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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創業短暫

    從管理的角度來看,花最少的錢辦最大的事,那這是成本管理。可是,如果有人以“身份”為理由拒絕幹活,確切的說是拒絕幹髒活累活和豁出去的活兒,那麼這種行為已經跟成本管理沒什麼關係了。

    成本管理的前提是員工擁護這種管理,願意接受管理。

    相對的,如果員工不擁護這種管理方式,只有兩種可能,第1種可能是員工的問題,第2種可能是這種管理方式真的有問題。

    臨時工拒絕防洪大壩值班輪流守候,拒絕的理由是什麼,這個理由正當嗎?符合規定嗎?符合法律嗎?符合法規嗎?除了臨時工拒絕值守,還有沒有其他人拒絕?這是值得深入調查的。

    如果臨時工和正式工都拒絕的情況下,他們受到一樣的處分,那麼這種管理方式無疑是受到擁護的,否則就會遭到質疑。

    這種事情,上升到那個你懂的層面的,講究的是動員力,我記得考公務員的時候,如果碰上一些地方的面試官,他也會考你動員力和策動力,甚至煽動力,可是動員是建立在什麼上面的?第一是大環境,第二是經濟。

    在那個年代,只要有一口飽飯就可以動員別人,人嘛,先加入隊伍,思想嘛,慢慢可以進步。

    可是現在,是一口飽飯就可以動員得了的嗎?從常識的角度來講,你認為動員臨時工的成本高,還是動員正式工的成本高?

    這也是我不願正面回答的問題。

    沒錯,他滿足的條件是每個人都知道重賞的內容是什麼。

    但凡有一個人不知道,那這句話就不成立,既然不成立,那就無法動員。

  • 2 # 黛曉米

    在抗洪救災這種大義面前,臨時工為什麼拒絕接受參加防洪大壩值班輪守,這個問題值得深思。

    第一:不患寡而患不均

    同樣的參加值班輪守,是不是對於正式工和臨時工都是同崗同酬, 同等待遇了?

    據瞭解,正式工每天在防線的補助是200元,而臨時工的補助是100元。同樣的活,同樣的奉獻,臨時工並沒有一點輕鬆之處,卻只拿著正式工的一半補助。

    更有甚者,值夜班或者髒活累活都是甩給臨時工,正式工都是辦公室裡指揮,有的乾脆辦公室裡打牌看劇,也都拿著不菲的補助,而臨時工逃不掉的苦活累活。

    一般的用人單位是和勞務派遣公司合作,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員工簽訂合同,如果無故辭退,也是要按照工作年限來予以賠償的。

    還有一些用人單位壓根沒有和勞務派遣公司合作,而是自己直接招聘的所謂臨時工,不買任何社保,養老保險等,這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的,被辭退後,臨時工有權力申請勞動仲裁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於臨時工罷工現象,只有兩個原因,錢給的少與正式工有差別,還有心委屈了!

    在這樣的心境之下,也不可能幹好工作,也不會積極去參與抗洪救災。

    深層次的原因還是整個社會體制對於臨時工的偏見和不公平!由此而引發的反抗而已。

  • 3 # 劉秀軍VS視界

    臨時工,顧名思義是不在單位編制。就像鐘點工、保姆或工地上的農民工,這個比喻可能不太恰當。但臨時工不是單位正規編制應該是事實。說白了臨時工也不算是某單位的正式成員。如果單位有比如像抗洪搶險,指派抗疫的任務在沒有指派正式工的情況下不應該只指派臨時工參加的。當然國家有事人人有責,能出一份力都要出一份力。如果有回報也應該給臨時工同樣待遇。

  • 4 # 捌姐2

    臨時工拒絕接受參加防洪大壩值班輪守被辭退,當然是公平的,不過,被辭退正是他想要的結果吧。

    他為什麼拒絕值班?

