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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歷史畫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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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秋天燦爛
烏臺即御史臺,由於御史府中長有許多柏樹,常有野烏(一種鳥類)數千,棲宿其上,晨來暮去,號曰朝夕烏,後來就稱御史臺為烏臺了。北宋在加強中央集權的同時,在中央設御史臺,專門負責對中央或地方的糾察彈劾。蘇東坡因作詩譏諷新法,為御史所彈劾,因而獲罪入獄,構成著名的“烏臺詩案”。
經過是這樣的,蘇軾於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三月離開徐州,四月二十日到湖州(今浙江吳興縣)任太守。當時有個規矩,官吏到一個新任所,都要給皇帝上謝表。蘇軾這次寫給宋神宗的謝表中,有幾句話觸犯了他的政敵,刺痛了變法派。他們對蘇軾群起而攻之,於是,一場災禍便從天而降。七月初,監察御史裡行何大正首先發難,上疏皇帝,彈劾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並將別人所刻印的《元豐續添蘇學士錢塘集》呈給皇上。接著,監察御史裡行舒亶(dan),也上疏指責蘇軾《山村五絕》等詩中譏諷攻擊變法,緊接著國子博士李宜之等人也相繼上章彈劾蘇軾。御史中丞李定則完全出於個人恩怨,懷著極大的報復心理來攻擊誣陷蘇軾。
最初,神宗皇帝絲毫無意對蘇軾根究治罪。後來,由於何大正、舒亶、李定等人連連上章,神宗皇帝才下令由御史臺派人將蘇軾解來京師進行審問。由御史臺親自出頭逮捕像蘇軾這樣有名的大臣,宋朝以來還是罕見的。據說當時想找一個願去逮捕蘇軾的官員都很難。後來,才派太常博士皇甫遵前往。駙馬都尉王詵(shen)平時與蘇軾關係極為密切,聽到這個訊息後,祕密派人報於蘇轍。蘇轍當時任南京(今河南商丘)幕官,聞訊後,當即派人星夜疾馳,飛報蘇軾。本來,蘇轍所派的信差是趕不過皇甫遵的,因為皇甫遵的兒子在路過鎮江時生病找醫生診治,滯留了半天,所以蘇轍的信差搶先一步,趕到湖州。
當時,蘇軾並不知道自己的罪過究竟有多大,只感覺來頭不小,可能十分嚴重。待皇甫遵趕到湖州時,蘇軾便先告假,由湖州通判祖無頗代理州事。這一天,只見皇甫遵氣勢洶洶地帶人徑入州廳。他穿著皇上賜給的朝服朝靴,手拿笏(hu)板,旁若無人的站立於庭下,氣氛異常緊張。蘇軾見此狀,便親自出來迎接。蘇軾被獲准回家與家人告別,在押解赴京途中及後來的獄中,蘇軾曾多次萌生自殺的念頭。蘇軾於八月十八日關進監獄,二十日正式開審,前後共被關押一百三十天。按照李定等人的本意,不僅要“槍打出頭鳥”,將蘇軾置於死地,而且想從蘇軾這裡開啟一個缺口,通過審訊蘇軾,順藤摸瓜,由株連枝,搞出一個龐大的反對新法的集團來,以便把反對新法的勢力一下子打下去。後來,他們雖沒有將蘇軾處以死刑,但受株連而牽入案情的有四十多人,審查的詩篇共有一百多首。甚至連當時已故的歐陽修、文同、張先等人也都未能倖免。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烏臺詩案”。這是有宋以來第一次震撼朝野的“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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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歷史愛好者雨墨
1079年44歲的蘇軾攤上個案子,這案子不僅是他人生的轉折點,讓他的文風發生了重大變化,更差點要了他的命,像他這樣的大文豪,在朝廷、民間都深受人喜愛,粉絲眾多,怎麼會捲進一個殺頭的案子呢?
1079年,蘇軾剛被貶到湖州,他很喜歡這個地方,每天吟詩作畫,自得其樂,可惜好景不長,剛剛過三個月就出事了,1079年7月28日御史臺請他喝咖啡(御史臺相當於公司的監察組),據《漢書·薛宣朱博傳》記載,御史臺中有柏樹,野烏鴉數千棲居其上,故稱御史臺為“烏臺”。蘇軾為什麼會被御史臺請喝咖啡呢?
1079年8月18日,蘇軾被送進了御史臺監獄,案子是由御史臺親自審理,而他們提出的證據就是蘇軾的詩集,所以這個案子在歷史上被稱為“烏臺詩案”。
提出審查蘇軾的人是監察御史舒亶、御史中丞李定,此二人正是前宰相王安石在變法期間提拔的人,那此二人為何會針對蘇軾呢,這還得從王安石變法說起。
王安石變法期間,朝廷形成了贊成與反對新法的“新、舊兩派”,而蘇軾就是“舊派”的中堅人物,他不支援王安石變法,而且經常寫詩作文譏諷,“新派”成員對之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後快。
御史何正臣率先發難,向神宗皇帝上書,指控蘇軾在詩文中誹謗新法,而神宗對此事並沒有理會,只是將奏疏交給中書省去辦理,最後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這令新派人物十分不爽。而恰在此時,蘇軾剛到湖州上任,他寫一封《湖州到任謝上表》,以示感恩。按慣例蘇軾只需例行公事,寫一下自己過去並沒有功績,卻多次蒙皇上恩典,以此美缺相賜。但是蘇軾偏寫:“伏念臣性資頑鄙……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新陪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新進“一詞,在王安石口中指突然升遷的無能後輩,在過去為新政的朋黨之爭裡,這詞是有固定代表意思的。
蘇軾說自己在40多歲的年經擔任地方官,已經不會惹是生非了,那其意是否就暗指在朝中當官的人就必然會惹是生非呢,御史中丞李定、舒亶等人感覺抓到了確鑿證據,立即上疏,再次彈劾蘇軾。
舒亶在彈劾蘇軾的奏章中將他的詩一句一句的分析給神宗皇帝聽:皇上不是實行青苗法嗎,他就說“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皇上整頓吏治,他就說“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卻無術”;皇上不是要興水利嗎?他就說“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皇上不是要推行鹽禁嗎?他就說“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
這些詩句經過舒亶這樣一刻意分析,立馬就變得與神宗的新法過不去了,而此時神宗正為新法推進而頭痛,再被舒亶這樣一煽風點火,神宗頓時對蘇軾極為不滿,於是命令御史臺立案調查此事,這就是“烏臺詩案”的由來。
由此可見,“烏臺詩案”並不是哪一首詩或哪幾句詩,而是御史臺有針對性的要和蘇軾算賬。
對“烏臺詩案”,我們不禁要問:
第一:這些人為何要陷害蘇軾?
第二:王安石與這一切有無直接關係?
第三:蘇軾是如何逃過御史臺審查的?
