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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用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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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彰哥
你好,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進行回答:
第一個是保險公司方面:
對方車輛的定損金額1160塊錢是保險公司所認可的價格。而1760塊錢是對方車修車付款付給修理廠的價格,這其中的差價保險公司方面是否認可,如果保險公司不認可的話,你就肯定不能付這個差價的費用。
也就是說這個價格你個人是否承認?有很多事故。當事人雙方在保險公司定損價格以後 出現當事人雙方私下裡達成某種協議,給補償一定的折舊費用或者其他的補償費用。
以上純屬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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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淺談汽車那點事
車追尾我全責,對方定損1160,但是對方給修理廠付了1730,現在要求我補差價,怎麼辦?
我不知道你買保險了嗎?要不怎麼會為這事發愁?
一般情況是需要拆除損壞配件,再估價比較準確。基本會在估價以內。
也有保險公司因受損車輛不及時維修,影響結案時間,讓受損車輛先去4S店或修理廠估價,拆除維修時估價不夠再報補價。
以上不管什麼原因,你的保險公司都會解決,不需要你來出錢,否則買保險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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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宇飛光影
作為車險理賠人,看了不少回答,還是覺得有必要分享下自己的觀點。
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我們有責任(主責,次責),我們又報了保險來處理,都是需要先通知保險公司來定損的。
事故中的定損,其主要作用就是核定本次事故中造成的合理損失,定損價格都是市場正常的維修價(含利潤),不管服務站還是一般修理廠。既然對方已定損,說明這個步驟已經走完了,也是正確的做法。
那麼如何處理這種加價行為呢?
我建議是讓保險公司出面,如果是因為定損價格差價,直接轉交定損員,與修理廠協商解決。至於上面說的前兩種原因,屬於惡意加價。我們應堅決不配合補差價,畢竟已經定損,如果不認可價格,還是得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希望車主朋友都文明駕駛,安全出行。雖買了保險,但希望都用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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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堅強的冷先生
定損這兩個字含義明白吧? 本次事故損失價值都定完了 他私人多交錢 肯定是額外修復了其他東西 額外的維修費用跟你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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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實現一個曉目標
定損不是瞎定的,會把汽修廠的人工費,利潤都算進進去。汽修廠修理事故車也是有正常利潤的,而且利潤還不低。
這種超出定損價格的,有兩種情況,他維修了其他不屬於這次事故的專案,比如順便做了一次保養,全車美容了。汽修廠一般會控制費用,不會隨便超定損範圍和額度去維修。
或者是拆開以後發現了其他損壞的部位,但這個時候是需要找保險公司追加定損額的,和事故方沒關係。
所以他即使拿發票,也應該去找保險公司主張權益,跟你說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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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小歪創業
首先,這個事情就是對方在捏造事實,想找你要錢,完全不需要去搭理他。
正常在出了事故之後,是你的全責,由你的保險公司勘察員去現場,然後出一份紙製定損單或電子定損單,這個定損單是有一個定損範圍的,最多修好需要多少費用(只多不少),因為他沒有辦法細分到具體多少金額,所以會有一個範圍。然後拿著這一張定損單去合作的修理廠或4S店修車。合作的修車店系統裡都可以查的到記錄。具體多少費用由修車店和保險公司直接對接,你本人是不需要出面,也不需要去墊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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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愛咋咋啲
這個簡單.你可以不用理他.或者叫他找保險公司就好.保險公司定損我也做過.根據以往的經驗.定損出來的價格是絕對準確的.這種情況出招的可能性.
1.定損現場估價沒發現一些內部件.4S拆下來後發現裡面還有零件損壞.由於在裡面的部件.現場沒拆下來所以看不到.這個很正常.這種情況4S店應該修理之前通知保險公司再次定損.
