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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真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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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穀穗黃了
20多年前,我在一個看守所採訪過一個30多歲的女殺人犯,她殺了丈夫。但她並非是那種心狠手辣的人,很令人同情。
事情是這樣的。她當姑娘的時候,村裡一個賴皮看上她了,四處散發謠言,說這個姑娘跟他睡過了。90年代社會還比較封建,搞得這個姑娘名聲壞了,沒法嫁人了,就嫁給了這個賴皮。
這個賴皮愛喝酒,回來之後發酒瘋,不但打村裡人,還打自己的父母,逼著父母跪下叫他爺。對自己的老婆兒子更不用說了。這個女人三天兩頭捱打。
女人時常被賴皮打得遍體鱗傷,她受不了了,要離婚,賴皮跪下求她,說自己以後不打她了。
結果後來還打。女人心灰意冷,那天晚上告訴他,明天必須離婚。賴皮一看,這次要真離婚,就對女人說:“別離婚,你要恨我,就打我一頓吧!”
女人說:“我不敢,你會打死我的。”賴皮說:“你把我的手和腳綁起來吧!打我一頓。”
女人綁起了賴皮的手腳,打起了他。以前男人欺負她的畫面一幕幕出現在眼前,打著打著女人就失去了理智……最後把男人打死了。
女人要被判死刑,她的公婆、村裡人都去法院求情,說賴皮沒少欺負村裡人和家人,這叫為民除害,最好把女人刑滿釋放。
本來殺人犯罪大惡極,令人痛恨,但這個女殺人犯令人同情,是他的賴皮老公毀了她一生的幸福,賴皮真是死有餘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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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小雛菊的孤獨
奶奶殺孫女
小花(化名)剛生下來很可愛,跟其他小朋友一樣天真可愛,家裡人都很愛她,可是小花(化名)到2歲多時家裡人發現好像跟其他小孩有所差別,全家人心裡都很忐忑,但還是抱有一絲絲希望,隨著小花越大,她的呆滯越明顯,最後家裡人也不得不接受她就是智障兒的事實,她的父母又生了一雙兒女,在那個落後的農村要養活一大家子,實在無法再養一個智障兒,更何況她以後要怎麼辦,萬般無奈下小花的奶奶結束了小花的生命,真是讓人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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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陳年人片場
很多現實社會中的犯人都是被逼無奈的,如,被長期欺凌殺人的,因為救人而失手殺人的,被強姦而殺人的等等,很多方面原因都不是主觀的,都是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其他他們是弱者是受害方,可最後他們沒有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維權,走上了不法的道路,這也是一種悲哀,是值得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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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星星剪輯
有一部片子(詭絲)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看過,孩子得了一種怪病,母親親手殺死自己的孩子幫解脫,後來母親死後母子倆一起的故事,很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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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愛哭愛鬧的青蛙
殺人犯為什麼值得同情,是因為我們對殺人犯感同身受,我理解你的感受,理解你的悲傷與無奈,比如那個父親殺了兒子,父親的背後原因(兒子有精神病會傷害別人)和給出的殺人初衷(誰的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尖尖)是如此的直白的體現一個老父親的不容易,這份不容易我們普遍都能感受到,所以我們同情
但是殺人犯為什麼不值得你同情,他們喪盡天良的,殘忍無情的,對別人的迫害,讓我們對別人感同身受,我們有多感同身受就有多大的憤怒,這份憤怒讓我們去唾罵他們。我們不能感同身受殺人犯的行為,實在無法理解他會去姦殺一個女孩,去虐殺一個孩子,無法理解在這個殺人犯心理埋下的那顆暴虐的種子,被潛意識支配的靈魂,是誰在悄悄的告訴他別人痛苦哪有當下的你重要,支配別人的感覺真好,你恐懼的樣子讓我很快樂,在你恐懼的眼睛裡我才感覺到我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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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心平氣和更快樂
一、大義滅親的"殺人犯 "值得同情 。
二、防衛過當的"殺人犯 "可以寬容 。
三、失錯無意的"殺人犯"可以原諒。
四、報復殺親人如父、母、妻兒之仇的殺人犯可以理解,也值得同情。
但是,同情、寬容、原諒和理解並不能高於法律之上,一切違法行為必須追究。法律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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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小誠梓
1.為報仇而殺人。因為親人受到犯罪分子的侮辱、凌辱而死,為報仇而悲憤殺人的。2.過失殺人犯。3.正當防衛殺人。正在受到強姦犯的侵犯而防衛殺人,或者正在受到犯罪分子暴力傷害,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而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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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AAA順利哥
記得有一位農村的男人,小時候眼看著媽媽,爸爸被村霸打死了!這男人過了二十年後把村霸一家老小七口給滅門了!這個案件其實挺淒涼的~也透著男子當時的無助無奈,仇恨埋藏了二十年!也讓我們反思地方保護勢力為什麼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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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淡淡一掬水
有哪些殺人犯讓人同情?
