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要忙贏

    有可能是騙子!因為關30天生活費最多收幾百元

  • 2 # 使用者妮雅

    你到有關部門問一下,不就知道了嗎。

  • 3 # 良法善治定分止爭

    不能確定對方是否是騙子。

    因為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羈押30多天,由時間推斷,該人已經被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在現階段變更刑事拘留,轉為取保候審,並採取“錢保”方式,是有可能的。

    此時,需要確定對方身份,只能將錢交給公安機關辦案的警務人員,並由警務人員開具收取相關款項的通知書,將錢存到對應的銀行對公賬戶內,有銀行給予相應回執單。

    滿足上述條件,就是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程式,如果其中部分條件不符合,對方就有可能是騙子。

    切記,有病亂投醫。為避免上當受騙,還是要謹慎處理,透過正規渠道,正確程式處理各種疑難問題。

  • 4 # 淮北日月升

    老公被羈押30多天,突然接到電話讓帶著1萬元去接人,是騙子嗎?

    多數不是騙子。

    羈押三十多天以後,有可能辦案機關通知當事人親屬繳納取保候審保證金,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然後人就可以回家了,等待後續處理。

    如果保證期內不違反規定,將來這筆保證金可以如數退還,如果保證期內違反了規定,這筆保證金會被沒收。

    實際上是否騙子,一般來講很好區別:

    1、如果是騙子,往往會說的神秘兮兮,又是找了人又是照顧關係之類,並且要求錢交給個人或打入個人賬號。

    3、如果是辦案人員通知的,一般會使用單位座機打電話通知,會主動告知是什麼機關什麼部門,例如某某公安局刑警大隊等等,款項會告知具體用途(例如取保候審保證金),繳納方法(到某某單位某某視窗繳納),繳納的時候會開具正式單據。另外如果是辦案機關通知,不會只是去找人交錢,而是核實是什麼人,與羈押人員是什麼關係,去的時候帶的材料(至少需要帶身份證)等等。

    小結:如果是辦案機關,會主動介紹自己單位和身份,交錢的時候需要特定身份到單位繳款,有正式票據。如果是交給個人沒有票據,大機率是騙子。

  • 5 # 老坎龍門陣

    1,是誰的電話,對方表明身份沒有?

    2,到什麼地方去接人,不會是茶樓酒肆吧?拘押人的地方都是司法機關,騙子能夠在那種地方騙你?

    3,交一萬塊錢必定有一個說法吧?交的是什麼錢?為什麼要交這個錢?

    4,交給誰,在什麼地方交,總得出具手續吧?

    搞清楚了這些問題,是不是騙子一目瞭然。

  • 6 # 冰淇林3

    是不是騙子不一定。

    判斷是不是騙子的方法很簡單。你老公被羈押30多天,說明是刑事案件。

    首先如果是辦案單位通知你,他會先亮明身份,然後詢問你是誰?與你老公是什麼關係?告知你是因為什麼原因去接人的?如果是對你家老公取保候審,則需要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但是辦案單位選擇繳納保證金方式,所以才通知你帶1萬元錢接人,同時會通知你帶你的有效身份證明,比如身份證這些,去到辦案單位後,辦案人員會給你說如何繳納保證金,你繳納保證金後他會給你開具收據,收據上有單位印章,這些事情均是在單位上辦理。

    以上回答如有不當之處 敬請諒解。

  • 7 # 小姐姐在追風

    是不是騙人,去了不就知道了嗎

  • 8 # 天涯5125

    問清對方單位,百度查詢電話,核實一下就行了,實在不行找警察局鑑別一下!

