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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平凡藍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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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優雅河流JE
不合理,太不合理了,房子已經買了,為什麼還要單獨買車位,還要繳費,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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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東莞人
買了地下車位,物業每一個月收100元的管理費,這個當然合理啊,你的車位是會產生費用的,例如電費、衛生費、車輛出入管理都是需要費用。沒有管理費,為什麼要免費幫業主們管理車位,誰付工資與環衛、保安、維修、電費等等。世界上是沒有免費午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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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長春山清水秀
這完全是黑物業的連偷帶搶的強盜掠奪行徑!我們自己買的車位,憑什麼高收費!可以收一點電費和打掃衛生費,一個月10元夠了!打倒黑物業解放全中國小區主人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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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RainSUN
和你買了房子收取物業費一個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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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博學的光束Se
都是高手,說的都挺好,服從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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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澱邊閒翁v8
我現在就是這種情況,買了地下車位,每月還要向物業繳納90元的管理費。
一開始我覺得也不合理,後來物業給我解釋了一下,我覺得也有道理。用他們的話來說:地下停車場也需要搞衛生啊,搞衛生就得有人幹啊,有人搞衛生就得給人家開工資啊,發工資的錢從哪兒來呢?業主交啊!
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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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XFD小葉子
不合法。小區共有部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物業無權利私自設立車位。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二)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經營的。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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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LZQ739
收費是合理的,收100是否合理卻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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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斐愛悠然
車位屬不屬於公攤面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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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紫曉嫣
既然收管理費,就要好好管理,比如說,底下車庫的衛生,角落裡放監控,保證每輛車不受損害
不過我家小區車庫就管理的不怎樣,一年600管理費,每天土了吧唧的!沒有監控什麼的,到時間不交管理費,就不讓進!!不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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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地下車庫的管理費是應該的,也是合理的。但不分青紅皂白地每月就要收100元的管理費,就不盡合理了。
我們買了商品房的人都知道,住自己的房子,仍需每個月向物業公司上交一筆物管費。物業公司收取的物管費,要維持保安;綠化;環境衛生;公共水電;路燈更換;辦公用品;管理人員工資等等各項開支外,還有一定的利潤。
所以,物業公司會根據小區所在的城市,結合當地生活水平的實際情況擬定收取物業費的標準,每平方米1塊多;甚至2一3塊都有的。
但一個地下停車場車庫的面積,僅僅就3平方米左右,我認為每個月收費100元,是偏貴的,也不甚合理。
雖然說,地下停車場的衛生,需要人打掃;安裝照明燈具和攝像頭,也需要投入資金。但是,衛生畢竟不需要天天打掃,每週一次是完全可行的,照明燈和攝像頭也不可能月月都要購買或更換。
所以,每月收費100元不合理,偏貴。而應該降到每個月40一50元,才比較合適,才符合實際情況,符合廣大業主的心理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