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錦鯉於果果

    根據題主的描述回答:

    ~~這件案子進行到現在,已經沒有必要再提出類似的問題了,公安機關已經並已經關押了電車男,紋身男也已經解刨,國家司法檢查機器一定會全力開動,爭取早日合法合情的審結此案。證據鏈的組成部分中,影片只是其中的一項,證據鏈還有其他的證據形態來完整。不管有沒有影片,我們也應該相信司法公正 明察秋毫,肯定會給當事雙方一個合法的判決。不讓好人蒙冤受屈、不讓壞人投機猖狂!

    根據最新訊息 電車男 已經無罪釋放了!多好的結局呀!

  • 2 # 奔跑的馳騁

    寶馬男案件如果沒有影片資料證明的話,最起碼它絕對不會有現在這麼廣泛的影響力。其過程影片在網上釋出之後,迅速“躥紅”,甚至引起國外的關注。這不能不說是網路的力量,但如果沒有影片記錄這真實的過程的話,它也絕不會有這個效果的。從案件本身來說,因為有了影片資料作為證據,對於案件的審理和裁決有了更為重要和可信的依據,當然,即使沒有影片資料,案件也一樣會留下其他的人證物證,檢察機關和法院也一樣可以依法斷案。但影片資料在網上“躥紅”之後有一個不可不承認的特殊效果:輿論已經給本次案件作出了“裁決”,其必然會對案件的審理產生影響。

  • 3 # 山巔之上的眺望

    即使所有人罵我,即使我遭到報復,我也要把話說出來。我希望高法出來,重新仔細的客觀的重新判定案件!

    我對死者表示同情。一個住了九年監獄的人,與社會脫節了九年,好不容易找到點事幹,剛剛享受了有女朋友,有寶馬車的生活,他是想好好活著的。但是他死了。死於一把自己車上的刀。這是違法的刀具,大家都知道。他也清楚自己愛惹事,怕別人打他的時候打不過,留一把刀放車上以備萬一。這是違法的,但是符合他的身份和過往。原本只是吵架,升級為普通的打鬥(爭議一),然後升級為死者持械的毆打,注意,沒有嚴重威脅人生安全的動作。(爭議二)後面的我不想提及。我最大的困惑在於為什麼不從一個巴掌拍不響的角度認真的還原整個案件的全過程。可以說事件的升級是有原因的,為什麼死者不上來就拿刀,第二,在拿刀後不上來就捅,為什麼還有比劃虛砍的動作?

    爭議一,在第一分四十四秒(4.01分鐘影片),殺人者有一個明顯的上前擊打耳光的動作。同時,殺人者嘴上沒有停。

    爭議二,死者連續的擊打對方,主要是針對後背,殺人者並不怕對方的動作,也就是說殺人者很清楚對方不敢殺他!也就是他知道自己不會受到嚴重傷害!事後驗傷,殺人者只有挫傷!挫傷是什麼,沒有任何威脅生命安全的可能!

    一個很清醒的知道對方並不是殺他的人下了死手,所以我認為不是正當防衛!

    誰才最值得同情,不是白衣哥,而是刀尖舔血隨時可能死的社會邊緣人。你好歹有個工作,家裡有特殊情況值得同情。但是那些人呢,獄裡呆過或者長期在歌廳的妹子比你們家境通常更慘!只是這些邊緣人被多數人看不起!誰的心態更不健康!誰的壓力更大。客觀理性的看待問題。就像死去的龍哥(逝者已矣,雖然不認識,我為你惋惜),知道了不能拿刀捅人(為此坐牢),結果自己反被捅死。一次酒後的衝動就被一個更衝動的人殺了。其實我知道龍哥你雖然酒後,你還是清醒的,你知道自己不能殺人,但是火起來了,但是你還是控制了自己的情緒沒有捅他,所以我為你感到特別特別的冤屈!一個酒後的人都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不殺人,為什麼你不能!

    什麼叫基於一般常識,對於一個輾轉多地打過工的四十歲人來說,按照一般百姓認知的原則,他非常清楚對方是在嚇唬自己!

