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標準的帥哥

    離婚了一個孩子養不起嗎?\我離婚35了,當我離婚,大的2歲。小的1歲。我小舅子偷走我4萬現金。當時我才2O天一天。我賣木料存了點錢。買了2套店面房轉了點錢。當時4萬相於現在80萬了。我媽幫我帶2個孩子。我爸在單位工作。我當時做點小生意。我2個孩沒要一分錢的扶養。我離婚第二年娶了現老婆生育一男一女。當時99%的人說我養不起。而我的4個孩子現在都大學畢有體面的工作了。大的女孩:在縣醫院婦產科。小兒子開了個手機店一天收好幾仟。現任老婆生育孩子。大的女孩幼師。小兒子編織科員。《鄉鎮公務員。做為一個男人應該有尊嚴的多扛點。

  • 2 # 聰明的葉子kL

    這不應該,既然結了婚,還有孩子,就應好排好孩子,婚姻至少是自己同意的,應該把孩子安排好。

  • 3 # 小黃鴨成長記

    該出撫養費還是要付,不準看孩子是對方從情感裡面沒有走出來或傷害的太深了或看事物格局太小,自己去品。如果對對方傷害太大,儘量能補償對方就補一點,變成敵人一樣對小孩性格形成是很大傷害。

  • 4 # 1234568500

    這個問題不是別人怎麼看,而是你自己怎麼看才成。做好自己盡到自己的義務和責職,孩子們長大了有他們自己的判斷能力,目前非得弄個是非對錯於人於己都沒有利益,最可憐的是娃兒了。

  • 5 # 魔域桃園

    這個矛盾是目前離婚者的主要矛盾。其實男女雙方應該說都有不是之處,首先問一下女方,男方為什麼要給予你撫養費?那是男方在撫養自己的孩子,對吧?既然是男方的孩子而且男方又在盡著父親的義務,女方怎麼說都應該讓父親看看孩子,對吧?如果一味地不讓看,男方有權利起訴法院更改撫養權,到那時悔之晚矣,所以,我認為男女雙方可以協議一下,在什麼情況下男方可以定時探望孩子,在什麼情況下不能看望孩子等等。

  • 6 # a老L

    離婚後不帶孩子有權探望孩子的,如對方不讓你看,可想法院提出申訴。提出每週或每月探望次數和時間,法院會保證你獲探視孩子的權利。

  • 7 # 瑤臺瓊枝

    顯然是把痛苦轉嫁到孩子身上了,不能因為兩個人離婚就剝奪孩子的父愛和母愛,兩個人是孩子的親生父母是不可改變的,所以說不要拿孩子當砝碼,還給孩子的(父和母)愛,如果因為離婚給孩子造成的陰影會影響孩子一生的,太可怕了!

  • 8 # 葉子金毛毛

    既然不是隊友了也不要強求變成朋友,心態好一點,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 9 # 人生果然

    撫養費不管兩個人離婚後的關係變成啥樣都是要給的,這是做父母的義務。但是如果孩子不讓看也是違法的,一個是監護權,一個是探視權。不是不讓看就不讓看的問題,是有權看孩子的問題,離婚後有監護權的一方不能阻止另一方探視孩子。

    婚姻確實不易,但是離婚也是無奈。不管兩個人因什麼事情離婚,儘量不要把孩子牽涉進去。不說其他,就說離婚者雙方,當初你們山盟海誓的為愛結婚,說明你們之間認定對方是可以託付終身的,你們也考慮過對方就是自己最愛的人,雖然後面因為很多事情導致了婚姻破裂,但是曾經的情分是存在過的,當成仇人有必要嗎?

    也許很多人會覺得,你沒經歷過我的婚姻沒資格去講別人。其實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去評判誰對誰錯,因為很多東西我們只看見了一方面,婚姻的破裂很多時候是很多方面的事情累積導致的,最後夫妻雙方甚至兩方父母都參合進來,吵得不可開交。其實吵來吵去,無非就是吵誰對誰錯,吵誰付出得多,誰付出得少。兩方都各有道理,無休無止地吵,直到離了婚,還發誓老死不相往來。

    如果兩方沒有孩子,老死不來往真的完全可以做到,但是有了孩子就難了。是否有想過一個問題,你們作為夫妻離婚也許心裡有很多仇恨,但是在你孩子心裡有嗎?你們不管變成啥樣還是他的父母呀!你們已經改變不了,孩子也無法去改變呀,他也不能選擇他的出生呀!

    因為離婚就阻止一方見孩子,無非是在報復,報復婚姻中對方給自己帶來的傷害,帶來了痛苦。然後用不準見孩子的手段來報復,也許這樣做確實有效,但是你要反思一下真的只是報復了對方嗎?難道沒有報復到自己和孩子嗎?

    一個愛孩子的人才會怕你不讓見孩子,不愛孩子的人不會在乎你讓不讓見,如果他見你那麼狠,他也可以不給撫養費,這樣即使離了婚你們也還是矛盾重重,甚至不惜進公堂。如果他被你不讓見孩子牽制住了,那就證明他還是愛孩子的。為什麼要讓孩子缺少一份愛呢?離婚了就一定要把孩子該享受的愛都一併帶走嗎?孩子需要完整的愛,這就是父母雙親的愛,離婚了本來就已經讓孩子喪失了完整的家庭,何必再去雪上加霜?這真不是愛孩子,而是在借孩子報復,在害孩子,非常不明智。

    恨是可以放下的,不管你們曾經多麼痛苦,多麼大的仇恨,只要不是殺人、放火的過錯該放就放下吧。離婚其實也是因為需要幸福才去做的,在婚姻中很多人嚮往幸福,但是事與願違,所以選擇離婚再去尋找幸福,如果心裡總是帶著仇恨能尋找到什麼幸福呢?

