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21 # Mr一蔡I說健身

    女方讓你籤你就籤,而且條件是無論什麼條件離婚,都是你背鍋。

    這是什麼?

    赤裸裸的霸王條款

    試想一下,她出軌,跟你離婚,你淨身出戶,你心裡什麼滋味?

    說句難聽點的話,你這是腦袋被驢踢了嗎?你這樣不是成了網友眼中的舔狗嗎?

    所以能不能籤?

    不能

    該不該籤?

    不該

    婚姻面前,人人平等,女方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財務綁架和利用感情耍金錢流氓。

    為什麼我說不能籤,不該籤?

    第一,這一簽字更像套牢你,只許她州官放火,不許你百姓點燈。為以後感情埋下隱患。

    第二,這不是一個平等條約,赤裸裸的備胎計劃加上霸王條款。你的各方面都沒有得到保護。

    你說你們有感情,其實我更相信是你一廂情願,如果愛你,為何要你對你進行綁架,而不是信任你?

    首先女方提出這個霸王條款,就已經說明問題。簽了霸王條款,她可以隨時換掉你,但是你卻只能被她換掉,說句醜話,她用你賺來的錢,養個小白臉,住你買的房,服務別的人,幫別人生孩。

    誰心這麼大?

    有人願意接受這樣的事情?

    沒有人願意接受這樣被綠的事情。

    所以,她拿金錢跟你談戀愛結婚,你就不能太當真。

    婚前協議可以籤,但是條件距對要是平等的。霸王條款堅決不能籤,否則你不是愛她,你是在害她,同時你也害在你自己。

    婚前協議要理性籤,不能拿感情當做籤協議的籌碼。因為感情的東西,說沒了就沒了,但是協議不會說沒了就沒了,這是受法律保護的,保護自己的。

    人不能連基本的保護都不要,沒有保護生命脆弱。

    女方這樣的行為,更像是在剝奪你的權利,她沒有這樣權利,如果她愛你,就會給你權利,而不是束縛你,綁架你。

    愛是平等的,如果愛,請深愛,認真愛,不要耍金錢流氓。

    所以,最後,我的建議是,如果非要錢婚前協議,內容必須改,平等為前提。因為婚姻面前人人平等,威脅而來的婚姻不幸福。

  • 22 # 一紙家書

    能提出簽訂這種協議,個人覺得很可笑,完全不理解出於什麼樣的理由和心態。

    如果說結論的話,題主可以先問自己一個問題:

    題主覺得雙方之間是有感情的,那麼,題主覺得是雙方有感情,還是自己對對方有感情?反過來再站在對方角度考慮一下——對方提出這種要求,是看中了雙方感情呢,還是看中了錢財呢?

    接著再問對方一個問題:

    如果不籤,這婚還結不結?

    不需要用什麼其他理由來解釋——至少,對方對於感情的重視程度,不如題主。所以:沒什麼可迷茫的,肯定不能籤,而且更建議題主考慮的問題是:要不要結婚

    財產是共有的,想全要,反映出什麼?

    題主提到:“房子是我們一起買的”,意味著從這筆財產,是倆人共同出資。

    這時候,女方說了:我得“安全”一點,我得防著點你出錯,所以你的那半歸我。這裡就有兩個邏輯上的錯誤:

    第一,安全也好、出錯也罷,都是未來存在的可能,而且是在雙方身上都可能存在。誰都沒有那麼強的預知能力知道:今後出錯的一定是對方。所以,提出這種想法,就一個出發點:看中錢。第二,自私、貪慾過重。明明不是自己的財產,非要拿到自己名下,這不是自私是什麼?想著無條件(不管誰出錯,最後財產全歸自己)佔有別人的東西,不是“貪婪”是什麼?