    他為什麼拒絕值班呢?因為他的目光短淺只看到眼前。

    他是臨時工,臨時工待遇各方面都跟正式工不同,出於一己之私,他拒絕了值班,他還有自己的家庭孩子,他還有自己的父母。

    他肯定會想到,如果他一個臨時工,這個時候出了事,那麼他的家庭該怎麼辦呢?還有就是臨時工跟正式工,平時的待遇方面肯定會有不同。

    他認為,關鍵時刻了,肯定是那些臨時工多出力,他一個臨時工那麼賣力幹嘛,不管他多麼賣力幹事,他還不是一個臨時工而已。

    二、沒有大局意識

    臨時工不願參加防洪大壩值班輪守被辭退,說明他是個沒得責任心的人,也說明關鍵時刻他只會想到自己的生命問題。

    他只從他的安全著想,考慮到她個人的安危,考慮到他的家庭,沒有大局意識,沒有責任心,關鍵時刻還在考慮個人利益得失。

    這個時候,還怎麼分臨時工與正式工?所有人都是同心協力,一致抗洪,沒有大家庭的安全,還能有小家庭的平安無事嗎?

    三、這種員工辭退是公平的不辭退才不公平

    對於這種關鍵時刻只顧及自己安危的員工,不辭退還留著幹嘛呢?辭退了肯定是公平的,補辭退的話,對於那些為了工作鞠躬盡瘁的人不公平。

    單位用人,肯定不會是為了有個人在那上班就行了,而是那個人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最起碼的要對工作有責任心。

    最後:這個臨時工,既然會拒絕值班,那麼他就會想到會被辭退,可是,被辭退了,他也不會有什麼想法的,因為那是他該得到的結果,估計,那也是他想要的結果吧,所以,根本不存在對他不公平一說。

  • 5 # 歷史深度揭祕

    臨時工的職位薪水都是臨時的,輔助的,他們的專業水平是低下的,輪守值班需要有高專業水平!這位臨時工的做法正確的!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

    民族大義面前,拒絕接受值班輪守應該被辭退,但是在現實面前,臨時工靠微薄的臨時收入生活,正式工確是拿著豐厚的工資,出工不出力,還指手畫腳,指揮這個指揮那個,這個層面了跟公不公平沒關係。

    法治社會,依法行事,如果雙方合同有抗洪明文規定,那麼必須參加,如果沒有明文規定,那就是義務了。你的思維還還停留在過去行政命令時代,不符合法制社會潮流,是純粹的道德綁架,畢竟單位不是軍隊,不能拿軍令要求,按你的邏輯抗洪是大事,那你怎麼不到街上隨便拉幾個群眾來抗洪值守,不跟你抗洪的就應該被處理嗎?依法行事,你懂嗎?

    社會就是這樣,低層次的就是高層次的墊角石,出力有你,請功沒有。如果公司正式工安排完了的情況下,再安排臨時工,臨時工不上隄,其處分還可以,如正式工(除女同志外)沒安排完要臨時工上隄,一點也不公平,處理過當。

    你去打工,用人單位要支付報酬,在規定的時間段,用人單位用錢買段了,因此打工者必須服從,這不涉及覺悟問題,不想付出又想掙錢的,必須開除!既然是臨時工他本身就有明確的勞動內容、勞動範圍和時間。超出他的勞動範圍和時間甚至內容,老闆只能與臨時工協商解決,這個不應做為辭退的理由。

    首先正式工去了沒有?不要說正式工有他的工作,零時工也有他的工作,其次,不要動不動給人扣帽子,我們是去工作的不是去坐牢的,如果不符合你單位的用人標準,說明情況按合同辭退就好了,現在是法制社會不是喊喊口號年代了。

    現在的問題關鍵是你辭退他的理由站不住腳啊,你安排的工作不在他的職責範圍內。就比如你老婆長得很漂亮,她老闆有個應酬,希望她賠客戶喝酒,你老婆覺得這已經超出了工作範圍,不同意。老闆覺得因為你失去了個打客服,直接開除你老婆了,合法嗎。對於沒有責任感的人,你可以有一萬種理由辭退他,但是就是不能用這個理由。

    小河無水大河干,難道這道理不懂嗎?先有小家才有大家,有了大家才能有國家,要愛國需先愛家。有些人無腦,只會跟風喊政治口號,因果關係從來不懂,胡咧愛國實為禍國殃民,時下政策先富帶後富,民富國才強。明明就是個人利益在先國家到益在後,他要顛倒而行。

