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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墨雪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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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佩奇老師
在監獄的26年裡,張玉環人都想著洗刷自己的冤屈。
經過多年申訴,最終以疑罪從無把張玉環放了,這對張玉環來說也是一個不錯的結果。
實踐背景:本案件要從從27年前說起,案發在1993年10月25日,張玉環家鄰居的兩個孩子被殺害,裝在麻袋裡被扔到水塘。事件巧的是這個裝屍體的麻袋與張玉環家的麻袋是一樣,被當時警方認定是重要證據。
目前,被害男孩的家長已經明確表示,已經放棄追查真凶,並且已經搬離村莊,徹底離開了讓他們永遠悲痛的地方。
第一,在27年裡,張玉還不斷申冤,心理應該十分複雜。公安機關至今沒有追捕到真凶。
第二,媒體不要過分渲染張玉環事件,讓張家人在平靜中度過生活。在這26年裡,張家人的內心壓力巨大。
第三,希望公安機關儘快追捕到真凶,還張玉環一個遲到的正義宣判。
我估計律師會和他商量國家賠償問題,還會提出要追查當年對他刑訊逼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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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慶小芋頭
因為他目前只是疑罪從無,並不是完全無罪,還是第一嫌疑人,如果要重查本案還是會第一個從他開始調查。不過我覺得他現在也沒空,他現在等著找國家要賠償。
他為什麼不發聲追凶有一部分是因為如果他發聲追凶第一個還是會調查他,他還是會牽扯其中,另外個原因就是因為他就算不發聲追凶警方還是會繼續追查的,因為現在這個問題已經引起非常的轟動了,不管是為了堵住群眾的嘴還是為了這個事實真相還是會調查的。
另外我覺得可能是因為他知道凶手是誰,所以他不會強調。
從他出獄到帶著紅花回家,受害孩子的母親就離開了村子,因為無法接受自己恨了二十幾年殺害自己孩子的凶手現在因為沒有證據被放出來。
而現在村裡的村民也不接受他,因為在他們心裡他就是凶手,為什麼呢,因為在過去沒坐牢之前估計他的人品也不怎麼好,或者是性格比較偏激,村民們都知道這種事他是做的出來的。
再加上當年警察調查時那麼多證據,他都無法解釋,回家喝水正好是孩子死亡時間,孩子被勒死後他手上出現傷痕,裝孩子的袋子栓的繩子的缺口和他家的都能對上,並且他解釋不清自己那天具體的行動。
其實我覺得不管是誰都能從這些證據裡面第一感覺他就是凶手,我覺得到底是不是凶手只有他自己知道了,或者是警方能抓到凶手,能夠拿出有力證據。否則他一輩子都還是凶殺案的第一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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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學法零零7
張玉環已經洗清了冤情,何需通過找到真凶再洗一次?中國法律規定未經人民法院審判,不得判定任何人有罪,這也是為什麼哪怕證據確鑿,但在審判之前我們一直稱呼被告人為犯罪嫌疑人的原因,就拿杭州殺妻的許某某來說,現在被檢察院批捕,但是我們依然只能說犯罪嫌疑人許某某,而不能說罪犯許某某!所以,同樣的,當法院宣判張玉環無罪的時候他就洗清了冤屈,他在法律上就是清白的!
為什麼會引發網友如此熱議,因為大部分網友就只是單從疑罪從無的字面意思來看問題,就是懷疑,有嫌疑,但是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所以改判無罪,所以想當然的就認為只要真凶一日不落網,張玉環就是最大的嫌疑人,那他就不是清白的!所以這裡面是融入了道德感情和樸素的社會主義價值觀,這與法律上的清白是有區別的!
其次,張玉環如果發聲要求找出真凶,那麼社會輿論會將這個二十多年前的案子和當地警方再次推到風口浪尖,不管我們有多想獲知真相,但我們不得不承認時隔這二十多年想要找到真相的希望有多渺茫!而如果輿論壓力一直施壓,當地警方又無法找到更多的證據,哪怕現在法制再完善,但誰又能保證不會再出一個張玉環?