  • 4 # 江月一葦

    據說第一個傳出影片的是崑山的一個輔警,這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安紀律,應該嚴肅處理,但是鑑於該違紀客觀上推進了中國法制建設的程序,是正義的行為,建議將該輔警的編制轉正,納入公安正式編制一一人民公安需要這樣有正義感的人。

  • 5 # 發發豬哥哥

    沒有影片資料,就是過當或者重傷害致死,因為沒有上網,以及全華人民聲討中,可以從前面發生的所有案例來看就知道了,事情在警局還好點,到了法官那裡,在加上誰有錢誰有好律師的原則下,這個事,肯定不是這個結果,所以,支援攝像頭!感謝全華人民,警察!

  • 6 # Iamsohappy105162216

    寶馬疾馳閃電光,直撞騎車白衣郎。

    紋身龍哥下車忙,我在崑山爾敢擋?

    大哥兄弟一起上,就地滅了白衣郎。

    白衣見狀心發慌,騰挪躲閃就是防.

    龍哥打人誰敢防?待我提刀開你膛。

    幾個健步車門開,屠龍寶刀拿出來。

    直奔白衣劈下去,未想寶刀不給力,

    龍哥生來有脾氣,氣得寶刀扔在地。

    白衣剎那露兇光,除非你死我不亡。

    拿起寶刀刺斷腸,看你龍哥有多強?

    白衣雖沒上戰場,但也曾經抗過槍。

    龍哥見狀腳步忙,手捂下水去拿槍,

    白衣眼角放紅光,只想保命沒商量。

    上去又是一頓斬,龍哥狼狽路草旁。

    幸好警察來阻擋,不然龍哥變肉醬.

    龍哥此時想一想,強中還有強中強.

    不是平時太能裝,今天怎會把命喪。

    勸君平日多行善,就算到死也坦然。

  • 7 # 緣來一路囿妳

    理論上說,如果沒有案發現場影片,只有雙方證詞來認定本案的話,我可以肯定地回答:“本案一定會被認定為防衛過當而被判刑入獄”,理由:沒有影片的直覺而僅憑言詞證據,無法給執法者一個視覺得感知當時到底發生了一個什麼樣的衝突場面?‘寶馬男’到底持刀危害‘正義男’人身安全一個什麼程度?衝突前後發生經歷了一個什麼樣時間段?‘寶馬男’身上多處損傷到底何時形成?致命傷到底發生在一個什麼時間段?……這些問題僅靠言辭證據是無法給執法者一個直覺上認識。所以說這個案件,現場影片是認定防衛過當的鐵證,沒有它的存在,之前說‘正義男’不會這麼快被釋放。

  • 8 # 鄧氏文藝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無罪釋放》

    江蘇崑山屠龍案件, 縝密勘察走訪檢視, 實事清楚通報進展, 白衣大俠責任不擔, 正當防衛公正審判, 大快人心懲惡揚善, 法制健全正義凜然, 嚴重暴力防衛無限, 法律不會強人所難, 邪不壓正淚流滿面, 善惡有報因果迴圈, 和諧社會美好人間!

  • 9 # Aquamarine8

    官方釋出的訊息說前五刀也就是致命的幾刀是在7秒之內刺的,可見當時白衣人受害時做出了本能反應,一連串的反擊。如果沒有監控這個細節就看不到了,足以說明監控的重要性,事情的來龍去脈一目瞭然啊!

  • 10 # 爸爸的名字都被人用了

    實話實說,如果沒有引起廣泛關注,於大哥肯定會和以前一樣以防衛過當甚至是故意傷害判決。但是我相信遲早這一天會到來,社會公平,法制建設的完善是需要很多人共同努力推動向前進步!!!