眼睜睜看著母親被欺辱而復仇殺死人的那個人。還有被同寢室同學長期欺辱而成仇的馬加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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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公交人阿祖
殺人犯在很多人聽到這個詞語,第一是可恨,第二是避而遠之,其實殺人犯有很多都是因為利益之爭和仇恨,當然還有別的很多種原因,例如有這樣一位殺人犯,不是被別人逼得沒發活了,誰又會下得了手去殺人呢?我曾經聽說過這樣一件真實的事,一位小時候和我玩得很好的一個朋友,長大以後被他父親和哥哥連手殺了。 事情是這樣的,記得我十六七歲的時候就經常和我這位朋友在外面吃吃喝喝的,一天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他很崇拜這樣的生活,後來我十八歲就進廠上班了,由於他好吃懶做,不務正業,回到家裡就要吃飯喝酒,家裡沒有做好飯菜他就打他父母和哥哥,經常酒醉暈天地回到家,打他父母,甚至下暴雨還叫他爸爸在家門口外面跪起,引起了全村人紛紛指責,就這樣他把本來就不富裕地家庭鬧得雞犬不寧,丈著自己力氣大欺負自己家裡的人。 有一天我以前的這個朋友又在外面喝醉回到家裡,吵鬧一翻後就睡覺了,這一睡就再也沒起來,他父親和他哥哥實在忍受不了他了,就趁著他睡著了用被子把他捲成一團,用鋤頭活活把他給打死了。然後他父親和他哥哥就去了派出所投案自首。這件事引起了全村人為他父親和他哥哥打報不平,為他們洗冤!都說虎毒不食子,如果還有一條活路誰又會殺了自己的兒子呢?他父親和哥哥雖然是殺人犯難道不值得讓大家同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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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多少夢裡
殺人犯值不值得同情?
要看這個人的本質到底是善還是惡,那些作惡多端的殺人犯當然是不值得同情的,但是那些本質很善良的人,在某種被迫無奈的情況下殺了人,還是值得同情的,可能殺人不是他本意,但是錯手或者正當防衛殺了人,這些都是可以諒解的。
以下是我閱覽新聞列出的案例:
1、馬加爵案
(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漢族,廣西南寧賓陽縣人,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2000級學生,戶籍地為廣西賓陽縣。
1999年至2000年讀高中,成績優異,曾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物理競賽二等獎,被預評為"省三好學生";2000年至2004年就讀於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2004年2月13日晚殺一人,2月14日晚殺一人,2月15日再殺兩人,後從昆明火車站出逃。2004年3月1日被公安部列為A級通緝犯,3月15日在海南省三亞市河西區落網;2004年4月24日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4年6月17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案例分析:其實整件事的根本原因是:馬加爵的價值觀與這個社會的主流價值衝突。教育和成長環境的原因使得馬加爵產生了自己的世界觀,即正直善良,而這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是唯利是圖,說以內心積壓這憤怒,他不想改變自己,又無力改變世界,那麼只有毀滅這個世界,而與人打牌爭執只是整件事情的導火索。
他值得被同情嗎?你對他的同情卻要踐踏幾個無辜生命。
2、“217”本溪特大持槍殺人案
你們覺得愛情究竟有多強大?如果你的女友被人強姦了,你會去親手殺死那個傢伙嗎?還是將她拋棄,繼續過自己的小日子?對於這個問題,1988年本溪的秦家明有自己的回答。為此,他製造了“217”特大持槍殺人案,連殺8人,殺了強姦犯的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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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夏日林風輕輕語
殺人犯不都是窮凶極惡、人人公憤的該死之人,相反,有些殺人犯是非常讓人同情的。
一、被迫殺死大奸大惡之人。網上曾有報道,一個吃喝嫖賭、遊手好閒的兒子,對年老體弱的父母不但不孝順,平日稍有不如意,就對父母拳打腳踢,對兄弟姐妹和鄉鄰也是張口就罵、抬手就打,竟然還泯滅人性,接著酒勁強姦了她的母親。當晚,他的父親,趁他酒醉睡覺,用斧頭結束了他的性命。而他的父親以故意殺人罪被捕後,村裡有幾百名村民聯名為他喊冤、求情。
二、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的。有人無故被人攻擊,進行防衛反擊過程中,在加害人失去攻擊能力時,仍然繼續打擊加害人致其死亡。因為現行法律對正當防衛的解讀受限於法官的能力和水平,如果將受害人判為過失殺人,就會引起人們的同情和異議。
三、過失殺人。與人正常的吵架、辯論,而對方恰巧有生理疾病,致使他人死亡,或者無意絆倒、騎車別翻他人等情況,致使他人頭部碰觸尖銳物體或摔倒車輪下致使他人死亡等。這樣成為一個“殺人犯”,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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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李月江
講個案例吧。值不值得同情各有各人的看法。在這裡需要明確的是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致死的區別。任何案件以法院判決為準。感情不能替代法律。
