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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野袍子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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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活情感日記
為了進入家族宗廟。
古人比較講究落葉歸根,講究死後要進入家族的宗廟,因為這代表著某種認可。
但按規定,橫死的人(非正常死亡)不能葬入祖墳。而所謂的橫死,包括早夭、他殺和因犯罪而被官府處決的人。倘若投河自盡者沒有留下遺物,就很容易被認定為他殺。
所以到後來,投河、投井自殺前,死者有沒有脫下鞋子留在岸邊(井邊),就成了人們判定死者是自殺還是他殺的重要證據。
死在河裡無非就是三種原因:第一被人謀害,第二意外落水,第三自盡,一般自盡的人,要麼是自己覺得自己生活無望了,所以選擇用死來結束這一生,但是他也想在自己死後有人記得,所以會留下自己的鞋子,也是在告訴世人他離去了;要麼是有目的的自殺,他的死是在宣洩不滿或者表達情緒,這樣的人也會在投河的時候脫下鞋子,告訴世人他是自殺的。
這樣做也相當於是留下了遺書,不會讓人們誤會他是被害或者其他原因,也給自己的家人朋友減輕一些負擔,自己也能死的安心。另外,也避免了會有外人議論,畢竟突然死人,外人知道了肯定會議論這家人。自殺的人留下鞋子就是在告訴世人,他的死與其他人無關
便於查詢屍體位置,打撈起來安葬好古代人認為,死亡時要保持全屍,就算自殺也是一樣的,要讓家人把遺體完整安葬好。死無全屍,是非常不吉利的,現在也是用來詛咒人的話。中中國人重視“入土為安”,死者不能暴屍荒野,或遭毀壞,而跳河自盡的人,屍體難免被魚蝦所食。因此,留鞋在河邊,也就告訴別人自己自盡的位置,便於讓別人根據鞋子的位置,快速找到屍體,入土為安。當然後面非要說,更迷信點的來源於鬼神說,鬼神說認早入土為安就可以早轉世投胎。
在漢朝之前,人們多數席地而坐。為了不將塵土帶到坐席之上,當時的人習慣於先脫掉鞋子,然後再上席面。特別是在非常重要的場合,比如朝見君王、尊長,甚至是祭祀之時,都是必須脫鞋的。甚至脫鞋還不夠,襪子出現之後,還要將襪子去掉,名曰“跣足”,就是必須光著腳。
比如,古代的權臣經常有“劍履上殿”之類的特權,就是可以攜帶武器,穿著鞋子上殿。權臣的這一特權,從側面佐證了脫鞋子,在古代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禮儀。直到現代,一些受儒家文化影響較深的地方,在祭祀的時候,也還保持這跣足拜祭的傳統。
《元史·孫瑾傳》記載:“父喪,哀毀,嚴冬跣足而步,停柩四載,衣不解帶”。而在《宋史·徐中行傳》也有:“父死,跣足廬墓,躬耕養母”。跣足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禮儀形式,即表明對尊長的尊敬,也顯露了跣足者的志向。
《明史》中也有“跣足投井,以搖惑外廷”的記錄。明神宗的妃嬪李選侍,在神宗去世後,要移居新的宮殿居住。其宮中太監就趁機偷竊內庫財物,結果被發現,惹怒了皇帝。太監們就編造流言,中傷新繼位的明光宗,說新帝虐待先朝妃嬪。而李選侍也光腳要投井自盡,表明流言屬實,以維護手下的宦官。當然,李選侍並不會真的投井,被攔了下來。他們只是暨此用來欺騙外朝的大臣,讓朝臣向新帝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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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體育死忠粉
在古代,投河自盡和投井自盡都是比較常見的自殺方式,而不管是投河還是投井,古人都會有一種很奇怪的做法,即:將鞋子脫下來。
那麼,古人在投河自盡前,為何要先將鞋子脫下來呢?我們來看看其中的原因吧。
在生產力並不發達的古代,鞋子是為數不多能證明死者身份的物品,投河自盡者,想借助自己留在岸邊的鞋子證明自己的身份。
之所以要證明自己的身份,有可能是死者想表達自己的心志。因為,如果是正常失事跌入河中,鞋子會和死者一起泡於水裡,而投河自盡者將鞋子留在岸邊,就表明了某種儀式感,告訴別人自己是自殺而死的。
投河自盡者可能是想借此向世人表達自己的某些志向,才將鞋子留於河岸邊吧。
古人比較講究落葉歸根,講究死後要進入家族的宗廟,因為這代表著某種認可。
但按規定,橫死的人(非正常死亡)不能葬入祖墳。而所謂的橫死,包括早夭、他殺和因犯罪而被官府處決的人。倘若投河自盡者沒有留下遺物,就很容易被認定為他殺。
所以到後來,投河、投井自殺前,死者有沒有脫下鞋子留在岸邊(井邊),就成了人們判定死者是自殺還是他殺的重要證據。
第三,出於某種迷信。在古人看來,人有三魂七魄,所謂三魂,即天魂、地魂和人魂。人死後,這三魂各有歸屬,比如天魂就歸天路,地府就歸地府。
所謂“履常聚湧泉之氣,可引地魂迴歸,遺履於地,引地魂,齊生魂,二魂未散,正是可找替身,借屍還魂之道也”。
出於這樣一種迷信的觀念,古代就有一部分人認為,臨死前脫下鞋子,死後才能找到替身,才不至於魂魄飄散遊離。而這也是古人投河自盡前脫下鞋子的一個重要原因。
即便是現在,也有一部分投河自盡者,會在投河前選擇將鞋子留在岸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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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尚宮女史
馮夢龍在《警世恆言》中講了一個《蘇知縣羅衫再合》的故事,說是北直隸有一個名叫蘇雲的學子金榜題名,被任命為浙江金華府蘭溪縣大尹,搖身一變成了蘇知縣。蘇知縣帶著懷著孕的妻子鄭氏去蘭溪縣任職,但他們在乘船的時候發生了意外。
只不過朱婆有氣疾的毛病,實在跑不動了,就停下來讓鄭氏自己跑,然後文中寫道:
朱婆道:“奶奶尊便,老身不誤你的事。”鄭夫人才回得身,朱婆嘆口氣想道:“沒處安身,索性做個乾淨好人。”望著路旁有口義井,將一雙舊鞋脫下,投井而死。鄭夫人眼中流淚,只得前行。
也就說是為了不連累鄭氏,朱婆投井自殺了。這裡有個比較有意思的現象,即朱婆在投井之前將自己腳上穿的舊鞋脫了下來,放在一邊,然後才去投井。
其一就是為了告訴別人,自己是自殺而不是他殺。古代自殺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來說主要有四種,即上吊、喝毒藥、拔劍自刎和跳河(包括投井),這四種是非常廣泛的自殺方式。而前三種,基本都能通過各種手段發現他們是自殺的,但是從井裡或者河中發現了一個屍體,就很難判斷這個人是自殺還是他殺的了?
