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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花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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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言鳴法務
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就是耍流氓,以斂財為導向的結婚其實就是詐騙。
從你的描述來看,女方的行為是反常的。按照常規思維,結婚的雙方是可以做婚前財產約定的,內容無非以下兩個範疇:
1、約定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甚至是婚後AA制生活的都有;
2、約定婚後過錯方淨身出戶(這個約定的法律依據是婚姻法中夫妻雙方的忠誠義務)。
在這兩種範疇之內,不管看起來有多彆扭,但出發點始終是以夫妻之間能夠和睦為宗旨。而你說的這個女方,從她的出發點上來看,是無法排出有借婚姻侵佔你財產的合理懷疑的。
俗話說,事出反常必有妖,所以特別建議你慎重對待這件事。
關於這類婚前協議的效力根據中國目前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前協議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相關要件,同時也是簽訂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雙方簽訂了婚前協議,一旦真的離婚,對於財產的分割對方是完全可以按婚前財產來主張權利的。在你沒有相反的證據推翻這份協議效力的情況下,法院就會依據這份協議支援對方的分割請求,按協議約定進行判決。
婚前協議(Premarital Agreement / Prenuptial Agreement),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面對一方的無理要求,該怎麼辦?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手難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兩個人從戀愛但談婚論嫁,中間肯定少不了波折和坎坷。假如因為這份婚前協議的插曲,攪亂了彼此的緣分,似乎又非常不值得。
我的建議是,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理性來處理這件事:
1、首先,再次客觀審視一下你們的感情基礎。結合你們談戀愛的時長,以及你們的經歷,甚至在戀愛期間你自己的表現。
假如戀愛期間你自己就有個諸如出軌經歷,那她為了保證能夠把你拴在身邊,提出這個要求也是情理之中。
假如戀愛時間短,戀愛期間你也沒有任何越界行為。那就得好好掂量一下你們的感情的純度。
2、其次,找她好好談談,弄清楚她提出這個建議背後的動機和邏輯。
假定只是認知,或者不信任,莫名其妙的沒有安全感等等因素。完全可以通過雙方溝通或者第三人疏通的方式來讓彼此達成共識,因為這個事情,其實除了你們自己的意思外,其實對於你父母來說,也是有一定影響的。
如果你盲目答應,首先把自己置於一個風險的領域,還讓你父母為你擔心。
綜上所述,對於女方提的這個問題,建議你不要輕易答應。通過我說的方法結合你的實際情況先冷靜分析一下,最後再做出一個決定吧。
個人的觀點,如果你沒有任何越軌行為的前提下,建議你儘量不要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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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德村
關於這個問題,我的建議是:可以籤!但必須增加條款!
1、我認為這個協議你可以籤!不籤,顯示出你有點太“小氣”了。但是,為了表示男女雙方平等,你必須在協議上增加條款,比如:“男方主動提出的離婚除外!”,或者:“如果離婚的主要責任在女方,女方必須賠償男方各項損失XXXX萬元!”。
2、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這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既然她能新增一條對她有利的“無理”條款,你為什麼不加上一條對你有利的內容呢?大家誰都不傻,都是聰明人,是吧?!
3、她會同意嗎?我認為她肯定會同意!因為:
你們兩個人馬上要結婚了,感情應該還不錯,她不會和你“耍賴”的。如果她現在就表現出是一個“耍賴”的人、一個不講理的人,你還打算和她結婚嗎?她還能和你結得成婚嗎!
4、如果她對你說“我逗你玩呢!…”(我覺得可能性達99%),怎麼辦?
