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我家貓咪叫年年

    官方已經認定了,這是一起意外事故。既然是意外,那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沒有誰會被判刑。不過民事賠償肯定是跑不了的。

    順便糾正一下,小女孩不是狗的主人,狗的主人是另外一名羅姓村民。

    有人肯定會認為狗主人沒有過錯,因為狗是被小女孩私自牽去玩耍的。其實不然。

    因為狗主人餵養的是大型犬,本身都周圍的居民就有一定的安全威脅。雖然狗主人也採取了一些安全措施,比如外出給狗栓上繩子。但狗沒有人一樣的行為判斷力,狗的主人必須隨時防範狗可能給別人帶來的威脅。

    反倒是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者,12歲的小姑娘卻不需要承擔什麼民事責任。因為她是未成年人,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至於要賠償多少,需要幾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明確各方責任和賠償金額。

  • 2 # 隔壁愛幫忙的老王

    肇事者為12歲女孩,狗是別人的,人家拴在自己家門口,女孩偷偷解開繩子牽著狗玩,狗掙脫了繩子跑的時候把老人絆倒摔傷致死,本案老人無責,因為是正常行走,狗主人無責,因為自家的狗拴在了自家門口,女孩12歲,應該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3 # 啊哈2498492

    她跑不了的,就算今天跑了,明天或者後天,相信她她自己會回來的,因為她良心會不安,她更會承受不了別人的指指點點的。

  • 4 # 陌蘩

    判刑不會,女孩剛滿十二歲。還沒到追責刑事責任的年紀。但是賠償是應該的。當然是女孩的監護人待她受過。

    首先,女孩沒有經過狗的主人的同意,私自將就大狗牽出,並且沒有牽緊狗繩,所以導致了大狗在快速奔跑中時狗繩將老人絆倒,造成老人頭部出血死亡。所以女孩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判刑承擔刑事責任估計不可能,但是民事責任應該是躲不掉的。

  • 5 # 小賢看體育

    這個狗的女主人是不是已經犯了類似於肇事逃逸的罪呢?關於刑法跟民法方面的法律我並不是特別懂,但是我知道出了事之後肯定是要有人負責的,而這一位女主人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段竟然沒有去扶倒地的老人,放任她放在地上,這真的是太過分了,看到老人倒地不起之後,女主人甚至還跑掉了,而她的狗在後面追它,由此可見她跑的已經比狗還快了

    目前狗主人的家屬跟身亡老人的家屬正在商量賠償協議,女主人應該是不會被判刑的,只不過這一次估計要賠很多錢了

  • 6 # 墨雪問心

    狗的女主人今年才12歲,屬於未成年人,所以不負法律責任,不會被判刑;但自己的狗狗闖了禍,女主人不是積極補救,而是掉頭逃跑,這樣的行為,即使不受法律懲罰,也得接受公眾的道德譴責。

    目前雙方當事人正在就此事協商賠償事宜,在我看來,不管結果怎樣,都改變不了這個女孩沒有擔當,不負責任,不善良,低素質的個人品質!

    當然,我們也應該考慮到女孩畢竟只有12歲,她這個年齡並不具備承受突發事件的能力,當看到老人摔倒,鮮血流出時,她的第一反應是害怕,然後就是回去找父母,所以她帶著狗逃跑,我們也可以理解為小孩闖禍後回去找大人來擦屁股的一種合理行為。朋友們認為是不是這樣呢?

  • 7 # PILOT童話

    寵物狗掙脫約束繩,絆倒八旬老人倒地身亡一事,杏壇鎮政府進行情況通報,這一事件初步被判斷為意外事件,事件的善後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突發事件的經過

    經現場調查,目擊者取證和視訊的回放,整個事件發生具體的過程是這樣的。

    一名女孩牽著一隻白色大狗在路上經過,突然大狗掙脫了牽狗女子,去追另外一隻狗,大狗的牽引繩耷拉在地上,經過老人的時候,牽引繩絆倒老人,老人當場就被絆倒在地,頭部著地。

    此次事件的責任界定

    由於這一突發事故被判定為意外事件,所以暫不構成犯罪,沒有刑事責任。所以對於女孩來說,是不會被判刑的。

    首先這一事件不屬於過失致人死亡。其次,女孩不存在故意或過失行為。因此,這一起事件不涉犯罪。

    今年頒發的《佛山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也明確規定,對於飼養犬隻個人民事行為能力的規定和責任要求。

    此次事件的反思

    雖然這次的事件是個意外,但是很多的因素和過程還是有跡可循的。

    一、狗飼養者

    作為薩摩耶的飼養者50來歲的羅某,應該知道這是屬於大型犬類,其發生意外風險性會高很多。作為養犬的人應該明白,自己要對所飼養的犬負責。不管是不是和自己有關,只要發生意外,狗主人是要擔刑事或民事責任的!

