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 電腦說實
-
22 # 吳潑辣麼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有一方強行佔地,死不承認是別人的,因為農村現在土地值錢了,在家又沒有收入,幹活太累,都會想到順手牽羊,把別人的地佔為己有,只要另外一方不敢吭聲就會別別人拿走,利用這樣會有很高的收入,這樣的人農村一般會有一兩個人存在,文化沒有,靠的就是賴皮,硬是說是自己的,有的人真拿他們沒辦法,不到萬不得已一般都不會打架,如果動手了那肯定是忍無可忍的時候了,對付這種人你講道理是沒有什麼作用的,反而會讓他們越來越肆無忌憚,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敢佔地就叫他們賠償,不然就動手,先例後兵,只有打他才能解決一大半,當然還不能根治,最有效的辦法看來是沒有,都是暫時的,拳頭有時候才能根治,前提是有理的情況下 只能來硬的解決問題
-
23 # 直誠簡單
農村土地自八四年分地,大概,估計的分法多,沒有肯定的尺寸,久而久之出現了好多懶皮,有理說不清,更沒有人敢說公道,因為賴皮一般都沒人惹,幹部也一樣,終歸賴皮佔上風,但打S人要尚命,所以導致好多人棄地離開,田間栽樹,嚴重影響農業發展。
-
24 # 沙朱王傑哥
土地糾紛解決起來其實很簡單,主要是村幹部協調。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但對農民來說關係到面子,這個可大可小。所以要儘可能快速解決,避免矛盾激化升級,進而引發打架鬥毆,流血衝突!不是開玩笑的,我農村出來的,知道這其中的厲害關係。能和解的儘可能和解,畢竟一個村住著,老少爺們兒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和解了大家好相處。如果村幹部實在調解不了。其實也好辦,現在國家有頒發土地確權證書,上面寫的很清楚誰家多少地,左右前後鄰居是誰,按照證書上的面積丈量好,確定邊界,當雙方面把界樁釘好,誰有意見誰去仲裁或起訴。這樣合理合法,誰還要胡攪蠻纏誰就去折騰。這樣處理了還要鬧的絕對是不懂道理的人,那隻能透過法律讓他明白事理了!
-
25 # 聽天由命215400417
我家地相鄰地的地沒有爭議,大直大界的。相鄰地家挖我的地,沒跟我家協商就悄悄挖去有六、七尺寬,我家地裡還種上了玉米,玉米也出了苗。請問種情況該訴求哪個單調解?
-
26 # 戶名為238888東方
農村土地糾分矛盾很多,也確實無辦法來解決,只能混混而巳,等二次承包期2028年年底結束後吧。到第三次承包再來新的章程辦理,總結出為何出現糾分矛盾來的。(為了正確地端正地去立出良好方案來去減少不該產生的煩事。)(我們處二次承包丈量土地到戶時?當時負責人思想動機不良,為已私作重,先想和我聯絡,按我記帳為:每iy報入帳,後來不按我記們數字報入帳,與那些動機更不良的幾個記帳的斜頭邪頭賊頭歪頭惡頭混合糾合一起產生出更不良的動機來,百分之五十
-
27 # 凱諾律師事務所
你好,農村土地徵收給予被徵收人的補償包括土地的補償、地上附著物、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及農村村民住宅費等,原則上來說是不能低於被徵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覺得補償不合理,可以採取法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28 # 農村小小李
