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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淮北日月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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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保險人大衛
車險理賠流程是指汽車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解決保險賠償問題的過程。汽車事故損失有的屬於保險責任,有的屬於非保險責任,即使屬於保險責任,因多種因素制約,被保險人的損失不一定等於保險人的賠償額,汽車保險理賠涉及保險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實現,是保險經營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汽車保險的理賠程式工作過程是從接受被保險人的出險報案開始,通過現場查勘,確定保險責任和賠償金額,直至給付賠款的整個過程,是一項複雜而繁重的工作。汽車保險理賠的處理程式包括受理案件、現場查勘與定損、賠付結案等三個主要過程。
我們應該如何避免定損1160元,後來找我們要1730元的類似事件發生?具體該如何做才能儘快解決問題,得到快速理賠,消費者需注意以下幾方面:
正常的事故理賠過程是雙方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保險理賠點拆車定損,定損價格出來以後,幾方簽字!都認可定損的金額,再去修車,這個過程是幾方認可簽字的,包括修理廠,不能說你已經認可定損的金額了,但是你後續修車又多出來了,那怎麼辦?那還要保險公司給你給,這有點說不過去了。保險公司定損員核定的價格,基本上都夠支付你的維修費用,保險公司定完損以後,一般修理廠,他也會承認這個價格,是能夠完成修車,不能說你修完車了,你多出來了,誰知道你修的是哪部分,誰知道你是咋修的,你這換的啥件這都不清楚的事兒,所以說只要是定損完了的事兒,其他的一概不管。不管你怎麼維修,按定損金額提供發票給錢,然後找保險公司報銷。不然免談!
理賠時資料務必要齊全。在理賠過程中,客戶提供齊全的材料,是保險公司能夠快速理賠的前提和基礎。如果客戶提供的理賠資料不全,不但增加了保險公司理賠的難度,也會延長保險理賠的時間,並且容易造成理賠糾紛。因此,一旦出險,保險公司也會指導消費者備齊理賠材料,消費者也一定要予以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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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助樂團王團長
你這個題目,讓我想起多年前一次非常不好的經歷。
去成都龍泉驛爬金龍長城,累了,同行的人有事一定要回重慶來,成南高速上堵了兩個小時,結果在大英地段追尾了,雖然是我追的別人,但責任不在我:
最前面一個車(後來確認是個租車行的車,時候逃逸了)應該是為了檢路上的包裹,停下來了,然後成都一對小夫婦追了他的尾,也停下來了,由於是個轉彎,距離太短,行車道上有車,我也只有追上去了---所有,第一責任人應該是前車,前車逃逸,成都小夫婦車沒買保險,於是我傻乎乎的裝好人,給成都夫婦一商量,自己就報保險說是自己的責任(因為我的車挺嚴重的,水箱破了,雙氣囊彈出,車門變形,發動機機艙變形),當然按照約定錄了筆錄,責任劃分,然後簽了字,兩小夫婦感恩戴德的言語了好一陣。
第二天一早,保險公司來定損,然後就出事了-小夫婦找的一個熟人的修理廠(他有個同學在當地政府當鎮長,修理廠也是同學親戚家的),保險公司來給他定損7500(大眾PL,就是後車門變心,後保險槓有點損傷。)但這小夫婦非要什麼都換新的,修理廠一定要9500塊,而且先交錢後修車!而我的車被交警扣在停車場裡,看架勢,不給錢車都拖不回重慶。。後來在協商談判過程中,小夫婦的同學,把政府一班子的人都邀約出來扎場子(什麼辦主任,什麼辦主任,什麼辦主任,付什麼的,都來。)
呵呵,喝過一次茶,吃了一頓飯,我還是爽快掏錢,拿完發票,安排吧自己車拉回重慶來修理--相當於倒貼2000塊。
然後自己的車修了34000塊,保險全買單,能換新的也換成新的。從此我對路上的事,很少有熱心過,尤其是車禍,定損,該怎麼來就怎麼來,想你說的這個情況,如果保險公司當時來定損,修理廠和對方並沒有表示異議的話(其實在專業人士面前他們也沒什麼異議可言,除非像我那種情況,外地,擺明欺負你那種除外。),實際修車費也就那麼回事,多餘的錢,也就是修他之前的損傷,或者人家就想找點損失,只是和修理廠做了個過程而已。。錢也不多,也用不著多計較了。
你這樣知道,山不轉水轉,萬一,哪一天你和對方因為某事又遇上了呢?這一次經歷不是對你有莫大的意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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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東方明月158
我也經歷過這樣的事情,這500元不能給,也沒道理給,直接找保險定損的保險員。
那年,我曾經在環島內則行駛,不小心撞上了綠燈進入環島的一臺車,交警定我沒有遵循“停車讓行”規則,事故全責。在通過保險和修理廠三方定損,確定了兩輛車的維修總價,簽字畫押。
五天後,我去提車,修理廠要我另外支付600元,說是什麼什麼的,一堆理由。我不同意,修理廠不讓提車,我就找保險員,當時定損已經確定了總價,現在提車卻要我多付600元是何道理,修理廠是你保險公司找的,定損一起定的,都簽字畫押了,現在提車要多交錢,就是敲詐,該你保險處理!最後保險出面 ,經過一番理論,修理廠沒有再堅持多要600元,我也開走了我的車!
