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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瀟灑生活家hw

    生身之母佔半邊,養身之母大似天。無需供養,如有人道德綁架那就是惡之極。如自己願意供養那就是十惡十善,為何呢?因為帶了個壞頭,他人拋子之父母也就效仿了。如子拋棄前嫌,不計前仇,一心向善,也只能證明你是個善良仁德之人,不會給社會上的拋子之人以警鐘長鳴。

  • 22 # 冰雪寒梅9q7h

    我也認識一個女人,從年輕的時候就是水性楊花,經常同時給幾個男人勾搭,在她兒女幾歲的時候就離婚了。

    離婚後就成了名正言順的找男人,給她上過床的男人不會少於一百多,自從離婚以後,她就沒有回來看過自己的孩子,更沒有給過一分錢的生活費。

    孩子是爺爺奶奶養大的,等孩子長大了,爺爺奶奶也老了,兩個孩子也出去打工,沒幾年爺爺奶奶相繼去世,兩年後這個男人也因病去世。

    當這個男人死了以後,兒女們回家安葬父親的時候,這個女人回來了,抱著她的兒子女兒又是哭,又是跳,因為她覺得終於母子團圓了,兒女們也應該孝敬她的時候了。

    好像所有的事情都是別人對不起她,女人的兒子對她說了一句話,要別人尊重你,你要先學會尊重別人,你自己犯的錯就要自己承擔,也不知道她聽了這句話的時候,心裡作何感想。

    每一個做父母的都應該擔起自己的責任,對孩子負責。

  • 23 # 世界因我更美

    生當作人傑,

    死亦為鬼雄,

    至今思項羽,

    不肯過江東!

    那些把孩子丟棄,送人的父母,你們等於把自己的孩子殺死扔掉了!就不要有一絲一毫的索取了!本身就枉為人種,咋還有臉去索取呢?餓死也不會去打擾的!人要有志,有骨氣!否則,誰把你當人看?癲著臉去找記者,找政府,政府也深知理虧,還不得不違心的判兒女贍養,天怒人怨,令人髮指啊!政府也為難啊!臉紅啊!不忍心判決啊!這樣的真是作孽!敢作敢為才是真人!

  • 24 # 凰血赤金95

    肯定是惡啊。法律都規定了權利和義務是相統一的。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晚年才能享受兒女贍養的權利。兒女小的時候沒有得到父母撫養的權利,長大了憑什麼要去盡贍養父母的義務?

  • 25 # 順心如意伴平安

    這就是惡!不要道德綁架,不要假惺惺!為人父母者,一定要盡職盡責。你養我小,我養你老!為人父母者,既然拋棄了子女,就無權再要求子女贍養!為人父母者,你們知道,被拋棄的子女,重則可能失去幼小的生命,輕則會經歷同齡人難以想象的艱辛!為人父母者,你們拋棄了子女,就切斷了和子女的親情,就不要再要求子女什麼了,和子女就是路人了,生老病死和子女不在相關!

  • 26 # 豁達的晨晨姥姥

    不能道德綁架,這樣的人不配做父母。

  • 27 # 上進的小魚Y6

    提這樣問題的人心裡都有點自私,不知道父母是他的起點。如果沒有父母,他從那裡來?至於父母對自己怎麼樣,那是父母的事情!

  • 28 # 專業自由人

    只要有能力,我不會害任何一個人,我都會去幫助他們。

  • 29 # 思念風吹草浪

    生育之恩大於人,養育之恩大於天。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在法律上被拋棄的子女也可以拒絕贍養的義務,但是生育之恩如何回報,拋棄你雖然有各種原因,那個父母心甘情願去遺棄自己的孩子,或許有個例,如同畜牲一樣的人,少之又少。當然所謂的被拋棄,多年後還能去養他的父母,割捨不掉的血脈親情,不只是世俗和道德,更是一種人性和感恩,是一種大善。

  • 30 # 青青睡不著吖

    既然生,為什麼不養,這種生了拋棄,老了找回來養老真的是大惡,如果條件很好,適當的給一點足夠日常生活的養老費就行,就當償還生恩了,如果條件不好,建議不管。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相信多做善事能改變命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