言。

    就這事來說,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是不一樣的,在學校老師指導學生,不要打架,被別人打哭,要報告老師來解決問題。而在家裡我們要引導他認知是非,對錯,怎麼應對和解決。我們要正確引導孩子,我們提倡做好人,不欺負別人,不打架,但有時候不是一味的去報告老師解決也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應該教會孩子在成長中學會勇敢,明確是非對錯。

  • 9 # 柳葉兒尖

    我是老師,我說過這樣的話!

    小學的孩子貪玩好動,很多時候是相互間的無意碰撞,也能演變成世界大戰!個個振振有詞,一個無心,一個說他人先!如果小傷還好應付,也好批評教育。最怕打得頭破血流,叫家長,事情不好收拾!所以只能從源頭上解決!別人打你了,是他的錯,告訴老師,幫你打回去(當然分情況對待,多數都能自行協調好的)如果,他打你了,你也打他了,兩個人都有錯的,都得接受批評教育,甚至處分的!

    老師真的不能教育孩子打回去,否則班級有事幹了!關鍵孩子有時分不清是有意還是無意的!告狀事情太多了,處理起來太麻煩了!這個思想教育真的難做,不同的家庭,受家長影響大的,有些孩子下手不知輕重,唉,分孩子對待吧!

    中學孩子大了,只要一打架就不是小事了,很多是群架啊!怎麼教育?還是不能叫打回去吧!估計家長是這麼教的,反正現在的孩子,是誰也不能吃虧的!

    自家的孩子之間也會打架,何況班級那麼多參差不齊的孩子了!不動手一切都是小事,動手了事就不小!老師沒那麼多時間精力去處理善後,所以理解吧!雖然對欺人太甚的孩子,我也主張暴力解決!但決不能教育孩子自己動手!可以交給老師(老師也沒全力打人),多數情況是叫家長協商解決的!都麻煩!所以還是教育孩子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 10 # 五百里之外w

    老師說的很對。

    以暴制暴不可取,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告訴老師或家長。重要的是教育打人者,開導被打者,避免未來再發生,而不是宣洩情緒,放縱暴力。

    從小就要這樣教育孩子,長大之後少吃虧。很多人不知道,在社會上,不管是誰先動手,警察判定都是鬥毆,一律是行政拘留5-15天。動手和動口是本質區別,儘量不要逾越。

    前段時間的新聞,一個女學生因為不讓座被老人在公交車上打,打臉,很重。女學生沒還手。老人打了幾下,突發心臟病倒地死了。很多人說死的好,我卻替那個女孩子捏了一把冷汗。如果她還手,甚至只是推搡老人一把,絕對要上法院對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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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正當防衛:法律界定是很嚴格的,必須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重點是制止!制止!制止!

    2.兩人及多人打架鬥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通常會被認定為互毆行為,鬥毆雙方都在積極追求非法損害對方的結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當防衛的意圖,不能構成正當防衛。

    4.法治社會,教育孩子要少點戾氣。

  • 11 # 星辰燦爛

    筆者是老師,我不認為這句話對。學生之間的摩擦是正常現象,如果學生髮生“打架”,被打的學生還手這沒有錯,誰能要求學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了?一、如果本班學生髮生“肢體衝突”。

    一般情況下,老師問明情況,對“挑起戰爭”一方嚴厲批評,對“防衛”一方酌情處理。如果“防衛”一方“手黑”,我告訴他:同學之間發生摩擦,不要下“死手”。如果只是動動手腳,耐心教育。小孩子一會兒就好了,又玩在一起。如果動“器械”有傷害的,老師要“重視”。嚴重時,請來家長協商處理。低年級學生近年來不打架,下課玩遊戲,非常快樂,班主任經常“照看”學生。所以沒有學生髮生摩擦,特別和諧。

    二、本班學生和其他年級學生有衝突。

    如果本班學生沒有被欺負,班主任不會“生事”一般息事寧人;如果學生被欺負了,班主任和其他年級老師協商,給學生一個滿意的結果。

    筆者教高年級時,經常告誡學生不要和低年級學生髮生衝突。高年級有優勢,如果其他年級學生來找班主任“投訴”,那十有八九是高年級學生“滋事”,所以一有投訴,我都嚴厲批評自己的學生。後來,高年級學生都不敢“惹”低年級學生。

  • 12 # 教育有未來

    老師對學生說“他打你,你不還手是他人的錯,你還手是我錯”,作為一線老師,作為班主任,我想說的是先動手的肯定有錯,作為班主任我肯定著重處理先動手的。如果只會單方面的教育孩子不還手,只會讓弱勢的學生越來越弱。

    作為班主任我們必須傳遞給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

    首先,一般情況下先動手的肯定是錯的

    作為班主任肯定得教育孩子,傳遞給孩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那麼正常遇到被毆打、或被打的時候,教育學生一定得學會保護自己:向師長求助;如若不行,也必須站起來,用自己的能力捍衛自己的權利。

    其次,班主任遇到問題應該怎麼做?