  • 11 # 黑子ZSY

    如果沒有影片記錄,如果沒有廣大網友的強烈關注,估計警方會公佈:因一起交通事故引發互毆至一方死亡的惡劣事件。龍哥是被害人,於大哥就是殺人犯了。判刑10年左右,本就在困境的一家更是雪上加霜了。這就是如果的結果。期待我們的法律能進一步完善,讓守法的好人得到法律的保護。

  • 12 # 永珍顯微鏡

    1.如果沒有影片輿論影響力也許沒有這麼大。

    2.如果沒有影片,此案不會這麼快結束。

    法律是正義的守護者,正義的聲音越大法律的執行效率越高,但同時法律也是公平的體現,也需要維護犯罪者的合法權益。沒有影片證據警察短時間難以確定,需要很多辦法固定證據一時半會做不出決斷。

    3.沒有影片或者影片被惡意剪輯是否會變成德陽安醫生事件?這個值得思考。

  • 13 # 三個場地清理者

    如果沒有監控,如果沒有影片公開,騎車男防衛過當,過失殺人的罪責肯定跑不了,影片公開已後,有的律師還說防衛過當。寶馬男是如此的囂張,還獲得過見義勇為獎狀、獎金,從事遊走法律邊緣放貸金融業,而且是出社會後一半時間在牢裡度過,從西打到東、從北打到南的猛人。我們完全可以想象他背後勢力之大,如果沒有影片公開,騎車男逆轉宰殺寶馬男,寶馬男身後勢力為了義氣及江湖道義,結合其他勢力,騎車男防衛過當、過失殺人的罪責肯定跑不掉,有可能更狠。

    騎車男反殺寶馬男的影片看後,我的第一個感受是痛快,宰得好。看寶馬男下車不由分說直接開打,打的不爽快就當街拿出大砍刀,拿了大砍刀就使勁拍打,以致於大砍刀脫落(證明用力程度),整個過程寶馬男是多麼的囂張,多麼的跋扈,完全不把騎車男當人對待,他為什麼這麼囂張跋扈,只能說他背後有強大的勢力,只能說他平時囂張慣了。

    騎車男看見寶馬男拿著看大砍刀回來,他可能是傻了,也可能不相信寶馬男會當街拿大砍刀砍他,沒想到寶馬男拿大砍刀劈頭蓋腦拿拍下,就象別人拿著開啟保險的槍給你撓癢癢一樣,騎車男毫無疑問受到驚嚇,感受到死亡危脅,看錄影的我心有同感,看到騎車男一氣呵成當場宰殺寶馬男大逆轉,真的感到痛快淋漓。

    現在網上有聲音,說騎車男防衛過當,或為什麼不跑,應當換位思考,如果你是騎車男,你也可能被寶馬男的兇惡嚇傻,根本不可能會有什麼思考,所有動作都可能是應急反應。也可能不相信寶馬男會拿刀當街傷人,想跟他理論,等到劈頭蓋臉大砍刀下來,你已被徹底嚇傻了。一旦有逆轉可能,你不可能有思考能力,拿著大砍刀,砍吧,砍吧,砍掉恐懼,砍掉死亡的危脅。看了影片,評論騎車男防衛過當,這樣的人太理智,這樣的人太不近人情,這樣的人太沒有同理心。

    看了騎車男逆轉宰殺寶馬男影片,有二點感觸。

    二崑山警察不怎麼樣,寶馬男敢酒駕,敢在道口強行變道,這些在別地方較少發生。更可氣的是寶馬男是如此的囂張,這也很少見。崑山警察對這些違法行為打擊力度的確令人懷疑。

  • 14 # 梅西和小羅

    我還是那句話,好多人猛烈的抨擊,咆哮,並不是正真的關心對錯,只是現今社會下的意識形態對抗而已,特別這件事,一開始冠以的標籤是“黑社會”,“寶馬男”等標籤,與安醫生案件有“公務員”標籤一樣,很多人希望死得不止是劉某某和安醫生,希望消除的是這類人或者這個階級而已,這才是值得警惕的地方。講個案來說和個人情感來說,我肯定是現在安醫生和於師傅這邊,但是我討厭網路暴力,這兩件事不管誰對誰錯,本來都應該交給法律來審判,但都是因為因為被當事人的身份無限放大形成輿論熱點,讓事情變得不可控。

  • 15 # JackyWayne3

    在此,我回應一下網路上某些同情社會人龍哥的網友。也許你們覺得應該同情死者,即使他對於白衣哥於某是施暴者,即使他對於某又罵又打又拿刀追砍,但是他死了,你們就認為所有人都應該同情他。

    按我的個人觀點,一個普通人在對方人都是戴著大金鍊,紋身,且多勢眾的情況下,在對方對自己打罵並用管制刀具威脅自己生命安全的情況下。奪到了威脅自己生命的管制刀具,能否停下來抽根菸冷靜冷靜?判斷對方在失去武器的情況下是否對自己的威脅已經停止?對方是否不會從車裡另外拿出一把致命性武器或者開車撞,或者打電話糾集幫手進行下一輪報復?