    據瞭解,這隻狗被拴在狗主人的家門口,輕易的被女孩牽走。當時不在羅某的管理範圍裡,沒有把這個牽引繩鎖死,反映了羅某對這個條例和責任的淡薄和模糊,如果當時鎖死了,薩摩耶也牽不走,也就沒有後面的悲劇了。

    飼養者羅某對於養犬相關的法律條規的不知道或者不明白,是導致此次事件背後的一個誘因。

    二、牽狗的當事人

    據調查,牽狗者當事羅某,也是羅水村村民,今年12歲,出事當天。羅某未經狗飼養者允許,擅自偷偷解開繩索,把狗拉出玩。

    以羅某的年紀,是根本控制不了這種大型犬的。可是羅某還是偷偷解開繩索,是無知還是無畏了?本不是自家的東西,本應該明白遛這種大狗的巨大風險,可是她還是去做了,而且事發後女生冷漠選擇了逃避。只有一個解釋,家庭父母的教育有問題。

    當事人羅某家庭教育的問題,導致其作出偷偷解開繩索的行為,是導致此次事件背後的另外一個誘因。

    三、受害人

    從視訊中我們看到,這名老人正在馬路中央位置停住,沒有繼續走。其實對於老人來說,

    因為身體的原因,行動本身就比較遲緩,對於在這種人流大,各種物流,車流熙熙攘攘的馬路,對於老人家來說,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風險。

    受害老人出現在這種風險大的地方,加速了此次事件的發生機率。

    四、制度管理問題

    雖然佛山市順德區已經是有明確的養犬管理條例,但是這個條例的宣貫和推動到什麼層次,這個不得而知,具體的執行和養犬戶主對這個條例的接受程度如何有待調查。

    從目前的這個事件來看,相關的條例的宣導和養犬的戶的執行是有缺失的。條例的宣貫不力,養犬使用者潛意識的不重視是這個引起突發事件的大環境誘因。

    後記

    綜上所述,此次事件的由一個個的誘因累積在一起,結果不幸的事情終於發生了。如果狗的飼養者把牽引繩鎖死,如果女孩不偷偷解開繩索,如果老人不出現在馬路中間,如果……。

    任何的一個如果,都不會產生悲劇。可是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的如果。有因必有果,世界萬物都有因果迴圈,看似一個個的偶然,最終都成了一個個的必然。

    防患於未然,發生的已經發生,對於此事我們需要分析和總結。更多的是我們要面向未來,相關的舉措可以開展。

    一、政府部門對杏壇鎮及各村將進一步加強養犬管理工作開展,強化宣傳教育。

    二、各養犬使用者對政策和條例的充分學習和了解,落實對應的各項養犬規定。

    三、對於此次事件女孩的教育和家庭關注,如果不進行介入,這次是狗的事件,下一次保不準又發生新的事件,因為兩個小孩平時有不良的習慣!

    逝者已逝,生活和工作還要繼續。亡羊補牢,需要我們採取預防措施,把更多的風險消滅在初期的萌芽中。

  • 8 # 不一不二不三

    小女孩肯定不會判刑,一個是年齡剛滿12歲,一個鑑定是意外事故,一個是這兩點就可以看的出來,這個小女孩不會被判刑。

    但是,賠償的話應該要,但是受害者家屬暫時沒要求賠償,估計也是有自己的考慮。

    看到那個視訊的時候,我個人是驚呆了,一條那麼大的狗,直接追著一條小狗,然後狗繩直接把老人拌倒,摔在地上,可以說這是一場突發事故,因為這種事件並不常見,主要是狗太大了,衝的太猛了,老人家業年紀太大,所以才造成這個局面,當然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這條狗沒有人牽著,而對於12歲的小女孩來說,我覺得她牽不住這條狗,所以,當她跑過來的時候,老人家已經摔在地上,那條狗也走遠了,她自己都一臉懵逼,不知道怎麼回事,因為她根本不知道這是自己的狗造成的,所以,後來狗回來了,因為害怕她帶著狗跑掉了。