農村積怨已久,老死不相往來,深仇大恨的過節,除去家長裡短,家族之間的紛爭,那麼發生最多最常見的肯定就是土地糾紛,左鄰右舍之間因為房屋外面的滴水之爭,因為房前屋後空白地的使用權,而鄰里不和大打出手的現象層出不窮,兄弟之間,家族內部因為房屋宅基地的歸屬繼承,而鬧得頭破血流,親人之間反目成仇的更是不在少數,而地鄰直接,因為種地多少,土地裡面種植樹木影響農作物生長,這樣的紛爭,從唇槍舌劍到拳打腳踢,引發矛盾變大的事情,更是每年都有,因此農村土地糾紛的問題,佔據著一個村子是否和睦,是否互助友愛,團結一致的最主導因素。
農民種地不掙錢,辛辛苦苦一年並沒有多少剩餘,雖然很大一部分農民經常抱怨這個問題,但是卻很少有人放棄土地,往往抱怨最多的人,反而種起地來最不含糊,也最認真,歸根結底的原因就是,農民的收入途徑很單一,並且不固定,沒有什麼確定的收入,一年的收入來源無非就是打工和種地,儘管大家經常吐槽種地不掙錢,但是多多少少還有有一點剩餘的,這一點剩餘對於大多數農民都是非常重要的,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有土地就會有收成,就能夠滿足一家老小的吃喝,所以從這方面上來講,也就證明了農民為什麼把土地看的那麼重要。
有土地就有飯吃,有宅基就有房子就有地方住,有吃有喝有地方住,有一個安分守己的生活,這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已經足夠了,所以大家尤其看重房屋宅基地和土地,也就是為什麼關於這些,在農村總是會產生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農村土地糾紛怎樣處理?從我個人的看法來說,農村村幹部村主任,首先發展農村經濟,帶領大家發家致富是一個方面,尤其不能忽視的就是,能夠很及時很客觀的解決農村村民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情況,同樣是重中之重,換句話來說,發展農村經濟是一個大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有很多,不是一朝一夕一個人就能夠輕輕鬆鬆完成的,但是解決村民之間的矛盾,這個問題只要是村幹部能夠真正的立志於服務農民,那麼解決這種農村糾紛,還是不成問題的。
村幹部在面對村民土地糾紛,和家庭糾紛的時候,應該主動的站出來,不要等著事情鬧大了,鬧得頭破血流了,不可收拾了,弄得雙方不可開交了,才去充當和事老,在面對這些問題的時候,村幹部首先應該有一個覺悟問題,在問題出現的苗頭之前,就應該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然後去主動的解決問題,而不是被動的等村民去找你。
大家都知道農村裡面,面對個人糾紛,其中看熱鬧瞎起鬨的人有很多,雙方的當事人有都是那種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所以誰都不服軟,誰都不低頭誰也不會認輸,即便是心裡面知道自己不對,但是礙於面子問題,也不會主動向對方賠不是,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村主任能夠明事理,主動的去尋找當事人雙方,去主動為雙方解決這個問題,往往能夠事半功倍。
村幹部村委會是解決農村各種糾紛最主要最關鍵,也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村幹部千萬不要抱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理,更不能存在推波助瀾的心理,我們可以容忍自己沒有發家致富的能力,但是絕對不能容忍當老好人,事事推諉的作風。
當面對包括土地糾紛以及各種糾紛的時候,切記務必要做的就是,忍一時風平浪靜,這個忍不是說讓你受欺負不迴應,而是告訴你千萬不要衝動,不要出手傷人,不要把明明有道理,有依據的事情,本來佔理的,但是因為一時氣不過打人了,那麼到時候後悔也就晚了。