    看中錢的、自私的、貪婪的,不知道題主談到的“感情”從何而來。有的時候,看人、看事,要學會看到本質,不要過於看中表面。

    再說說協議的事

    這份協議沒有任何意義。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雖然協議是一種雙方達成共識的行為,但是其中涉及到的內容必須合法、不違背公序良俗。

    我們舉個例子,假定協議是這麼寫的:

    一旦雙方離婚,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所有財產歸女方。

    法律只認白紙黑字麼?肯定不是。在現實中,一定會根據事情發生的實質來做出判定。例如,因為女方過錯導致婚姻出了問題——這時候,可不是說女方還想著全拿財產的事情,男方甚至都可以主張讓女方做出賠償。

    所以,這份協議,完全是女方個人的一個幻想罷了。除了反映出一些人品人性之外,沒有其他意義。

  • 23 # 福至福歸

    一、“淨身出戶”協議的依據

    中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對雙方婚內財產或婚前財產的歸屬方式進行約定。因此,這種婚前的承諾一定的法律依據。問題中提出的“假如夫妻離婚時,所有財產都給女方”的承諾,就是所說的“淨身出戶”協議。

    二、實踐中的做法

    假如夫妻出現離婚情形時,法院一般尊重當事人的有效約定,但對於這種類似的“淨身出戶”協議,法院也要依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比如淨身出戶一方收入過低,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法院也可酌情保留其一定財產份額。

    三、淨身出戶協議無效情形:

    1、出具人在被脅迫情形下下籤定的淨身出戶協議無效;

    2、約定財產的處分明顯失衡的無效;

    3、支援“淨身出戶”承諾一方有過錯時無效。

    四、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24 # xhfeng5918

    你這個問題非常有代表意義,目前年輕人結婚在這個方面糾結的大有人在。

    首先,說明我的觀點,我不同意你籤。我認為女方要求有點過分了,而且是太過分!不能容忍!為什麼這麼說呢?

    第一,女方出發點有問題:女方和你結婚根本沒把你當老公,她也沒把自己當你的妻子。還沒結婚呢就想著離婚,這樣的女人要不得!就是你們結了婚,我想早晚你們也會離婚的,是吧?就算是女方沒想著離婚,可是將來在一起過日子怎麼過,雙方鬧點矛盾,時不時就拿財產威脅你!你不成了受氣包了嗎?現在老百姓辛辛苦苦就掙那點錢,如果淨身出戶,估計你下半輩子沒的好過了!

    第二,女方心理可能有問題:還沒結婚呢就想著分家產,而且還不都是她的,還不管什麼原因離婚後財產都女方所有。你想女方是不是有病!你不是該不該籤婚前協議,而是應該帶她去看心理醫生。如果她沒病,那他就是不相信你,沒有信任的婚姻能長久嗎?

    第三,結婚前婚前財產登記是一種趨勢:現在年輕人結婚,由於某種原因兩人過不下去,兩人離婚出現才資產糾紛的現象屢屢發生。最後親人變成仇人,最後影響兩個家庭仇視。所以,婚前財產登記應該是件好事,值得提倡!但是,婚前財產登記,是說婚前誰的財產登記誰的名下,和你說的不是一回事。

    綜上所述:婚姻不能當兒戲,要認真對待!夫妻需要雙方彼此維護,靠財產拴住對方不可取!如果別有用心更不可取!