    但是,這條狗並不是小女孩子家的,是別人的狗,她帶出來玩,目前,狗主人沒有露面,事情最後怎麼賠償也是需要幾方坐下來賠償。

    對於這個事情,我還是想說一句,喜歡狗養狗沒問題,但是出去一定要牽好,因為沒牽繩子發生這類的事故已經不少了,為了自己。也為了別人。

  • 9 # 拼音九鍵碼

    不會,因為遛狗女孩才12歲,所以已經定性為意外事件了,一個老人的生命就這樣被意外了,的確讓我們也很意外。

    我不懂法律,不知道這樣一起事件定性為意外事件的依據是什麼。但是就整個事件的始末來說,那個小女孩的做法的確讓人可恨:首先大白狗也不是她的狗,她是沒經過鄰居偷牽了出來的,這種行為本質意義上為“偷”了。其次遛狗不用心,任由大狗拖著鐵鏈在大街上撒歡跑。再就是,狗鏈子絆倒老人後,她後面趕來,旁邊一個小姐姐告訴她她的狗絆倒老人了,小姑娘僅僅就看了老人一眼,然後領著狗往回跑,跑得比兔子都快,一點同情心都沒有。也有人說了,她還沒成年,碰到這樣事,難免害怕,所以才跑的。我認為這完全就是在為她開脫了,12歲了,從視訊裡也是大小姑娘了,什麼道理不懂,不過是在逃避責任罷了。因為未 成 年,似乎一切過錯都可以被原諒!唉,只能說老人是飛來橫禍吧,而且據後續新聞報道,老人的家人也不予追究任何人的責任,只想安安靜靜地不被打擾。倒是個寬容大度的人家!

  • 10 # 咪哩寫生活

    不會判刑。

    據網上可靠訊息得知,遛狗的小女孩和狗的主人並不是同一個人。

    遛狗的小女孩是在狗主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拉出來遛狗玩的。殊不知會闖出大禍來。可能是小女孩一時拉不住狗,大狗跑出來絆倒的老人。

    監控顯示,隨後小女孩跑過來找大狗,路過已絆倒老人身旁,又跑回去。小女孩本身也沒有看到老人被絆倒的瞬間。

    所以,在小女孩調查過程表明,其實她不知道老人是被狗絆倒的,看到老人大流血,看著害怕就跑了,我覺得小女孩的話可以相信。

    我相信一個12歲小女孩的坦白,從一個作為母親的角度來講,我覺得應該被原諒,只是以後真的不要太大意,吸取教訓,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最後的結果,老人也不幸去世。由於小女孩和狗主人的經濟條件也不好,老人家屬也不追責。

    願以後那些養狗養寵物的主人,好好管理好自己的狗,不要再發生類似的意外。

  • 11 # 愛笑的雯子Vlog

    過世的老人有附近鄰居稱,老人身體硬朗,如果不出意外可以活到100歲,事後家屬稱不追究狗主人和小女孩的責任。但我覺得出於人道主義,起碼也應該給逝者道個歉吧,雖然是無心之過但卻出了人命。一個12歲的小女孩還屬於未成年人,《未成年保護法》對未成年犯罪有不予以法律追究的規定,而且這確實也屬於過失而造成他人死亡的案件。所以她不會被判刑,最多也就受道德譴責,因為事後她沒有因為自己的過失向死者家屬道歉,不過她稱不在乎別人怎麼說,“別人愛怎麼評價怎麼評價”……

    小女孩沒有經過狗主人的同意就擅自把狗牽出去,已致於老人被狗繩絆倒倒地死亡,讓人很是氣憤,這種行為很沒家教,從小女孩的家庭可以看出她的成長環境,也就不難理解她所做出的事情。

    人性之惡就是以最大的惡意去揣測別人,若死者家屬追究責任提出賠償,會被人認為是訛錢,如今家屬稱不追究其小女孩和狗主人責任又被認為是正好不想養老人了,此舉正好讓他們得到解脫。。。

  • 12 # 孤客生

    根本不可能會被判刑。

    之所以說不會被判刑,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原因是這名女孩還未成年,年齡只有12歲,遠遠達不到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