通過我這件事可以說明,有些修理廠其實就是想另外多撈點錢,只是看你是否被糊弄住,如果把你糊弄住了,你就要多給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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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木易肆
如果是我的話就給對方1160.在給對方錢時候留一個依據,剩下的啥也不管了,畢竟我們都是成年人,說話辦事都要牢靠,在社會上自己做錯事情(追尾)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不是一味的增加或者減少責任,如果對方過分追加金額,那就嚴肅提出警告,讓其後果自負,我們沒時間在這個問題上耽誤時間,因為我們美好的一天要快快樂樂的生活。
【對方是個婆婆媽媽不守信用的人,五百多塊錢根本都沒法要,臉都丟盡了,回家抱孩子去吧,別出來混了,出爾反爾,因為自己拉的他自己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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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金陵夏夏
定損的價格就是你保險公司實際需要支付的價格,至於多修的價格你可以不用管,讓保險公司和修理廠協商,如果是因為車主修理不是這次事故造成的溢價,由車主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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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小哥140708481
看個人的為人處事方式了,從法律角度來說,我有保險,不計免賠的,我可以不管;從道義方面來說,確實怨我,我可以適當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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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機車旅者258521
不補,換句話說他要再換個發動機、變速箱啥的也要給他嗎?保險公司怎麼賠給你你就怎麼給他,不認可就讓他法院,法院受理了你就把保險公司作為被告一起追加上,是本次事故理賠範圍的由保險公司承擔,不是本次事故造成的他自費,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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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淺陌說
不給,保險公司已經定損了,現在又多出來的算什麼呢?
發生交通事故,定損即結果。
定損就是確定本場事故中造成的損失,事故雙方,保險公司,維修廠,四方在場都認定過了。
如果是維修單位遺漏,讓他和保險公司溝通,跟車主溝通。
這種情況只有受損車主認個啞巴虧。
你不需要再另外支付所謂的差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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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內蒙古大海
公司一中巴車追尾一小車,中巴車全責。當時,小車進廠定損3000元,我們都認可。最後,小車提車要3500元。
一問,小車前引擎蓋補漆,當時我們是不承認的。原來是小車與修理廠私下協商增加專案。最後由修理廠與車主協商解決的。
實際上,小車司機當初定損如果提前確認由此次事故引起的,只要保險公司認帳,一點問題都沒有。。
本題的這個問題應該是你自己沒處理好引起的糾紛。
正常情況下,你全責,保險公司會把車輛送修。只要你是全保,你什麼都不用管。修理廠會與保險公司定損後修完即可。修理廠定損多少,只要保險公司承認,你不必花一分錢。
現在問我是定損1160元,可修車花1730元,這個差價應該由修理廠自己填空。肯定有隱形件損壞,而修理廠沒報保險。
另外一種情況,對方車輛是原來就損壞的,不在此事故之內,所以保險公司不賠。那麼,修理廠超範圍修理就找對方要修理費了。
保險公司本身被詬病較多,這不賠那不賠。配件價格與正宗價格懸殊很大。他們只認網上報價,那此時有可能修理廠進貨高於保險報價。修理廠認為虧了,所以要多收費。
這個問題就要求你定損時一定在場,對方,修理廠,保險,四方確認即可。如果有額外部分,由修理廠與保險公司去要,與你沒任何關係。
如果不差錢可以給他,如果較真就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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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北極的海333
6月份被人追尾,交警就在邊上,說不用報案,直接讓追尾的人喊保險公司人來,保險公司來人後取證問我怎麼解決,我說到四S店換後保險槓,保險工作人員直接給我電話號碼,到四S店讓店裡的人和保險公司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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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愛好航拍
不給,叫他找保險公司或者直接起訴。
如果來硬的,直接報警處理。
不妥協,不協商。
當然如果不想麻煩,不想折騰,破財消災,求個心情愉悅,有錢就給點。