到底誰才是幕後黑手,蘇軾是如何利用“絕命詩”成功自救的。蘇軾的粉絲是如何為他求情的,他的粉絲中最大的婉是誰?想知道答案的朋友,可以關注我,我將帶大家瞭解“烏臺詩案”中更多不為人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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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柳岸一一
烏臺詩案是因蘇東坡的詩《湖州謝上表》引起的文字獄案。
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院內種置有許多柏樹,又稱為“柏臺”。由於柏樹上常常有許多烏鴉棲息做巢,因此又稱“烏臺”。
《湖州謝上表》這首詩是在神宗元豐二年(即1079年)蘇軾由徐州調任湖州時所作的謝表。謝表例行公事,簡敘自己過去沒什麼政績可言,謝皇恩浩蕩,又給自己安排的工作。
只是在謝表文末,蘇東坡又寫道:“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這幾句牢騷語中蘇東坡把自己同“新進”對比,說自己不“生事”,言外之意暗示“新進”人物愛“生事”。
在王安石變法期間,保守派代表司馬光在寫給變法派代表王安石的信中有“生事”的字眼,“生事”就成了攻擊變法的用語。
“新進”是蘇軾曾對王安石引薦新人的貶稱。他在《上神宗皇帝》書中說王安石“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
因此《湖州上任表》這篇公文,被監察御史裡行何正臣別有用心挑出毛病,摘引詞中敏感字眼:新進,生事等,上奏神宗皇帝,說蘇軾“愚弄朝延,妄自尊大”。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御史官吏又從四面八方抄獲蘇軾大量詩詞書信,從中摳出字眼,指控蘇軾諷刺青苗法,譏諷新法改革科舉制度,和朝迋大力推廣的農田水利法唱反調等等。
最在御史中丞等人操作下,蘇軾以“謗訕新政”罪名被逮捕,關押御史臺。
御史臺的官吏們本想置蘇軾於死地,但好在有人多方為他求情,包括政敵王安石在內。王安石給神宗寫通道“安有盛世而殺才乎?”,王安石弟弟王安禮也替蘇軾說話“自古大度之王,不以言語罪人”。曹太后臨終也特意囑咐神宗,可別因為幾句詩文對蘇軾過於苛刻。
最終,四個月後,蘇軾被免去死罪,從輕發落。貶滴為黃州充團練副使,不準擅離黃州,並無權籤置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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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跪射俑
不是一首詩,而是蘇軾的奏章及多首詩。
起因
最先把蘇軾作詩諷刺新法舉報給朝廷的是沈括。熙寧六年(1073年), 沈括以檢正中書刑房公事的身份到浙江巡查新法實行的情況,看到蘇軾的詩稿,認為涉嫌誹謗朝政,上呈神宗,但是當時他的意見並未受到重視。
元豐二年(1079年)蘇東坡由徐州調任湖州知州。於四月二十日到任,進《湖州謝上表》,其中寫到: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句中“其”為自稱,“新進”即指神宗任用的新派人物。公開地明白無誤地表達了自己不與當朝新貴合作的態度,表達了自己對新法“生事”的不滿。[注1]
秋七月,負責監察百官的御史臺官員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接連上章彈劾蘇軾。彈劾的導火索正是上表中的這兩句話。認為蘇軾是攻擊朝政,反對新法。神宗及新派人物都大為惱火。後來由神宗批示後,七月二十八日,臺吏皇甫僎攜吏卒急馳湖州勾攝蘇軾。
當時駙馬都都尉王詵與蘇軾交情深厚,祕密遣人告訴當時任南京幕官的蘇轍,蘇轍立馬派人往湖州告知蘇軾。當時皇甫僎快馬如飛,但是由於兒子生病在潤州停留半日。故蘇轍人馬先到,蘇軾提前知道訊息後立即告假,由通判祖無頗權攝州事。皇甫僎到達湖州後,態度十分強硬的將蘇軾押解赴京。
“僎徑入州廨,具靴袍,秉笏立庭下,二臺卒夾侍,白衣青巾,顧盼猙獰,人心洶洶不可測。軾恐,不敢出,乃謀之無頗。” [3]
“撰促軾行,二獄卒就直之。即時出城登舟,郡人送者雨泣。頃刻之間,拉一太守如驅犬雞。” [3]
審判
蘇軾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臺的監獄。二十日便被正式提訊。御史臺在此案中負責“推勘” (或曰“根勘”) ,也就是調查審訊,勘明事實,其結果呈現為“供狀”; 接下來,當由大理寺負責“檢法”,即針對蘇軾的罪狀,找到相應的法律條文,進行判決,其結果便是“判詞”。根據朱剛所作文獻 指出“詩案”在審判方面的基本過程,可以分為如下四個環節:
御史臺的審訊
根據《東坡烏臺詩案》記載,[注2]御史臺於元豐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奏上審訊結果。即蘇軾從被押至御史臺的八月十八日起,直至十一月底,“詩案”都處在審訊即“根勘”階段。審訊的結果就是“供狀”,蘇軾“供狀”的每篇都涉及另一個人(首先是王詵,其他如李清臣、司馬光、黃庭堅等),蘇軾與之發生了詩文唱和或贈送的關係,這些詩文被列舉出來,追問其中是否含有譏諷內容。供狀分列了大約四十篇,而篇幅最大的就是跟王詵相關的第一篇。為了增強反對的力度,御史臺在“供狀”定稿已經提交後,還繼續挖掘蘇軾的更多“罪狀”,尤其是與駙馬王詵交往中的“非法”事實。其中有關詳細的指控與供認如下:
六月,監察御史裡行何正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說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為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詩文中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又由於他當時是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
監察御史裡行舒亶又根據《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上奏彈劾說:
“至於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錢(指青苗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
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也指控蘇軾的罪行,聲稱必須因其無禮於朝廷而斬首。李定舉了四項理由說明為什麼應當處蘇軾極刑。他說:“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接著說蘇軾急於獲得高位,在心中不滿之下,乃譏訕權要。再次,皇帝對他寬容已久,冀其改過自新,但是蘇軾拒不從命。最後,雖然蘇軾所寫詩之荒謬淺薄,但對全國影響甚大,“臣叨預執法,職在糾察,罪有不容,豈敢苟止?伏望陛下斷自天衷,特行典憲,非特沮乖慝之氣,抑亦奮忠良之心,好惡既明,風俗自革。
最初,蘇軾承認,他遊杭州附近村莊所作的《山村五絕》裡“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是諷刺青苗法的,“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是諷刺鹽法的。除此之外,其餘文字均與時事無關。到二十二日,御史臺審問他《八月十五日看潮》裡“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兩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說是“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至於《戲子由》詩違抗“朝廷新興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當時御史中丞李定向皇帝報告案情進展。說蘇軾面對彈劾全都承認了。神宗大怒,懷疑蘇軾要麼是受刑不過,要麼是有更大的祕密要隱藏。於是問李定可曾用刑。李定答道:蘇軾名高當時,辭能惑眾為避人言,不敢用刑。神宗大怒,命御史臺嚴加審查,一定要查出所有人。
到九月份,御史臺已從四面八方抄獲了蘇軾寄贈他人的大量詩詞。有一百多首在審問時呈閱,有三十九人受到牽連,其中官位較高的是司馬光。王安石罷相的次年(1077年),蘇軾寄贈司馬光一首《獨樂園》。御史臺說這詩諷刺新法,蘇軾供認不諱
御史臺又找到了蘇軾痛斥“新進”的《和韻答黃庭堅二首》,抨擊“生事”的《湯村開運河,雨中督役》詩。前者是與黃庭堅唱和的,後者寄贈好友王詵。對於《和韻》,蘇軾解釋說,前四句以譏今之小人輕君子,如莨莠之奪嘉穀也,後面意言君子小人各自有時,如夏月蚊虻縱橫,至秋自息,言黃庭堅如“蟠桃”,進用必遲;自比“苦李”,以無用全生。又取《詩》雲:‘憂心悄悄,慍於群小。’皆以譏諷當今進用之人為小人也。”對於《湯村》一詩,蘇軾也供認自己確有對鹽官在湯村一帶開運鹽河的不滿,“農田未了,有妨農事”,“又其河中間有湧沙數裡”不宜開河,“非農事而役農民”,“役人在泥中,辛苦無異鴨和豬”等等。
舒亶等人趁機讓副相王珪檢舉蘇軾《王復秀才所居雙檜》,王珪說:“陛下飛龍在天,軾以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神宗不以為然。