    這點大家參考很多未成年人犯罪就能得出結論。

    一般來說,成年人殺了人,都會以命換命、將其判處死刑。

    但是14歲之下的未成年人就不一樣了,如果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殺了人,頂多就是收容教養幾年,前段時間那名殺害了10歲女孩的13歲男孩,就僅被收容教養三年,連坐牢都算不上。

    以這名女孩的年齡,她的父母最多會被追究民事責任,按照老人家屬的意願對老人家屬進行一定賠償。

    第二個原因是女孩並沒有傷害老人的主觀傾向。

    平時因為體型巨大,老人也不會隨便把狗牽出來,只是把狗拴在自家院子裡。

    當天,狗一如既往地拴在自家院子裡,只不過 讓主人沒想到的是,那名與狗有過幾次接觸的女孩竟然沒經過主人同意,直接解開狗繩、把狗牽出去玩了。

    從這整件事情來看,我們會發現女孩並沒有主觀傷害老人的傾向。

    這一切都發生在意料之外,她的本意只是想把狗牽出來玩,並沒有意料到後來發生的事情。

    因此,她即便成年了,同樣只會被追究過失的民事責任,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要說她在什麼情況下會承擔刑事責任,那麼就只有一種可能。

    那就是她主動要求狗去攻擊老人,只有這樣,才會承擔到相關的刑事責任。

    當然,不管怎麼說,責任都是由她造成,即便有的律師分析狗主人也有一定的責任,但是從情理來說,我覺得責任還是全在女孩一方。

    畢竟狗主人把狗拴得好好的,又不是主動讓女孩牽出去, 哪來的責任?

    因此,如果老人家屬堅決要賠償的話,也應該只找女孩一家,不應該找主人一家。

    不過,老人的家屬要遠比我們想象中的善良和寬容,在事情發生之後,雖然他們的心情也很悲痛,但是卻沒打算追究女孩和狗主人的責任,聲稱自己沒有要求他們賠償的想法。

    比如之前行李箱絆倒老人的事情就是很典型的一個案例。

    明明那名被絆倒的老人在火車站裡是逆行、她也是主動撞上行李箱的,但是其家人卻仍舊以此為藉口向行李箱的主人索賠了62萬。

  • 13 # 三農王小王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個問題,根據視訊顯示,是狗狗在追趕另一隻小狗,因為速度比較快,加上帶著狗繩,所以在轉彎處,因為速度過快,導致繩子絆倒老人最後死亡的事情。

    其實小女孩還是在後面追趕狗狗的,因為女孩子在12歲,力氣上,是不會牽住一直成年狗狗的,畢竟狗狗的力氣不是人能控制的。

    因為老人家人已經認定為事情為意外,我想這個老人家屬也是多方面考慮的,老人年紀大了,肯定是經不起這麼絆倒的,畢竟年齡在這裡。但是孩子還小啊!你說讓她坐牢吧!我們有未成年保護法。

    孩子還小,老人家屬認定為意外,就證明老人家屬原諒了小女孩的過錯,就不會過多去追究,廣大網友也要適可而止,畢竟小女孩往後的日子還很長。

    小女孩肯定也有思想負擔,畢竟是因為自己才導致了老人被絆倒然後悲劇的發生。

    放過別人就說放過自己。網路時代,希望小女孩以後能吃一塹長一智 ,大家也要引以為戒。

  • 14 # 丁迷有悟

    官方已經表明,老人被狗繩絆倒,是一個意外事故,並非女孩有意為之,也不存在過失,她原來是拉著狗繩的,可狗狗遇到另一隻狗,一下掙脫了。再說女孩只有12歲,不會追究刑事責任,所以不會被判刑。

    至於女孩在整個事件中的表現,確實應該吸取教訓,並加以教育引導。

    一、女孩私自領走鄰居家的狗,應該不是偶然行為,其中的風險確實應該考慮。

    女孩可以私自解開狗繩,拉著狗出去玩。說明女孩跟鄰居家的狗很熟,應該以前也有類似行為,否則,她不會貿然做出此舉。但沒有人考慮到,這樣的行為其實存在很多風險。

    即便不出現這次造成人命的意外事故,假如不小心咬傷別人,也會給狗主人和自己造成很多麻煩。這種隨便不經主人的同意就偷偷溜狗的行為,為什麼沒有遭到大人們的勸阻?