要知道河中或者井中發現屍體,通常有三種情況,其一就是謀殺,其二是自殺,還有一種就可能是發生了意外。而井邊或者河邊的鞋子就能告訴別人,這個人是自殺的,是這個人脫下鞋子後才去跳的河。這雙鞋子能直觀的告訴世人,這個人屬於自殺,不需要出動官府的力量來調查死因,也不用將誰誰誰列外謀殺嫌疑人,簡單來說就是告訴別人,自己自殺了,並且不給別人找麻煩。
為了讓人們及時發現他們的屍體,脫下來的鞋子就能成為很好的證據。當一個人不見了的時候,如果在找尋的過程中在河邊發現了這個人的鞋子,那就說明這個人跳河了。再趕緊讓人在河中進行打撈,即便是打撈不上來了,也至少知道這個人是在這條河中自殺的。
其三就是這是一種約定俗成的類似儀式的行為。可能剛開始的時候,人們在跳河自殺的時候並沒有想那麼多,但突然有一天,有一個人在跳河自殺的時候脫下了鞋子放在河邊,這個人的目的可能是為了讓人知道自己自殺了,也可能是讓別人能迅速找到屍體,總之,這個人脫了鞋子放在了河邊,希望自己的親人或者朋友能夠認出來。
其四就是一種抗爭,也是一種明志。跳河自殺前留下鞋子,說明這個人的自殺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這個人並不是不願意活著了,只是對所處的環境或者所經歷的事情的一種抗爭,再或者是表達自己的一種態度,向世人證明自己。
比如楚國三閭大夫屈原,屈原是在楚懷王時期開始為官的,剛開始的屈原得到了楚懷王的重用,進行改革圖強,但這觸動了很多貴族的利益,因此屈原很快就被楚懷王疏遠,並放逐於南方。屈原的大部分時間都在遠離郢都的地方度過。
“於是懷石,遂自投汩羅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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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史寶藏
看到這個題目,想起來一個明末時候的故事。明末遼東戰場上,洪承疇戰敗被俘,皇太極求賢若渴,想要招撫洪承疇這個大將,但是洪誓死不從,皇太極就讓早已降清的漢人范文程去勸降,范文程到了監獄後,絕口不提招降的事情,就與洪承疇談古論今,突然,范文程注意到一個細節,監獄的房粱上落下一塊灰塵,正好掉落到了洪承疇的衣服上,洪一面談話,一面不停用手指彈這些灰塵。范文程微微一笑,轉身離去。而後對皇太極說:“承疇不死矣。承疇對敝袍猶愛惜若此,況其身耶?”范文程太精明瞭,看出來洪承疇對一件衣服都那麼愛惜,何況自己的生命呢。果然,洪承疇就是想抬高身價,在皇太極屈尊勸降後,就順水推舟投降清朝了。
按道理說,要死之人,是不會在乎這些身外之物的。比如衣服、鞋子。
但是脫鞋子跳水自盡卻是真實存在的。
最大的可能就是,拖鞋這個行為,代表了什麼特殊的含義。
一個人落水而死,可能是自殺,也可能是不小心掉水淹死。如果是不小心掉水裡,就不會有拖鞋這個舉動。所以說這是最大的區別之處。
如果一個人不小心掉水裡淹死,那這在古代是屬於橫死,是不能入祖墳的,這在追求葉落歸根的傳統社會,無法入祖墳,意味著死後就要成為孤魂野鬼了。
如果一個人是想自殺,那麼就要留下點什麼證據,證明自己不是不小心死的,是故意的,而脫鞋這個小舉動,恰好能證明自己是自願跳水的,是有預謀有準備的,這樣就不是橫死,是因故自盡了。
此外,脫下鞋子,也是為了方便人們找到屍體後,找到跳水的地方,進而找到逝者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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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煮茶道史
《孔雀東南飛》中有一句"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一讀之下,總生疑惑,始終不明白劉蘭芝既然一心求死,又何必脫下鞋襪,多此一舉?