蘇軾任密州太守期間作的《後杞菊賦》的序言裡曾提到吃杞菊的苦種籽,御史認為作者是在直接諷刺全境百姓的貧窮,尤其指朝廷對官吏薪俸的微薄。“生而盲者不識日”是諷刺科舉考生的淺陋無知,諷刺考生不通儒學,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經新義》裡對經書的註釋。
在給王詵的詩裡,有一行是“坐使鞭棰環呻呼”,又說,“歲荒無術歸亡逋”,他也提到“虎難摩”是為政貪婪的象徵,給李常的詩裡,他確是說在密州“灑涕循城拾棄孩”,見到男屍、女屍、嬰屍餓死在路邊,當時確是“為郡鮮歡”。在給孫覺的詩裡,有一行說二人相約不談政治,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約定,誰談政治就罰酒一杯。給曾鞏的詩裡說他厭惡那些“聒耳如蜩蟬”的小政客。給張方平的詩裡把朝廷比作“荒林蜩蚻(zhá)亂”和“廢沼蛙幗淫”,又說自己“遂欲掩兩耳”。給範鎮的詩裡,他直言“小人”,給周邠(bīn)的詩裡把當權者暗比作“夜梟”。好友劉恕罷官出京時,蘇軾寫了兩首詩給他:
“敢向清時怨不容,直嗟吾道與君東,坐談足使淮南懼,歸向方知冀北空,獨鶴不須驚夜旦,群鳥未可辨雌雄。”
“仁義大捷徑,詩書一旅亭。相誇綬若若,猶誦麥青青。腐鼠何老嚇,高鴻本自冥。顛狂不用喚,酒盡漸須醒。”
前一首最後一句取自詩經“俱曰予聖,誰識烏之雌雄”,等於說朝廷上只有一群烏鴉,好壞難辨。後一首表達自己對小人的爭權爭位不屑一顧。
蘇軾下獄後未卜生死,一日數驚。在等待最後判決的時候,其子蘇邁每天去監獄給他送飯。由於父子不能見面,所以早在暗中約好,平時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有死刑判決的壞訊息,就改送魚,以便心裡早做準備。一日,蘇邁因銀錢用盡,需出京去借,便將為蘇軾送飯一事委託遠親代勞,卻忘記告訴遠親暗中約定之事。偏巧那個遠親那天送飯時,給蘇軾送去了一條薰魚。蘇軾一見大驚,以為自己凶多吉少,便以極度悲傷之心,為弟蘇轍寫下訣別詩兩首,
“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闇自亡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與君世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
“柏臺霜氣夜悽悽,風動琅璫月向低。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額中犀角真君子,身後牛衣愧老妻。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應在浙江西。”
大理寺的初判
大約從十二月起,“詩案”進入了判決階段。如果陳睦的“錄問”很快完成,交給大理寺,那麼大理寺的初判可以被推測在十二月初。有關了大理寺的判詞,《續資治通鑑長編》(以下簡稱“長編”)則將其要點概括為: “當徒二年,會赦當原。”換言之,大理寺官員通過檢法程式,判定蘇軾所犯的罪應該得到“徒二年”的懲罰,但因目前朝廷發出的“赦令”,他的罪應被赦免,那也就不必懲罰。
御史臺反對大理寺
大理寺的初判顯然令御史臺非常不滿,《長編》在敘述了大理寺“當徒二年,會赦當原”的判決後,續以“於是中丞李定言”“御史舒亶又言”云云,即御史中丞李定和御史舒亶反對大理寺判決的奏狀。他們向皇帝要求對蘇軾“特行廢絕”,強調蘇軾犯罪動機的險惡,謂其“所懷如此,顧可置而不誅乎”?不過李定和舒亶的兩份奏狀並不包含司法方面的討論,沒有指出大理寺的判詞本身存在什麼錯誤,只說其結果不對,起不到懲戒蘇軾等“舊黨”人物的作用。
審刑院支援大理寺
審刑院在案件稽核中起到複核作用。從《重編東坡先生外集》所載“審刑院本”的結案判詞可以看出,審刑院支援了大理寺“當徒二年,會赦當原”的判決,並進一步強調赦令的有效性。其結案判詞可以被梳理為三個要點:一是定罪量刑,蘇軾所犯的罪“當徒二年”; 二是強調赦令對蘇軾此案有效,“會赦當原”,也就是免罪;三是根據皇帝聖旨,對蘇軾處以“特責”,貶謫黃州。由於當時當朝多人為蘇軾求情,宰相吳充直言:“陛下以堯舜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王安石也勸神宗說:聖朝不宜誅名士。太皇太后曹氏也出面干預:“昔仁宗策賢良歸,喜甚,曰:‘吾今又為吾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而殺之可乎?”章惇等人亦出面力挽,十二月二十九日,聖諭下發,蘇軾終免一死,貶謫為“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轟動一時的“烏臺詩案”就此銷結。
受到牽連的人中,三個人的處罰較重。駙馬王詵因洩露機密給蘇軾,而且時常與他交往,調查時不及時交出蘇軾的詩文,且更因對待公主不禮貌,寵妾壓妻,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鞏,被御史附帶處置,發配西南。第三個是蘇轍,他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願意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他並沒有收到什麼嚴重的毀謗詩,但由於家庭連帶關係,仍遭受降職處分,調到高安,任筠州酒監。其他人,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範鎮及蘇軾的十八個別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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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記憶中的歷史
“烏臺詩案”是宋代第一起震動朝野、影響深遠的“文字獄”,也是北宋後期黨爭的一次惡性發作。“烏臺詩案”儘管有“政治案”的成分,但至少在形式上,還是按照一個“普通法律案”來處理的。我們從“烏臺詩案”的進展,看到了宋朝政治與司法制度的一抹文明底色。正是這文明底色,使得“烏臺詩案”不同於明清時期的“文字獄”。
北宋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的一天,剛從徐州調任湖州沒多久的蘇軾,和往常一樣,處理完當日公務下班回家。
仕途的鬱郁不得志,似乎並不會對蘇大文豪造成太大困擾。
在地方任職期間,蘇軾一向很會玩,活得足夠灑脫。只要心裡想得開、看得開,昨天、今天和明天,都是愉快的一天。
然而,三月的這天,註定不同尋常。
蘇軾官服還沒解下,忽聽府外一陣急促的敲門聲。
來人進門後,只見神色緊張,面容甚為疲憊,似乎連夜趕了很長的路。
“蘇大人,禍事!”
來人根本沒時間解釋太多,隨即拿出蘇軾胞弟、遠在南京的蘇轍寫的親筆信。
蘇軾趕忙接過信件,拆開一看,頓時有些恍惚。
只見信上赫然寫道:兄被小人汙衊,朝廷已派欽差趕赴湖州捉拿兄長,兄暫放寬心,且看事態發展。
蘇軾不清楚,其實在接到蘇轍的告急信之前,朝廷上早已為此事鬧得不可開交。事情的導火線,實在很不起眼,一篇《湖州謝上表》,作者蘇軾。
蘇軾自徐州調任湖州前夕,例行公事寫了篇《湖州謝上表》,這只是規定動作,朝廷讓你調任,證明組織信任你,你自然得上表謝恩。
蘇軾很謙虛,整篇文章除了闡述自己毫無政績,忝列門牆外,就是大段大段感念皇恩浩蕩,如沐春風。如果僅是這樣,那肯定過關。不知蘇軾是無心還是有意,他在文章的最後不經意吐槽了一句: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意思就是,陛下知道我愚昧不堪,不合時宜,難以和變法派共事,又考察我年老不愛生事,在地方管理普通百姓勉強及格。
這句話本身沒毛病,只不過看的人覺得有毛病,摳了摳字眼,就琢磨出味道來了。
你說你不愛生事,那就是我們這些變法派愛生事嘍!我們力主改革叫愛生事,那聖上全力支援變法,不就是說聖上無事生非唄!這是做臣子的該說的話嗎!
監察御史裡行何正臣最先跳出來,以上的解釋權也歸其所有。
何正臣造好討伐蘇軾的聲勢,緊接著,古代全能科學家、《夢溪筆談》的作者沈括跑來發聲:蘇軾許多詩詞都是洩憤之作,意在譏諷朝政。
原來,早在熙寧六年(1073年),沈括受命巡察兩浙農田水利,當時蘇軾任杭州通判。沈括來到杭州,與蘇軾暢敘舊情,順便搞了蘇軾近期很多新作,帶回了開封。
回京後,沈括認真研究蘇軾的作品,並用附箋的形式,把自己認為有誹謗朝廷嫌疑的詩句做了詳細的註解。
《湖州謝上表》被爆出猛料後,沈括分分鐘掏出小本本,把這些做過註解的詩詞送給監察御史裡行舒亶。
舒亶是個堅定的倒蘇派,他花了將近四個月的時間,潛心鑽研,最終篩選出誹謗朝廷嫌疑最大的幾首,公之於眾。
比如,《山村五絕》中“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明顯是在諷刺青苗法;“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是在譏諷新法改革科舉制度;“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是公開和朝廷大力推廣的農田水利法唱反調。
其中,最有分量的一句“恨到九泉無曲處,世間唯有蟄龍知”,好傢伙,你是有多恨當今聖上,非要到九泉之下去尋找真龍,當今聖上可沒死呢!
汙點詩詞爆出來後,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聯名上奏,在神宗面前歷數蘇軾四大罪狀:身無學術卻濫竽充數,急於提拔而依附權貴,聖上待其寬容卻拒不領情,以詩誹謗朝廷大政實屬叛逆。
是叛逆!殺了也不為過!
湖州知州府中,一向淡定的蘇軾變得有些慌亂,收到蘇轍的信件後,他立即告病請假,由湖州通判祖無頗暫且署理州事。
沒過幾日,朝廷欽差皇甫遵抵達湖州知州府衙。大難臨頭,蘇軾手足無措,主要是搞不清到底犯了什麼罪、罪有多嚴重,心裡沒底就很慌,竟然慌到不敢面見欽差。
通判祖無頗勸道:事已至此,無可奈何,需出見之。
蘇軾一聽,就準備出去。
祖無頗連忙提示:大人,官服官服!