    當自己的學生遇到打鬧、打架的時候,如果我們作為公證人,學生權益的保護著,我們首先的瞭解情況,然後看誰先動的手,然後及時的處理、懲戒挑事者,而不是讓聽話的、身處弱勢的學生受委屈,被打了得不到公正的處理;

    當然先動手的一定是施暴者嗎? 當然不是,之前就遇到過,我班有一男生,最特別賤,動不動就挑釁班級男生,說這個長,那個短,結果我班一個特別老實的孩子受不了,先動了手,結果他反而先告狀了,說被欺負了,被打了。後來具體瞭解,我給他的答覆就是活該,我是你同學,我也揍你了,必須給人家道歉。

    最後、 班主任必須代表正義的化身,必須瞭解實際情況,兼聽則明。

  • 13 # 陸老師的後花園

    我覺得不對。我的身份是老師,可能我的回答又引來一陣狂噴。我以媽媽的身份來回答。打不還手這樣的思想不應該灌輸給孩子。孩子必須學會保護自己,在自己受侵害的情況下,要學會反抗。不要用對錯的枷鎖來限制孩子自我保護。

    別人打我,別人錯了,我為什麼要承受別人錯的後果?就因為打人不對,我就不能還手?這個是絕對錯誤的邏輯。也就是說,別人打我,我還手,是正當防衛,根本沒有錯。

    作為老師,經常會教學生,不能打架,別人打你你要告訴老師。告訴老師是尋求幫助和保護,這沒錯,但是我從來不說別人打你你還手不對。學生被同學打了,告訴我,我不能叫他打回去,但是,如果他先還手了再來告訴,我也絕對不批評,保護自己是本能,沒有錯。

    我曾經在處理一起打架事件時,跟我被打的學生說,我是老師,我只能教育你,不能打架。但是我也想以媽媽的身份跟你說,別人打你,你要還手再告訴老師,不然你告訴老師了,老師不會讓你打回去。然後我再轉過身對打人的學生說,我是老師,你打人了,我只能教育批評你,我不能把你怎麼樣,但是我也想以另一個角度跟你說,如果我是被打同學的家長,我會雙倍奉還你剛才打出的拳腳。過後就消停了,再也不敢打架了。

    站在教師這個立場,我們有義務教育學生不能打架,也有義務教育學生保護自己。更有義務打壓消滅不良風氣。很多學生其實會掂量,老師不能拿我怎麼樣,但是也會掂量,對方家長可能不會放過我。

    新聞裡家長殺欺凌自己孩子的同學的案例,不是沒有,這些也有必要給愛打人的學生知道。

  • 14 # 墨納家長

    本人對此類老師的教育理念表示遺憾……

    學生之間的爭鬥是一件司空見慣的事情,但是用“還手與不還手”來判斷學生行為的對與錯就有失公允。特別是老師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這就是一種“和稀泥”的處理方法。極易造成,受害者忍氣吞聲,施暴者肆意妄為的後果發生。

    學生在成長的過程中,一旦受到欺負第一時間能想到幫助自己的就是老師與家長。暫且不說家長如何,先說老師處理的就是“各打五十大板”的話,那沒有錯反而受打的學生心裡會是怎樣的一種想法?

    學生不是上帝,他們做不到讓人打了左臉,還把右臉伸過去,他們一定會尋找自己認為對的方法來發洩或逃避自己鬱悶的情緒……

    “你們不管,我找朋友幫忙“---爭鬥變群架。

    ”老師不管,這個人回頭上學肯定還要找我“---厭學

    而對上面這種結果,老師還會認為學生之間的打架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嗎?