  • 9 # 臨沂我的家鄉

    拘留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月,打電話讓你帶著1萬元去接人,這個不要輕易相信,要去看守所找人核實清楚再說。現在電話網路詐騙很多應注意防範。

  • 10 # 秦時丨明月

    你要問清楚對方是誰,給的錢是給誰,是在哪裡交錢,羈押30天,這個一般是取保候審的保證金,說明你老公可以取保了

  • 11 # 人間法則D

    這種情況很大機率是取保候審。取保候審也是一種強制措施,主要是對一些社會危害不大,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放出來沒有再犯罪的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讓其回家等候法院開庭審判的一種強制措施。所以,顧名思義叫做取保候審。

    公安機關辦案的流程,最長可以刑事拘留30天,在這30天裡,根據本人或家屬申請,公安機關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如果公安機關30天內沒有決定取保候審,必須向檢察院提請逮捕,檢察院有7天的時間作出決定需不需要逮捕。

    檢察院決定逮捕的,繼續關在看守所等開庭。如果檢察院決定不予逮捕的,就會通知公安機關變更強制措施,一般就是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其中又以取保候審為多。監視居住還得派人看著,沒那麼多警力。

    檢察院不予逮捕的情況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構罪不捕,也就是犯罪嫌疑人雖然構成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需要逮捕。一種是存疑不捕,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證據不夠充分,是否犯罪有疑問,謹慎起見,先取保候審,讓公安機關繼續查清。

    取保候審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人保,一種是保證金。人保就是親戚朋友對其進行擔保,保證其不會逃跑,不會干擾辦案等。保證金就是交錢到公安機關作為擔保,如果取保候審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再被逮捕,這保證金就被收繳了。

    保證金是要交到公安機關專門的賬戶上的,會有交錢的回執,而且是蓋章的那種,取保候審結束要憑回執去取錢的。所以,注意這些流程就不怕被騙了。

    如果你老公涉及的案子是需要對對方進行賠償的,比如打傷了他人的,那就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老公和對方達成了和解,賠償對方一萬元醫藥費等,再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的話,公安機關對你老公取保候審,由你進行擔保。

    如果對方說給他一萬元,幫你把老公弄出來,這就是騙人的了。既然你老公進去已經被拘留30多天了,誰也不能說交錢就把他放出來。要交錢就能放出來的,也是上面我分析的情況,是依法依規本來就能放出來的,不是某個人弄出來的。要防止有人以找關係為由騙錢。