某村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口碑很差,尤其酒後惹事生非騷擾鄉鄰。其老母親、兩個兒子對他百般勸解但此人依然如故。家裡人為了圖清淨就在地裡給他蓋了一間簡易房讓他自己居住。四年前的一日兩個兒子和他老母親因為瑣事和他發生爭吵,其次子一塊磚頭投過去正好砸在他的後腦上 當即血流如注。家裡人就急忙拉開了。幾個小時後,他出現神志不清症狀,鄉村醫生看了就建議送醫院搶救。當時,一是此人不讓人同情,另一個家裡也沒錢就沒到醫院。第二天就在家裡輸了些液。第三天中午就死了。他死後家裡人統一口徑就說是他自己不小心絆倒摔的。就把屍體火化按傳統辦了喪事。沒有報警。
前幾天,他的次子不知是良心發現還是壓力太大突然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公安機關經過調查也能證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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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深藍之寶
1.自身有精神疾病的人。
2.在行凶前被受害人長期虐待,遭受非人折磨的人。
3.未成年人因為缺少管教而走上犯罪道路。
4.與歹徒英勇搏鬥失手致對方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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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jC稅達人
原生家庭很重要,從小教育培養孩子的家庭責任觀,父母也不能太拼,也要依靠下孩子,我覺得你依賴他,他挺堅強的。你老用你的大觀點圈孩子,孩子也會變得,自私,狹隘,以至極端。所以父與子都要做好自己。有問題認真對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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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黑貓先森
為什麼要同情殺人犯?
分類嗎?
如果是第一種惡意殺人的殺人犯,就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如果是第二種殺人犯,他/她殺人是因為他/她受到了虐待或者其他的原因之類的,那就應該值得有些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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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池州群哥
我客觀得總結下,違背自已的本意!去實現自己現實中的結果應該值得同情!古語云我不殺伯樂,伯樂亦我而死!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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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蛋糕麵包奶茶
只記得一位為母報仇雪恨的兵哥哥,名字不記得了,忍辱負重多年,大仇已報然後沒有逃自首接受法律的裁判。有誰記得,不妨放些記憶出來,個人認為這是因果關係的事情,於法不合,其情可憫,可惜了一條漢子,在古代這人的行為應該算得上是壯士一去不復返,這般的恩怨情仇分明,可悲可嘆。還好,現在的社會已經有一種行動叫做掃黑除惡,估計社會和諧有很大的提高。一些黑社會性質團伙與一小部分的村匪村霸經過嚴厲打擊之下,那些負能量的事通通都收斂起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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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田野放歌
曾經轟動全國的山東辱母案中的於歡。還有提問題的指出的父親殺死兒子案,都是讓人同情的。當自身受到傷害而反抗失手的。為阻止犯罪行為而過失殺人的。或者見義勇為過失殺人的,等等都值得同情。都是法律就是法律,人人不能超越。同情替代不了法律。
只能說有情可原,量刑從輕,不能不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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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問那些殺人犯讓人同情,其實很多。象前兩天我答的一個問題裡的主人公他就值得同情,打工討要工錢殺了老闆,你敢說老闆該死嗎?不該,而打工小夥不該同情嗎?辛苦一年卻拿不到工資而被老闆一再激怒打死老闆而自殺。他不該同情嗎?還有就是,以前聽說過一個小朋友,看著自己的父親酒後毆打他的母親,忍無可忍殺了父親,雖然犯法,但不值得同情嗎?其實有很多殺人犯本性善良,走上殺人的道路情非得已,是,他們是犯了法,被殺的人以不該死,是想又有誰能在他們走投無路的時候,結實的伸出援手呢?在這裡我又要多一句嘴了,前段時間我寫了一段問答題,我問:做好人好,還是壞人好,裡面就有一個很危險的人物,這個人他本身不壞,勝自說他是難好人哦,可是他跟我說種有一天他會殺了那個壞人全家的,我一直在勸,但是沒用,他說那個人就是象那個打工小夥的老闆一樣,放出話來,說他就喜歡在外邊胡說,錢以不還,有本事殺了我,你們看,要是有一天他真的殺了人該怎麼辦,我是為他擔憂。所以說要想人不犯罪,能不能在他們沒有犯罪之前去幫幫他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