蘇軾擺了擺手:有罪在身,不可穿朝服。
祖無頗又說:未知罪名,仍當以朝服相見。
於是,蘇軾穿上官服官靴,出門面見欽差。
蘇軾見皇甫遵不說話,氣氛有些尷尬,只得認罪說:蘇軾近來疏於口舌筆墨,著惱朝廷甚多,今日必是賜死。死固不敢辭,乞歸與家人訣別。
皇甫遵一聽蘇軾這話,趕忙回道:老兄,淡定淡定,不至於此,你想得太嚴重了。
皇甫遵隨即讓隨從宣讀聖旨,原來聖旨只不過是蘇軾“詩文訕謗朝廷,傳喚進京”而已。
劃重點,蘇軾必須立即啟程,不得有誤。
為何這麼急!看來罪過還是很重。
途經揚州江面和太湖時,蘇軾兩次頭腦發熱,想跳水自殺,可反過來一想,自己這一頭霧水地死了,萬一牽涉到弟弟蘇轍還有眾多好友,實在有些不義氣。
在接到蘇轍的書信後,蘇軾已經提前燒了許多與友人的書信和手稿,想必朝廷再派人搜查詩作、書信和公文時,估計翻不出什麼花樣了。
蘇軾不禁長出了一口氣,幸虧早點銷燬了證據,若是再找到更多所謂誹謗朝廷的“證據”,那可真就罪孽深遠了。
其實,蘇軾的罪過已讓宋神宗格外生氣。到京後,蘇軾隨即被關押到御史臺。由於御史臺園中種了許多柏樹,時常引來成百上千的烏鴉在這裡棲息。時間一長,御史臺就被稱為“烏臺”,蘇軾犯事也就被稱為“烏臺詩案”。
關押期間,蘇軾無奈認罪,供出某些詩作中,確有誹謗新政的意味。
為什麼叫“無奈”?這是一個心機深不深的問題。
蘇大文豪填詞在行,耍心眼可差得遠,御史臺這幫屬狐狸的東問西問,從天氣好不好問到吃了嗎,從吃了嗎問到地方百姓生存狀況,從生存狀況問到對青苗法的評價,很快就把蘇軾套進去了。
誹謗新政,就是公開和朝廷叫板,這樣的罪過並不輕。
這一點,蘇軾心裡很清楚,在御史臺的關押地,他有些看不到希望,更不奢望有人搭救。
當然,沒人搭救是不可能的。只不過真正在“烏臺詩案”中對挽救蘇軾起到關鍵作用的,竟然是蘇軾的兩大政敵,變法派前後兩大領袖——王安石、章惇。
“烏臺詩案”初起時,王安石已罷相,閒居金陵。當他聽聞此事後,頗感驚異,雖然蘇軾屬於保守派,可王安石並未因政見不同袖手旁觀。
很快,王安石就給神宗寫了一封信,信中最為關鍵處,是這樣一句話:安有盛世而殺才士乎?
這是一句能頂一萬句的話。
他沒有從搭救蘇軾的角度說事,而是站在神宗的角度去評價問題。
這是盛世,您是聖君,您可不能做殺才士這種事情啊!對您的名聲不好。
這句話,基本點醒了神宗,才士是不能殺的,而且曹太后臨終前還曾特意囑咐神宗:“仁宗皇帝在世時,常以科舉納入蘇軾、蘇轍兩兄弟頗感欣慰,以為‘吾為子孫得兩宰相’,聽說蘇軾因幾首詩作吃了官司,估計是被仇家惡意中傷所致,你可不能因為幾句詩文就對他過於苛刻。”
至此,蘇軾基本性命無憂,何時能放出來?就要看與蘇軾一生相愛相殺的好友、政敵、對手章惇的出手援救了。
蘇軾和章惇早年關係很鐵,兩人本有同年之誼,入仕後又同在陝西為官,經常結伴遊山玩水,既是驢友,又是知己。
此後,熙寧變法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展開,章惇堅定地跟在變法領袖王安石鞍前馬後,蘇軾則始終堅持變法不利於國家。
曾經的摯友選擇站在不同的立場,友誼的小船自然說翻就翻。
不過,蘇軾吃了官司,章惇同樣不會袖手旁觀。
參知政事王珪嫉妒蘇軾的才華,想趁機要了蘇軾的命。他時不時就上綱上線,對神宗吐槽:“陛下飛龍在天,蘇軾豈能不知,他尋找地下之蟄龍,肯定有不臣之心。”
章惇這時就很不爽,他站出來駁斥王珪:“龍又不是皇帝的專屬,人臣也能稱龍。人家諸葛亮還叫臥龍呢,也沒見劉備急眼呀!”
神宗表示贊同:“詩人的詞作而已,不要這麼深究。”
王珪誣陷蘇軾的嘗試基本告吹,退朝後,章惇跟在王珪身後繼續理論:“你是不是想把蘇軾全家都整死啊!內心為何如此歹毒!”
章惇素來以暴脾氣著稱,又是個不要命的主,惹惱了他指不定會被暴打一頓,王珪心虛,趕緊打馬虎眼:“章兄誤會了誤會了,這些都是舒亶此前說的,我只是按照他的意思複述一遍而已哈。”
章惇見王珪推卸責任,氣不打一處來,直接怒道:“舒亶的口水你也吃,要是舒亶拉了泡屎,讓你吃你吃嗎!我都替你丟人!”
此時,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禮也替蘇軾說話,他給神宗上奏:自古大度之主,不以言語罪人,把敢說話的文人抓起來,就不怕後世罵你不能容才嗎?
最終,神宗下令對蘇軾從輕發落,免去死罪,貶謫為黃州團練副使,不準擅離黃州,並無權簽署公文。
元豐二年(1079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聖諭下發,蘇軾離京,轟動一時的“烏臺詩案”就此了結。
在“烏臺詩案”中,真正救了蘇軾的並非特指個人,而是天地的正氣和文人的胸懷。否則,蘇軾必死無疑。
誰也想不到,在案中真正發揮關鍵作用的,是兩個與蘇軾政見不和、理想不同的變法派。
這是北宋文人應有的風骨,我可以在得勢時打壓你,失勢時吐槽你,卻絕不會無中生有、置你於死地。
這股浩然正氣和文人坦蕩的胸懷,才更值得後世借鑑與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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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品文博苑
蘇軾英才蓋世,想必也倚才傲物,性情耿直,有話就講,所以才遭人妒恨,並終被奸小所陷,屢遭入獄貶黜之苦。
烏臺詩案的主人公是宋代文學家蘇軾。與其他文字案當事人的區別,是蘇軾終於能夠苟全性命,這使後人有幸讀到了他的“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
烏臺詩案與後來明清兩代的文字案有所不同,後者是一些讀書人借酒消愁,或是不滿朝政,或是譏諷落後民族,再則是會寫字的被善於惹事生非的挑出毛病,鬧個滿門抄斬。
而整個宋代都對讀書人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寬巨集,蘇軾一案的根本緣由則在於他涉政太深。
當年蘇軾進京趕考時,年方二十。主考官歐陽修見到蘇軾的卷子,拍案驚奇,立即拿給評判官梅聖俞看,梅聖俞也讚不絕口,兩人商量要取此卷為第一名,此時歐陽修心中一動,再取卷子來看,怎麼看怎麼像自己學生曾鞏的手筆,思之再三,揮筆在捲上寫下第二名。直到卷子開封,方知是蘇軾。
若干年後,梅聖俞見到蘇軾,問起當年圈閱蘇軾考卷時百思不得其源的一句古語出自何處,蘇軾答曰:是我杜撰。梅聖俞一連驚訝了好幾天。
兩個月後,蘇軾和弟弟蘇轍參加殿試,雙雙被欽點為進士。
當時的學風,凡是經主考官考取的功名,被考者要尊主考官為恩師,二蘇從此出自歐陽修門下。宋朝士大夫尤好喧譁取鬧,極小的事情也會引起持不同政見者激烈的爭論。趙氏皇帝又特別鼓勵彈劾和檢舉,僅監察機構就設定了御史臺和諫院,兩個系統如同後來飛機上的引擎,當一個失去功能時,另一個仍舊工作。除此之外,宋朝還提倡任何高階官員都可以對上至宰相,下至九品提出抨擊和指責,甚至也包括皇帝。
這為一生都在舞文弄墨的士大夫提供了一個用武之地,他們隨時隨地可以對任何事情表現出自己的觀點,於是唐代的牛李黨爭那樣複雜糾纏的人事網路比起此時也要略遜一籌。
蘇軾時代,由於王安石的崛起,士大夫們的注意力便集中在改革上,從而形成新黨與舊黨之爭,雙方都把對方納入小人系統,引得一群士林學儒亂作一團。
歐陽修是王安石變法的堅決反對者,蘇軾同樣沒有擺脫宋王朝士大夫喜歡結黨的特點,遂和歐陽修站在同一個戰壕。
蘇軾喜歡用反論證法,一天遇到王安石說:“‘波’若是‘水’之‘皮’則‘滑’就是‘水’之‘骨’子。”
又一次王安石說“鯢”字從魚從兒,合當是魚子,並說四馬曰駟,天蟲曰蠶,古人制字,定非無義。
蘇軾聽了拱手進言道:“‘鳩’字九鳥,可知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王安石聽了,以為真可以增加他的字源說內容,忙向蘇軾請教。
蘇軾笑道:“《詩》雲:鳴鳩在桑,其子七兮。七個小鳥連它娘和它爹,不正好是九個嗎?”