    即便女孩這次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但對其加強教育還是應該的。

    女孩畢竟年齡還小,以後還有很長的人生道路要走,如果一直揹著包袱前行,難免會對她今後的人生產生影響。所以,做好女孩的心理疏導也是非常必要的。

    總之,這次事件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民事責任是免不了的。養狗的人們一定要管好自己的狗,還要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讓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 15 # 隨性詩人蘇癲子

    這條狗不是小女孩家的,所以不存在判刑的問題,這只是一次意外,讓我來告訴你事情的真相。

    牽狗的小女孩兒我們暫時叫他小月吧!在這個月的17號下午5:00左右,小月把別人家的狗牽出來玩兒,狗的主人是同一個村的羅姓村民。

    當小月牽著狗走到羅水市場的時候,這隻調皮的狗為了追逐其他的夥伴,掙脫了小玉月牽著的繩子,奔跑的過程中絆倒了本村的村民,88歲的老人麥某,我們也知道一個老人如果絆倒或者受了驚嚇,事態就比較嚴重。最後老人經過搶救無效死亡。

    並且老人的家屬也表示了原諒,一是考慮到小月和狗主人家都經濟困難,二是鄉里鄉親你沒必要把事情處理的太過分。

    所以最後沒有追究責任,也沒有索取任何的經濟賠償【不得不說死者家屬這種通情達理,是值得讓人稱讚的】。

    但是我們根據法律程式來看的話,小女孩有沒有可能判刑呢?

    答案是不可能判刑,因為遛狗的女孩兒是未成年人,達不到判刑的標準。但是作為他的監護人,我想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應該是少不了的。

    而狗的主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雖然是熊孩子自主的形為,但是狗主人有管好自己的狗的行為和義務。

    只是我們要稱讚死者家屬的做法,他們通情達理,也許因為這件意外事故可以獲得一定的賠償,但是他們選擇了不追究,值得為他們點一個贊。

  • 16 # 魚籤籤

    這個老人家死的太冤枉了,居然讓一條狗,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想想都死不瞑目啊!

    很明顯,牽狗的是一個12歲的小女孩。她也是無心的,而且這也是一個意外!再上又是個未成年人!而且狗也不是她的,當然不會被判刑!

    但是她一輩子揹負著一條人命! 要不是她,老奶奶就不會失去生命!所以也是因她而起,雖然只是意外,但也存在著因果關係!就算不要負法律責任,一輩子也會受到良心的譴責!當然內心足夠強大,可以忽略!

    有一點,出事以後,她居然第一時間跑開了……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雖然只是一個孩子!也許當時害怕,但是逃避責任,只會讓自己的罪行加深!我指的是良心債!

    即使不用追究法律責任,即使不會遭到社會的譴責!但是因為她,老奶奶失去了生命,這是不可磨滅的事實!這件事情一直會在她身上留個烙印,永遠去不掉!凡是有思想的正常人,都會留下心理陰影的!

    未來只有做積德,多做善事。來彌補自己的罪行了

  • 17 # 別酒流年

    8月17日,廣東佛山順德一老人被狗繩絆倒,頭部著地。

    一名自稱是老人親戚的網友稱,事後,已經找到牽狗的小女孩,但她並非狗主人,狗主人當時把狗綁在附近的店門口,小女孩解開狗繩帶狗出去玩,結果沒拉住,然後發生了視訊中的那一幕。

    狗主也確實夠冤的,自己栓得好好的狗,被人偷偷帶走還闖下大禍,連累了自己。

    但是《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狗的主人對於老人的死亡後果雖然不存在過錯,但仍然不可避免的被牽連進本案。

    這麼看來,狗主人的責任是逃避不了的,就看責任劃分大小了。

    可是這小女孩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呢?

    據當地知情居民說,小女孩今年才12歲,還有一個弟弟。她家父母早就離異了,父親又XD,姐弟倆平常也是小偷小摸慣了,連派出所都進了不少次,所以被羅水當地人稱作“神偷姐弟”。

    換句話說,小女孩未成年,也未達到負刑事責任年齡,更沒有監護人,更沒有承擔責任的能力。

    這件事就很不好說了。

  • 18 # 陌上君來

    那麼,她就什麼責任都沒有了嗎?