遇到土地糾紛,保留證據,不管是宅基地的歸屬,還是土地的分配,都是會有文件證據留存的,當面對,對方不合理侵佔的時候,首先做到的就是先禮後兵,不忍氣吞聲,不大打出手,第一步先和對方講道理,把土地的歸屬,證據一一給對方表面,讓對方意識到你是有充分準備的,對方的做法是完全不佔道理,不合法的,在正義上面法律層面,對方都是不對的,這個時候如果對方意識到錯誤,就此罷手,原因認錯並且補償給你的損失,那麼完全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鄰里之間和睦為主,相逢一笑泯恩仇,這件事情就算是過去了。
可是如果對方蠻狠不講理,故意混淆視聽,歪曲事實,對於你的忠告不管不顧,繼續我行我素,那麼下一次應該做的就是及時的通知村委會,村幹部的到來,讓他們做調解和協調,這個時候如果對方對村幹部的協調還是不管不問,不當一回事,或者說村幹部有不作為的情況出現,那麼不要猶豫,更不要坐以待斃,立刻馬上去找鎮上的有關部門進行下一步的處理。
自己解決不了,村幹部解決不了,那麼最好最有效的途徑就是尋找上一級有關部門,拿好你的證據,直接交給工作人員,然後等事情的進一步處理就行,只要你有憑有據有事實,那麼勝利的天平一定會傾向於你,不要相信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要相信光明和法律。
-
29 # 幕如朝陽
農村糾紛,不能單純理解為,都是土地惹的糾紛。人的性格多種,有種人無事生非,三天不鬧點是非,就感覺渾身不舒服,這種人,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刁民!難纏戶!有人可能不信,但是,農村這種人確實存在?戶戶都有那麼個把二個。土地糾紛也確實存在,隨著新農村建設開展,這些糾紛會越來越少。
-
30 # 農村土秀才
在農村,土地糾紛大體分為三大類,一是宅基糾紛、二是土地流轉糾紛、三是耕地邊界糾紛。在這裡咱先說說戶與戶之間遇到耕地邊界糾紛如何及時處理。
兩年前本村一個叫虎超群,一個叫楊中良兩家發生一次地頭邊界糾紛,虎超群整整種過楊家八十公分土地,多年來一直沒得到圓滿解決。因為地邊虎楊兩家吵過嘴也懟過架。據說虎姓人家人多勢重,楊姓人家人碼單薄。而楊中良一直不敢再吭聲,一直也沒門人家,時間一長軟軟放棄。但放棄不等於問題解決了。而後透過現場評理各不相讓,他說他種過了他的地,他說他偷挪了界石,那麼究竟誰挪了界石,誰種過了誰的地呢?最終透過調查摸底,當面丈量土地、在原始分地證人和分地依據面前,這個虎超群只待乖乖低頭,最後他不待不承認佔過人家八十公分土地。
在解決地邊糾紛得知:楊姓人家常年在外打工,虎姓人家終天守在地頭,為了多種人家一兩壟麥,這個姓虎的今天照照地邊,明天蹬蹬界石,再不然乾脆把界石朝外開一尺,挪半尺,一來二去使兩家地界前後不應。後來楊中良發現自己的地一頭寬一頭窄,咋看地不夠數,界石也換了,原來的界石是直立的黑磚頭,這會咋換成了光滑的圓蛋石。後來村裡透過對原始分地依據查證。虎楊兩家是一九九四年按人頭一同分的地,兩家都是三口人的地。應該是地塊邊長中長一滿多,可通過當面土地丈量而虎家的地為啥又多出來八十公分呢?對於這個問題村裡相關負責人不怕得罪人,堅持實事求是,依法公正。誰對誰錯該罰則罰、該賠則賠,從此虎超群再也不敢侵佔楊家地了。
說到處理地邊糾紛。村裡不主張罰款解決問題,真對地邊糾紛無理取鬧者。一是發現問題有村民民調專幹和村監委主動出面,不推委不拖延,採取團結_批評_團結的方法,哪裡有吵鬧就上哪是跑,矛盾發生在家解決到家,發生在田頭解決到田頭,千方百計把矛盾儘快解決掉,決不能讓矛盾擴大化。二是,為保持全村和諧穩定,對於大面積承包土地的農業大戶要保護好各家各戶地邊界石原貌,合同到期決不能給村民留下難以辯認後遺症。三是,土地是按人口分的,大家都有份,有耕種權也有保護權。自己種地要認準自己地邊,界石是兩家的地邊標記,動挪界石要有兩家共同到場操作,不管下種、犁地、施肥、打藥雙方都應遵守界邊公約。誰也不準種過誰的地。村幹部做為中間人,處理問題要不偏不向,誰對誰錯當面指正,這才是處理解決土地糾紛的好辦法。