王安石自此不喜歡蘇軾。
兩人的分歧是從政見開始的,蘇軾顯然是對王安石的變法懷有成見,並認為必須一吐為快,當時他任職史館,官卑職小,與行政毫無關係,卻兩次上書神宗皇帝,並準備罷官而去,時舊黨權貴都已去職,形勢十分不利,他自己知道,即使不遭大禍,也要被罷免。
但上書之後,竟如石沉大海,不甘寂寞的蘇軾再上第三書,對神宗皇帝部分地廢止青苗法,引用孟子的話進行攻擊:正如一個偷雞賊想改過問善,決定從此每月只偷一隻雞。
最終使事情惡化的是《三經新義》,王安石作的《三經新義》對《詩》、《書》、《周禮》重新作了註釋,可是這部在兩年之內編寫倉促的新作和王安石的字源說一樣,充滿了新思想,學術根底卻糟不可言。可怕的是在王安石當權期間,《三經新義》被定為儒家思想的標準疏解,規定科舉考生人人必讀,考生見解如小有出入,便要落第。並且每逢王安石對疏解有所改變,新版本就要立即出現。
蘇軾見王安石武斷至此,十分不平。恰好有機會讓他出一道鄉試考題,題目是“晉武平吳,獨斷而克,苻堅代晉,獨斷而亡,齊桓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功異為問”矛頭所向,盡人皆知。
這次惹惱了王安石,他派蘇軾去做開封府推官,哪知蘇軾死不回頭,再次上疏指責新法。王安石一怒之下,遂煽動御吏(監察委員)謝景溫告蘇軾有罪。眾人忙了一番,沒有真憑實據,便打發他去做杭州通判(祕書長)。
宋代有讀書人少遇的寬鬆環境,他們不必像唐王朝以前那樣對個人言論負完全責任,在此之前的朝代,失實的彈劾或檢舉,可能被免職或處死,但現在則沒有這種危險,他們所能遭受的最大譴責,大多數不過是被趕出京,去做地方官。
蘇軾有幸生活在這樣一個時代,但舊黨失勢和他不顧形勢地頂風而上為後來為他羅織罪名埋下了伏筆,才有了宋代少有的文字獄:烏臺詩案。
到了杭州的蘇軾度過了他一生中最為快活的日子,那首著名的七言絕句:“欲把西湖比西子,淡裝濃抹總相宜”就寫於此地。
同時,因遊玩寺觀,感慨於道士的勢力,他還為後人留下了那副有名的對聯:
坐請坐請上坐
茶敬茶敬香茶
但是這個喜歡有話就說的蘇軾想不到從杭州調密州,從密州調徐州的八年時間裡,不知不覺地為自己攢足了麻煩。
在這段浪跡山水的時光裡,蘇軾留下了幾百首詩,並且他還不忘藉著吟詠譏諷朝政:
詠青苗:
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
詠課吏:
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終無術。
詠水利:
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
詠鹽禁:
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
這些詩傳誦一時,問題也就出現在這裡。蘇軾行文輕鬆自然,但是有了上句,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下面要寫出什麼來。以詠鹽禁為例,本來是寫農民吃竹筍,他卻說竹筍好吃,可是沒有鹹味,因為“爾來三月食無鹽”,譏諷官府的專賣食鹽。
蘇軾的信筆寫去,簡直是無法節制,他會寫農民的兒子把貸款揮霍乾淨,回家時兩手空空,只學到了一口京腔,因為官家很精明,在放款處附近開設了酒館娛樂場所。
當這些詩積累成卷時,他的好友、駙馬王詵為他印製了詩集。而同時,新黨們再也不能容忍蘇軾放任下去,決定尋找機會動手。
向來疾惡如仇的蘇軾總是直指要害,好在目前為止,尚平安無事,他曾自言“如蠅在食,吐之乃已”。可是當他吐到第一百次時,被人抓住了。
神宗元豐三年,四十二歲的蘇軾調任湖州太守。宋朝的規矩,官吏每到一個新地方任職,都要給皇帝上謝表。
蘇軾的謝表本屬例行公事,他完全可以略敘為臣者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以此美缺相賜,備感皇恩之類。奇怪的是蘇軾前兩次調職均無異狀,惟有此次或許隱忍已久,不得不發。如果他仍舊吟詠那些民間疾苦一類也許敵手會考慮輕重,現在他直接指明那些小人,其中有在王安石的勢力下提升起來的李定和舒,這些人惟利是圖,隨風轉舵。文中蘇軾直言自己天資愚笨不適合潮流,難以追隨新進,年紀大了,不能再惹事生非,只能在地方上做做事。
“新進”一詞在王安石口裡指的是快速升遷的無能之輩,在黨派之爭中,它已經形成了固定的含義,蘇軾如此過分,李定和舒等人決定出手。
第一個發難的是御史何正臣,他挑出謝表中的四句,彈劾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幾天後,御史舒祐上書指責蘇軾在《山村五絕》等詩中攻擊新法,當中有農人青苗貸款,農人三個月無鹽吃,還有燕子與蝙蝠爭論的寓言。燕子與蝙蝠的爭論,是這樣一個寓言,一天,一隻燕子和一隻蝙蝠爭吵起來。燕子認為日出是一天之始,而蝙蝠則認為日落是一天之始。二鳥爭持不下,就去請教鳳凰。在路上遇見了一隻鳥,那隻鳥向它們說,好久沒有看見鳳凰了,有的鳥說它請假不在,有的說它正在睡大覺,現在夜梟正代替它的職位。你們去問它也沒有用。
舒祐在上書彈劾的同時,呈上王詵出版的蘇軾詩集。
隨後,有國子監博士李宜之上表彈劾蘇軾。
最後出馬的就是御史中丞李定,他打出最為沉重的一拳,他陳述了四個理由,認定蘇軾必須因其無禮地攻擊朝廷而遭斬首,總算報了前仇。
李定因為支援青苗法而受到王安石賞識,其人本為王安石弟子,由秀州判官任上被召入京。從南方來的李定見到王安石就說青苗法在他們那裡深得人心,為何京師這裡都說行不通?
正在孤軍奮戰的王安石聞言大喜,立即安排他和神宗皇帝相見,神宗亦是大悅,當下任命李定為知諫院,朝廷大譁,因為李定既沒考中科舉,也沒有為官的必要資格,紛紛要求神宗收回成命,神宗不得已,只好改為御史。
不久,又有人舉報李定在做涇縣主簿時,母親仇氏死了,私自隱瞞不守喪禮,應該治罪貶斥。
父母死了不服喪在當時中中國人的倫理中可比為禽獸,非同小可。
李定當然要辯解,但他的理由卻十分奇怪。他說自己實在不知道是仇氏所生,所以沒有服喪,這李定若是個三兩歲的孩子也罷了,問題是他為官多年,其父李問曾做過國子監博士,卻不知生母為誰,誰聽了都要愕然。
其實李定是心中不願認這個娘,原來那仇氏先有前夫,生下一子,成人後就是與蘇軾結為至交的佛印禪師。後來仇氏又給李問做妾,才生下李定。此後仇氏又嫁與郜氏,生子蔡奴。
一生改嫁兩次,這樣的婦女在宋代委實不多,不過她先後生的三個兒子都不一般。所以仇氏死去,他心有所忌,不願服喪。想不到今日關鍵時刻舊話重提,他只能含糊遮掩,群官哪管這個,只是齊力攻擊,李定也覺無趣,只好請求辭職,總算仰仗著王安石,將他改任為中書舍人,去主管中書六房的各項文書和詔命去了。
巧合的是地方官員恰在此時報上來一個壽昌尋母的事蹟,尚未平靜的朝野又熱鬧起來。
這個壽昌姓朱,母親姓劉,在壽昌三歲時,壽昌的父親就把她趕走了。朱壽昌長大成人後,父親死了,他大概極為迫切地想知道生母的下落,一直找了很多年。他在當了地方長官後,甚至派部下四處為他找娘,但終無音信,這樣一直找到他五十歲。朱壽昌感慨道:“五十歲的人還不知道母親是什麼樣,活著還有什麼意思。”憂傷之下,他居然辭官不幹了,回到家裡說:“我要去找娘,如果找不到,我也就不回來了。”
這個年屆半百的朱壽昌一路爬山過水,頂風冒寒,不知道什麼叫辛苦,只是一路地細心打聽。
這一日走得口渴,恰巧有戶人家門前站著個老太太,他走上前去討水,乘勢又尋問起來,那老太太越聽心越驚,不待他說完眼淚就下來道:“你就是朱壽昌麼?”