    從值班安排上就看出工作安排的不公平,要求人家一臨聘工作人員去值夜班,幹嘛不是正式編制工作人員上啊?安排人家白天去巡邏不行嗎?非得安排一個一沒經驗,二沒享受福利待遇的臨時工去。那些平常享受各種待遇的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呢?大家該實地去感受下,熱天,頂個太陽,湖邊蒸桑拿,巡堤(不是邊聊天邊散步就算了),中暑,蚊蟲叮咬,出現險情還得自救和通知救援人員。這個東西本來就是自願行為,有人心懷天下多出一份力,我敬重。有的人不願意,且已經表示不願意,還強行讓上,還點名加里面,這就有點強人所難了。感覺這只是個爆點。說不定早就被人排擠了,給穿小鞋了。找了個藉口而已。

    個人覺得啊:現在的人知識增長了,素質也提高了,都學會利益至上了,更學會抬槓了,在自己家裡也這樣嗎?大是大非面前要有正能量,什麼都斤斤計較的話,等你家被沖毀了,才去後悔嗎?社會不公的太多了,但絕大部分都是好的,我失業了十多年了,該我上,我會義無反顧。個人服從大局,有國才有家。

  • 6 # 職言心語

    抗洪搶險和抗疫一樣,每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而不應該置身事外;不應該存在正式工和臨時工之分。

    就象在湖北、武漢抗疫保衛戰中,有多少沒有編制的護士,她們儘管拿著與在編護士有天壤之別的工資待遇,不都同樣和在編護士一樣戰鬥在抗疫前線嗎?她們有誰拒絕過組織的安排和上級的命令?更有許多人奮勇請纓。儘管她們中有不少在凱旋後甚至還受到了很不公平對待;但是,她們在執行上級命令、服從安排上是不打折扣的。

    如果說,單位在安排防洪值班輪守時,不安排在編的正式工而僅安排臨時工;這種做法的確是不公平的。臨時工有怨言是很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憑什麼正式工能“享受在前,吃苦在後”?“憑什麼讓臨時工去衝鋒陷陣”?

    如果說,單位在安排防洪值班輪守時,對正式工和臨時工都一視同仁、都一樣安排的話;那麼,作為單位的臨時工就不應該拒絕。不能拿自己因為是臨時工來當“擋箭牌”,不能拿因為自己是臨時工沒有享受正式工的工資待遇當理由。

    因為,在大的自然災害面前,每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搶險,這是大義問題,是大是大非問題。臨時工儘管沒有編制,但也是單位的一份子,理應服從單位的統一領導,理由服從單位的工作安排。任何理由在這種特殊時刻都會顯得蒼白無力。

    總之,臨時工不服從單位安排而拒絕參加防洪值班輪守被單位辭退,是不值得同情的,這完全是咎由自取;單位這麼處理沒有問題,應該是公平合理的。

  • 7 # 小蜜蜂聊健康

    其實被辭退沒有什麼不公平,不管你是正式的還是臨時工,既然在其位就得謀其政。在這樣的自然災害面前,誰又能獨善其身,古人說過: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更何況你是在位者,你有什麼理由不值班?既然你有不值班的理由,領導者也有辭退你的權利!

    就像新冠肺炎期間,所有的醫護人員被不也是一聲令下,不管在編不在編的醫護人員都奔赴戰場。難道就因為不在編,就可以不顧組織安排!難道就因為不在編,就可以置百姓於水火嗎?

    其實,每個人都要把自己所學用之得當,回饋於民!難道不是這樣嗎?在這個和平年代,沒有刀槍劍戟,但自然災害更甚刀槍劍戟。我輩不能退縮,更不容退縮!

    在自然災害面前人人都應該付出自己一份力,更何況你是專業的人員!這也就是為什麼你只是個臨時工,你為什麼被辭退的原因!這樣的話你永遠只能是臨時工,往小了說你本職工作都不願意做,往大了說是你沒有奉獻精神,這樣的人哪個領導喜歡?

