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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肥肥大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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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河西御史臺
烏臺詩案發生於元豐二年(1079年),時御史何正臣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職湖州到任後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御史李定曾也指出蘇軾四大可廢之罪。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元豐二年(1079)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任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後又夾上幾句牢騷話:“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原文:“臣軾言。蒙恩就移前件差遣,已於今月二十日到任上訖者。風俗阜安,在東南號為無事;山水清遠,本朝廷所以優賢。顧惟何人,亦與茲選。臣軾中謝。伏念臣性資頑鄙,名跡堙微。議論闊疏,文學淺陋。凡人必有一得,而臣獨無寸長。荷先帝之誤恩,擢置三館;蒙陛下之過聽,付以兩州。非不欲痛自激昂,少酬恩造。而才分所局,有過無功;法令具存,雖勤何補。罪固多矣,臣猶知之。夫何越次之名邦,更許藉資而顯受。顧惟無狀,豈不知恩。此蓋伏遇皇帝陛下,天覆群生,海涵萬族。用人不求其備,嘉善而矜不能。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而臣頃在錢塘,樂其風土。魚鳥之性,既能自得於江湖;吳越之人,亦安臣之教令。敢不奉法勤職,息訟平刑。上以廣朝廷之仁,下以慰父老之望。臣無任。”
烏臺詩案發生於元豐二年(1079年),時御史何正臣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知湖州到任後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御史李定也曾指出蘇軾四大可廢之罪。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
“烏臺詩案”是宋代第一起震動朝野、影響深遠的“文字獄”,也是北宋後期黨爭的一次惡性發作。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烏臺詩案的導火索是蘇軾在調任湖州太守,照例上表謝恩的奏章《湖州謝表》,其中寫道“伏念臣性資頑鄙……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隋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其中,“不適時”、“新進”等字眼刺痛了變法派的神經。
表面上的原因是蘇軾作為文壇盟主,聲望比較高,在他身邊聚集了“蘇門四學士”等一大批有影響力的著名文人,變法派扳倒了蘇軾,就扳倒了一大半的反對派。
根本的原因是對蘇軾不世才華的嫉妒與恐懼。蘇軾每寫下一首譏諷變法的詩詞,都深深刺痛著變法派當權人物的心,他們當然想著將蘇軾除之而後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