    當然不是,畢竟是因為她牽狗的繩索脫手了,才間接致使老人絆倒摔亡,所以,雖然女孩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女孩的父母應該就是其法定代理人,所以她的父母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

    羅某家明知女孩身小力薄,無法完全駕馭那麼大型的狗,卻仍允許她隨便地牽出去閒溜,屬於疏忽大意,存在過失之錯,也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死亡老人的家屬,依法可以向女孩家及羅某家提出相應的經濟賠償,先商議解決,若商議達不成妥協,可上訴到法院,由法院最後強制判決,這是老人家屬應有的權力。

    狗主人羅某家有失職之嫌,不該把自家的大狗讓女孩牽出閒逛,致使造成了嚴重後果;

    女孩父母要自察,應該心有愧疚,因為對女孩監管不利,平時教育缺失,未盡到做父母的責任,所以女孩才會那麼冷漠和任性;

    女孩要反省,在老人摔倒時,應該趕緊去救人或尋求路人幫援才是,即便害怕,也不該不管不顧、轉身就跑掉的。

    總之,希望人們皆以此事為戒,避免類似慘禍的發生。

  • 19 # 黟靈

    不會。

    她不會被判刑,因為她只有十二歲,還不滿刑事年齡,所以,小女孩不會被判刑。

    老人雖然年紀大了,但是身體硬朗,明明可以安度晚年,可是就是因為一個12歲的小姑娘,讓她失去了生命。對老人來說,這可謂是天降橫禍。對家人來說,失去了一位親人。對這個小女孩來說,因為自己的過失,使人喪命,就是沒有到刑事年齡,自己的內心也應該是很內疚的。可是事情讓我們看到了兩個對立的家庭。

    老人的家人並沒有讓小女孩家賠償,老人一家都是淳樸善良之人。不計較女孩的過錯,給孩子一個健康成長的機會,也不願意用自己親人的生命來換取錢財。是大愛之家。

    相反,小女孩一家和老人一家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孩子不是故意,這是一個意外事件,小女孩過失,但不是故意傷害,可以理解孩子,可是孩子後續的反應多少還是讓人有些心涼。就是女孩的家人,也沒有老人的家人那樣真誠。一個家庭對孩子的影響是不可估量的。

  • 20 # 天天開心歷史

    狗的女主人今年才12歲,屬於未成年人,所以不負法律責任,不會被判刑;但自己的狗狗闖了禍,女主人不是積極補救,而是掉頭逃跑,這樣的行為,即使不受法律懲罰,也得接受公眾的道德譴責。

    該案件比較特殊,肇事的女孩雖然不負法律責任,但按照法律,其監護人,也就是她的家長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同時,因為女孩牽的是鄰居家的狗,所以這個鄰居也就躺槍了,狗的本來主人是他,所以鄰居也有責任。

    目前雙方當事人正在就此事協商賠償事宜,在我看來,不管結果怎樣,都改變不了這個女孩沒有擔當,不負責任,不善良,低素質的個人品質!

    事發時,女孩的行為讓人憤怒,自己的狗闖了大禍,她不僅不上前檢視,幫忙救治,反而帶著狗轉身就跑。這種低素質的逃避責任行為,遭到了眾多網友的譴責!

    當然,我們也應該考慮到女孩畢竟只有12歲,她這個年齡並不具備承受突發事件的能力,當看到老人摔倒,鮮血流出時,她的第一反應是害怕,然後就是回去找父母,所以她帶著狗逃跑,我們也可以理解為小孩闖禍後回去找大人來擦屁股的一種合理行為。朋友們認為是不是這樣呢?

    這件事情發生在8月17號,發生事情的地點是在廣東,當時一個女主人在遛狗的時候,把自己的狗繩給放了她的狗追逐了別人家的狗,而老人家就在街上散步,誰能想到天降橫禍呢?這種事情對於老人的家屬來說真的很難接受,因為他只是上個街,可是就這樣天人兩隔,從現場的攝像頭,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是那一條狗的狗繩在極速奔跑的時候絆倒了老人。

    看到這一幕,我只想說,這個女主人真的是太沒素質了,不知道這個女主人接下來會遭遇什麼樣的處罰呢?這一點我們要繼續觀察。不過從警方給出來的通報資訊看,他們認為這件事情是個意外,雖然說是一件意外事件,但是如果說女主人注意一點,那麼這樣的悲劇肯定不會發生。在現在的城市當中,有很多人養狗都存在著類似的情況,不拴狗繩!