  • 8 # 職場百靈鳥

    不參加防洪大壩值班輪守,於公於私、於情於理,都是錯誤的,都是不負責任的。被辭退,也是合情合理。

    一、大災大難面前,人人有責。

    今年以來, 中國南方地區雨水較多,多地出現了河流水位上漲,甚至是達到警戒線的情況。全國多個地方,也緊急派遣部隊官兵、救援力量前往這些地區,幫助救災救難。

    各地政府部門也是全力以赴,積極投入到防洪搶險中。不管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工,人人都分配了任務。在這種突發公共事件中,人人有責,責無旁貸。

    臨時工,也是政府部門的一員,更應該衝鋒在前。為了做好防洪工作,各地都啟動了應急響應,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有的在指揮部裡值守,有的在河邊路上巡邏,有的在防洪大壩上值班備勤。大家的目的只有一個,全力以赴的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在這種時候,臨時工更應該無條件的服從組織的工作安排,不講條件,不談代價,積極行動,做好自己分內的工作。

    從情理來看,臨時工應參加防洪大壩值班,責無旁貸。不服從工作安排,被辭退,於情是可以的。我們支援。

    臨時工屬於政府單位的機關工勤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臨時工的處分適用該規定。

    根據該規定的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公共突發事件中,不服從指揮、調遣或者消極對抗的,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臨時工拒不參加防洪值班工作,就屬於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不服從指揮調遣,而且,屢教不改,情節特別嚴重。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從以上兩個方面看,臨時工拒不服從單位的工作任務指派,及時的加班值班備勤,也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單位有權對臨時工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作為處罰,辭退他,也是合法的。

  • 9 # 笑語千年

    據黃石市西塞區委宣傳部官方微信公眾號14日釋出的通報:從2020年7月8日起,西塞山工業園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安排每人每兩天執行一次夜班巡邏任務,財政分局臨聘工作人員葉某被編入夜班巡邏組。葉某以非黨員、非正式在職在編幹部為由,不願參與夜班值守。期間領導同事多次做其思想工作。7月11日凌晨3時,巡邏組清點人數時發現葉某未到崗,拒接電話。上午8時,電話聯絡上葉某後,其再次表示不參與值班,且在園區紀工委安排人員進行談話時,以在家帶小孩為由,拒絕見面。

    由於葉某隻是湖北黃石西塞山工業園區財政分局一名編制以外的臨時工,所以他被辭退的事立即成為熱點,網民針對其臨時工這一特殊職業身份,對其犯錯行為遭到的處理結果,紛紛發表看法、展開議論。

    支援政府做法的網友認為:抗洪救災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何況臨時工也是政府工作人員,在大局面前,不服從單位工作安排,就要嚴加處理,辭退大快人心!”

    反對者認為:臨時工平時幹最多的工作,拿最少的錢,所以工作沒有積極性,這是臨時工中普遍存在的心態。處理結果顯得重了,葉某有點冤。

    我們承認幾乎每一個政府機關單位都有臨時工,只是數量多少問題。但是,對於老百姓而言,他可能不知道你是臨時工,只知道你是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是黨的幹部,代表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

    一名政府工作人員面對災難時,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態度?我們不拿公務員來比較,就拿基層農村的幹部來做個比較。

    在抗洪救災中,像王雙廷這樣的基層幹部,村村都有,到處都是,他們的先鋒模範作用,在艱難困苦中有著充分的體現。面對災害,他們身先士卒、舍小家顧大家,和受災群眾站在一起、幹在一起,形成了抗災救災的偉大力量。

    這位王雙廷也不是體制內的人員,他的身份只是個農民,甚至在平時面對葉某這樣的臨時工,還要曲意逢迎。

    但是,當無情的洪水不期而至時,我們看到的是一支支黨員幹部和群眾組成的義務救災隊伍,奔走在大堤之上,活躍在各個抗災現場。他們舍小家,顧大家,徹夜奔忙,像一支支火炬,在災區群眾最艱難的時刻,傳遞著守望相助的溫暖。他們是中流砥柱,用堅強支撐起災區群眾抗震救災的希望與信心 。請注意,他們中的很多人,並不是黨員,更不是幹部,而和我們一樣,只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還有,災情發生以來,無數解放軍指戰員迅速奔赴現場搶險救援,這些戰士,是幹部嗎?不是!是黨員嗎?很多也不是!但是他們發揚部隊良好的戰鬥作風,哪 裡有險情,就出現在哪裡;哪裡有受災群眾,哪裡就有解放軍的身影。對比他們,葉某有什麼理由退縮?

    我的態度很明確,這種人,就該開除!