沒錢的話,大家都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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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HOOLOO
不用理他 一般來說定損即完成了理賠的額度 再產生費用就不合理了 如果都這麼玩 要定損做什麼 直接修 修多少賠多少好了。保險公司又不是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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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哈爾濱小叨叨
這個你可以不理他,跟你沒關係,當時保險公司給報價1160,他是認可這個價格才開始修車的。至於額外的費用讓他自行解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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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菠菜看視界
這個不用理會,多給你對方自己的事,與你無關。休車前,修理廠應該知道保險定損金額和定損專案,在修的過程中,如果發現新問題,需保險員來追加定損。如未通知保險公司並將其修復,造成損失無法認定,保險公司可以不賠,由車主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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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禽獸43
先我自己的保險公司溝通,只要他們認可,就憑發票給錢,再找保險公司報,保險公司不認可,你也不能認,讓對方起訴好了。還有一個重點,一手交錢,一手拿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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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尋夢九江
追尾事故是經常會發生的,尤其對於新手來說,更需要全神貫注小心駕駛,順帶著記下追尾後處理辦法。
在認定你負全責的情況下有幾種結果:
1、在你所有商業險都買了的情況下,只需要根據保險公司認定的賠付金額,讓保險公司負責到底就行,根本不需要理會對方超額的訴求。
2、在你只買了強制險及部分商業險的情況下,可能一些超出保險範圍的損失就需要自行承擔了,建議與對方協商處理超額部分的賠償。
3、對超額部分雙方協商不一致,可以通過訴訟程式解決,但恐怕律師費都超過了超額部分,如果分歧不大能讓則讓,沒必要糾結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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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隨緣6699
這個很簡單,車追屋,你全責,他必須拿著保險公司的定損單給你,你按這個金額付款給他,他出據4s店的維修發票給你,你再把發票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才給你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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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海東151178238
謝激 如果走保險你都定好的了 這個錢就不用給那是保險公司和修理廠的事 實際保險公司和修理廠都有事情在裡面 如果對方和修理廠有關係都會把能修的件都換了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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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老黑兔的大黃牙
題主說的好奇怪。你是事故責任方,定損應該是你的保險公司來定啊,怎麼讓對方來定?你先弄清流程再說吧,腦子太糊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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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追尾,我全責,對方定損1160,但是對方給修車廠付了1730,現在要求我補差價,怎麼辦?
這種事情,其實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很常見。
第一,處理事故的時候,應當保險公司、車主、責任方都在場,就修理的範圍和價格協商一致並簽字認可,以後增加了費用,應當是修理廠和保險公司聯絡,不經保險公司同意擅自增加的費用,應當由修理廠負責。
第二,少數情況下,有的車有事故以外的修理內容(例如以前的劃痕),這種情況需要車主和保險公司以及修理廠協商,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同意一併修理不再加收費用的,可以修理,如果需要增加費用的,應當由車主承擔。
第三,如果數額不大,責任方同意買單的,可以由責任方承擔,但是責任方不同意的,可以拒付。
具體到本案,對方要求附1730,但是當初定損是1160,當事人可以問一下,當初定損的數字哪去了,多出的這塊誰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