  • 25 # 粵漂建好

    你女朋友並不瞭解法律,這個婚前協議對你沒有任何的殺傷力。

    對你有殺傷力的婚前協議應該是。要籤婚前忠誠協議。也就是在婚內任意一方出軌,只要證據確鑿,出軌一方無條件放棄所有財產。這個婚前協議才是真正有殺傷力。

    結婚前,女友讓你籤婚前協議,無論什麼條件下離婚,所有的財產都歸女方。這屬於嚴重不平等不公平的婚前協議,如果真要離婚,法院會判這個協議是無效的。

    為什麼會判無效,因為這個協議是你女朋友提出來的,你是被動的,而且不公平,不平等你。法院會考慮你女朋友是拿結婚來脅迫你心不甘情不願,但又無奈的籤這個協議。

    為什麼是不公平的協議,明眼人一看都可以察覺,就算是你老婆出軌了,戴了一頂大大的什麼顏色的帽子。最後離婚了,所有的財產還要歸你老婆。

    這些法律條款基本常識還是要有。

  • 26 # 任水木先生

    婚姻本是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生活在一起,婚姻也是陌生人的組合;但是婚姻一定會體現人寬容,接納,融合。婚姻也是因為兩情相悅,走到一起,共同相互攙扶走過人生的旅程;婚姻也是體現人類社會愛的體現,從而人類社會得以繁衍生息。我個人認為你還是應該簽訂,因為其一:你要理解女方,畢竟現在這個社會環境,離婚率很高,作為女人擔心日後的生活出現問題,這是可以理解。其二:如果你真心的愛一個女孩,我想不會在意財產問題,況且這也只是一個預防的措施,並不是真正意義的分割財產,從男女的差異上來論,”女人心在哪裡,腳步就往哪裡走;男人腳步往哪裡走,心就奔向哪裡。女人是為家而付出一生的代價,男人是為愛對方,而付出承擔家的責任。”這是男性和女性的差別。其三:對於男人來講,還是要謙讓女方的,畢竟女人成家生孩子以後,連智商都會“傻”三年,這是因為女人把所有的身心都用在孕育子女身上了。當然如果男女真的達到心心相印,彼此已經是知音難求的境界,不會在意財產物質,但是那畢竟是理想和浪漫的生活,現實還是現實。所以作為男人你應該簽訂,這沒什麼的。因為鐵杵都會磨成針,害怕日久見人心嗎!

    相愛不比在意誰的

    寬容是婚姻的基石

    甜蜜是相互信任

  • 27 # 李亨

    真不知你們是不是真瞭解對方,還沒結婚女方就這種態度我敢說她就沒把你放在心上,這婚就沒必要結…

    女方要真愛你;她絕不可能對你說出這種無情無義的話。

    看上的是你的錢而不是你的人,長點心吧別被她利用了。

  • 28 # 砂鍋一笑75

    別傻了,一旦簽了,你就完了。

    婚後的生活,只剩下忍忍忍。

    一旦你沒有隨她的意,她立刻讓你滾蛋,你咋辦?

    你要接收她的一切要求,比如給你戴綠帽子,或者不尊重你父母,你咋辦?

    你有底線嗎?她突破了咋辦?

    婚姻中夫妻雙方是平等的,需要雙方互相遷就的,這個算什麼?拿你當人了嗎?

    別給我說什麼女方要安全感,男方就不要嗎?因為愛她就該死了不成?

    你說有感情,真沒看出來!

  • 29 # 何安華168

    簽訂合同的前題就是為了公平、平等的制約。你所說的不叫協議是命令。原因很簡單她的財產遠比你多,你籤不籤都是一種形式,婚姻己經輸在了起跑線。

  • 30 # 再現經典愛情與時尚

    如果你還愛你老婆,抓緊帶她去安定醫院檢查一下,我覺得腦子一定是壞掉了!

    這個病得早治,治好了,小兩口開開心心結婚!

    帶著病結婚,對雙方是不負責任的!

    等你的好訊息!

  • 31 # 唐律疏議

    不管什麼原因離婚,財產都歸女方?

    也就是說,哪怕是女方出軌給你戴了綠帽子,導致你們離婚,你也得淨身出戶。

    你說這種條件你能籤嗎?