後來又偶然讀到屈原投河自盡,也將自已的鞋履擺在崖山之上,便覺得這脫鞋之舉另有深意。於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旁徵博引,翻閱了無數資料,大致歸納出兩點原因。
第一,這脫鞋之舉純屬封建迷信。
古代的人講究人死燈滅,入土為安。《禮記-祭義》上說:"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謂之鬼"。而在《韓詩外傳》中更有進一步的解釋:"人死曰鬼,鬼者歸也。精氣歸於天,肉歸於土″。
也就是說,中國數千年固有的農耕文化,使得人們對土地的認識上升到了生命之本的高度。在他們看來,人的生命來自於土地,死後迴歸於土地,才合乎生死輪迴的自然之道。因此,自古才會有"蓋棺定論,入土為安"的說法,認為只有將死者葬入土地,才能使死者安息,生者安心。
這就讓投河自盡的人會心存顧忌。雖然他們今生已無懼於生死,卻企盼來世有所作為,如果任由自己的屍體飄零水中,葬身魚腹,不能入土為安的話,又何來轉世投胎一說,多半卻成了遊蕩在陰世間的孤魂野鬼。
所以他們在臨死之前脫下鞋襪,無非是想證明自己的身份,便於家人朋友打撈屍體,可以安葬土中。
其二,脫鞋之舉更是以死明志,自證清白。
大多數人有一種謬論。認為投河自盡之人臨死脫鞋,是證明自己只是自殺,而非他殺,這樣才可以進入家族宗廟,葬身祖墳之中。
實際上依照古例,有六種人是不能葬入祖墳的。
一是未嫁女子,二是未娶男子,三是橫死之人,四是夭折小兒,五是自殺之徒,六是難產而死的婦女。
既然自殺者和橫死之人都不能進入祖墳安葬,那麼就足以說明前面所言確係謬論。
但凡被逼到投河自盡的人,不是有冤,就是含恨。他們走到這一步,無非是身陷絕境,無計可施,唯有一死而明志,用這種極端的方式來自證清白。
在他們看來,鞋襪被踩於腳下,最是齷齪不堪,他們當然不願讓自己清清白白的身體在死後還被這類醃髒之物所玷汙。況且脫鞋之舉還能證明一點,那就是自己確係自殺,而不是失足溺水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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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奕天讀歷史
在所知的一些古代文獻中,只零散記錄有投河前“脫履”的舉動,並沒有對於為何要“脫履”的解釋,所以,我們只能根據古代的一些禮儀、思想和文化來推測了。
經分析、推敲,古人投水自盡之前脫鞋,應該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脫鞋襪跣足表示敬意,也可用以明志。在漢朝之前,人們多數席地而坐。為了不將塵土帶到坐席之上,當時的人習慣於先脫掉鞋子,然後再上席面。特別是在非常重要的場合,比如朝見君王、尊長,甚至是祭祀之時,都是必須脫鞋的。甚至脫鞋還不夠,襪子出現之後,還要將襪子去掉,名曰“跣足”,就是必須光著腳。
比如,古代的權臣經常有“劍履上殿”之類的特權,就是可以攜帶武器,穿著鞋子上殿。權臣的這一特權,從側面佐證了脫鞋子,在古代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禮儀。直到現代,一些受儒家文化影響較深的地方,在祭祀的時候,也還保持這跣足拜祭的傳統。
《元史·孫瑾傳》記載:“父喪,哀毀,嚴冬跣足而步,停柩四載,衣不解帶”。而在《宋史·徐中行傳》也有:“父死,跣足廬墓,躬耕養母”。跣足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禮儀形式,即表明對尊長的尊敬,也顯露了跣足者的志向。
因此,古代一些遵守禮法的士人,在投河自盡之前,會先脫掉鞋子,以示敬意,同時表明自己的志向。如果是為了殉國、殉君主、殉至親好友,可能還會在投河之前,面向尊位所在的方向叩拜。比如明朝大儒錢謙益,在柳如是的勸說下,準備投江殉明。他就先脫掉鞋襪,然後將腳探入了江水之中……哎呀,水太涼,改日吧。然後,溜了。
二、脫掉鞋子,放在投水的地方,作為標誌和遺物。如果是情急之下的投水,比如被人追殺,哪還有時間去脫掉鞋襪,然後再跳水,肯定是直接跳。
如果是被人殺害,投入水中,為了毀屍滅跡,鞋子與屍體自然是一起,才是最好的處理方法。而被投水之人,也沒機會自己主動脫掉鞋子。
至於那些不想被別人發現的投水者,自然也不會脫下鞋子,讓他人有跡可循。
只有那些希望其他人知道自己是投水自盡的人,才會比較莊重的脫掉鞋子,並在岸邊擺好。岸邊的鞋子,除了表明是自盡之外,也希望人們知道投水的地點,以便有機會打撈出遺體。
而一些志向清高之人,則可能只是用來明志。他們留下鞋子,只是告訴大家,在這裡投水自盡了。他們本不想人們找到遺體,所以,可能會選擇比較喘急的大江、大河。比如屈原,他在投水之前告訴漁夫:“寧赴湘流,葬於江魚之腹中。”屈原為了保持自己的清白,寧遠葬身魚腹。而人們得知屈原投江之後,紛紛乘舟打撈遺體。他們為了不讓魚蝦吃掉屈原,還往江中投入飯糰等食物。
從投水者的角度來看,人死總要有個祭奠的地方,即便是屈原,可能也不能捨棄這一想法。在遺體沒有被找到的情況下,至少還有一雙鞋子作為遺物,還可以建一座衣冠冢,也總算是入土為安了,免得做了孤魂遊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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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歷史漫談君
大家在古裝劇(稍微嚴謹一點的)中可能看過不止一遍這樣的情景:他們在跳河自殺前居然還把煞費苦心地把鞋子給脫下來,然後再跳河結束自己的生命。
那麼看到這裡有人不禁就要問了:為什麼他們在臨死前還要做這個貌似沒有任何即使作用的工作呢?難道是嫌鞋子礙她事了?生怕把鞋子弄丟搞壞了?