那你也對她說“我知道呢!我也是逗你玩的!你這麼美麗聰明善良,怎麼會要我籤這樣的無理協議呢!”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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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灑酒慰平生
誠邀
這裡我們先得講講一個人到底可以擁有什麼東西。其實都是大家明白的大白話。在世為人,奮鬥勞作一生,嬉笑怒罵喜怒哀樂一輩子,其實我們能夠擁有的,不外乎也就是下面幾樣:一個健康的身體、財富、閱歷、事業、年齡、三情(親情 友情 愛情)。
題主提的問題,是離婚之後,所有財產全部歸女方。這裡提到的是所有,所有就包括了房子、車子、存款、有價證券、保險、書籍及音影像資料的版權等。相當於,人生的六大專案,直接被完整的端掉一個大項。咱們假設一下,假如你十年之後離婚,那麼十年之後,你已經人到中年,精力不再像年輕人那麼充裕,在事業上也處於尷尬的瓶頸期,這個時候,淨身出戶,身上分文沒有,你覺得會怎麼樣。
坦率說, 這不像是對你有感情的人提出來的要求。如果單純的只是要求房子,或者部分的補償,筆者覺得,您可以考慮。當然,也需要慎重。要知道,身為男人,人到中年,再白手起家的,歷史上的確有這樣的人物,比如劉邦。您覺得,您以後能碰到韓信和張良的機率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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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思醫生
我和女友戀愛7年,準備結婚,但是她非要讓我籤個婚前協議,要求不管因為什麼離婚,我都必須淨身出戶。她的性格屬於那種小公主,可愛,但是有時候挺任性的,因為我比她大5歲,所以平時我都比較包容她。可現在要結婚了,我覺得她不能再這麼胡鬧了,這個協議,對我來說真的很不公平。
女孩想要保障,這無可厚非,可男人也需要保障啊,如果以後她不想和我過了,非要離婚,我又該怎麼辦?但我和她怎麼講她都不聽,只是一個勁的和我說,如果我不籤就是不愛她,我要是在反駁,她就哭。我和她在一起這幾年,自己奮鬥出了一套房,寫了她的名字,這還不叫愛她嗎?
為什麼女人都喜歡這些形式上的東西?而不去看看自己已經擁有了什麼呢?我想不明白。現在我們是有感情的,但是我不知道該不該結婚,因為她很在乎這個協議,我卻不能容忍。
✍百籽說:你的女友,還是個小女孩,從她的思想來看,她要的更多的或許是一份安全感,但是,無論你還是她,你們都需要明白的是,協議能留的是物質,帶來的卻不是真正的安全感。年少時,我們總是憧憬所謂的條條框框裡描繪的情情愛愛,長大後,我們才發現,原來最好的愛情,是兩個人願意接受彼此的缺點,共同走進婚姻這座遊樂園。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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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歡歡口袋
「一方出軌,離婚時則淨身出戶,放棄所有夫妻共同財產」
這樣的條款,其實是剝奪了對方財產權利的條件,這種婚前協議涉及了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在離婚時若一方反悔,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援,法院就會按照實際情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這就是離婚協議的法律的解釋,簽了,公正了,是有真正的法律效力的,離婚的時候,你說是被迫的也好,不論什麼理由,你都無法這份協議反悔!
再來說說女方的心理,可能是因為愛你,害怕自己付出的太多,最後什麼都沒撈著,白白跟你那麼久,需要物質來讓內心平衡;
結婚是為了過日子的,不是為了算計,她既然要求那麼苛刻,在我看來,是存在算計的成分在裡面的;畢竟這本身就有很多方面是可以商量著解決的,不是這樣一棒子就把所有後路都給封住,讓你為難,這不像一個像過日子的人的表現;
所以還是要看好下面這張圖的含義,慎重,慎重,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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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你最好208526410
這問題問的不感覺幼稚嗎?能籤嗎?你爹媽辛苦一輩子攢下來的這點錢,轉手就這麼籤給別人了嗎?還得不管什麼原因,她就這麼搖身一變,房子車子就都有了唄!女人掙錢就是這麼容易唄?你自己覺得合理嗎?問題是現在這個頭,你娶回來的都不見得是個黃花大閨女!沒開封的!你覺得冤不冤?要是沒開封的就是貴了點,也算對的起你!要是被別人開了封的你說你冤不冤?