    另外死者的行為如下,首先,寶馬車違規壓實線進入非機動車道逼停正常行駛的電動車。其次,寶馬車一夥與遵守規則的電動車一方於某從口角衝突升級到了肢體衝突。再次,寶馬車一方攜帶管制刀具。最後,劉某用管制刀具追砍於某。

    以上這幾條隨便單挑一條出來都不佔理,也不合法,更談不上正義。請問你們這些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人知道嗎?全社會聲討死者的大前提就是他的非法、他的不正義。試問一個三觀正常的人,為什麼要為某些不正義的人和事站隊?去同情某些不正義的行為和人就是你們所謂的三觀?我們廣大人民為什麼要去跟你們這些人一樣維護這樣不正義的人和事情?罵你們算是好的,希望你們迴歸正道。如果認準了你們是真傻逼,誰會跟傻逼論長短?呵呵

    最後,想必得到這個結果大多數人都覺得皆大歡喜。我只希望得到這個結果是因為法制,而不是輿論。如果是後者,依舊讓人覺得悲哀!

  • 16 # 大漠孤煙1109

    此案件的發生地如果沒有影片,僅憑當事人自己陳述的話,騎車人的行為肯定會被判定為故意傷害罪或者是防衛過當!判故意傷害的面非常大!因為寶馬男方有三人作證,騎車人孤掌難鳴,百口莫辯……

  • 17 # 歷史的荒誕

    從劉從車內拿刀砍向於開始,只要無法證明劉無放棄犯意,無可判定喪失行動能力,無逃離並已逃離傷害現場並是在現場之外的第二現場被砍致死,就不能改變於男正當防衛的屬性,其無需證明其無罪的證明。只需於方拿出劉方有罪的直接而確切的證明。

  • 18 # 正明203370122

    其次,透過評論,我們發現了一個殘酷的現實,竟然有為數不少的律師群體,他們的立場的確是站在廣大普通民眾的對立面的,他們手持國家頒發的執業資格證書,似乎更有資格解讀什麼是法律、什麼是正義,如果沒有引發大量評論,他們的實力足以構成某種程度的壟斷!

    其三、大量案件的判例表明,認定正當防衛的比例如此之低,證明在執法機構內部,脫離群眾、法律理論與真實現狀脫節的情況十分嚴重!

    所幸,這起案件給所有人帶來了深刻反思,其意義重大而且深遠!

  • 19 # 日月星辰之AI76240811

    如果沒有影片監控,我想就算調查人證物證、目擊者、傷口等等,白衣哥最後也可能是防衛過當(或者說最低都是防衛過當),因為死者車內還有三人,三人的證據(比如說可能誣陷白衣哥挑釁在前,車上女人下去還被其推打甚至辱罵等等)證言證詞,最後也是說不清啊,說不定還是像周bm認為的那種,涉嫌故意殺人罪了。所以,監控最重要。

  • 20 # 滿天彩紅1

    你的言論很有偏見,你沒看影片嗎?如果是你的話你怎麼對待當時之情形?當你面對先是幾個人對你圍攻進而又對你拳打腳踢後又見半身刺青的劉某回車拿刀對你進行砍殺你心裡怎麼去面對?當你看見劉某的刀掉落地面,劉某又去撿刀,當劉某撿到刀後又對你進行砍殺你怎麼辦?你是伸直脖子和頭讓劉某把你殺死還是逃跑?如果你逃跑劉某拿刀在你身後繼續非殺死你不可你就一點反抗之心都沒有嗎?這些問題請你給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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