顯然這些理由在一個一心求死的人面前都是不成立的,那麼真正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下面我們就來仔仔細細地分析一番。
先來看看《孔雀東南飛》中對於古人投水自盡的記載:
我命絕今日,魂去屍長留!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這裡區區二十字就記載了焦仲卿原妻子劉氏跳水自殺的經過,說她生無可戀之後脫下絲綢和鞋子,然後就投入了“清池”自盡。同樣自溺而亡不肯與世俗同流合汙的屈原在死前也在汨羅江邊留下了鞋子,也就是憑著這一雙鞋子後人才做出他是跳江自殺這麼一個判斷的,這樣後來大家才往汨羅江裡扔粽子,才有了現在的端午節。
我認為古人之所以要在自殺前脫鞋子留在岸邊,是出於以下幾個考慮:一、證明自己死因
大家知道中國古代人的平均壽命實在低的可憐,隨便一個什麼天災人禍就能要了人的性命,自殺者提前把鞋子脫下來放在邊上,眾人尋到這裡來的時候就能發現,大家也自然就明白了他是跳水自殺的,也就不會再去報官破案之類的了(不然僅僅憑水中的屍體,死者的死因起碼就有三種:投水自溺而死;意外落水,不幸而亡;被人推落水中,謀害而死。人們又如何得知他真正的死因呢)。
這樣既可以向他人表明自己是自殺而死,以此達到自己以死明志(如屈原等)目的,也可以節省國家公共資源,避免在動用人力物力來調查此事,不然靠古代的那個查案水平(大家不要被電視劇《神探狄仁傑》、《大宋提刑官》等迷惑了哈,真是的歷史人物沒有這麼神,歷史上狄仁傑、宋慈這種人也是少的可憐),不說耗時費力,我覺得還很有可能會把無辜的人給牽扯進來。
二、方便自己死後進宗廟
古代人是很迷信的,他們認為人死後是有靈魂的,會經過一個輪迴之後再轉世為人,所以他們就很在乎人死的時候是不是全屍啊、是不是死於非命啊、人死後能不能進宗廟啊之類的,而在河邊上放上自己的一雙鞋子就能充分地證明自己並非橫死(因為橫死之人在古人眼裡看來就是人壽數未盡卻早早的離開了人世,也就是個不詳之人,這種人大家都會敬而遠之,更加不會準他的牌位進入宗廟,玷汙祖宗神靈的),而是自己生無可戀主動終止了生命,所以這樣就方便自己死後能夠進入宗族廟堂。
三、向他人表明自己的自殺地點
其實投水自殺也是分很多種的,根據投下的水就能分成死水(地下水、井水等)和活水(江水、湖水、河水等),死水還好,反正水不會流動,人在水中溺死之後屍體並不會離開投水的位置太遠,他人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他死亡的第一地點(當然即使是死水,跳水自殺前扔下自己的鞋子放到岸邊也能讓人比較容易地找到自己的屍身,方便自己入土為安,也是有好處的)。
但如果死者投入的是活水,那就不一樣了,活水由於水具有流動性,加上如果有些湖泊再和江河一連通,那就不得了了,死者的屍體說不準隔個兩天就跟自己跳水自殺的位置“十萬八千里”了,而偏偏古人又很重視自己死亡的第一現場,因為他們堅信自己死後靈魂會離開軀體再去轉世為人,所以這個地點就成了這個關鍵轉折點的見證,所以他是一定得要其他人知道的。同樣投水前丟下鞋子也能輕而易舉地解決這個問題。
綜上所述,古人投水之前還脫鞋子這個操作並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而是很有必要的,只是以他們封建的眼光來看是這樣的,不過以我們今天現代人的角度來看的話就難免會感到有點滑稽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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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威0829
古人投河自盡留一雙鞋子的原因主要第一個就是讓大家知道他來過,或者說讓大家知道他是跳河了,畢竟只有這樣大家才知道他是怎麼死的,如果連鞋子都沒有留怎麼去推斷他的死因呢?而說到屈原,屈原當時也是面對國家心有力而力不足,於是只能選擇投江自盡來表自己的忠心。所以說投河自盡之前留鞋子也是為了讓大家知道他的下落了,投河自盡留鞋子的第二個原因就是相當於“遺書了,在死之前留一雙鞋子在河邊也是讓大家留一個念想,還有就是說明自己是自殺的,而不是被別人殺害的。還記得古代最讓人心酸的愛情故事就是男生和女生互相相愛,彼此卻不能走到一起了,到最後的時候女子選擇投河自盡來表忠心,真的是非常感人。其實投河自盡之前在河邊放一雙鞋子也是能提高官府的破案效率,看到鞋子之後大家就能知道對方其實是投河自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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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達摩說
古詩《孔雀東南飛》講述了劉蘭芝和焦仲卿的愛情故事,劉蘭芝在自盡前,“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可見她投水自盡前是脫掉了鞋的。
為什麼古人在投水自盡前都要脫了鞋呢?