  • 12 # 那是一朵雨做的雲

    不管是不是騙子,小心謹慎,萬無一失。

  • 13 # 王浩然律師

    你好,建議直接去看守所,向看守所瞭解情況,如果是取保候審,辦案警官會給你出具證明。

  • 14 # 險知險覺

    如果讓你轉賬的,肯定是騙子。一般騙子都神神秘秘的,而且大多數都抄著異地口音。一般騙子都是用異地號給你打電話,你老公羈押在哪兒你應該清楚吧。

    如果是公安機關給你打電話,他們會告訴你因為什麼要去接人,接人的地點在哪兒,需要你帶什麼手續,需要找那個部門,甚至是具體的負責人都會在電話裡面告知你。

    即使是交錢,也是要走相關手續的,需要去羈押單位先填寫交費的相關手續,然後再去指定的地方交納費用,交完費用之後會有正規的票據,拿著票據再去相關的部門辦理手續。

    等所有的手續辦理完畢,才能去看守所接人。

    具體接人也要看看這個事情是已經了了還是取保候審。

    如果這個事情已經了了,那這1萬元可能就是罰款,交完罰款就沒事兒了。

    如果是取保候審,那就是到了羈押時間,但是案子還沒有推進到訴訟流程,那麼這1萬塊錢可能是取保候審保證金。

    無論如何不要直接給對方的賬戶打錢,先去看守所看看再說。

  • 15 # 趙明林律師lawyer

    被羈押如果超過37天肯定就是被逮捕了。不到37天有可能辦理取保候審,現在政策提倡慎捕慎押,如果是公安機關通知你帶錢去取保候審(接人)你應當前去。

    再有不明白的諮詢或者委託律師。

  • 16 # 剛好轉過那道彎

    木事,你請打電話的人報一下警號,然後用手機查一下,看看是不是你所在地的警察,如果是,可能就是正常的繳罰金之類的,如果不是,你就要小心了

  • 17 # 千里馬凡夫俗子老周

    很簡單的問題。如果是讓去羈押你老公的看守所交錢接人,那就不是騙子;如果讓去非公安機關的其它地方交錢,那肯定就得長個心眼囉。

    我有兩個小舅子,那個大的以前很讓人不省心。

    他好吃懶做,嫖賭逍遙,還吃藥,後來他老婆就不得不和他分道揚鑣了。

    他們兩口子離婚時,大女兒已經快讀高中了,小兒子也在讀小學了。

    這個小舅子,經常在我們的地級市裡,和一幫無業遊民混日子。

    於是,他就進去過幾次。

    小舅子第一次進去的時候,幾天後我岳父岳母打來了電話,要我老婆和她姐姐各拿五千塊錢,湊成一萬塊,交給二老,去接那個逆子出來。

    當時我也很納悶,拿一萬塊錢,就真的能接他出來嗎?

    因為我不懂法律,所以也就半信半疑。

    但是不管能不能接他出來,還是應該嘗試一下。

    於是,我老婆和她姐姐,就都給了我岳母五千塊錢。

    沒想到,幾天後,我那小舅子真的出來了。

    然而,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之後的很多年,我老婆為他大弟弟出了好幾次錢。

    我老婆不光出這些錢。

    平時,她的大弟弟還經常問她“借錢”。

    毫無疑問,那傢伙是隻借不還的,他根本就不打算還。

    我老婆曾經對我說:“男人家啊,你莫望到你的舅老倌給我們還錢來,都冒要算啦,是我上輩子欠他的。”

    唉,我老婆就是個地地道道的扶弟魔。

  • 18 # 陸贈光

    就知道去看守所接人的是不是騙子了。

    你丈夫被拘留了。你們說他為什麼被拘留?

    也就是說,公安機關拘留你老公的時候,必須持有拘留證,拘留證上會註明涉嫌犯罪的刑事拘留。

    對在逃犯罪、多次犯罪或者結夥犯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羈押後三十日。

    你老公已經羈押30多天了,可能是公安機關辦案審查的時間。

    叫你去接人的理由是什麼?

    我覺得接人有兩種可能:

    一個是放人。

    為什麼放人?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未追究刑事責任,已立案偵查的,應當撤銷案件。

    公安機關可能會撤銷案件,釋放你丈夫。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

    放開你丈夫。

    3.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透過賠償被害人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諒解的。

    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可以和解。

    你老公有可能因為民事糾紛對鄰居造成輕傷。

    你老公認罪,願意賠償鄰居1萬元。

    取得鄰居的諒解,提出不追究你的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提出寬大處理的建議。

    檢察機關根據刑法規定免除處罰的,將作出不起訴決定,釋放你丈夫。

    一是改變強制措施。

    由看守所羈押改為取保候審。

    為什麼改成取保候審?

    因為“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需要合格的擔保人提供保證金。

    這一萬塊錢,可能是取保候審的保證金。

    如果到了看守所,一問就明白了,有沒有人給你打電話,核實情況是否屬實?

    如果你打電話,不經核實就給他轉了一萬塊錢,那麼他十有八九,甚至說他百分之百是騙子,騙了你。

  • 19 # 紅與黑的美好時光再現

    個人認為讓帶著1萬元去接人,不是騙子。這可能是被羈押30多天的伙食費,另外,去的是公安機關,見的是辦案警官,交費會給你正式票據,不要擔心被騙。

  • 20 # 沉舟7777

    這個問題有點奇怪。

    先說一下大概辦案流程。

    犯罪(不是說違法)了。

    第一步是,公安介入,叫偵察。

    一般就是拘留了。羈押就開始了。

    然後,各種手段方法來了。

    這個時間一般三天,特殊情況最多37天。

    一般情況是三天左右,會報檢察院,申請逮捕。

    逮捕後,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下來,就成罪犯了。然後就是服刑。

    你這個是三十多天,應該是檢查院那一步不同意逮捕。

    所以,你要帶錢去辦理取保候審。

    你也可以不辦理,因為最多37天。

    公安拿不到逮捕令,就沒辦法再留人了。

    主要還是看你自己心裡有沒有數。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網上為什麼支援溫鐵軍的遠大於其他經濟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