母子相見,哭了又笑,笑了又哭,老婦嘆道:“我已七十多歲了,你也五十掛零,誰想到還有母子重逢的日子,必是你至誠動天,才有今日。”
這壽昌尋母傳到朝野,百官齊口讚美。若在往日,朝廷必會興師動眾,廣播天下,奈何李定之事剛剛了結,竟有這不知時機之事前來湊趣,搞得神宗和王安石極為尷尬。若是表彰壽昌,便是自尋短處,但又不得不有態度,思來想去,下令朱壽昌官復原職,算是了結。
一向喜歡熱鬧的蘇軾那時正在京城供職,豈肯放過這個時機,便寫了一首讚美詩送給朱壽昌,並有詩序一篇,詩序裡蘇軾表面上恭維壽昌,實際在暗罵李定,那李定見了言語不得,心中大恨,遂暗記在心。
今日李定做了御史中丞,乾坤倒轉,那蘇軾犯在自己手裡,豈能罷休。
那神宗一向喜愛蘇軾才華,但如今御史臺連連彈劾,他也招架不住,不過既然是依法控告,他也願意充分調查一番。案子就由御史臺辦理。擔任了檢察官的李定立即請求將蘇軾押解來京,路上蘇軾又必須被關入監獄過夜,神宗一聽覺得有些過分,堅決不許。
志在必得的李定隨後挑揀了一個極其能幹的官吏太常博士皇甫遵,派他去湖州免去蘇軾湖州太守的官職,從速押解來京。
訊息很快被駙馬王詵得知了,這個蘇軾的好友立即派出他的使者去給在南部的蘇轍送信,蘇轍又立即派人趕快去告訴身在湖州的蘇軾。
在這個夏天的官道上,沿著兩條不同的路線展開了一場使者之間的競賽,朝廷使者帶著兩名御史臺的兵丁和他的兒子火速出發,但是他兒子在路上忽然生病,耽誤了半天的行程,結果蘇轍派來的使者先到一步。
這時的蘇軾並不知道大禍正臨。他很喜歡湖州這個新環境。當兩路使者正趕得渾身冒汗時,蘇軾正在院子裡晾晒他收集到的名畫,他的目光剛好看到畫家文與可送他的一幅竹畫,不覺流下淚來,這位好友已在幾個月前去世了。這天,蘇軾懷著憂傷寫下了一則關於文與可畫竹的筆記。
根據蘇軾的朋友孔平仲記載,他是聽湖州祖通判所說蘇軾遭逮捕時,那位祖通判正好在場——蘇軾已經先期得到王詵轉來的訊息。但他並不知道自己被控罪名的輕重,便和祖通判商量,等使者一到,就由祖通判代行湖州太守職務。
心慌意亂的蘇軾尚未安排妥當,皇差便到了。
皇差皇甫遵身披官袍,足登長靴,手執笏板,站在庭院之中,要求蘇軾迎接。兩名御史臺的兵丁身穿白衣,頭纏黑巾,分立兩旁,眼睛裡閃動凶光。
太守官衙中的人亂作一團,不知將有怎樣的大禍發生。蘇軾更不例外,先自亂了手腳。這個瀟灑吟唱的詩人從未經歷過嚴酷的政治鬥爭。他甚至不敢出來與使者相見,六神無主地和祖通判商量怎麼辦才是。這個祖通判雖然沒有上司的高位,但顯然是個經歷了地方官場傾軋的佼佼者,他看上去很同情這位詩書更長於做官的上司。他首先讓蘇軾明白了皇差是不可能拒見的,無論接下來發生什麼樣的事情,先要以禮迎接。接下來蘇軾又為應當怎樣迎接不知所措,他似乎覺得自己既然被控,就不能穿著官衣去迎接。祖通判又告訴他到現在為止尚未正式被控。只有皇差宣佈了才算開始,所以現在應當身穿官衣出去。
於是蘇軾穿上官衣官靴,手執笏板,立於庭中,面向官差而立。祖通判與官衙其他人員則頭戴小帽,環繞於蘇軾身後。
兩名兵丁手持御史臺公文,氣勢洶洶的皇甫遵則滿臉肅然,默不作聲,氣氛一時為之凝寂。蘇軾事到臨頭,反而回過神來,首先打破沉默說他知道對皇上犯的錯實在太多,也知道此行必死,只是請求念在共同為大宋效力的份上,允許回家與家人一別。
皇甫遵仍舊面無表情:“沒那麼嚴重。”
眾人這才鬆了口氣,知道了至少不是死到臨頭。
這時祖通判上前一步道:“相信必有公文。”
皇甫遵打量一番問:“你是何人?”
祖通判告知他目前以通判代理太守職位。
那持公文士兵這才上前正式遞交公文,祖通判開啟一看,原來只是一紙普通公文,責令免去蘇軾太守職位,傳呼進京。
眾人大為鬆氣,連蘇軾也覺自己剛才過於緊張。
皇甫遵要求蘇軾立即啟程,但允許他出發前,回家道別。
據蘇軾本人的筆記記載,他到家時,家人正在大哭,完全恢復了平靜的蘇軾
忍不住又萌發了故態。他笑著向家人講了一個故事,以安慰他們。
宋真宗時期,皇帝極力在民間訪求隱居的高士,有人就推薦了楊樸,楊樸實在不喜歡做官,但是皇命不可違,只好在護衛之下來到京師,皇帝看上去很滿意楊樸,有心將他留下。
皇帝問道:“我聽說你會作詩。”
楊樸回答說:“我不會。”他只想掩飾自己的才學,說什麼也不願做這個官。
皇帝又說:“朋友們送你時,送給你幾首詩沒有?”
楊樸則說:“沒有,只有我老婆送了一首。”
皇帝一聽,大感興趣,只聽說楊樸會作詩,從沒聽說他老婆也會,忙問:“是什麼詩,能告訴我麼?”
楊樸點頭,便把那首詩唸了一遍:
更休落魄耽杯酒。且莫猖狂愛詠詩。
今日捉將官裡去,這回斷送老頭皮。
真宗聽了,不由大笑,就把楊樸送回家去了。
蘇軾講完了,對夫人王弗說能不能也寫首這樣的詩送給他,蘇夫人實在忍不住失聲大笑。
短暫的笑聲很快就被陰沉驅散,派來的官差逮捕蘇軾猶如雷霆萬鈞,連太守衙門中的下屬都躲躲藏藏,昔日的朋友也避了開去,官差們的態度極其蠻橫,直到後來蘇軾在上哲宗皇帝書中提及此事,仍舊如在昨日地說官差們逮捕太守猶如捕盜。
家中決定由長子蘇邁陪同入京。這時蘇邁已經二十歲,剛剛做了不到一年的父親。蘇家的塾師王適及其弟弟留下負責照看全家。啟程時,那些故舊主動地斷絕了與蘇軾的交往,沒有人來看望這個前途未卜的犯人。只有王氏兄弟和一個叫陳師錫的設宴為他送行。但是湖州的老百姓都跑出來看太守出發,並淚如雨下。
的確,沒有人敢保證此行不死,從後來“烏臺詩案”了結作出的判刑可以推知當時形勢之嚴峻,那還是開恩後的寬大處理。
蘇軾赴京的路上只有揚州知州鮮于祐前來看望,但御史臺的官差把他趕走了,鮮于祐只好嘆息而去。他的下屬勸告他:“你和蘇軾關係密切,從前來往的書信,要全部銷燬,否則必受連累。”哪知鮮于祐更加慷慨:“背棄朋友的事,我不忍心,世上如果因義獲罪,後人必有公論,我不怕。”後來他果然遭到罷黜,降職去主管西京御史臺。
路上蘇軾多次想自殺。
根據他給皇帝的奏章上說,在揚州渡江時,他想跳入江中。又據孔平仲記載,自湖州出發不久,船停在太湖上修理船槳時,他想跳水自殺。那天夜裡,月色皎潔,湖上月高浪大。蘇軾不知將被判什麼罪,最擔心的是自己的案子會連累好多朋友,因而想一死了之。後來一想,倘若如此,必會給弟弟蘇轍帶來麻煩,方打消念頭。
後來蘇軾在給朋友的信中敘及,家裡燒了他與友人的大部分通訊和手稿。蘇軾的家屬是隨後入京的,當他們到了安徽宿縣時,御史臺的士兵趕來搜查船上的行李,女人和孩子們十分驚恐地看著士兵們包圍船隻,粗暴地執行公務,尋找蘇軾的詩、書信和相關檔案。
好容易把那些士兵盼走後,女人們的怒氣終於發洩:“這都是寫書招惹的,他亂寫東西有什麼好處?把人都嚇死了。”於是她們一起動手,焚燒蘇軾的手搞。
蘇軾的亂寫帶給後人的是高山仰止,但留給家中的,卻是此後的歷經磨難。蘇軾出獄後,發現書信、手稿殘存者已不過三分之一。
經歷了二十天的行程後,蘇軾走進了御史臺的監獄。
御史臺也稱烏臺。漢代御史臺有一個時期院中多樹,經常有數千只烏鴉住在上面,朝夕往來,因而得名。
蘇軾因寫詩獲罪,下到御史臺治獄,史家們便稱此案為“烏臺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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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港仔文藝
烏臺詩案到現在已經有941了,發生於元豐二年(1079年),當時紀委何正臣(御史)等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同志移知湖州到任後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隨後又牽連出大量蘇軾詩文為證,這是文學作品寫多了,被人挑毛病。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受審,到紀委報道喝茶。
據《漢書·薛宣朱博傳》記載,紀委大院裡面中有柏樹,成群野烏鴉在上面做窩生活,故稱御史臺為“烏臺”,亦稱“柏臺”。“烏臺詩案”由此得名。
導火索就是寫了這篇《湖州謝上表》中的這幾句: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句中“其”為自稱,“新進”即指神宗任用的新派人物。公開地明白無誤地表達了自己不與當朝新貴合作的態度,表達了自己對新法“生事”的不滿。
意思是說:皇上知道我迂腐不識時務,難以與新進之人共同進步。知道臣年老不會多生事端,或許能保全一方百姓,所以讓臣到湖州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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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Q風語者
烏臺詩案發生於元豐二年(1079年),時御史何正臣等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知湖州到任後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隨後又牽連出大量蘇軾詩文為證。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據《漢書·薛宣朱博傳》記載,御史臺中有柏樹,野烏鴉數千棲居其上,故稱御史臺為“烏臺”,亦稱“柏臺”。“烏臺詩案”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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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青山先生