如果我們僅僅從邏輯上來看,一個大活人突然失蹤了,家人肯定很著急,到處去找,然後在河邊找到了他的一雙鞋。如果是失足落水,鞋肯定來不及脫下,所以家人就明白了,他應該是投水自盡了,之所以把鞋脫下來,就是想告訴自己的家人,自己已經離開人世,投水自盡了,既無人逼迫,也不是失足落水,更不是有人故意謀殺,所以就不要再追究下去了,也不必再找了。
還有一個鮮為人知的原因,就是死者故意把鞋留下,是希望自己的靈魂可以入土為安。因為在古代,自殺屬於橫死,屬於凶事,是不允許入祖墳安葬的。更何況,人已投水而死,屍骸順水而下,想要再打撈上來,難度極大。但如果留一雙鞋子,或是一些其他個人物品,按很多地方的習俗來講,就可以通融一下,允許家人把橫死者的鞋子埋入祖墳,這樣就變相完成了死者入土為安的願望。
當然,如果再引申一層,投水自盡前脫鞋,這也有可能是一種儀式。
古人說,死生亦大矣,一個人的生與死是非常重大的事情,也自然是很有儀式感的事情。所以,如何走向死亡,這也是很有講究的。
那麼,在中國古代,什麼場合需要脫鞋呢?
古代屋子裡是沒有椅子的,客人來訪,登堂入室,要跪坐在地上,所以在室內的時候,必須脫鞋,以示尊重,否則別人還怎麼坐?這就是對別人的一種大不敬了。
如果你在你家裡進屋不脫鞋,那就不脫了,但如果這是在皇宮、在朝會上,你不脫,那罪過就大了。只有經過皇帝特許,有極大功勳的大臣才有劍履上殿的資格,就是佩著劍穿著鞋入殿上朝面聖。
而人在投水自盡前,也要把鞋脫掉,這可能也是一種儀式,是死者給生命、給家人、給這個世界留下的最後一點尊重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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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李是觀
觀之緣由,知其所以然!
“古人投河自盡”為何要投河自盡古代有最為廣泛的自盡方式:一.為上吊、二為喝毒藥、三為自刎、四為投河。自刎吾認為是需要一些勇氣的,不是一般人所為,英勇善戰為之,如項羽自刎於烏江;上吊、喝毒酒吾認為多為一時氣憤而為之;而投河的人多有行至江河的時間段,人會想的較多,較理性。或明志、或明怨、或明冤,所以較容易產生儀式感,思其死後會怎樣。
那為何跳河之前,要鞋子脫下來呢?在歷史的程序中由於資訊的傳遞速度較慢且較難,知文識字的又少,娛樂專案少。說書等娛樂專案就廣為流傳,說書、相聲等藝術形式為更好地表達自己的作品、刻畫人物,需要對人物修飾一二,加些吸引人的料,引經據典,以古說今。
1.為明志而脫鞋。如那投河自盡的屈原,為明志而脫鞋,投河自盡。有人就奇怪了,為何他要脫鞋呢?因為古代鞋子是私密之物,可以證明身份,從容脫鞋證明其不是他殺,他要告訴其他人,我屈原是為明志而投河,非被人殺害。此為廣為流傳的故事,人易接觸到相關說法,受其影響。
2.因迷信而脫鞋。落水之人會死後異化為厲鬼,需找替死鬼,如無替身永世不得投胎轉世的說法。投河之人害怕這樣,故留鞋子以證明身份,希望親朋好友將其打撈安葬,入土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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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我屬魚沒腦子
看到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一個月前我們這裡發生的一件事: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投河自殺,人們發現的時候,河邊闆闆生生地放著她的一雙鞋,有上年紀的一看就明白了:在這下去撈吧,她這是想不開自殺了。
這時遵循了古人的習俗。
第一個投河自盡前脫鞋子的人,應該是屈原,當時的楚國民眾自處尋找屈原,始終沒有找到,最後在汨羅江邊找到了屈原的鞋子,這才知道他已經為國殉節,於是紛紛往江中投米,以防江中魚蝦傷害他的屍體。不過,這只是民間傳說,屈原投河前脫下鞋子這件事,現在找不到任何文字記載。
一、遺書的作用。古代沒有紙,即便東漢末年發明了紙,也是十分金貴的東西。所以,古人脫下鞋子赴死就等於給親人們留了一封遺書,而且這封遺書的內容十分豐富。
第一,告訴人們我不是失足落水,也不是歹人所害,是我自己想死,與別人無關,保留最後一絲尊嚴,也省去了報官的繁瑣。
第二,我不是橫死,是可以進祖墳享受世代香火的。因為在古代,橫死之人不能進入家族的宗廟,而自殺雖然算不上壽終正寢,但也不算橫死暴斃,死後就可以將牌位放進祖宗祠堂。
第三,標明瞭自己的死亡地點,好讓親人們打撈自己的屍身,即便找不到,留雙鞋子也可以做成“衣冠冢”,也能招魂,來生方可投胎轉世。
漢朝的法律規定:有罪的人不準穿鞋。
《漢書·匡衡傳》載:“衡免冠徒跣待罪,天子使謁者詔衡冠履。”
《漢書·董賢傳》也記載:“(賢)詣闕免冠徒跣謝。”
這些都證明,待罪者都跣足,也就是光著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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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世界尋覓你的身影
因為古人對死後會怎麼樣是比較看重的,比如說死後入祠堂是相當的重要的,一旦不能入對古人來講比殺了他還難受。因為古人認為一個人如果是穿著鞋自殺的話死後就不能入祠堂,於是很多人雖然不想活了,但是在跳河之時還是選擇脫了鞋跳,就是為了能夠死後入祠堂。
因為古代是一個生產力不怎麼發達的時代,很多時候他們都相信所謂牛鬼蛇神。就是因為他們生產力不發達,希望自己對上天祈禱,希望老天爺能夠對自己好一點,這就是所謂的迷信。在當時的那個時代,他們認為鞋子身為人穿的東西,也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工具,有些地方還會使用鞋來給自己算卦,來預測吉凶。