-
31 # 三友話三農
前段時間,回家看娘,娘向我敘說了父親為同地鄰的土地糾紛而悶悶不樂的事。
娘告訴我,地鄰在村裡人面前說父親多種他的地,弄得老親四鄰都用異樣的眼光望著他,父親也憋屈的好幾天吃不下飯。
我知道父親性格,他從來不喜吃虧,他也不喜歡沾別人的便宜。
他經常告訴我們兄妹,便宣是人給的,不是佔來的。農民種地不要種的太欺,爭不足,讓有餘。種的好一些,就什麼都有了。人均不到半畝地,由著讓你佔,你能種出金豆子。為了解決好父親同地鄰的土地糾紛問題,我找到了村支部書記和村文書及當時分地的有關人員,又叫上了父親和地鄰,共同到地頭現場辦公,解決糾紛。
村文書找出原來分地的情況明細表,地鄰的分地號是25號,父親的分地號是26號。地寬是每人3米。
鄰居是3口人,應為9米寬,父母2口人,應為6米。
量一下兩家實際種地寬度情況。地鄰的寬度為9米2,父親種地寬為5米8。
量完了地,地鄰滿臉通紅,一臉不是臉。他連忙向父親賠禮道歉。
村支部書記笑著說,20公分沒有什麼,但不能多種著人家的地,還在背地裡說人家多種自己的地,這種事放在誰身上誰也生氣。
地鄰忙著隨聲附和,是是是。父親也露出久違的微笑。
當然,這種情況的土地糾紛是比較容易解決的。
對於複雜的土地糾紛,雙方要靜下心來,該協商的協商,該調解的要調解,該依法解決的要走法律程式。
千萬不可頭腦發熱,四肢發達,幹出違規違法的事,真到那時,後悔晚。 -
32 # 百川王佔功
農村土地在人們眼裡的看法是多種多樣的,有的農民視為收益低而粗放經營或低價出租外出打工,有的人視為生命之源珍惜如寶精耕細作,有的人耕之不足棄之可惜,疲憊經營盼等時機流轉,由於大家對土地的認識不同就決定了對土地糾紛的重視與否,因此,遇土地糾紛的處理也就有了輕重緩急甚至輕苗淡寫了,比如上世紀90年代不知是那裡人來我地,大力開挖鐵礦石和選鐵精粉,把大片林地毀壞到處挖坑堆沙,一片狼藉,可是由於不影響政府對林地的補貼,林地戶主也就聽之任之不當回事了;又如對相鄰種地農戶的侵佔現象,一般倆傢俬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就由村委會用尺子丈量一下就解決了,有的老實善良的農戶被侵佔後心裡也清楚,但因膽小怕事只好忍氣吞聲預設,如遇太陽能發電徵佔的林地和荒地都由承包權人私下了結,這就是農村遇土地糾紛處理的普遍形式,真正懂法用法的不多。
-
33 # 農民說農事
農業單幹矛盾的確太多,種植不統一,你種花生他種玉米,你種玉米他種果樹,經常聽到吵架聲,解決農村問題唯一隻有集體經營,農民放下土地不種與工價農資有很大關係,其次就是社員之間經常吵架傷了農民的心,靠天吃飯的農業不是農民所需要的,也不知什麼時候能改變這種局面。
-
34 # 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員
建議可以走農村土地糾紛調解仲裁程式。因為1、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仲裁的裁決書具有和法院一樣的法律效力,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農村土地仲裁委員會是國家在縣市設定的機構,具有權威性。2、仲裁相對法院判決,具有便利性,可以儘快就地仲裁,並且法律規定仲裁免費。3、仲裁以調解為主,雙方當事人誰更懂農村土地相關的法律政策,誰更佔優勢。如果有熟悉農村土地、信訪條例、公安局戶籍制度管理規定的專業人員相助,請專業的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員幫助,能夠更好的維護當事人權益。