最後,對於失去26年自由的人來說,現在最重要的是什麼,是儘快迴歸社會,享受和家人的時光,彌補缺憾!專業的事由專業的人去做,去查,就算張玉環不發聲,當地警方也會盡可能的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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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日月人心
張玉環為何不發生追凶,洗清冤案?我認為有以下幾點原因:
1.張玉環整整在監獄裡度過了近27年,那麼這27年裡他失去了多少?就像他說的1000萬都換不回他27年的青春年華。他失去的遠比我們想象的多,在這27年裡,他都把心思放在了申冤這件事上,如今好不容易無罪釋放,哪還有什麼心思去追凶?
2.張玉環出獄後就好像一個“小孩”一樣,對外面的世界充滿了好奇和疑惑,就連智慧手機都不會使用。所以,當下他更願意做的是熟悉這個世界,好好生活,去彌補那麼多年來虧欠家人的遺憾。
3.張玉環是疑罪從無,並沒有真正擺脫嫌疑。很多人,包括當地村民都對他仍保持著三分距離,張玉環連出門都需要家屬的陪同,說話豈不是會更加小心,就算沒有做過,言多必失這個道理他還是懂的。
4.追凶這件事,連受害者家屬都表示放棄了,就算張玉環想要追凶,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而且追凶這種事情,只能交給警察去調查。
張玉環無罪釋放?真凶逍遙法外?到底真相如何?還得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得知。但我相信,張玉環並不是一個壞人,希望警方能夠換早日抓獲真凶,還張玉環一個清白。最後,也願逝者安息。
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觀點,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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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農一姐
張玉環在8月4號被無罪釋放以後,只是在刑訊逼供方面要求追責,在國家賠償方面發聲,但是在追凶方面可沒有發聲。為什麼張玉環不發聲呢?更何況諸多網友還在懷疑其犯罪行為!
這兩個孩子一個4歲,一個10歲,一次性被殺害,確實的非常殘忍,而且孩子的脖子有勒痕。這應該是非常大的仇恨,才導致了兩個孩子的死亡。張玉環當時手部有傷痕,這也使得張玉環被懷疑的物件之一。
根據目擊者說,當天10:50~13:00之間,張玉環三次回家(喝水),家裡妻子和孩子不在家。而鄰居的那兩個孩子的死亡時間根據法醫推斷為11:30,正是在張玉環回家的這一段時間內。這也成了懷疑張玉環作案的主要的依據之一。
張玉環始終否認自己殺人,只是刑訊逼供,在法庭上也提出了這一點,最終沒有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這一個判決給了張玉環及其家人申訴的機會,在27年的時間裡,全家人齊心協力替張玉環申訴,最終在8月4日張玉環無罪釋放。
在監獄當中27年,9778天,這麼長的時間是一個人的精神都能崩潰,甚至想自殺,但在家人的鼓勵之下,依舊堅持為自己的自由、清白進行申訴。“士可殺,不可辱”,或許就是這樣的動力,使得張玉環才有了無罪釋放的今天。
人生沒有多少個27年,而且張玉環最好的時光在監獄裡度過,所以不要對其進行過分的指責,即便是脫不了犯罪嫌疑人的關係,一旦犯罪證據確鑿可重新收監。其實在這27年的監獄生涯當中,其精神已經崩潰,而且眼光呆滯,也是可以理解的。從其行動或者言語等方面非常的謹慎,甚至還有害怕的表現的情況下,可以知道其精神的壓力是多麼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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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若汐可否
如果這個案件本就與他無關,可卻無辜受到牽連,他心中難免有恨,而這個恨無疑是來自案件本身受害人極其家屬,然後是負責此案件的警察。警察局他是常客,他能不知道警查的辦案能力嗎!
他自然也是想早日捉到凶手,還自己清白,堵住網上的悠悠眾口,可是他也知道,時隔27年,再重查案件,談何容易。更何況,真凶尚未歸案,他若發聲,凶手於他也是一個隱形的威脅。警方掌握的有用線索少之又少,弄不好又會把自己給繞進去,雖然說身正不怕影子斜,但在張玉環身上,這句話他還敢信嗎?