元豐二年(1079)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任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後又夾上幾句牢騷話: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御史何正臣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在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御史李定也指出蘇軾四大可廢之罪。蘇軾因為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詩文中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又由於他當時是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
但單憑《湖州謝上表》裡一兩句話是不行的。偏偏湊巧,當時出版的《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給御史臺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機會。監察御史臺裡行舒亶(念dǎn)經過四月潛心鑽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就上奏彈劾說:
“至於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錢(指青苗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
馬上,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前腳後腳殺到,他們歷數蘇軾的罪行,聲稱必須因其無禮於朝廷而斬首。李定舉了四項理由說明為什麼應當處蘇軾極刑,他說:“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接著說蘇軾急於獲得高位,在心中不滿之下,乃譏訕權要。再次,皇帝對他寬容已久,冀其改過自新,但是蘇軾拒不從命。最後,雖然蘇軾所寫詩之荒謬淺薄,但對全國影響甚大,“臣叨預執法,職在糾察,罪有不容,豈敢苟止?伏望陛下斷自天衷,特行典憲,非特沮乖慝之氣,抑亦奮忠良之心,好惡既明,風俗自革。”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烏臺詩案,不過是宋的“文字獄”,來打壓政治敵人的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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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卿家
1079年4月,蘇軾從徐州移知湖州(浙江吳興)。正當他雄心勃勃,準備大展拳腳的時候,一場突如其來的政治風暴瞬間朝他襲來,在湖州任職僅僅3個月,就被朝廷下令逮捕了。
原來,因不滿王安石新法,蘇軾在《湖州謝上表》中發了幾句牢騷,就被御史中丞李定、監察御史裡行舒亶作為攻擊、陷害的口實,對其進行彈劾。
當時的副相王璉還採用牽強附會、捕風捉影的卑劣手法,死死抓住蘇軾《王復秀才所居雙檜》中“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兩句描寫兩株檜樹挺拔不曲的雄姿,抒發自己不為權貴折服的豪邁感情的詩句,作為指控蘇軾對神宗”不臣“的依據。
王珪對神宗說:“陛下飛龍在天,軾以為不知己,而求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
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神宗對此很是無奈:“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詠檜。何預朕事?”
但神宗最後經受不住這班無恥之尤的搖脣鼓舌,最終還是命令御史臺派人將蘇軾拘捕入京審問。
就這樣,作為一代文豪的蘇軾,竟莫名其妙地鋃鐺入獄。昨日還是堂堂的太守,頃刻之間卻成了階下之囚。因舊時稱御史臺為“烏臺”,所以歷史上把這一事件稱之為“烏臺詩案”。
烏臺詩案的發生,有著極為複雜的社會背景,它是北宋神宗熙寧和元豐初年變法派與反對派圍繞王安石變法問題長期激烈爭鬥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北宋政治鬥爭的方向。
蘇軾之所以成為鬥爭處理的物件,是因為他的政治立場。他不僅對王安石新法中的某些內容堅持反對,而且對以司馬光為首的反對派的某些做法也表示異議,這樣就使他遭到了變法派與反對派的共同反對。長期處於兩派的夾擊之中,以致朝廷沒有立足之地,不得不多次要求外放。
所以,從一定意義上講,蘇軾是兩派鬥爭的犧牲品。
當然,在攻擊、陷害蘇軾的朝臣中,有的是出於政治上的原因,有的還夾雜著私人的仇怨而挾嫌報復。御史中丞李定:“不服母喪,子瞻以為不孝,作詩抵之。定以為恨,劾子瞻作詩謗訕,遂下御史獄,謫居黃州。”
就這樣,李定挾私報復,成為了烏臺詩案中迫害蘇軾的急先鋒。
烏臺詩案在朝野上引起了強烈反響。朝廷內外政治上同情蘇軾和文學上崇拜蘇軾的人都設法營救他。蘇軾的弟弟蘇轍,希望用自己的官職為蘇軾贖罪,以求免兄一死。
宰相吳充對神宗說,曹操那麼專橫,尚能容忍禰衡,陛下乃堯舜之君,為什麼就不能容一蘇軾呢?
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禮也說:“自古大度之主,不以言語罪人。”若殺蘇軾,“恐後世謂陛下不能容才”。
王安石與蘇軾雖然政見不合,但在文學上卻也有共同語言。王安石在烏臺詩案發生時已經罷相退居金陵,他也向神宗上書,求神宗網開一面,對蘇軾從寬處理。
神宗本人對烏臺詩案採取了比較慎重的態度。一方面,他看到新法的推行還沒有取得積極的成果,遭到不少朝臣的非議,特別是像蘇軾這樣在文壇影響力巨大的人物,居然也以文字但對新法進行攻擊,這使神宗對其十分惱怒。
為了新法能繼續貫徹執行,也是韋了能鞏固以他為首的封建政權的統治,神宗相對蘇軾進行嚴懲,以儆效尤。
但另外一方面,神宗也不能不看到,當時主張營救蘇軾的人理由是重鑄的,如果殺了蘇軾,不但有悖於情理,而且會引起一部分朝臣的不滿。
最終對蘇軾的處理結果,神宗在看到蘇軾在獄中看到其寫給蘇轍的訣別詩後,順水推舟,將其貶為黃州團練副使。
“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闇自忘身。百年未滿 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藏骨,他年夜 雨獨傷神。與君今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
烏臺詩案從1079年7月28日蘇軾被御史臺逮捕入獄,到同年12月29日結案,歷時五個月。作為此案的主要受害者蘇軾絕處逢生,只作了降職處分。
但烏臺詩案的影響所及,遠遠不止蘇軾一個人。據統計,受此案株連的多大70餘人,甚至連死者也不能倖免。駙馬都尉王詵,因為與蘇軾交往甚密,結果收到貶官處分。蘇轍因上書營救其兄弟,結果被謫監筠州酒稅,保守派大佬司馬光也因此被處於罰金。
縱觀烏臺詩案的全過程,可以看到當時北宋朝廷在王安石變法問題上持不同政見的兩派之間的激烈鬥爭的一幕,說一句黨同伐異也不為過,也由此開始到北宋滅亡,新舊黨爭越演越烈,最終將宋朝葬送在了金軍的鐵蹄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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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走在歷史邊緣的三三
“烏臺詩案”中的“烏臺”指的是御史臺監獄。
引發烏臺詩案的並不是一首詩,而是蘇東坡就任湖州太守時向皇帝報呈的一篇謝恩表。
當然,這不過是一個導火索,因為在過往,蘇東坡已經不止上過一次表,他對當權派的作法多有不滿,所以嫉惡如仇的蘇東坡當然不可能做一個沉默的大多數。
令這些當權小人不安的是,皇帝看了蘇東坡的奏摺,每次都向身邊的侍臣讚美蘇。
所以,這類當權派時時針對蘇東坡,極力阻止蘇進京。
這時,蘇東坡上了這道謝恩表,他寫道:“伏念臣性資頑鄙……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其中“新進”一詞,在王安石口中是指突然升遷的無能後輩。