-
35 # 清圓之夢
筆者的許多說法是錯誤的,農村土地糾紛分多種,受理部門也不同,有的糾紛涉及幾類問題合在一起,通常所見的是以下幾類,1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首先向村委會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的經管站處理,不能調解的,鄉鎮人民政府下仲裁書,不服決定的可以訴訟。2是宅基地或者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糾紛,首先也是向村委會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處理,不能調解的,鄉鎮人民政府下處理決定書,不服可以訴訟。3是農村道路、水溝、通風采光、相鄰權、地役權等糾紛可以由村委會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的司法所、土地規劃所、農業服務中心(宅基地)等部門調解,司法所的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律約束力。不服調解,可以依據民法訴訟。最後說一點,鄉鎮人民政府設民事調解中心,可以對除刑事外任何農村矛盾進行調解,新土地管理法也將宅基地使用管理(糾紛)明確為農業農村部門,糾紛調解受一定許可權限制,個人與個人、個人與單位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單位與單位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
36 # 0419w哈哈鏡
很好解決處理,要有真正去幹的工作人員處理,追根溯源,有正確價值觀,不當和事佬,修復土地臺賬資料,精準確權登記土地臺賬,要臺賬有記錄每筆流轉,要樹立村黨委組織上下管理制度,土地臺賬精細化,上級標準化,基層黨委登記證明制度,杜絕私佔,基層才是更貼近群眾
-
37 # 李萬新c1
分給我家的山林被隔壁家的惡霸老陳請了挖機挖了種油茶,中途一句話也沒有問過我家裡,我媽找老陳理論還被對方罵了一頓,我一個操作讓老陳進了監獄。
今年62歲的老陳是我們村出了名的惡霸,前期老陳結了婚沒有生下有小孩,聽說是生育有問題,抱養了一個兒子。兒子小陳長大後在深圳開了一個大型的紙箱廠做的風生水起,由於沒有什麼血緣關係加上老陳脾氣暴躁,老陳的兒子也不怎麼管老陳,經常過年都不回來老家過年。
由此老陳心裡更加不舒服,經常各種怨氣就往鄉里鄉親們身上撒。很多人遭受了老陳的氣也不敢說,怕老陳報復,加上心裡想老陳一個人的怕什麼,大不了抱著一鍋熟你敢和他一起這樣做嗎?自己不敢!因為有家人有思想的約束。
去年三月份,老陳和兒子小陳開口要了二十萬以在家創業為由。對小陳來說二十萬也不是什麼大事,就給了老陳想著給點他本錢做點事也好免得在家裡惹出更多損害鄉里鄉親們的缺德事。
老陳拿著這筆錢來到我們一大家人的山地裡,請了挖機開林帶,把我們的山地全毀了,山上種了好多年的沙樹本來可以做材質樹出賣的,但是全部也給老陳請的挖機直接埋了。
當時我媽和我嬸孃看到這一切非常氣憤,老陳在這裡根本沒有山地,現在把我們的地這樣子弄壞了,我媽的意思就是反正那裡荒廢了多年,老陳脾氣古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嬸孃氣不過,我們的山地憑什麼他說請挖機來毀掉就毀掉,一個聲音問候也沒有。
說著嬸孃就拉著我媽去找了老陳,問個究竟,沒想到老陳說不管這地方是誰家的,現在荒廢了二十來年了,都是公家的,公家的地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加上現在你說你的地那給你你能做什麼你去開荒種植啊!去啊!