再說這女人,掙錢也得講究點吧?你身不動膀不搖的就把人家辛苦一輩子的錢簽過來了嗎,就想不勞而獲嗎?不覺得有點過了嗎?結婚是男女兩個人的事,自己努力去掙,不要摻和父母,父母從小把你們養大已經很不容易了,父母為了你們以後生活的更好,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了,以後過好,過不好是你們自己事情,就不要貪父母的那點骨頭渣了!反思,換位思考,你也有兄弟!你也會有孩子,如果你是想賣自己的話,那結婚以後不要在回孃家!簽字也可以,簽上婚約五十年,五十年後你愛去哪去哪。至於婚後財產是雙方的,過好了你倆多分點,過不好少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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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佔禮雜談
我感覺這個協議應該沒有什麼法律效力。但是,它卻是影響雙方感情,打擊男方自尊心的一種非常惡劣的做法。
這樣的女人,這樣的協議真的讓人難以忍受。尤其它的規定——不管什麼原因離婚財產都歸女方——更是毫無道理。
所以按道理,這種協議是堅決不能籤的。但是具體怎樣拒絕,還是不拒絕這需要你自己認真思考謹慎做出決定,畢竟你們是有感情的。
如果按我的想法,你首先要對她這種做法提出抗議。要指責她這種做法有什麼目的,要叫她明白你也是有自尊的,要讓她知道這種做法是嚴重傷害你們之間的感情的。
也許你這樣責問,會引起你們之間的衝突,但是如果她真的愛你是不會因為你指責而不和你結婚的。如果她真的愛你也應該為你著想的。事實上愛情就該互敬互愛,互相尊重。夫妻過日子更應該是平等的,不能誰想壓誰一頭,通過這件事讓我看到你們之間有不平等的現象存在。
當然,在當今男多女少的大環境下,男人在婚姻方面相對處於弱勢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如果你的條件不是很好,如果你還非常想和自己的女朋友結婚的話,你可以策略的對待這件事。
你首先弄明白你們之間簽訂的協議具有多大的法律效力,其次你儘量多的保留你為組建這個家庭所投入的資金和物質多少的證據。沒有辦法,誰讓攤上一個心眼多而又壞的女朋友來,不你得不為以後打官司做好準備。
這是我的回答,對你僅是參考,至於怎麼做,還需要自己拿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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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何德何能的何
淨身出戶條款:他說如果結了婚以後啊,因為是他的緣故,提出離婚他就淨身出戶,所有的財產都給我。
這是無效條款,為什麼?《婚姻法》明確規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權利,既包含結婚自由,又包含離婚自由,我聽不聽懂啊,這個淨身出戶跟婚姻自由有什麼關係啊?因為剝奪了他的離婚自由權,他自己承諾說,如果說他違約了,他就淨身出戶啊,以協議的方式要求放棄全部財產作為離婚的條件,本質就是限制了公民的離婚。如果朋友的老公提出離婚就淨身出戶了。那是她老公自願淨身出戶,但如果協議不成打到法庭上,這種淨身出戶條款在司法實踐中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條款。
我建議你,比如說簽訂一份夫妻忠誠條款。有什麼區別啊?當然有區別啊,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雙方應該相互忠誠,互相尊重,如果我們簽訂的是忠實協議的話,那就是符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建立在夫妻雙方原有感情基礎上的進一步信任。是可以約定自願接受懲罰的。意思就是說,如果說是籤忠誠協議的話,所有的一切都是自願的,但如果籤的是淨身出戶的協議,那就涉嫌說我剝奪她離婚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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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麥情感客棧
婚前女方讓你籤協議,這個協議還是單方面責任的一個協議,該不該籤?從這個問題中看得出來以下幾點:一,你很愛這個女的;二,你並不想簽名;三,這個協議完全不合理。下面請看書生詳細分析。
戀愛和婚姻不一樣是的,你愛她,不然你也不會在女方提出這麼過分的要求時,沒有斷然拒絕,而是向大家尋求意見。遇見一個自己真正愛的人不容易,所以會願意付出,甚至無條件付出。這一點可以理解。
但是,戀愛和婚姻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狀態,戀愛的甜蜜可以沖淡很多矛盾和爭端,而婚姻是生活,生活中的瑣碎小事會反噬甜蜜,所以,結婚不僅僅是一種儀式,更不是一本證書,而是由戀人轉化為家人的過程——只有成為家人,才能互相容忍,互相扶持過一輩子。
書生記得很深刻的一句話,是馬克思先生說的:
要想美好地度過一生,就只有兩個人結合,因為半個球是無法滾動的,所以每個成年人的重要任務就是找到和自己相配的一半。婚姻是一輩子的選擇,相濡以沫並不容易。
平等是婚姻的基礎很顯然在這個協議,是不平等的。
當婚姻有了一個不平等的開頭,那麼,往後數十年的生活,你能過得好麼?不妨設想一下,以後一些生活瑣事中,你的女人動不動拿出這個協議來要挾你,你會是什麼感受?男人都是好面子講尊嚴的,如果為了結婚而簽下這個協議從而在婚姻裡扮演一個長久憋屈的角色,書生不相信你可以忍受很久。
平等是婚姻的基礎。結婚前她就不信任你,婚後豈不是處處得受到猜疑?憑什麼不管什麼原因離婚所有財產都歸女方?說句不好聽的,如果是她出軌呢?錯在她,後果你來背?只能說,這個女人的心機頗深,為她過於付出不值當。
書生建議上述的觀點已經很明確了——不要籤,兄弟!書生相信,往往但凡你還保持著理智,有著對生活的獨立的思考和嚮往,就不會同意這個無理可笑的要求。當然,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你手裡,祝你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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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成羽
從本質上來看,無論你籤不籤。
都是違法的。並沒有法律效力。
依法而行才是這個社會的行為準則。單方面或者說被脅迫的條款,都不被法律承認。是的,只要你簽了,你不承認你反悔那就沒有意義。
但是從本質上來說,這個性質啊,不在於籤不籤這個婚前協議。
還在於你們之間的感情。
也許你還不是那麼讓人值得相信。也許她對你的愛還是沒有那麼深。
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彼此的信任是一種基本的需求。要彼此的信任的前提,是在生活上的一種公平與平等。為愛願意付出多少?一味的付出,這也是愛,但是隻是略顯卑微。
如果一起,婚姻一定要有一個形象。
如果你是草,我也是株草,一起成長,一起在風中飄搖!
如果你是樹,我也是棵樹,一起紮根,一同朝向Sunny!
如果你是鳥,我也是隻鳥,一起振翅,一起飛向雲霄!
如果你是雨,我也是滴雨,一起匯成雲,一起落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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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夜晚星空666
你確定是你們之間是有真感情還是你單方面認為的有感情。還沒到結婚已經想到了離婚,如果真的有感情,也不會出現這樣的協議,面對如此協議選擇拒絕。
感情不是用物質條件來作為交換的,女孩子結婚肯定是會有所擔心,有所顧慮,害怕婚姻後不幸福,畢竟婚姻失敗對女孩子來說傷害更大一些。但是這樣的協議是不公平的協議,可以改為誰破壞婚姻誰淨身出戶。面對不合理,不公平的協議可以選擇拒絕。
生活中應該多一點樂觀,凡事積極樂觀的心,相信自己,也相信自己選擇的人。墨菲定律:“害怕什麼就會來什麼”多想想好的方面會讓你生活更甜蜜。當然了一定的保障還是要有的,防患於未然,但也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希望你們兩個人能夠好好溝通一下,消除緊張氣氛,緩解彼此擔心的心理,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吧。
祝:
生活美滿,甜甜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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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閒人樂活
不管什麼原因離婚財產都歸女方,好霸道的婚前協議,一個存在著非常明顯的不平等條約,女方未免過於自私了。如果是女方出軌導致離婚所有的財產也還都要全部歸她,當另一方是傻子嗎。所以籤的話應該附加一條,無論男女誰出軌誰淨身出戶,以此來互相約束這樣才最公平。我們來設想一下這個讓人心生疑問的問題,不籤的話會是什麼樣的結果,是對男方的試探性考驗呢還是想分手不結婚不想明說,還是女方另有謀算以此為難男方使其知難而退呢。換作我是男方家長,我是絕不會同意兒子籤這份婚前協議的。當然,如果是除了出軌以外原因造成離婚的,財產可以各分一半,女方為了自己今後日子的一份保障,這樣的婚前協議可以籤。所以,別被感情還可以來矇蔽自己,恐怕已經危機四伏了都還不知,真正有感情要一起過日子的人是不會還沒結婚就預想著離婚財產了。和一個動機不純喜好算計的人在一起生活,這種日子很難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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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初一初二晴
這種明擺著的不平等條約,你有啥迷茫的。
不籤,當然不籤啊。
簽了,她倒是有了安全感了,但是你的安全感哪裡找?