對他來說,他是不想再與此案有關聯了,所以聲追凶並不是他會做的事情。他只想過好自己的生活,拿回屬於自己的賠償款,處理好家庭的大小矛盾,遠離輿論,迴歸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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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楊小柳yla
我覺得還是有大部分人都相信張玉環就是真凶的,張玉環為什麼不發聲追凶,很多人都覺得他是心虛,認為他就是真凶,他不敢發聲,這樣的看法,我不敢苟同
你們所有認為我是殺人真凶的人,等到真正的凶手被抓到之後,網路暴力的所有人都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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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明軒168
強烈建議重啟調查程式。事情過去26年了,有些證據可能已經無法找到,但依現有的偵查手段和刑偵技術,相信公安民警會有新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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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河南省正陽縣彭橋彡新
張玉環不發聲追凶的原因可能是剛以監獄出來,與社會脫離了二十多年。應該等心態調整好了,漫漫融入社會後為了證明自已的清白會要求有關部門查出真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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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沐清煙
張玉環為何從來不發聲要追凶,為自己洗清冤案,首先我們要從張玉環是什麼情況釋放的:
張玉環不能稱之為無罪釋放,應定性為疑罪釋放,但申請國家賠償暫時不予考慮,因為這個案件一定要追查下去,破案還得從嫌疑人開始查!
首先這個案件要確定的被害人是自己溺水死亡還是他殺,如果當時不經解剖就斷定為他殺,是不是太武斷了?沒有合理的證據鏈,關押了張玉環26年不冤嗎?現在這個情況,應由公安機關重啟調查,要追凶也是當地公安發起追凶,也不應是張玉環發起追凶!但是:張玉環是因為證據不足,疑罪從無,才被釋放,並不代表完全無罪,目前真凶沒歸案,他還是一個嫌疑人,如果張玉環真的被冤枉,應該希望公安部門快速破案,這樣才可以完全洗白。從這點來說,張玉環不發起追凶,邏輯又有點說不過去!
張玉環關了26年還不斷上訴的,並且明確告訴自己家人自己沒有殺人求家人上訴,一般真正的殺人犯內心肯定會被擊垮,而他沒有隻有兩種可能,一是內心前無古人的強大,
二是確實被冤枉,但我覺得應該被冤枉了,因為在他們那個年代動用一點特殊手段太正常了
其實按照一個正常人的思維,很大可能會發聲追凶的,就算為了受害者這麼多年的痛苦,或者自己的不白之冤徹底洗刷也會發聲追凶的,至少向受害者家屬坦白自己確實沒有殺害他們的孩子不論以什麼方式。如果這點做不到,是否有心虛的成份就難說。其實張玉環和他前妻應各自低調生活避開自媒體追蹤炒作,高調傷情只會引火燒身讓人反感,他應該自認為反正國家已經給他平反了全中國人都知道不要在網上亂說話才是王道,拿著鉅額賠償款在縣城裡買個房子隱居度過下半生,想回老家融入鄉村估計是不可能的事,農村人一旦認為他人品有問題很難和他相處並對他有所改變,況且在27年前取證估計沒幾個人說他是好人,不然也不會懷疑到他頭上……
張玉環為什麼不發聲追凶,洗清冤案,我是這麼看的:一、張玉環被冤枉為殺人犯,他發聲是自證清白:我沒殺!我沒殺!我從沒有殺過人!受害者家屬發聲是找到凶手:誰殺的?誰殺的?一定要把凶手繩之以法!
假如你被別人願望是小偷,你肯定到處說你沒偷你沒偷,你不會說使勁吆喝著捉賊吧。誰喊捉賊?丟東西的人喊捉賊,負責管理的人喊捉賊。肯定不是受冤枉的人喊捉賊,這個邏輯是成立的
二、如果一個人真被冤枉了二十幾年,然後被釋放了。這得是多大的委屈?出來第一件事就是希望將真正的凶手繩之以法?所以張玉環還是有很大的嫌疑!
張玉環不發聲追凶原因:
一、他是最大的嫌疑犯;
二、如果他就是真凶,那叫“賊喊捉賊”。
還有一個不發聲追凶的疑點:張玉環和宋小女始終沒有說出口希望公檢機關嚴查凶手!還我清白!宋小女一會哭一會笑的得意的表情追究國家賠償申請!大家都看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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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歷史時間軸
題主的問題從何說起呢?張玉環說過要追究刑訊逼供者的刑事責任了啊!
很多網友說,如果不是你,為什麼警方懷疑你?這就像一個女人被強姦了,卻被質問為什麼強姦你,而不是別人一樣可笑和滑稽!
