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情況下用業主自治也是困難多多、矛盾重重、沒有出臺較規範、完整的、可行性操作的規約之前,很難有效自管。比如聘用人員的五險一金(其實物業也未必能做到,能否採用靈活就業用工形式、個人自繳?),比如發生重大事故的民事責任賠償問題;比如業主自治組織的民事法律性質與地位問題等等。
目前情況下用業主自治也是困難多多、矛盾重重、沒有出臺較規範、完整的、可行性操作的規約之前,很難有效自管。比如聘用人員的五險一金(其實物業也未必能做到,能否採用靈活就業用工形式、個人自繳?),比如發生重大事故的民事責任賠償問題;比如業主自治組織的民事法律性質與地位問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