所以,在神宗元豐二年六月,一個御史把蘇東坡謝恩表中的四句挑出來,說他蔑視朝廷開始彈劾他。
數日之後,舒覃找出蘇東坡寫的幾首關於青苗貸款的詩,說他不忠。
李定隨後上表,陳述了蘇東坡四個不尊重朝廷的理由,認為必須判處蘇東坡斬首。
雖然當時皇帝並無殺害蘇東坡之心,但案件已經提交,他也必須按照程式進行調查。
就在皇帝派人去湖州押解蘇東坡進京的時候,蘇東坡的弟弟子由也立刻派人前往湖州通知蘇東坡此事。
當押解蘇東坡的官差抵達湖州太守的官邸時,蘇東坡穿著正式官袍,足蹬高靴,站在庭院當中,手執笏板,面向官差而立。
蘇東坡還不知道朝廷給他定的罪名是什麼,他首先說道:“臣知多方開罪朝廷,必屬死罪無疑。死不足惜,但請容臣歸與家人一別。”
據蘇東坡的筆記記載,當時他回家與家人告別的時候,家中所有人都在大哭,可蘇東坡為了安慰悲傷的妻子,還給妻子講了一個笑話調侃自己。
蘇東坡由長子蘇邁陪同進京,在進京途中,蘇東坡曾經一度想跳船自殺,因為他害怕會連累友人。
但他又怕連累弟弟,所以並沒有選擇自殺。
在蘇東坡走後,家人焚燒了他的大部分手稿。
蘇東坡在八月十八日進了御史臺的監獄,開始了長達40多天的審訊。
一開始,蘇東坡承認他遊歷杭州附近村莊時作的那首詩,包含了他對農民食無鹽、青苗貸款的弊端的諷刺,但他否認給朋友寫過諷刺詩。
他坦蕩承認,自己把當政者比作烏鴉、鳴蟬、雞鴨,還說他們沐猴而冠,他看不起舒覃和李定。
在蘇東坡審訊期間,有39人受他的牽連,有一百多首詩被呈閱,要求蘇東坡解釋詩中的含義。
蘇東坡被要求在一道供詞上簽字:“入館多年,未甚擢進,兼朝廷用人多是少年,所見與軾不同,以此撰作詩賦文字譏諷。意圖眾人傳看,以軾所言為當。”
審問結束時,大概是十月初,所有證據提交皇帝。
不過,當時正好仁宗的皇后染病而死,她臨終前交代皇帝不能冤屈蘇東坡,她相信蘇東坡的才華和人品。
仁宗的皇后逝世,國家必須大赦,所以,蘇東坡是應當獲赦的。
但是李定和舒覃極力主張處死蘇東坡。
皇帝當然沒有這麼做,他將蘇東坡貶往黃州充當團練副使。
據蘇東坡回憶,當時他在監獄裡的時候,有一天晚上他正要睡覺,突然有一個人進了他的牢房,二話不說,往地上丟了一個箱子做枕頭,躺在地上就睡了,蘇東坡以為是新來的囚犯,他並不理睬,自己也倒頭就睡。
結果,快到天亮的時候,那個人搖醒蘇東坡,對他說恭喜恭喜,別發愁,安心睡吧。
說要就帶著小箱子走了。
後來,蘇東坡才明白過來,原來那是皇帝派來觀察他的,看到蘇東坡睡得安穩,鼾聲如雷,他回去稟告皇帝,皇帝就對他說,我就知道蘇東坡於心無愧。
在被蘇東坡牽連的人中,有三個受到的處罰較重。
第一個是駙馬王詵,他時常與蘇東坡交換禮物,並且身為皇親,竟然知情不報,削除一切官爵。
第二個是王鞏,他並沒有從蘇東坡手中得到什麼毀謗詩,純粹是御史們跟他有私人恩怨,趁這個機會順便拉下馬的。
第三個就是蘇東坡的弟弟子由,他單純是因為跟蘇東坡的兄弟關係被降職。
蘇東坡在除夕之前被釋放出獄,可是,一出了監牢,蘇東坡又有感而發,寫了兩首詩,其中一首寫道:
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
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鬥少年雞。
這裡的少年雞,是用了賈昌的典故,賈昌老年時,曾告訴別人,他在少年時因為鬥雞而獲得唐天子的寵愛而擔任宮廷的弄臣和優伶。這一點可以引申為,朝廷當政的那批小人就是宮廷中的弄臣和優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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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西風悍馬
烏臺詩案發生於元豐二年(1079年),時御史何正臣等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知湖州到任後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隨後又牽連出大量蘇軾詩文為證。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據《漢書·薛宣朱博傳》記載,御史臺中有柏樹,野烏鴉數千棲居其上,故稱御史臺為“烏臺”,亦稱“柏臺”。“烏臺詩案”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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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小王同學喔
烏臺詩案發生於元豐二年(1079年),時御史何正臣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知湖州到任後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御史李定也曾指出蘇軾四大可廢之罪。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
“烏臺詩案”是宋代第一起震動朝野、影響深遠的“文字獄”,也是北宋後期黨爭的一次惡性發作。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湖州謝上表》
臣軾言,蒙恩就移前件差遣,已於今月二十日到任上訖者。風俗阜安,在東南號為無事;山水清遠,本朝廷所以優賢。顧惟何人,亦與茲選。臣軾中謝。伏念臣性資頑鄙,名跡堙微。議論闊疏,文學淺陋。凡人必有一得,而臣獨無寸長。荷先帝之誤恩,擢置三館;蒙陛下之過聽,付以兩州。
非不欲痛自激昂,少酬恩造。而才分所局,有過無功;法令具存,雖勤何補。罪固多矣,臣猶知之。夫何越次之名邦,更許藉資而顯受。顧惟無狀,豈不知恩。此蓋伏遇皇帝陛下,天覆群生,海涵萬族。用人不求其備,嘉善而矜不能。
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收養小民。而臣頃在錢塘,樂其風土。魚鳥之性,既能自得於江湖;吳越之人,亦安臣之教令。敢不奉法勤職,息訟平刑。上以廣朝廷之仁,下以慰父老之望。臣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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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漢代御史府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臺。稱“詩案”則主要是因詩得禍,實際上,案子也涉及十多篇文章。
烏臺詩案烏臺詩案發生於元豐二年(1079年),時御史何正臣等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知湖州到任後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隨後又牽連出大量蘇軾詩文為證。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
烏臺詩案背景熙寧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主持變法改革。由於蘇軾與變法派的政見不合,遭受排擠。蘇軾自覺在朝廷無法立足,於是申請外任。
而在當時,王安石早於熙寧九年(1076年)二次罷相,變法事業的主導者已經從王安石變為神宗本人。當時變法已經成為皇帝親自部署的既定國策,反對變法就是反對神宗的既定決策。
公元1079年,蘇軾提交了調任湖州知州的謝恩表《湖州謝上書》,裡面有幾句: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這話個人感覺就是蘇軾對新政的不滿意發表的牢騷,大意就是陛下察覺到我蘇軾不太適合做新政方面的工作,只適合管理一方小民,才給調到了湖州。
此時是新法派人物主政,加之神宗本人對新法的迫切期望,才大發雷霆,進而抓捕了蘇軾,打進了御史臺的監獄,御史臺監獄旁邊樹上,烏鴉比較多,才被稱為烏臺。
抓捕了蘇軾然後御史臺開始審訊,此時就要就行徹查,然後進行了蘇軾詩文一件件的審查。
從蘇軾的詩文中查出一百多首,被認定為諷刺新法,諷刺新法當政的人物為小人。
比如送給好友劉恕的兩首詩:
敢向清時怨不容,直嗟吾道與君東,坐談足使淮南懼,歸向方知冀北空,獨鶴不須驚夜旦,群鳥未可辨雌雄。
詩中前一首運用了詩經中的話語“俱曰予聖,誰識烏之雌雄”,被御史臺解釋為蘇軾蔑視朝廷,朝廷上都是一群烏鴉,分不清雌雄和好壞。
後面一首說自己對小人們爭權奪位的行為表示不屑,被解釋為在蘇軾眼裡新派人都是小人,之間互相爭鬥,而他對這種行為非常蔑視。還有很多詩文都被進行了各種各樣的解釋,其實就是新派與保守派之間的政治鬥爭。
總結:“烏臺詩案”發生的背景是黨爭,蘇東坡所做的詩是對朝廷新政坦誠的批評,他被別有用心的惡意中傷詆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