關於張玉環身上的疑點,比如說27年前案發當天,張玉環幾次回家喝水、從他家搜出來的麻袋麻繩、手上的抓痕等等,當時可以從他們村子裡找到很多人,都符合這些特徵,所以不用解釋這些所謂的證據。
張玉環被懷疑並被帶走後,相信警方把他家翻了個底朝天,但是沒找到任何殺人後的蛛絲馬跡,沒提取到任何證據,是張玉環智商太高了,反偵查能力太強了,還是警方弱智,偵查能力技術太弱了?
殺人第一現場都沒有找到,在警方先入為主的懷疑面前,張玉環的任何辯解都是無力的,只有承認是自己乾的,警方才滿意,這是唯一的答案,否則就各種嚴刑逼供,放狼狗咬,我想江西高院能做出張玉環無罪的判決,嚴刑逼供這事是搞清楚了的!
如果是張玉環乾的,他不會在獄中一次次寫信上訴,不會幾次自殺,不會記著刑訊逼供者的名字,平反後,悄悄的過日子就行了,也不會提追責的事!
網友質疑張玉環,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不想呼格吉勒圖等冤案一樣,是真凶被抓到了才平反的,兩個男童慘死27年,到現在還沒有抓到真凶,這起案件是不應該以張玉環平反結束,而是重新立案偵查,為兩個男童的慘死,也為張玉環的冤枉!
雖然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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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三農阿憨
所以覺得要追凶也應該是警察的事情,張玉環雖然犯罪證據不足釋放,但是並不代表他是清白的,在凶手沒有抓到以前,他還是本案的最大嫌疑。
死者為兩個孩子,一個4歲,一個6歲,一個被勒死一個被掐死,沒有過多的掙扎,孩子如何出去的,我覺得應該是熟人作案,兩個孩子認識的人,要不然孩子不可能隨隨便便跟陌生人出去,熟人做案的動機特別大,肯定是這村子範圍內的人,應該是仇殺,肯定兩家有什麼過節跟矛盾,要不然不可能向兩個無辜的孩子下手,警察可以香這點排查,看受害人家跟誰鬧過矛盾,有過過節。
當時兩個孩子有掙扎但是力量懸殊,當時應該看下孩子指甲裡面有沒有掙扎時撓傷凶手時所留下的皮肉可以驗下DNA,現在這條顯然行不通了。
我覺得凶手肯定還在村子範圍內,只不過掩飾的太好了。
這只是我個人猜測具體情況看警方通知。
希望早日將凶手繩之以法,給所有人一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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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清風徐來自媒體
我認為這應該是兩個案件,不能僅僅把它當成一件凶殺案來對待。一個是27年前,兩個孩童被害案;一個是張玉環誤判案。兩個案件既然關聯性,也存在獨立性。
1.案件的即時性畢竟張玉環冤案剛剛浮出水面,進入到廣大民眾的視線當中,經過輿論和新聞報道後,自然會吸引到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因為它是剛剛發生的事情,關注度高也是正常的。
而被害案是發生在27年前,已經過去了很久的時間,可能民眾對當時的案發背景、環境、證據、取證等細節,都不是太瞭解,很多方面可能已經無從考證,所以焦點就少了很多。
2.案件持續發展趨勢27年前的這件凶殺案,也是由於張玉環誤判案件,才讓很多人瞭解到。可以說很多人並不認為這個凶殺案件能夠在短期內,哪怕是一年內能夠偵破的,畢竟這麼年過去了,物是人非。取證方面存在非常大的困難,破案難度更不用說了,很可能最後成為一件懸案。
所以說,兩個案件的受害人,都應該得到關注,也都應該儘早得到解決,雖然傷害不同,但是結局同樣是慘痛的。希望警方能夠儘早抓捕真凶,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被害人也能夠早日得到應得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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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80後楊同學