有些人認為自殺脫鞋這時一個比較重要的東西,他們是講究一個認祖歸宗的說法,當然現在也是講究的,但是並沒有古代那麼強烈。而如果不脫鞋的話死後是不能入祠堂的。要知道很多都是犯了大罪。影響了整個族權的大罪才會被要求死後不能入祠堂,可見入祠堂的重要性。
當然還有就是,因為古代相信牛鬼蛇神,相信世間是有妖怪的。那麼水中也是存在所謂的水鬼的。如果你穿著鞋的話當你跳到水中就會被水鬼抓住,成為水鬼的食物。一個人就算想要自殺也不會想要這樣的自殺。為了不被水鬼抓住,自然要拖鞋。
最後就是跳河之時將鞋拖在岸變就能夠讓他人知道自己是自殺跳河的,不是被他人陷害的。就比如屈原為什麼人們知道他是投江,就是因為他將自己的鞋整整齊齊的擺在了岸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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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彈指間的歷史
古人投河自盡前為何要脫鞋?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一句話概括就是“讓人知道自己已經投河了。”
在影視劇和很多文學書籍中,常常看到這樣的情節,一個人心事重重的走到河邊,望著面前的滔滔河水淚流滿面,心中呻吟著“為何天道如此不公,為何我的命運如此之慘……”憂愁到深處,便萌生輕生的念頭,而投河自盡是目前最快最好的方式,之後便脫下鞋,義無反顧的跳了下去。
因此有不少人在電視機前噴,這個情節不合理,絕對是編劇亂寫、演員亂演。
其實,投河自盡前脫鞋是有歷史依據的。
在《孔雀東南飛》中,也有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的情節。
因此,影視劇中古人投河前脫鞋,並不是編劇胡編亂造,而是有歷史依據的。
古人之所以投河無外乎就三種可能∶
1、失足落水比如在一個夜黑風高的晚上,一個人喝多了在河邊遊蕩,腳下一滑,不小心落水身亡這種情況肯定是來不及脫鞋的,這種情況會被人認定為“橫死”,在古代這是很不吉利的。
2、單純的不想活了人生在世,難免會有挫折,有些人挺過去了,成就一番大事業,而有些人沒有挺過去,感覺活著沒有意思,還不如死了,一時想不開便去投河了。
這種情況,自殺之前,在岸邊脫鞋就尤為重要了。一方面可以告訴親人朋友不用找我了,我已經自殺了,另一方面可以當做遺書,告訴族人自己是自殺,不是橫死,可以把讓我進宗廟祭祀。
更重要的是,古人講究入土為安,如果找不到屍體,便可以用鞋子代替安葬。
3、以死明志屈原投江就是屬於這種情況,留下鞋子是為了表達自己的愛國之志,也是為自己留下尊嚴。在歷史上,還有很多以死明志的著名人物,在自殺之前都會留下遺書或者其他物件,以表達自己心中的感情與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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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鎮江夢想
在古裝電影和電視劇中我們常常看到劇中某些角色因為想不開而投河自盡的片段,而他們在跳河之前總會脫下靴子整整齊齊的擺在岸邊,這是和古代人們的素質、信仰、道德有關。在古代跳河自殺是保留自身尊嚴的一種死法,是以死明志的做法,相當於一份遺書,告訴人們是自殺而不是謀殺,是判定死亡的證據春秋戰國時期著名的詩人屈原就是投江自盡的,雖然未打撈到屈原的屍體,但因為有人在河邊發現了他的鞋子,所以被大家認定他是自殺的。《孔雀東南飛》中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說的就是投河自盡前脫靴的典故;另外,還有一種說法認為投河自殺的人能夠優先轉世,但首先需要入土為安,因此投河的人跳河之前會在岸邊脫靴子,也是希望家人能夠儘快發現自己的屍體,並且能夠儘快埋葬,好讓自己能夠順利投胎到來生,後來隨著宗教的普及,這種脫靴跳河的現象慢慢的減少了。不管怎麼樣什麼事在生死麵前都是小事,努力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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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覺起5
投河自盡的人,沒有報父母恩呢,你想想白髮人送黑髮人,什麼心情。在說自盡的人是不能投胎的,沒有衣食,還不如豬。非常痛苦。因為豬能吃能睡,在生命的最後一刻,還把自己供養了人類享用。而把它的罪責還完,就可能轉生到好的地方去了。為什麼不穿鞋,可能是減輕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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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花落琴臺驚啼鳥
投河自盡前留下鞋子為了顯示投河處址,亦是留給人世一種難言的念想,本屬被迫無路可走之舉,或許仍存有一線希望~如會有來生仍願重回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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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秋風不響
古人投河自盡,大部分都會把鞋脫下來或者留下身上衣物首飾等,個人覺得主要有三個方面原因:
1、為了證明自己是自殺的;
2、以死明志,警醒世人;
3、告訴世人自己死在哪裡,是死者給生命、給家人、給這個世界留下的最後一點尊重和敬意;
4、落葉歸根的緣故
為什麼呢?因為古人有著古人的規矩,最大的規矩就是橫死之人不能夠入祖墳。
什麼叫橫死之人呢?就是你死得莫名其妙,死得不乾不淨,而凡是死亡不正常的人,都不可以進入祖墳,進入祖墳對於古代人意味著落葉歸根。例如古人自盡的經典故事:屈原的投河自盡;《孔雀東南飛》中,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7馮夢龍《警世通言》中亦有...鄭夫人才得回身,朱婆嘆口氣想道:“沒處安身,索性作個乾淨好人。”望著路旁有口義井,將一雙舊鞋脫下,投井而死……
不管怎樣,我們要樂觀面對生活,開心每一天,即使再大的困難也會過去,哪怕天塌下來,也會有高過你的人頂著,熱愛生活就是熱愛自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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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默讀歷史
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一個人失蹤時間過長或者是死了,肯定會有人報官的,而報官後官府肯定會進行排查是自殺還是被謀殺,增加了官府破案的程式。投河之前脫掉鞋子,把鞋子留在河邊,是想告訴別人自己是自殺的,也便於讓人找到根據鞋子的位置找到自己的屍體,讓自己入土為安。
而且古代還有一條封建習俗,那就是“橫死之人不得入祖墳”,橫死的人就是非正常死亡的人,古代人的家族和宗族觀念都很重,特別注重家族門楣,而橫死的人一般會認為是沒福氣的,一旦入了祖墳會破壞家族的風水,影響整個家族的運勢,而投河前留下的鞋子就可以作為自殺或者他殺的重要證據。
也有人說投河之前脫鞋放在河邊以死明志,比如春秋戰國時期,愛國詩人屈原,眼見國家衰敗,卻無能為力,因無法報國,心感憤慨,最後跳入了汨羅江。因為許久未歸家,所以家人四處尋找,最終在河邊發現了他的鞋子,於是判定屈原投江自殺。人們為了避免魚兒啃食屈原的身體,開始往河裡投食物,後來變成了端午節要包粽子,也是為了紀念屈原。《孔雀東南飛》中有這樣的記載:“我命絕今日,魂去屍長留!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也能證明古人投河之前會脫掉鞋子。
古人比較迷信,信奉各種各樣的習俗,他們認為投河自盡的人死後會變成水鬼,脫下鞋子相當於給自己一個護身符,死後魂魄可以寄存在鞋子上面,如果家人找不到屍體,可以把鞋子收殮,讓逝者找到回家的路,讓靈魂得到安息並重新投胎轉世。
還有另一種說法是穿上鞋子代表要走好腳下的每一步路,脫下鞋子說明止步不前,也可理解為已經走到了生命盡頭,把鞋子留在人世,意味著人生到此結束!
當然也有人說投河前脫鞋,是因為生活中下水、洗腳等生活習慣!但是不管怎樣生命對於每一個人只有一次,請珍愛生命,珍惜身邊人!任何時候都不要放棄自己,有個詞叫做“絕地逢生”只有活著,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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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阿剛影視
最早的脫鞋自殺,也有很多這樣的案例。春秋時期,屈原是楚國的重臣,因為太過於正直,一度被人排擠出權力中心。對於楚國失望的屈原,就準備自殺明志。偉大的愛國詩人屈原投身汨羅江。後來端午節吃粽子相傳就是人們餵養小魚從而來保護屈原屍體。在《孔雀東南飛》中,曾有這樣一段描述說:“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劉氏自殺的證據,也是她留在河邊的鞋。投河脫鞋已經成為了約定俗成的規矩,為什麼古代女子投河自盡前,一定要把鞋脫放一邊?
要說起來,其中是大有學問的,這與古代人民的道德、信仰等因素有關。在古代跳水自殺,也被稱為是“以死明志”。其實鞋子就相當於現在的遺書,證明說我自殺的,而不是被他人殺害的。
在古代鞋子是比較常見的占卜用具,就像是現如今的硬幣。“脫下鞋子,撇鞋占卜”,通過鞋子的朝向以及正反定吉凶。在古代,人們跳水自殺,是為了保留自身的尊嚴,是“以死明志”的行為。而且在古代還有規定,“橫死”者是不能夠進入宗廟祭祀的。如果你投河自殺,由於沒有證物,被認定是他殺,不能進入宗廟,那可是冤死了。後來,投河脫鞋與否就成為自殺和他殺的憑證。
脫鞋自殺可以保證自己最後迴歸到祠堂中,可以被家族認可。可見當時脫鞋的這種自殺的方法還是比較讓古人重視的,就比如在春秋,屈原被我們所熟知。他當時投河自盡,後來就有人在江邊找到了他脫下來的鞋子。而且在漢朝也有這樣的例子,就比如說在漢朝時期的劉氏,她在投河的時候,她也將鞋子放在河的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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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最早的脫鞋自殺,也有很多這樣的案例。春秋時期,屈原是楚國的重臣,因為太過於正直,一度被人排擠出權力中心。對於楚國失望的屈原,就準備自殺明志。偉大的愛國詩人屈原投身汨羅江。後來端午節吃粽子相傳就是人們餵養小魚從而來保護屈原屍體。在《孔雀東南飛》中,曾有這樣一段描述說:“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劉氏自殺的證據,也是她留在河邊的鞋。投河脫鞋已經成為了約定俗成的規矩,為什麼古代女子投河自盡前,一定要把鞋脫放一邊?