2.原車主如果更改其他更貴的部件.或者更換了保險沒有定損的其他部件.那麼這個是原車主的個人行為.應該由原車主自己負責.(要不然.原車主再加個全景或全車翻新難道也要我們付錢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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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萬吉再來
現在基本都是保險公司直接把錢打給修理廠吧?錢都不經過雙方的手,所以有什麼問題直接找我的保險專員,和我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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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大兵叔叔
講一個我經歷的交通事故。
在一個高速收費站,是一個無人視窗,開過了一點,往後倒車,一下給後車頂上了,當時有急事要辦,我認可我是全責,走快速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怕走了以後我反悔。
於是報警,等待交警前來處理,交警來了以後看了看現場,拍了拍雙方的駕照和行駛證,開啟執法記錄儀,對著我讓我陳述事發經過,我說我全責,倒車給他頂上了,我說走快速理賠,對方不同意非要交警來處理。問了一下對方對方說我說的是。
於是,拍了現場圖片,雙方就走了。走了以後我辦完事,給保險公司打了一個電話,說了一下情況,把對方車號、電話給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直接和對方聯絡了,對方在4S 店
定損1800元,我的定損500元。
過了沒幾天,保險公司就把2300元全部打給我了,我把1800元打給對方,這個事情就結束了。
對方要修車,沒有問題,先讓保險公司去定損,保險公司定了多少,按照這個錢修就行了,別保險公司定了2000元,修車3000元,多出來的錢保險公司不認可,讓你承擔,這個錢不應該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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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風雪霏霏楊柳依
我覺得這個還是以保險公司人員定損給出的金額為主:因為保險公司定損後,多出的金額就要我們自己出了。出現這樣的情況,先讓修理廠聯絡定損的人員來協調此事,如果沒有下文,就只能以定損金額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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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dz平淡
朋友:如你所述問題,回答如下:一,給你定全責,所述是車輛的損失,並經保險公司定損為一定數額。二,對方實際修理費超出定損額度,如超出額度保險公司是否認可!認可保險公司承擔,不認可這裡面有爭議,涉及維修費用那些應承擔,那些不承擔。三,關於超出定損費用,保險公司不承擔,你可明確答覆對方,並支援對方一方面可以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另一方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以上你不用承擔任何費用,與你無關,對方和保險公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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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秋意益濃
責任認定清楚,定損也清楚,這時雙方責權利十分清楚,也得到了雙方認可,這種法律關係是嚴肅的,任何一方不能隨意更改。而且這種情況下你不用在出面和對方打交道,涉及清賠償事務由你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就行了,你買保險作用就在這。現在對方向你提出增加賠付金額,你不用理會,你也沒決定權,除非你想掏腰包給付他。所以我不明白你對這個事愁什麼?讓對方去和你保險公司,交警部門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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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在粵深漂
如果你有保險,是保險理賠的,你可以自己向保險公司申請調額,如果對方噁心巴拉的,你就讓他自己去找保險公司申請,如果你你沒有保險,那就堅持只賠定損額,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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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海風微涼
這個事我有經歷過:
一、保險公司給對方受損汽車定多少損,就給多少錢。他修了多少錢是他的事,有可能不是你造成的損失,對方一併修理了,所以修理費就多出來了。而這一部份與你沒有任何關係,對方如有問題請找保險公司重新定損。這個不是你要負責的事。
二、一定要一手發票一手給錢。發票是你找保險公司報銷的依據,一定要是定多損,開多少發票金額。
三、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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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風停霧染在人間