被羈押9778天的張玉環終於被無罪釋放,算是沉冤昭雪。回到家,宋小女還把兩個兒子,兩個兒媳婦,三個孫子給到他,也算是不幸中的小幸福了。
但目前加害兩名受害小孩的凶手還沒抓到,張玉環為何不發聲追凶,為自己洗清冤案呢?我覺得有以下4個方面的原因:
01 此案對張玉環造成了心理陰影,不想再捲入該案件1993年發生在張玉環鄰居家的兩個分別為4歲和6歲的小孩,被人加害並扔棄於距離張玉環家不到2000米的水塘裡,張玉環被懷疑成為凶手。
當時的嚴打情況,針對於凶案必須要在短時間內破案,給偵查破案組也是造成了很大的壓力。於是在受審的過程中,張玉環幾經刑訊逼供。審訊人員不讓張玉環睡覺,甚至拉來警犬威脅他說,如果不招供就讓警犬吃了他,於是放出警犬撕扯他的衣服咬他,他被迫招供了。
這26年的案件,也不知道開庭過多少次,張玉環被刑訊逼供了多少次。甚至他在獄中都想過自殺兩次,在一名大學生的勸說下才放棄了這個念頭。
本來好不容易被釋放回家,無辜坐了26年牢。如果他再宣告要緝拿凶手,無疑又要捲入這起案件中,這個時候已經五十多的張玉環可能會選擇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本來也是好不容易出來,萬一自己又被捲進去了,豈不是更麻煩。
02 案件久遠,偵破工作已經很艱難1993年發生的命案,距離現在已經26年了。就連其中4歲小孩受害者的母親劉荷花,在得知張玉環被釋放,內心無所適從,也選擇了放棄追查此案,第二天就出去打工了。
她表示,當時她4歲的兒子如果沒有遇害,現在也都三十幾歲了。當時指認張玉環是凶手的鄉村醫生,後來又說張玉環是被冤枉的。痛恨了二十多年的凶手竟然無罪回來了,那凶手又會是誰呢?她內心也滿是無奈。
如今時間久遠,很多事情都已經物是人非,哪怕現在的偵破手段和技術再先進,查證取證也是相當艱難。我想張玉環和他家人不可能不知道這個案件的複雜性,這個時候也不想再多招惹這樣的麻煩,肯定更多是想跟這個案件劃清界限,更多的就是選擇了索賠的事情了。
03 如果張玉環真跟這個案件有點關係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還有很重要一點就是都講究證據的。張玉環被判無罪釋放,是因為沒有有力證據證明他是有行凶的。
但這一點也並不能充分說明他就沒有作案的可能性。他被宣判釋放後,凶手現在成了謎,也就意味著包括他在內的全村人都有作案的可能性。
我們退一萬步設想,最近發生的杭州來女士案,女大學生勐海縣遇害案都上演了賊喊捉賊的套路。如果張玉環真是跟這個案件有一定的關聯性,那他要追查真凶,那不是自找麻煩嗎?當然,在案件沒查明之前,這只是一個猜測。案件沒偵破之前,誰都可能成為懷疑你物件。
04 缺失的26年,張玉環早已無心理會這些一個案件,可謂改變了張玉環一生,也改變了他的家庭。案發時,他還是一個村裡的木工,兩個兒子都還只有分別3歲和4歲,老婆也在身邊,雖談不上富裕,但日子還是一個完整的家。
案件發生後,張玉環被關押,可謂與外界隔離,不能和家人在一起,還要經常被審問逼供。儘管他哥哥和宋小女為他在申訴,但宋小女在她被關押7年後,迫於生活壓力改嫁了。
在他的家庭裡缺失的26年裡,張玉環的孩子都三十一二歲了,而且也娶了老婆生了孩子,這些作為父親的喜悅與陪伴,他都沒有。甚至在回家的時候,他的大兒子跟他吵說他被抓後自己受了多大委屈和欺負,日子過得有多艱難。而且在羈押期間,他父親也過世了,宋小女的父親也離開了人間。所幸她母親還在,但可以看出他母親也很老了。
張玉環年邁的母親
而且,張玉環在回家的時候,連母親是誰都已經不知道了。他的哥哥張民強在 面對採訪時說,張玉環好像還停留在1993年的那個生活階段的認知裡,敏感缺乏安全感。就像宋小女說的一樣,兒子的成長他已經錯過了,現在他還能陪伴孫子的成長。
在張玉環被懷疑成凶手羈押後,他的家人肯定也是遭受了外界不少的另眼相待,張玉環自己也表示,自己出來後,要好好賺錢陪伴家人。可能張玉環出來後,面對社會的適應期還有一段時間,也還有很多他錯過缺失的東西要學習並找回來。他可能根本就沒時間和心情再去理會這個案件了。