孔雀東南飛的故事故事發生在東漢末年的建安時期。
少女劉蘭芝自幼便習女紅,善彈琴,能誦詩書。十七歲嫁給焦仲卿為妻,日夜辛勞,勤於家務,卻不為婆婆所容,於是就去信給正在廬江郡府做小吏的丈夫,訴說不堪忍受之苦。仲卿回來為妻子求情,卻遭母親斥責,並令其休妻另娶。仲卿長跪,言"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娶。"母親大怒。因仍要趕回郡府任上,仲卿只得先請妻子回孃家,暫避一時。蘭芝自然明白,如此一別,類乎休棄,今後恐難再見,便將自己常用的香囊、妝奩等物留給仲卿以作紀念。
雞鳴天亮,蘭芝精心梳妝之後,上堂別過婆婆和小姑,流淚登車而去。此時仲卿已等候在大道旁,夫妻相見。兩情依依,低頭耳語道:"誓天不相負。"
劉蘭芝被遣回家十餘日,縣令即派媒人來為其子求婚,被蘭芝婉言回絕;又數日,太守也託郡丞登門提親,明言太守的五公子尚未婚配,願與劉家結為百年之好,又被謝絕。這下早惹惱了蘭芝那位性情雷暴的大哥。兄命難違,蘭芝被逼迫不過,只得一切任人安排。那邊媒人回報,說劉家已允婚事。恰好三天過後便是良辰吉日,太守馬上四處派人備下金帛彩禮,人馬舟車,以便早日完婚。仲卿在任上聞知此變,急忙乞假告歸。
第二天,蘭芝整日默默無語,只是和淚裁衣。忽聽得一陣熟悉的馬嘶聲,出門遙相望,知是故人來。蘭芝手撫馬鞍,一一訴說原委。仲卿提及當日誓言,二人只好相約"黃泉下相見"。各自回家去了。仲卿回家後對母親說道:"今天大風吹折了樹木,院子裡的蘭花上結滿了嚴霜;孩兒的性命猶如西山的落日,母親今後一人,要多多保重",遂再拜長嘆而去。
這一天,迎親的車馬格外熱鬧,新婦已進門。黃昏後人群漸漸散去,夜深沉,萬籟無聲,蘭芝攬裙投水自盡。仲卿得知,徘徊樹下,亦自縊殉情。後兩人合葬於華山旁。
為什麼古代女子投河自盡前,一定要把鞋脫放一邊?古代人認為,就算自殺也要告訴家人,要讓家人把遺體好生安葬,所以留雙鞋子的主要目的是告訴家裡人,自己已經自盡,要家人把遺體打撈起來安葬好的意思。
其實不只是《孔雀東南飛中》,在馮夢龍的《警世通言》中也有關於自盡之前脫鞋的描寫,古人自殺,還有我們都知道的屈原也是投河自盡,在一些影視劇中,也有自盡之前脫鞋的畫面,我們不難看出,其實古人不管是投河,還是跳井自盡,都是先將鞋子脫下來,那麼他們為什麼要脫鞋呢,是有什麼說法嗎。
其實按照古代的風俗,那些橫死之人是不能進入家族宗廟祠堂的。什麼叫橫死的人,就是不是正常死亡的人,死去之後不管是老年人、中年人都不能入祖墳。因為橫死代表著諸多不吉利,例如橫死的人屬於壽命不夠,是沒有福氣的人。還有的說橫死的人是違背了上天意願,是最大的罪過,是上天把他們收走了,這樣會破壞祖上的風水,不吉利。還有就是因為不是壽終正寢的,可以說他們是不得好死,屬於是家門的不幸,很不吉利,族人是很忌諱的,所以橫死之人死後是絕對不會讓他們進入祖墳的。
但是如果自殺的人沒有留下證物說明自己是自殺,就會很容易被當成為他人謀殺,被他人謀殺也屬於橫死,是意外死亡,所以死之後是不能遷入祖墳的,古人都是很注重名節,當然死之後也要自己留有名節,橫死是不吉利的象徵,死了之後名節就毀了。所以,就像上文說的那樣,自殺之前留下自己的鞋子,就是要告訴家裡人自己是自殺的,並不是橫死的,死之後還要讓家人好好安葬他們,葬在祖墳裡。所以說投河投井自縊之前有沒有脫鞋,也就成了古代的人們判定自殺和他殺的證據之一。
還有因為古代人比較迷信,信奉各種各樣的傳說說法等,如果他們跳河而死,死之後自己就會變成水鬼,或者被纏上,而且永遠不能投胎轉世,所以如果跳河而死之前脫下自己的鞋子,就相當於給自己一個護身符,死之後就不會變成水鬼,而且也可以去投胎轉世了。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投河自盡之後,身體經過水一泡就會變得浮腫,如果時間一長,就會面目全非,所以如果僅僅通過面目是不能判斷出死者是誰的,所以自盡之前留下鞋子,也是為了讓死者的家屬能夠辨認出死者是誰,不會認錯人,雖然說在同一個地點死去的人很少,但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留下鞋子也是為了保險起見。
在過去普通人如果受到了屈辱而不自殺的話是可恥的,最常見的就是古代的女子受到屈辱,古人有十分看重貞潔,所以這個時候一般都會自殺,不然是會被浸豬籠的,可以說是古代的社會鼓勵以死明志,來保留自殺者的貞操。自殺者與社會地位文化水平都有關係,過去教育程度低,一般人溝通能力差,所以心理承受能力差,容易選擇自殺,其實也是對生活絕望的一種逃避。
其實從個人的角度來看,古人之所以在意脫不脫鞋,可能是他們的心理作用,在我們現代生活中,下定決心去自殺的人,往往不會大張旗鼓地對每個人說自己要自殺了,而是處理好自己的一切事情,然後找個沒人的地方,去自殺。其實古人自殺也是這樣,把鞋脫掉,擺放整齊,無牽無掛地去赴死,這樣來說也是一種解脫。
總結:其實,最近真的看多了生離死別,今年因為疫情,讓我覺得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活著不易,不要輕易的結束自己的生命,因為有些人永遠的留在了去年冬天了。敬畏生命,珍惜生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