夫妻倆因為家務,因為和老人相處不好離婚的都有大把。
到時候難道你都把財產給她?
萬一她是嚴重過錯方,比如出軌,賭博等等,難道你也要把財產全部給她?
醒醒吧少年,能提出這種要求的女人,嚴重懷疑她是不是真的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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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慶李律師
既然是有感情的,那為啥她找你這麼簽有想過嗎?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
制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範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
女方這麼規定,肯定是不想離婚後變得一無所有,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管什麼原因都歸女方這個不合理。
可以細化雙方的約束規定,誰出軌財產就歸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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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簡單得快樂
我是女人看了這個問題都覺得太不可取了。
這個女方是美若天仙,還是家裡有礦?需要你婚前籤這個霸王協議!
如果讓她籤這個婚前協議,不管什麼原因離婚所有財產都歸男方,她會籤嗎?
何況這個房子還是一起買的,就是離婚了,也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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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心理師小魚兒
霸權條款。婚前協議也要講究平等自願的原則。你有猶豫,就不要簽訂。婚姻有太多的不確定性,不僅是女方需要被保護。男方的財產也應得到保障。女人缺少安全感,這一點需要雙方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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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趙廣州156130073
不可籤!預防“套路”宰,再說既然是“協議”,起碼的應該體現一個“公平、合理”吧?怎能以“毫無選擇的理由”來限制你的“權利”呢?換句話說,就是無論對方犯了什麼錯,你都得無條件“接盤”,若有異議,就意味著你將永遠放棄財產的所有權,這是不平等條約,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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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泰山寶鼎
任何違背法律、行政法則禁止性規定的協議,無效!
"不管什麼原因離婚,所有財產都歸女方",這樣的一個淨身出戶協議,違背《婚姻法》婚姻自由原則(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限制離婚自由,顯失公平的霸王條款協議,簽了也無效!無效協議自然就不會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男子漢大丈夫,上頂天下立地,要是個站著撒尿的主,就雄起來,爺們兒它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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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楓林漪渡l
哈哈,這條件:不管任何條件離婚。這條件,醉了地球,暈了宇宙。那是她,每年給變著法的,給你帶 綠帽子。你受的了嗎?你要離,人財兩空!你想好了。
回覆列表
第一 ,不公平的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可以籤,但不應該為婚姻某一方服務,協議要公平,公正,保證雙方利益。
第二,協議內容,
說明女方也沒有多愛你。她只是愛自己,愛錢,更多一點。
她不結婚,剛好也可以考驗一下感情的純粹度。其實可以協商折中方案的。
第四,婚後感情情況,誰都說不準
婚姻是靠兩個人經營的,不是一錘子買賣。
這種協議簽了也無效,先小人後君子的說,以後有了隔壁老王,甚至還養老王孩子呢,你不是自己給自己挖坑。
請律師看,增加對你有利的條款。你可以犯錯淨身出戶。如果對方犯錯,做了對你不利的事,怎麼賠償。
我也是女性,我們理解女性在婚姻中的,不確定感,不安全感。
但男人的安全感誰給,誰體諒。也要照顧到,婚姻是兩個人的婚姻。
人到中年,被綠了,老婆沒了,錢沒了,房子沒了,想想多奔潰。
有了這份協議,你不犯錯,對方想讓你淨身的時候,做局也可以找到你犯錯的證據。
不是我壞,古人告訴我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情不在了,為了錢,什麼都做得出來。
不要引誘人性的惡。人性進不起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