  • 10 # 體制內公開課

    斷定是不是公平,要看從誰的角度來說,如果從臨時工角度來看,肯定是不公平的,如果從單位的角度看,那就是公平的。下面具體分析一下這件事。

    1.怎麼看待這件事?

    臨時工在關鍵時刻不配合單位的工作,在很多機關事業單位經常會發生。在這種危險關頭,作為臨時工,他們考慮的更多的是個人的利益,而不是大局、整體,因為在平時工作過程中,他們領到的工資比正式工低、待遇比正式工差,這個時候他們肯定不會為了單位整體利益而賣力幹活,這是人性。

    但是,一個組織講究的是令行禁止,如果單位領導安排臨時工,都不去執行,那麼這個組織就無法正常運轉。單位領導只好發揮自己的一票否決權,辭去這位不聽從安排的臨時工。對於單位來說,這樣做也是無奈之舉,不得不這麼做。

    2.怎麼才能讓下屬聽話,爽快的聽從安排?

    第一,行政權力。

    也就是上級領導可以安排下級員工幹活,上級領導有管理下屬的許可權,如果員工不服從管理,可以進行組織處理,比如,調到別的部門,如果嚴重的話可以給予紀律處分等。一般的員工都比較聽話,除非個別情況才會不服從管理,這樣的人也比較少。

    第二,給好處。

    就是給員工想要的好處。

    特別是在企業,員工表現好,領導就可以給他加工資,或者發獎金,這樣他才會更有動力。華為就是這樣,他們就是對員工進行重獎,所以華為的員工才那麼賣命的為公司工作。

    如果沒有這種條件,經常給員工一些小恩小惠,他也會聽從你的安排,比如,沒事請員工吃個飯,或者給他們發一些小禮品之類的都可以。

    第三,人格魅力。

    這一點比較難。所謂擁有人格魅力,就是靠自己的能力、人品、道德修養等綜合因素來影響員工,讓員工自發的追隨你的腳步,聽從你的安排,這也是很好的一種方式,但是一般人很難達到這一點。

  • 11 # 趙山石

    現在進入夏季,中國大部分地區進入雨季。防洪防汛形勢特別嚴峻,有很多地區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洪澇災害,臨時工拒絕接受防汛值班安排,被辭退。我覺得是應該的。

    原因一,都說無規矩不成方圓。

    臨時工,雖然編制不是正式的,但是同樣在一個單位工作。就應該服從單位的統一安排。臨時工同樣也掙著單位的工資。掙一天工資就應該幹一天工作。

    原因二,單位的崗位具有特殊性。

    我們在新聞裡可以看到。這個被辭退的臨時工,他所在的單位是政府單位。也就意味著承擔著一些公共職能。所以在防汛的關鍵時期,不能只看工資和待遇,也要從公共利益,從人民群眾的利益的角度考慮。

    原因三,個人價值觀的體現。

    我們每個人生活在這個社會上。不僅僅是單獨的個體。同樣也是這個社會的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整個社會的美好與共是靠我們每個人的努力。如果所有人在面臨危險的時候都不挺身而出,全部畏畏縮縮。那社會的美好談何而來?

    有人說他是臨時工就不應該去。就應該讓正式工去。我想說無論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工,都應該去。在這些危機的關鍵時刻。不能單單的從自身利益去考量。當然,如果他個人在防汛抗洪等危險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那麼單位也應該考慮對其進行嘉獎,甚至轉為正式工。

    有功必賞,有過必罰,這才是一個社會,一個單位正常運轉的基石。

  • 12 # 一心唯公

    臨時工拒絕接受參加防洪大壩值班輪守被辭退,合理嗎,公平嗎,單位有這個權利嗎,臨時工能不能為自己追回補償,或者要求單位不得以此為理由辭退?