    而且從視訊當中我們也可以看出這個女主人的素質非常低,在肇事的第一階段,他沒有選擇觀查一下老人的狀態,反而還撒腿就跑,這種人真的是素質很低,我個人覺得家屬應該好好的跟他溝通一下,讓他好好學習一下什麼才叫負責!負責這兩個字應該在他的人生當中放在第一位,一個成年人如果連最基本的責任心都沒有,又怎麼能夠為這個社會做貢獻呢?

    現在有很多人養狗,所以我也提倡各位養狗的主人遛狗之前要觀察一下週邊的環境,同時也要為他人著想!悲劇已經發生,希望有更多的人去總結經驗,而不是當做沒看見!

    在看到繩子絆倒老人,老人頭著地重摔的那一瞬間,我就感覺凶多吉少;那個遛狗的女孩跑開也出乎我的意料。但要糾正一點:那個女孩並不是狗的主人,她只是一個即將要升初中的小女生,狗主人其實已經把寵物狗拴在了一個安全的地方,是她偷偷把它解開,牽到大街上遛狗,這才有了視訊中的那一幕。

    在得知老人搶救無效身亡的那一瞬間我是非常氣憤的。視訊中那個女孩看到老人摔倒後,貌似也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但是她並沒有上前檢視老人是否還安全,只是回頭跑開了,我覺得這種行為很不負責任。

    本次事件中,她應該負全部的責任因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狗的主人明明已經把狗拴好了,但是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女孩帶走了,所以他並不需要承擔太多的責任。那個小女孩未經他人同意就遛狗,海洋口中脫,造成他人死亡,理應承擔全部的責任。

    原則上,她可能是要被判刑的,但是他還是一個未成年人,由於《未成年人保護法》有相關的規定,所以這個犯了罪的女孩可能不會受到刑罰的懲處,可能是換做其他的形式進行。

    只不過可憐了老人,無端站在街上都能遭遇飛來橫禍。這再次提醒我們:要把自己的寵物狗看好,否則釀成的悲劇,最後可能也是由自己全部承擔。

    除了心痛,沒有其他好說,這個女孩子的父母要加強對孩子的管教了!

    此事初步定性為意外事件,判刑應該不會,但賠償跑不掉,只是可憐了老人,平白無故遇到無妄之災。

    第一次看這個視訊,挺生氣的,老人被狗絆倒,疑似的狗主人,路過不聞不問,示意一下狗,就火速逃離現場。說真的,一個正常的成年女子,闖禍之後逃離現場,一點責任心、同情心都沒有。

    但後來瞭解到具體情況,才知道那個女子不是狗主人,只是個溜鄰居家狗的12歲未成年人,瞬間替老人感到悲哀,確實,未成年小女孩,心智不夠成熟,遇到這種事情,選擇逃跑很正常,估計是嚇壞了,也可能是跑回去跟家長或者狗主人反應情況,似乎不能過多苛責。

    造成悲劇意外,老人站的地方不算路中間,狗沒有意識,狗主人也沒有出現在現場,唯一能怪的只有那個牽狗出來又沒有牽住狗的人,可她還是個未成年小女孩,能怎麼辦,怪家長沒看好孩子?怪主人沒看好狗?怪家屬沒看好老人?還是怪老人站在路邊?

    不知道是誰的錯,所以誰都有錯,造成意外都有責任,但我覺得,最關鍵的責任應該在於狗主人,畢竟直接造成老人死亡的是狗,而狗是有主人的!狗絆倒老人致死,不是個例,雖然差不多都是意外,但這是一個警鐘!

    官方已經通報了,視訊中逃跑的不是狗主人而是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狗是另一個村民的而且這件事已經被定性為意外事件。所以逃跑的女孩子不會被判刑。

    不過死者家屬還是可以向小女孩家人和狗主人提出民事賠償。鑑於死者是個88歲的老人所以賠償金額可能不會太高。

    最無辜的是死者,雖然88歲高齡但視訊中看出老人家還是非常健朗的。如果沒有這次意外,理應能安享晚年。飛來橫禍導致死亡實在令人惋惜,相信死者家屬也很難接受這個事實。

    如今一切事宜都在有序進行,這件事肯定會在小女孩心理留下創傷。但誰讓她貪玩呢?平時應該沒少帶這條狗出來遛彎,不然一個小女孩又怎麼會有這個膽子。狗主人和小女孩以及小女孩監護人的安全意識堪憂。

    這件事也讓更多的人認識到規範養犬的重要性。特別是農村地區,養的狗都比較大,更要制定出規則,讓他們看好自己的狗。

    朋友們。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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