對於題主的這個問題,如果你們雙方不是私了,而是報保險公司了,那麼你可以直接拒絕對方的不合理要求。
對於交通事故,現在人們處理的方式相對理性很多。無論事故大小,首先報警,其次報告保險公司。
在交警部門出具雙方責任認定書後,根據責任認定,雙方各負其責。然後,再由保險公司認定賠償標準以及具體金額大小。
而對方付給修理廠多出的部分,應該由他自己承擔,他要求你補差價的理由,是不合理的,也是沒有依據的。
即便就是找,他也應該找保險公司,而不應該找你。如果是由於保險公司定損出現了過錯,那麼這個責任也應該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而不是你個人承擔。在定損這方面,你只是執行方,而不是定價方。
所以,對於這種無理要求,完全可以直接拒絕,對方若有過激行為,應當報警處理,而不要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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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GYGW
主要是保險公司定損價格對方及修理廠認不認可。理論上講你追尾了前車一般你全責,他修車與你有沒有保險是沒有關係的,如果他不認可你保險公司的定損價格,你又不想支付多出的費用,那就叫對方起訴好了!再一個你能不能考慮換家保險公司,2000元以下交強險就夠賠付了,一般保險公司也不會為了幾百塊錢為難客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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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吉利社群湘哥
如果是修理廠你就別理他了,有什麼問題找保險公司,如果別人是新車要你賠點錢,那這就應該給點,沒辦法,誰都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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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sun文qiang
在開車出行的時候,車主難免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除了車子故障以外偶爾會遇到交通事故也是在所難免的,有時候即使自己在小心,可能也會因為別人的失誤而給自己造成麻煩;不過,遇到交通事故不可怕,如果不知道怎麼正確的處理交通事故,才是真正的麻煩所在。就拿追尾這件事來說吧。正常情況下,被追尾的一般都是對方責任,但是有些車主不知道怎麼處理,有時候會導致自己擔一些責任。正如內行人所言:被追尾後,必須拍下照片,以防止無責變有責。別被不懂交通法導致自己吃了啞巴虧。
定損一定要走保險公司,到指定地點定損不能私了,如果私了,一定要有合同一式兩份,如果對方不按合同辦事那就走法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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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熊貓優視365
這個問題很簡單,問清楚幾個問題:
1、對方定損的依據是什麼?你在不在現場?你是否認同他們的定損方案?
2、對方去修車廠維修車輛,維修的內容是否跟你們此處追尾發生的損壞器件一致?
3、對方在維修過程中,是否知曉維修成本將高於定損費用?是否有提前告知你?
基本上,弄清楚上面這三個問題,就沒有問題了。
還是那句話,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既然咱們是全責,那麼咱們就需要負相應的責任,但是咱們的錢也不是西北風颳來的,賠償要合理,否則肯定不幹。
對於這種情況,一定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要盲目、害怕、私下解決,這還好是差價不是很大,如果差很多,那就比較麻煩,到時候都不知道找誰說理去!
(1、對方定損的依據是什麼?你在不在現場?你是否認同他們的定損方案?
2、對方去修車廠維修車輛,維修的內容是否跟你們此處追尾發生的損壞器件一致?
3、對方在維修過程中,是否知曉維修成本將高於定損費用?是否有提前告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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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在一些不是很規範的小型修理比較常見,通常車輛發生事故保險公司都會定點推送到有合作的修理廠,既然是有合作那相關程式就簡單很多,從定損維修到報價賠付也會比較順暢,整個過程都是修理廠與保險公司在協調,車主一般只關心車什麼時候修好就可以。
如果車主自己主張要到某個修理廠維修,保險公司也無權干涉,但在理賠上就經常會產生一些分歧,可以說這些問題基本也跟車主無關,修理廠或保險公司將問題甩鍋給車主是很不負責任的。
如你上面的事故案例,保險公司定損1160,修理廠卻修了1730,該不會把超出保險部分費用也算進去吧?這個可以去核實,就算沒有這問題維修總金額也2000都不到,用交強險也夠賠了,產生這個是理賠差價修理廠是有義務跟保險公司協調好的,維修清單拿出來一項項核對,就這個金額也沒多少項,到底是理賠不足還是修理廠定價太高或者加了其它自費專案自有定論。
最後總結,像這種補差價的事是很不合理的,可以直接拒絕,修理廠覺得理賠金額不夠修車可找保險理論去,但要提出主張依據,犯不著把問題甩給車主。還有建議事故維修還是到正規4S店,作為車商相對來講會規範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