    首先來講,臨時工有權利拒絕參加防洪大壩值班輪守。地方政府因災情安排單位輪班值守,肯定是指的正式職工,而不是包括臨時工在內。一般這時候,都會統計單位職工人數,確定可以安排上壩輪班值守的總體力量,以利於總體協調和分配任務。統計的根據,是單位上報人數,組織、人社部門根據管理許可權進行核實。需要請假或者因幫不能參加集體活動的,也需要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證明。按程式,這些事情與臨時工沒有任何關係,因而臨時工不在徵召之列,當然有權利拒絕參加。臨時工與單位簽定的是用工合同,付出勞動,獲得報酬,如果單位有臨時徵召,應該與臨時工進行協商,徵得臨時工同意,並支付額外的報酬。臨時工有接受的權利,當然也有拒絕的權利。

    其次,單位有權利因拒絕徵召辭退臨時工。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即使勞動者無過錯,單位也有權利解除與臨時工的勞動合同,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並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即可。臨時工如果不服從單位規章制度管理,或者單位認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時,就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臨時工有權利提出經濟補償或者賠償。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單位因拒絕臨時徵召辭退,必須做出經濟補償。

    臨時工拒絕上壩值守,是個人的正當權利,卻不值得提倡。單位當然不能全然指望臨時工上壩值守,但也有責任和義務,在大災大難面前,整合所有的力量,參與救災抗災。這就和當年的“範跑跑”一樣,他認為自己有跑的權利,但教育主管部門也認為更應該讓有社會責任感的人才進入教師隊伍,而不是一心只想著自己、毫無道德良俗的自私自利之徒。

  • 13 # 百科大神OMG

    臨時工,拒絕參加防洪工作被辭退。

    臨時工可以說在職場裡是個尷尬的存在,雖說《勞動法》裡規定,企業可以有臨時性工作用工,但也要簽訂勞動合同,享受勞動者正常的相關待遇,規定不再有“臨時工”這個稱呼,稱之為“合同工”。但實際情況是仍然有大批沒有合同的臨時工在各個單位工作。

    臨時工代表著除了給你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以外,其他的髒活累活和正式工不願意乾的活,都可以安排給你。

    但是,不管身份如何,既然你選擇做這個臨時工,進入這個單位工作,那麼就有遵守單位規章、服從單位安排的義務。

    先不說防洪工作,就是平時普通的臨時性職責以外工作安排,一般人也不會去拒絕服從單位安排,除非是違法的、危及生命的和身體健康的工作。

    但是,防洪工作不論在政府部門還是企業內部,都屬於保障安全的重要工作,不同於普通工作安排,甚至是高於其他正常工作。

    對於防洪安排,每個人都要盡義務去完成、執行。如果連一個大壩值班你都不願意去參加,而拒絕單位安排,那麼單位開除你也沒有話說,不要談公平不公平,最起碼你也是不服從單位工作安排,而且是事關安全的重要工作。

  • 14 # 天申3

    臨時工,顧名思義臨時工就是非編制內享有正式工作待遇的臨時聘用人員。而這部分人從事的工作一般都是輔助工作。從某種意義上說不需要的時候無需嚴格規定可以解聘。換句話臨時工不享受正式職工待遇。

    對臨時工來說,這個心理準備是明確的。

    不同的工作對臨時工要求也不一樣。

    企業單位的臨時工就是不具備技術條件的普通工作輔助工。

    管理性質的臨時工是不具備執法權力的輔助工作。

    這些臨時工作者不承擔工作主要責任。因為不享受規定待遇,如果要求臨時工承擔與正式工相同的義務責任,也許不符合專業技術性工作責任規定。

    對於特殊時期的部分工作,或突發事件時間全力以赴的工作,不應該存在高低不同的待遇區別。因為為了一個共同目標而工作。作為組織者是必須事前開誠佈公做好工作的。比如抗洪救災是非常重要工作。必須全體思想統一。明確工作時期的責任義務同樣沒有區別。思想統一了,工作就順利開展了。

    特殊時期工作需要的是思想溝通。

  • 15 # 紅塵回憶錄

    讓我去幹吧,我願意當臨時工,如果每天有100塊錢的補助,我很願意去幹。

    我是個農民,在農村老家種田

    一個月的收入也沒有200塊錢

    種田種地,可比這個【看守堤壩】辛苦多了

    這個一點都不危險

    有國家在後面,我怕什麼?

    能夠為國家做事,我又怕什麼?

