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魔法海風xa

    有組織法,不可能突然解散。

    人生,歲數肯定要新老交替,這個組織一但成立,就會有人負責。

  • 2 # 機智的星辰QD

    業委會身份比較尷尬沒有管理權,業主管業主也很難搞,加上業委會隊伍成員良莠不齊,目前由業委會實現小區自治成功率較低。街道、社群也沒那麼多人力和精力參與小區的物業管理。社會分工不同,最好能請到與自己小區相匹配的物業公司來管理,業委會監督好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好業主與業主、業主與物業的關係。收回法定的業主公共收益,並將該款項作為改善小區公共環境和裝置,這樣才能達到長治久安。

  • 3 # 素生活3

    業委會屬於民間組織,所以沒有主管單位和監管單位!出現問題沒地方說理!同時他們手裡握著小區資源和維修基金,貪腐比物業更黑!

  • 4 # 勇往直前59188

    以前沒有物業人是咋過來的,離了張屠夫,不吃帶毛肉。

  • 5 # 詞牌名醉太平

    以前

    建設部有過條例規定,現在各省市也都有類似規定,在小區業委會不存在期間,由居委會暫代業委會行使職權。

  • 6 # 清香山川

    你問題的前提是“小區業主自治”。業委會只有監督職責,可是業主自治!指的是物業自治。

    負責任的業委會,會同時建立“物業自治服務公司”。既便業委會因故解散,物業自治服務公司照樣存在。新的業主委員會成立,繼續行使業委會監督權力。

  • 7 # 正能量為正義吶喊

    你這話問的有問題.沒媽的孩子不活了?世界離開誰都一樣,地球天天轉!

  • 8 # 坦坦蕩蕩當仁不讓

    業主大會來來管,推選5至11位業主組成臨時過度工作組負責日常管理,啟動新委員選舉工作!總之業主的事不勞他人操心,天塌不下來!別有用心者請遠離!

  • 9 # 楚哥41746191

    街道辦事處會怎麼辦

  • 10 # 飛黃騰達7702

    問的有點奇怪,你大懂業委會執行機制吧?

  • 11 # 進取雪碧z

    地球爆炸了,人類會移居火星,少來這麼多瞎擔心。

  • 12 # 欣樂4749

    業委會自治:

    1、委員負責收費與發自治組工資,再交意外險,無權給組員入五險一金(違法)。業委會屬兼職無工資義工,不允許帶薪物業,只得無私奉獻;

    2、業委會組織一個“專職自管物業組”,總負責兼水電工一名、門衛巡檢車庫多名、保潔多名、綠化多名…。

    業委會自管,小區“不交費、不守規、不尊法、不服管”的欠費無賴刁民物鬧業主更多。一則,業委會收不到費_集體辭職;二則,遇到物業事故和意外傷亡猝死無法擔責賠償_集體辭職;自治組立即解散,小區重囬混亂癱瘓。

    自管=癱瘓,黑折騰。

  • 13 # jiquanhao

    街道、社群其中最主要職能就是維穩,當物業、業委會失效後,街道、社群兜底。

  • 14 # yzy461214

    小區業委會突然解散,可由居委會臨時代管,儘快建立業委會。但居委會代管的範圍只在其工作職責範圍內,不會插手業主的權益範圍。

  • 15 # 哉得深

    取消物業 不等於不管理 解出不合規 不負責任的物業公司

  • 16 # todaynews

    建房[2009]274號 關於印發《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的通知 第五十八條 第五十八條 因客觀原因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委員人數不足總數的二分之一的,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產生之前,可以由物業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和監督下,代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第三十八條 業主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決議;

    (二)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

    (三)擬定聘請物業服務企業的方案並上報業主大會決議;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四)擬定物業管理用房、物業共用部分、公共設施裝置的使用和經營方案,並報告業主大會決議;審議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提出的維修、更新、改造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申請;

    (五)及時瞭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並定期稽核由業主分攤的公共費用;

    (六)督促業主履行管理規約,交納物業服務費、專項維修資金和水電公攤等相關費用;

    (七)根據業主大會授權在金融機構開設專項維修資金和業主大會專戶(或業委會專戶),並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本省、本市有關規定組織和監督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並確認日常專項維修資金、經營收益收支等管理情況;

    (八)定期公佈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經營性收支情況;

    (九)協調業主之間、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關係;

    (十)就涉及全體業主的物業管理糾紛依法參加訴訟;

    (十一)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 17 # 留興240

    強烈要求取消物業的人,適合住在戈壁灘,一家人搭個帳篷,騎個毛驢或馬到帳篷前直接進去(不用交停車費),挖個澇池,用水從澇池挑(不用交水費和汙水處理費),做飯時撿幾根柴草或牛糞就可把飯做熟(不用交天然氣費),帳篷前不用掃、也不用人看門(不用物業也不用交物業費),孩子、大人可以隨地大小便,帳篷周圍都可以大聲喧譁而且不管幾點……總之,他們不適合在城市群居,不交物業費還想享受物業服務或交一塊錢的物業費想享受兩塊錢物業服務的一些人,說穿了,他們就是父母送給他們汽車還想要父母給他們加油,父母送給他們樓房還想要父母給他們交物業費、不想掏錢還想當大爺的人!!!

  • 18 # 清嶺道人

    業委會突然解散?那就立即召開業主大會,選出新的一屆業委會唄

  • 19 # 青松何懼山高

    招賢納士,改選重組新業委會,千萬別用物業,否則就是引狼入室,後患無窮。

  • 20 # 墨客王與四蛋一牛

    還是交給物業來處理吧,還得請專業的人來幹專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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