事後老陳還一頓臭罵把我媽和我嬸孃罵了回來,老陳接著叫挖機一直開山,開了有六十多畝的山地,非常大面積。
這明明就欺負到我們家頭上了,家裡我爸又經常叫我叔去哪裡諮詢,因為怎麼辦,這樣一搞分給我們的山地到時候就全沒有了全給老陳霸佔去了。
後來我諮詢了我一個同學在政府林業站上班的,他說私下請挖機開山毀林是屬於違法行為,一般開山地要經過有關部門去審批和相關部門的簽字等手續。
這樣一來我心裡也有點底了,然後我特意請了一次假回去,想著大家都是同村人,沒必要的惹出那麼多事來,現在我回來就是想和老陳能談一下,山地不挖也給挖了,毀壞的樹木我也算了,唯一的就是能不能就此停手不要去種植什麼。比較山地是分給我們家的,他沒有一塊地在那裡。
我當時心平氣和地和老陳說了這番話,老陳的意思是:就是不行!現在挖機把整塊地都開好了,挖機是他出錢請的挖機,現在就等著種油茶下去,你說不搞就不搞啊,那麼多年了你家山地的草都長了比人還更高,有收入嗎?加上他搞這塊地,現在腳也弄傷了吃鐵打藥吃了三天不見好,還說我見不得他好,阻止他發財。
當時老陳說的這番話我也更醉了,農村發展是可以啊,但是要有合法手續,又不是他家的地方,如果是他家的地方我怎麼可能去管他呢!有理也和老陳說不通。
無奈之下我撥打了當地的森林警察的電話,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他,很快他們就立了案件,給老陳做了口供材料,和老陳請來的挖機師傅也做了材料筆錄。
案件經過一個月後的處理,老陳因為無證、無合法手續審批,私自挖山毀林被公安機關扣押了。
總結:經過多年的荒廢山地雖然長滿了很多雜草,但是要想改造或者種植都需要經過合法手續去各個部門審批,農村的山地每家每戶以前分出去的,你可以提前和他們商量,租賃也好都需要溝通。並不是像老陳一樣說山地荒廢了就沒人的了就可以隨便挖山毀林,按自己的意願行事了。
特別是農民經濟合作社的這幾年很多外面的老闆回來農村創業,這是帶動農村發展的動力是挺好挺值得鼓勵的。
從中各種糾紛也慢慢變多,農村也流傳這句話“荒地無人問,一旦有人重新耕種就有麻煩事”。
-
38 # 專長古玩
一般本村土地糾紛很好解決,大不了重新丈量,你家多少人有多少地一量就知道了。不過這種情況很少出現,萬一出錯當時就知道,就是誰少一釐地全村都分不了地,所以根本不會出現錯誤。怕就怕山地出錯,因為山地涉及到幾個村,特別是山界問題很難確定,加上年代久遠界石丟失了,這才是最難辦的。我村就出現過這種情況,特別是三個村交界處誰都搞不清界線,我村有民國時期山界圖,雖然圖中很清楚,主要界石有一邊沒有兩邊,這就有可能產生糾紛。你說是這邊,他說是那邊,搞得不好吃虧幾十畝上百畝都有可能。如果兩邊有界石用繩子一拉就準確了,所以這就很難辦,最好的辦法由林業局人員做中間人,一般來說差不多就可以了。只要大家商量同意也就不存在糾紛,出現問題總要解決,對於山地來說多少問題也不是很大,不要搞得村與村之間發生相罵打架也不是道理,就是你們自己也無法解決。相信大家都能理解吧!
-
39 # 浮華散盡607
村集體林地對外發包,需要村兩委會議研究,村黨員大會和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透過。這些會議是否同意或透過,要如實做出書面記錄,並記上參會人數、同意人數、反對人數和棄權人數。
回覆列表
農村土地糾份最好是村鎮調解,如果一個村幹部不吃透法律不掌據村民的秉性他是無法調解的,順勢而為怕強欺弱,就拿不出公平公正的處理方案,心隨情走偏立公心,處理出的事也是歪理,百姓就有苦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