綜上所述,張玉環可能並不想再捲入這個案件了,畢竟因為這件事他失去的太多了。五十多歲的張玉環還要在餘生裡,將之前錯失的人生彌補回來。希望他和他的家人一切都幸福。當然,儘管案件過去已久,我們依然希望這個案件能有個偵破,給受害者家屬一個交代,也還蒙冤者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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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八閩文景生活愛分享
我看過張玉環的視訊報道,張玉環稱:不是一句道歉能解決的問題,希望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刑事責任#張玉環#追究責任是重要,關係他們賠償款和案件真相,等賠償費拿到手了,他就會發聲要求追凶。
‘1、我哥在監獄3年,回來的時候眼睛已經不行了,他說在裡面工作太累,也很傷眼睛,
2、必須追究責任,人的一生有幾個27年,青春白白浪費了。支援你陌生人
3、好人一定有好報 惡人有惡報 不是不報時辰未到 張家好事在後頭[贊][贊]
4、在監獄迷迷糊糊呆了二十七年,人生能有多少二十七年,應該還他一個公道,在以後的人生道路上接不了軌,感覺這個世界好陌生
5、必須追究到底是誰審的冤案,讓審這個案子的人也嚐嚐這27年的滋味
6、這個案子就是典型的升官路子,為了給上級領導交差大案必破
張玉環是步步為營,現在是先利用媒體先追究對他案件的經辦人員追究責任,下步是先領取國家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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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渡船的人
今天才詳細看了關於張玉環的事情,原來是個男的,起個很女性化的名字。又是“疑罪從無”之人。
如果我是警方或檢方工作人員,也會把嫌疑人鎖定張玉環。他蹲了26年零9個月的監獄,其兄反覆上訴,最後被“疑罪從無”,而不是“無罪釋放”。這兩個詞含義絕對不同。
單說26歲的大男人,自己手背出現被撓的痕跡,都說不清楚,豈有此理。出現了人命關天的大事情,在警察盤問任何人的時候,都應該積極配合,實話實說,談話決不能支支吾吾。出現任何一句謊言,都可能引起警察“刨根問底”,而成為“呈堂證供”。哪怕說兩口子打架,被妻子給撓了,或者在有個地方他調戲誰家姑娘媳婦,被撓了。都應該一五一十地說清楚。打消了警察心裡的疑問,他何必蹲了將近27的監獄呢,自己鬧個妻離子散。
現在張玉環還有許多事要辦,至於他是否發聲追凶,並不是他暫時應該考慮的事,那麼多大好的時間都沒了,他應該考慮國家賠償問題,和好好地吃吃喝喝“補補缺”!世界變化太大了,他一時半會兒適應不過來。
他也會看看網友們對他的質疑,他在監獄裡呆著,已經變成“人精”了,很多高人以身試法,進了監獄,從那裡出來的人,都交流經驗,很了不起了(從監獄出來的幾個人曾對我說過“進監獄的絕大多數都是能人”)。說話,處事,都特別謹慎的。他深深知道他如果發聲追查真凶的實際意義和結果,追查肯定是沒有任何結果,發聲僅僅是說給網友聽的。毫無意義。
他真要是有線索,想要追查真凶,也不會大張旗鼓的。如果作案的真的不是他,他一定會悄悄調查,還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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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鳳叔
張玉環這是“鬼”目前是最大嫌疑人,若有直接證據證明他不是殺人犯,他早已出獄,張玉環之所以能出獄是因為“疑罪從無”,他才得以出獄。
這種出獄和無罪釋放是有本質上的區別。
27年間張玉環遊走在真凶和不是真凶之間。
就目前可知資訊分析,張玉環不發聲追凶的原因有兩點:
第一點,他不是真凶。
既然張玉環不是真凶,為什麼不發聲追凶呢?張玉環剛出獄,他此刻清楚他需要什麼?而不是急於發聲追凶。
張玉環出獄後,就如新生兒降臨般,無所適從,就連過馬路都要牽著別人的手才敢走,他哪裡會想起發聲追凶的事呀!