    真正危險的工作

    是那些底層農民工從事的工作

    比如當礦工

    比如高空作業

    比如建築工人

    比如裝修工人

    。。。

    這個年代,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在我們農民看來,也是特別讓人羨慕的工作

    人分三六九等,這個就是事實呀,事實從來就是這個樣子,人有高低貴賤之分。

    不是嗎?在農民看來,這一點毋庸置疑

    人就是有高低貴賤之分

    既認命又不甘心,又無可奈何!

  • 16 # 小安妮anne

    老王多年前在一個單位以臨時工的身份上班,夏天到了,正式工每人發一件高檔T恤,臨時工啥都沒有。中午正式工四菜一湯免費供應,臨時工自己想辦法。這次臨時工由於不願意去防汛大壩值班被辭退,具體原因沒有講,不過臨時工跟正式工待遇有差距是存在的。

    道德上不應該拒絕值班

    都知道現在南方降雨量大,因此防汛工作壓力很大,因此派人去大壩值班也是積極工作的一個表現。但出了個插曲,臨時工嫌危險不樂意去值班,這時候由於不服從安排被辭退也是無話可說。房訓期間人人有責,何況是相關部門,這個時候選擇退縮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崗位上,既然來這裡上班,就要負起責任

    傳聞值班正式工補貼一天200,臨時工一天100,由此看來臨時工感覺很不公平,因此拒絕值班。不過臨時工本來就沒有參加考試、面試這些環節,因此如果待遇一樣的話是對辛苦考進來單位的人不公平,因此當初付出多少努力就取得多少收穫這很正常。

    不管正式工還是臨時工,在防汛這件大事上不能有差錯,但鑑於臨時工覺得“不值”不願值班被辭退,也是屬於個人選擇,旁人也管不著。

  • 17 # 一蓑煙雨看人間

    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回答

    一是防洪值班,不是依照臨時工與正式工區分的。只要是單位人員,人人都有責任,這個值班是防洪的需要,也是單位工作的安排,不存在區分正式工和臨時工。

    二是辭退的原因就是拒絕參加防洪值班,原因直接簡單,沒有更多的。作為一個單位,如果工作都安排不了,這不要說是防洪值班,情況特殊,就是平時,也是不能容許的。

    文論從哪方面說,臨時工拒絕參加防洪值班以自己不是正式工作為理由都是不成立的,保護大家,其實也是保護小家,這個道理應該人人都懂。

    退一步,假如這次不處理這個臨時工,以後在工作中,都可以按照正式工和臨時工的區分來安排工作,請問,哪一件工作的批示上要寫清楚,這個臨時工幹,那個正式工幹?從小的單位說不能,大的單位更是不可能。

    在災難面前,需要大家一條心,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此時的區分身份,說的嚴重點,是拿困難要挾組織,說的輕鬆點是個人利益昏了頭。大家不保哪來的小家。想想多少戰士在洪水裡,誰說了自己只是一個戰士?黨員衝在前邊,誰說了我是普通黨員?戰場上、疫情面前,誰說了自己是臨時工?

    防洪,其實適另一種戰場,此時的特殊,哪裡能容許你討價還價?辭退只是輕的處理,這樣一個臨時工到誰家的單位能收留?幹啥工作還要領導區分一下正式工和臨時工,辭退,是公平的。

  • 18 # jack21675574

    單位和他都實現了自己的目標和願望,很公平。他為了實現自己的願望,不去堤壩值守。單位為了幫助他實現願望,讓他能夠經常能夠在家帶孩子而辭退。各取所需,兩全其美的好事。

  • 19 # Crow

    這個話題一定要大量推廣轉發,形成持續熱度,引起某種程度上的重視,否則是改變不了現狀的,不能什麼事情都往臨時工頭上上算,一個正規單位,有領導,有正式工,有公務員,為人民服務不是用嘴皮來說的,是要拿實際行動做的,自己做好了才有資格去要求別人。

  • 20 # 絲雨江南1

    老百姓都被髮動起來巡查值守了,臨時工,安徽某地男教師被髮動反而招惹了那麼多道德婊討論!真尼瑪無聊,一個鄉鎮公務員三十幾個人,事業單位50來個人,靠這幾十個人對抗天災?!是你覺得這幾十個人能守住還是大水沖垮堤壩淹沒的不是你的家園?!

    大災面前,要的是團結一致,要的是萬眾一心,保衛的是家園!是大家也是小家!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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