    個人認為,面對學生之間的爭鬥必須解決四個問題:

    1、二人或多人之間爭鬥的原因。老師要根據原因採取不同的懲罰方式。

    2、從苗頭上遏制爭鬥升級的可能。讓雙明白爭鬥會產生什麼嚴重的後果。

    3、解決受害學生遭受再報復的可能。老師在面對學生惡勢力甚至要挺身而出。

    4、化解矛盾。這要看老師的智慧了

    四個問題,貌似麻煩。全實際解決真的一點不難,難的是老師有沒有這個責任心,難的是老師能不能把自己當做學生成長的指路人……

  • 15 # 翔翊超爸

    感恩相遇!我是拆書幫二級拆書家,RIA學習力導師,愛自然生命力家庭教育金種子講師,夢想閱讀法創始人翔翊。

    一般大家關注點在對與錯上,習慣了用二分原則去看待事情。我想從另一個角度解讀這句話,那就是注意力的方向。注意力的方向決定成果,有焦點就有盲點。

    單從這句話的處理方式,潛在目標是什麼呢?是不是處理打架這件事情呢?最簡單的方式是,給一個對與錯的評判標準,“被打,不還”,你沒錯,叮咚,100分;“被打,你還”,你錯啦,不好意思,0分!這種方式看起來似乎是最快的解決方案,孩子在老師的權威下,也不得不服從。但內心服嗎?換你,你服嗎?答案很明顯。

    此時,焦點在對錯上,那麼就產生了盲點:孩子內心的感受。或者根本不聽你這一套(青春期孩子的典型表現),或者積攢情緒等待火山爆發那一刻。

    這個問題問的是“這個老師說的對嗎?”也帶著對錯評判的,然而整個前因後果沒有詳細的瞭解,也就是:老師是在什麼情況下說了這句話?在為什麼會說出這句話?面對的是哪個年齡段的孩子?等等在沒有了解前因後果的情況下,就給老師做出評判,焦點再次聚焦在對錯上,很容易產生盲點。

  • 16 # 夏露提亞

    毛主席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對與錯,讓這位老師親身體驗一下,如果事後這位老師還能說出同樣的話,那麼請你相信:對於你的老師來說這句話是對的!

  • 17 # 胡巖昌

    我贊成懟回去。憑啥要剋制自己,自己怎麼那麼沒有血性,別人打你都不還手。打你的人他就不怕出現嚴重後果嗎?他一定不怕,怕就不會打你。打人的都不怕,被打的害怕出現後果那隻能活該別人欺負你,打你。我認為,別人打你,一定不要裝熊,要拿出你的勇氣和膽魄力,自己的尊嚴和安全很重要,至於結果是打完以後的事。嚴重了,讓法律去判決吧!!

  • 18 # 征途161992466

    這個怎麼說呢,安道理可能有點對,但是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還是有血性的炎黃子孫嗎,要是養成這性格,工作,事業,婚姻是不是都得讓著別人,要是遇到外國入侵是不是也得讓著,就是為了有理,我個人不是有暴力傾向的人,也不會主動去挑釁,但是當在非常有理的情況下被侵犯,而且被暴力侵犯,我認為只要是有能力,先打回去再說,不信看看國際上過去,以前,或者現在正在發生的戰爭,是不是真理永遠再大炮的射程之內,,,

  • 19 # 凡人7203

    應該問問這個老師:這句話是否也可以用在你自己身上?

    及時制止惡行非常重要,止惡揚善,即是善行,也是本能!

    最討厭兩種人:一種是懦夫,一種是惡人的幫凶,為了自己省心,不問青紅皁白,沒有是非對錯,別添亂就行。無恥之徒!

    作為老師,你該教給學生什麼!

  • 20 # Mr升叔叔

    我的覺得人家對你進行了攻擊,我能應該進行還擊,而不是任由別人打,這個老師的教育也是錯的我覺得,我們應該採取措施,去制度那個施暴者,而且對人的教育問題。我記得我讀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在學校住宿,有一天在教室跟同床打架了。反正早上的時候誰也不服誰,不知道為什麼老師就知道了,到了中午課間的時候把我兩都叫到了教室,然後問了一下為什麼,也沒有責罰我們,就講了幾句,然後讓我兩個握手言和,小孩子嘛,挺羞澀的。然後在班主任面前握手言和了,就叫我們回去了,我們回去的時候相視一笑,然後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和同床和好了,不然可能那時候都不知道相互生氣多久,然後到了現在都一直在有聯絡,所以說,老師的教育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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