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41 # 微笑青山M0

    兩人離婚變成仇人是你們雙方的選擇,孩子是共同的延續,並不是誰的私有產物。父母離婚對孩子已經是一種傷害,請站在孩子的立場想想,不要因為自己的錯誤導致孩子更大的傷害。孩子有權利和自己的父母見面或生活。

  • 42 # 醫院病歷造假犯法嗎

    離婚之後看孩子是法律給的權利,如果不給你看,可以依法上訴。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自己檢討一下是不是把對方傷的太深了,因為有孩子,要想孩子受到最小的傷害,就要從情入手,按時給撫養費,給對方帶點小禮物,說句暖心的話,慢慢彌補家人吧,時間長了,誤會解開就好了。

  • 43 # 完美沙灘YW

    為什麼離婚先要了解清楚,如果是渣男出軌找小三,而且還當面一套,背後一套,

  • 44 # 青姐麗園

    是敵人才離婚。

    很多人的行為是被情緒左右的。也可能你的行為讓對方擔心,不想讓孩子受到不好的影響。

    因為孩子爸爸賭錢,生活不檢點,我堅決帶著孩子離開了他。

    離婚後,我帶著孩子,沒有拒絕孩子爸爸來看孩子。但是每次他帶孩子出去,都會在孩子面前詆譭我。甚至把孩子爺爺奶奶姑姑給的壓歲錢都從孩子手裡拿走。孩子從小嘴很嚴,都不跟我說,直到我和孩子姑姑說起過年的事情,才知道真相。

    所以如果孩子監護人不讓你見孩子,你首先要想想自己哪裡不好。

  • 45 # 順走小咩

    我覺得,兩人離了婚,變成敵人也好,好人也好,這己經是事實,也是大人的事情,不應該連累小孩子,也跟小孩子一點關係都沒有,但小孩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不管判給那一方,從良心和感情來說都應該給點撫養費,畢竟離婚對孩子來說傷害最大,不管是精神和心裡相方都虧欠他們,這是應該要補償他的,還要更加的關心他們,這不是作為父母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嗎?孩子不給看,這個行為更加不可取,孩子是夫妻共同生育的,相方都有權利去看,這是不可剝削的權利,也希望離婚的夫妻在這方面多想想孩子,其實孩子最可憐的,最無辜的,要善待自己的孩子,多愛他們一點。

  • 46 # 天地野百合

    因愛而結婚,又因愛生恨,雖然離婚了,但是還有恨,所以才會不讓看,但是即使這樣,我覺得還是要每個月主動給撫養費的,而不是等人家來要,無論你們感覺怎樣,但孩子吃喝拉撒,一樣不少,啥啥都要用到錢,等兩人都冷靜後,相信都是有理可講的,再慢慢談,畢竟讓孩子感覺到即使你們分開了,自己的爸媽還是愛自己的,孩子才能健康成長。

  • 47 # 道簡至臻

    毫不顧及孩子感受的人,便有一個極度殘忍的靈魂。可見人性之惡是沒有底線的。

  • 48 # 平淡才是真快樂每一天

    是的,把別人往死的逼,傷透了心,愛有多深,恨有多深,想想,換著你,你讓對方看孩子?

  • 49 # 我是頭條的西貝看世界

    兩人一起生活多年,能反目,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出軌,還是感情破裂,找到原因,就能解釋。

  • 50 # 使用者名稱4122934

    大部分女士都這樣。其實孩子跟上這樣的媽媽很可悲的,把自己對前夫的恨強加於孩子,對孩子成長很不利!

  • 51 # 棗花鄉

    兩人離婚,變成敵人一樣,孩子不讓看,實際上對所有的人是一種傷害,尤其是孩子

  • 52 # 玲讀書

    應該讓看孩子,大人的錯誤不要關聯孩子,孩子要過得完整的父愛母愛。

  • 53 # 上進的晚風I9

    兩人離婚,孩子不讓看撫養費照常要,孩子是兩個人的,任何一方沒有權利不讓看望孩子。這樣做是屬於違法行為,透過法律來要求解決阻止看望孩子的不當行為。

  • 54 # 荷城小蘭

    過來人告訴你,不要把成年人的事情影響小孩,不要因為個人仇恨傷害小的,以後真的要後悔的,彼此都是孩子的父母不管怎樣小孩子都是無辜的,當然每個人的感情故事不一樣,處理方式不一樣,但只是大人之間的戰爭,何必禍害小的呢?對小孩是一種不公平,讓他們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確實也是一種傷害,既然選擇離婚,那麼就好聚好散,商量一個解決方法,讓小孩子份害降到最低,這才是我們大人該做的,對自己負責也對小孩負責。

  • 55 # 店裡邊的小事情

    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事情!