    放下就是救贖,對自己的救贖,過去的人和事就該好好放下。讓自己的內心空下來,去除那些讓自己痛苦的經歷,通通倒掉,再裝新的,這樣才能活得更好。雙方都要好好反思自己的行為,反思自己在婚姻中的過錯,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讓孩子即使在一個不完整的家庭中人格也能完整。

  • 10 # 不學不知

    倆人離婚別人無須論其對與錯。

    這對很多離婚的夫婦普遍存在的問題,我談談我的看法;

    離婚首先肯定地說,是雙方都不願接受的壞事情。

    既然已經決定了的事情,雙方就不要再給孩子帶來一輩子的傷害,讓她/他快樂地成長是做父母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也是做父母的心願。為了孩子做父母的一方就應該理性的處理這件事。

    如果只是為了給孩子撫養費不見孩子,只要孩子生活無憂無慮,幸福快樂地成長,到長大了孩子懂的識別對與錯,一樣能接受現實,知道血緣關係的重要,沒有因為你們夫婦分手,他失去童年的快樂,沒有因為你們分手給她/他帶來無比悲慘的命運,並沒有因為你倆分手讓她/他活在地獄裡。

    作為做父母的也就心安理得了。

    如果為思念孩子,日思夜想難以度日就得自己安慰自己,當初雖然不由自己離了婚,那也是自己實運不及,走到那一步。既然如此,雙方已經受到傷害,為了自己和她更為了孩子,不要再發生爭執了,執意去做,也許會反覆去法院,心同樣比想念孩子更難受,我覺得還是放棄探望,對三個人更好。

    事情就是這樣,有得就有失,得失要兼顧,事無完事,美不盡人意,這是生活的常態,遵循,順其自然,合乎規則息事寧人。

    2022.11.6。

  • 11 # 繽紛青山aC

    無論大人有怎樣的矛盾,對方都曾是你最近的人,更是孩子的父親或母親,是他最親的人,有了孩子,血脈是割不斷的,都應善待對方,給孩子樹立一個與人打交道的榜樣。

    人生匆忽,如白馬過隙,彈指間幾十年就沒了,應把精力投放到事業上,花前月下,百轉柔情,那是戀愛階段的浪漫。

    請天下夫妻善待對方,經營好婚姻,為了孩子有個幸福的生活環境,慎重處理情感!

  • 12 # 雪戎華

    離婚了大人變仇人是可以理解的。但出撫養費不讓看孩子這個從法律層面講是不對的,再說為了孩子能健康成長,大人有多大的仇恨也該放下。夫妻兩還是要好好溝通,在孩子適當的年齡告訴孩子實情。每個月約定時間讓不帶孩子的另一位見見孩子,父母的愛是不可替代或缺失的。不讓見孩子是很愚蠢的想法,千萬不能用父母的恩怨來懲戒孩子。孩子會長大,到時候如果與另一方聯絡。懲罰的可就是自己。也希望生了孩子的父母。儘量不要輕易離婚。

  • 13 # 艾琳AL

    大人是大人,孩子是孩子,不管讓不讓看孩子,看不看得到孩子,撫養費還是要給的,這是義務,也是你對孩子的愛。你可以跟對方好好溝通,多一個人愛孩子不好嗎?至於兩人變成敵人一樣,其實也可以理解,有的人感情很簡單,單純,情商低,沒有中間地帶,就容易變成這樣。互相理解一下,好好把孩子撫養長大。

  • 14 # 星期五下午59822460

    人是很怪的動物,愛起來死去活來,恨起來不共戴天。作為孩子的爸媽,搞得這樣實在沒有必要。從法律上來說,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同時也有看望孩子的權力。

  • 15 # 默默守候6154

    離婚了兩個人就是仇人,可以說是老死不相往來。但是牽扯到孩子的還是以孩子為重,如果你要撫養費,那麼孩子你就得允許人家見。如果你要人家的撫養費,你還不能給孩子改姓名。那個人他她再不好可他她是孩子的親生父母,這是硬道理,誰也替代不了。

  • 16 # 水薇水水

    不讓看孩子,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子。既然已經離婚,不如放手,放過對方也放過自己,更不要讓無辜的孩子受委屈。放不下的話,就雙方單挑,不要傷害孩子。

  • 17 # 溫柔跳刀

    現在這種情況挺多,我怎麼看?我只想說:我不管別人的家務事!

  • 18 # 一縷溫陽KF

    不應該在孩子面前呈現任何負面情緒和方向

  • 19 # 京都老客41118

    我知道這種行為,在社會很常見。有些夫妻離婚就成仇人。對孩子很不好。我當年就面臨如此局面。但也沒辦法。我的看法是這種行為的人都是年輕人,很幼稚。等他們老了之後,會後悔的。而且,撫養孩子方不讓另一方看孩子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到法院起訴。但支付撫養費就必須正常支付。所以,我現在不贊成也不欣賞這樣的離婚。等他們老了,那時候他們就會明白,誰能和誰成為夫妻一場,確實需要緣分。

  • 20 # 小艾笑巴

    結婚後沒必要互相詆譭吧,而且一直在給孩子施壓 ,長大了也在這種環境的陰影下,希望天下父母不要離婚,讓孩子在重組家庭中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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