待對出獄的各種狀況熟悉後,他會一定會發聲追凶。
第二點,他就是真凶。
就目前證據顯示,張玉環有重大作案嫌疑,不能直接證明其是真凶,也不能直接證明其不是真凶。
張玉環是不是真凶只有他自己知道,若他是真凶,他不會傻到剛出獄就嚷嚷著賊喊捉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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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雲姐心語
我覺得張玉環不發聲追凶,有兩個原因!
第一,剛出獄的他面對出獄後這個變化巨大的世界有點應接不暇,他們每天被新聞包圍著,被親朋探望著,被要學的很多東西追趕著,一時很難抽出太多時間去做其他。先獲得自由是他最大的心願,這個心願他已經達成!人在特定階段會有特定的目標需求,此時的他只希望自己可以好好的融入社會,迴歸家庭,老媽媽已經到了需要認真去照顧的年齡,其他已經不再重要。
第二,他這次只是獲得自由,並沒有真正證明其無罪!繼續追凶耗時耗力,而且他追凶無從下手,還得從自己開始一件件去證明自己的清白,這樣追凶對他來說只能讓他的故事從來,弄不好自己更加被動!兩個孩子的家長都放棄追凶,他一個普通人沒有太大的渴求,身體自由,還有可觀的補償金,再把自己重陷被動又何苦?再說,此案全國影響極大,他明明知道肯定會有人繼續追凶,這件事與其自己做不如讓別人或者該做的人去做。
我認為他短時間內不會繼續追凶!等他迴歸了社會家庭,一切迴歸正常,如果那時候他確實不是真凶的話可能也會去繼續追凶,為了讓自己清清白白的離開這個世界!但這也要看人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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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使用者遠方
張玉環坐了二十六年的牢,吃盡了苦頭,荒廢了人生最好的時光;應該說他是最憤恨那個殺害小孩的真凶的人,但他以及全家從不要求公安部門破案,緝拿凶手,以還他清白。我不知這些人是怎麼想的,還是壓根就不憤恨那個害他坐了二十多年牢的凶手?還是天生就那樣的心理素質?倒是當年那個叫小孩家長報案的張幼玲,還有同情心。不過後來聽到張玉環沾了“疑罪從無”的光,就要放回來時,卻是既害怕又愧疚,少不了要到張玉環家去賠小心,說好話,好像張玉環坐了二十多年的牢,就是她害得似的。可也是,如果當年不是她多說話,草草埋了也就啥事沒有了。但被害的小孩呢?小孩的家長呢?你看出問題了不說,也會感到心裡不安吧?我認為疑罪從無,這個政策是好的。但就當年案發過程來看,張玉環也的確有不少嫌疑之處,令他自己到現在恐怕也不能自圓其說,只是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而已。因此,就當年那些他自己供詞和他一直的表現來看,司法機關定他有罪,也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如果過多的追究辦案人員的責任,我認為也是不合適的。就說這些。
回覆列表
張玉環為何要發聲?破案是公安機關的事情,張玉環發不發聲都沒有什麼作用;而且他是該案件的被冤屈者,無罪釋放後,他的首要任務不是發聲追凶,而是為自己討回公道!
而且,27年前的中國法律還不十分完善,偷個東西都有可能被判死刑,別說殺兩個孩子了。之所以張玉環當年沒有被槍斃,就是因為當時的證據也不是很充分,但又沒有辦法排除張玉環的嫌疑,所以耽擱了這麼多年,直到現在偵查技術發達,案件被逐漸理順,徹底排除了張玉環的殺人嫌疑。
試想想,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證明張玉環不是凶手,司法部門能夠寧願被追責賠款也要釋放張玉環嗎?張玉環的釋放,充分說明中國司法的進步,更體現了現代刑偵手段和技術的進步。
正是因為公安部門一直沒有放棄追凶,所以根本不需要張玉環發聲追凶。張玉環是公安部門在追凶路上發現的被冤屈者,他被排除了嫌疑,更利於公安部門下一步對該案件的偵查工作。
因此剛剛重獲自由和新生的張玉環,目前應該做的就是享受Sunny下的新生活,儘快適應新社會,珍惜和家人的快樂時光,孝敬老母親,疼愛受苦受難的兩個兒子,以及感恩為他的自由奔波27年的大哥和前妻,當然還有向國家提出賠償,向相關違法人員進行追責!朋友們認為是不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