    是親戚妻子(就以小A代替吧)的哥哥!據說當時是要分手了,女方發現懷孕撒潑打滾以死相逼的結了婚,但後來還是離婚了!因為孩子小撫養權在女方手裡!女的就是我們本地人!

    小A和親戚相親時,就告知其前嫂子是當地人有點難纏!當時都不以為意,認為婚都離了,各過各的,就算有仇也是和小A的哥哥有仇吧!結果那女的不講理到什麼程度?一次親戚和小A在飯店吃飯,她前嫂子從飯店門口過就看見了!結果她嫂子就進飯店破口大罵,大概意思就是A故意到這裡來的,來影響她生活,就是不想讓她好過……,還有很多問候爹媽的話!

    聽親戚講起來我們都覺得不可理喻!結果沒有最只有更!親戚和小A結婚後,就租了個門面做生意!後來她前嫂子家拆遷後,租的房子和他們鋪子又在一個小區!小A前嫂子,每次從他們門口路過都要很大聲的罵他兩口子(覺得她精神不正常沒理她),後來有一次那女的站在他們門口罵,還問候了親戚父母詛咒他們未出世的孩子(小A當時懷孕)!親戚忍無可忍,就用同樣的話罵那女的!前嫂子覺得受到了不平,把自家哥哥叫來了!她哥上來二話不說捏著挙頭就朝親戚打!我們就報了警,前嫂子哥哥同警察說打人理由是:他妹妹說對方罵了他母親!合著你妹妹罵人家的家人就天經地義?這時我們才知道,原來那一家人都不講理的!

    再來說她前嫂子和小A哥哥!他們的感情經歷是沒法瞭解不做評說!但離婚後,撫養費確實一分沒少的給!女方不讓看孩子,為了能探視孩子,小A的哥哥每月還多加了幾百!還專門加了女兒常去文具店老闆的微信,說她女兒只要來買學習用品,直接拿走就行,他微信轉給老闆!但是女方仍不讓探視!甚至還故意說他壞話!他每次休假去接孩子,孩子都用仇恨的眼光看他也不理他不跟他走!一年級的小孩用仇恨的眼光看自己父親,想想都覺得驚悚!

    本來小A哥哥一直拿撫養費又看不到孩子心裡就有氣,前妻還把妹妹妹夫弄進派出所了心裡更氣!說一下進派出所的結果哈:親戚和小A比較配合的講了事情經過!前嫂子的哥哥呢也不知是不是因為自己的老婆在政府部門上班,很拽還說警察偏袒什麼的,做筆錄非常不配合問什麼都說警察不公正!結果就是認為,親戚這一方是正當防衛沒有責任!

    小A哥哥心裡有氣,就打算不給扶養費了!把錢存起來等孩子大了再給孩子!但人家前妻也不傻,直接就起訴了!這個真的一告一個準啊!小A哥哥的帳戶直接就被凍結了,因為那個帳戶也用來還房貸按揭的呀,所以沒辦法還是得一直付!法院說了,撫養費是撫養費!探視權是探視權!探視權受影響你可以另外起訴!

    當然個人認為,不管什麼原因離婚對孩子都是一種傷害!該盡的責任要盡!即使再做不了朋友,也儘量不故意抹黑,否則對孩子的心理造成了傷害,再多後悔也無用!

  • 56 # 春203854386

    不給看就不給撫養費,權利和義務均等!

  • 57 # Chefd

    人間悲劇!從愛人變仇人不奇怪,但把孩子當成報復的工具真的不配做父母

  • 58 # 壞BoY1

    兩個小朋友玩過家家,分家了。我的不給你,你的不給我。等小朋友長大了成熟了一切都會好的。

  • 59 # 厚德載物05288

    為了孩子,儘量緩和關係。不要成為敵人。如果實在不行撫養費在你手裡。不讓看孩子就不給撫養費。比他去法院告你。或者你到法院起訴他。到法院就可以說理了。法院會強制執行的。儘量不要走這個。應該去保護孩子為主。

  • 60 # 謝友林律師

    這是典型的離婚離得不體面的案例,現實生活中太多這樣的案例了,數不過來。

    離婚成敵人,也不知道當初兩人是如何對上眼的,這是前妻前夫之間的問題,關係不在情誼也不在。

    但是撫養費是與孩子有關的,與孩子的關係就是父子或母子的關係,給未成年子女給付撫養費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必須做。

    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關係,所以不能因為曾經夫妻關係得不好,就否認後關係的存在。

    血緣關係永遠是最親密的關係,離婚本來就給孩子帶來一定的影響,如果按照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確定的數額,該給多少就給多少,保留好轉賬記錄就好。

    孩子不讓看,如果知道孩子讀書的幼兒園或小學,可以與老師聯絡想辦法看,一般來講等孩子8週歲以後,孩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腿長在孩子身上,另一方就是想攔也攔不住不住的。

    耐心等待吧,多掙錢多把自己的生活過好,等孩子大了,自然也會與你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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