    腦子是個好東西,用用吧。

  • 32 # 西安屈律師

    我是去屈律師,專注家事糾紛多年,我來回答。

    一、你們目前的關係。

    從你的描述中我們能看出來你們目前還是沒有結婚的狀態。換句話來說,要麼你們屬於戀愛關係,要麼屬於同居關係。不論是戀愛還是同居,在法律上都沒有忠誠的義務。既然沒有忠誠的業務,何談不忠誠之後的權利呢?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永遠是對等的。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

    按照現在全國的司法實踐,對於夫妻之間簽訂的忠誠協議效力問題,大多數法院還是傾向於認定無效。婚姻法及其解釋規定:夫妻間簽訂的以離婚為前提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沒有辦理離婚手續,或者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有任何一方反悔的,一般認為該協議不具備法律效力。換句話來說,忠誠協議,你簽字只是成立的效果,但要生效的前提是辦理離婚手續。夫妻之間相互忠誠,是法定義務,但該法定義務法律並沒有規定不忠誠之後應該怎麼辦?但是法律不允許通過協議的方式來設定人身關係屬性,而夫妻忠誠協議中一般都會要求,如果出軌,則淨身出戶。淨身出戶這個詞彙的意思包含了離婚的意思,離婚就是關係人身關係的約定。所以無效。

    我認為可以籤的原因是,一方面,你簽字,你妻子也簽字,既然你敢保證不出軌,那他應該也敢保證不出軌,男女平等唄。另一方面,即便籤了字這個協議在法律上也不具備法律效力。所以我認為可以籤。

  • 33 # 不一不二不三

    對於這個事情,我只想說:好好用你的腦子想想吧,這種女人還能娶嗎?你娶回家幹嘛呢,完全就是娶回家給你臉色看的,還籤什麼協議呢,乾脆不要結婚算了,因為這種婚姻結了有啥意思。

    我們就不說這個協議有沒有效果吧,我們就站在公平不公平的角度去考慮這個事情。

    不管什麼原因離婚財產都歸女方完全就是一種霸王條款,如果是你的婚內不忠,你就要為這個婚姻付出你所有的全部,甚至可以說這麼多年奮鬥的全部心血給你妻子;如果萬一是你妻子婚內不忠呢,你不僅要給全部財產,你頭上還帶著一頂超大的綠帽子,你什麼感覺,人家拿著你的錢跟別人在一起開開心心,你一個人躲在角落裡黯然神傷,你想想,是不是很害怕。

    婚姻是站在平等的基礎上的結合,一開始就不平等的婚姻,真的難以走到最後的。

    我勸你還是好好想想你這個婚是不是要結,應該怎麼結,結了婚以後你是否會一直受制於他人,即使你不會犯什麼錯,但是你也要時刻想著你妻子會不會想離婚,這種戰戰兢兢的日子有啥意思呢。

    所以,不要籤,也沒必要籤,大不了不在一起,一起買房的錢想辦法退給她好了,重新找一個真正平等的婚姻,不更香嗎?

  • 34 # 聰哥幫幫

    女方也太不講道理了吧?!如果女方讓你頂個綠帽子你也要也答應的話,你可以籤!筆者以為:

    其一:關於婚前財產。房產是你們雙方共同投資買的,可以簽到婚前協議中。婚姻後的資金和財產均屬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在法律上是會有明確的認定,是不已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其二:關於離婚諾定。按常規在結婚前就想到離婚後的財產處理的人,我到退休的年齡都沒聽話過。尤其是女方提出的這個無厘頭的要求,我認為簡直是太理譜了!

    其三:夫妻平等相待。夫妻間的關係是建立在平等的和相互依存和彼此相愛尊重的基礎上的,這樣的婚姻才可能是穩定的基礎。這也要反映在婚前和婚後雙方都應該一樣的才是。所以,女方提出的要求是不理性也不道德,更不能支援和同意。否則,就會給自己的婚姻埋下一顆定時炸彈!

    最後作主還是你自己。筆者還是提醒一下,萬一她出軌了,她要和你離婚,此時你若同意的話,我認為你可以籤,否則,反對你籤!!!另找一位最好!

  • 35 # 蘭蘭美好生活vlog

    一、結婚是為什麼?

    結婚是為了什麼,是為了組建家庭,相互扶持,白頭偕老。兩個人從戀愛到結婚,是一個相識、相知、相戀、相愛的過程,兩情相悅,因為愛在一起,不是因為財產相結合。

    二、共同財產共同所有

    結婚,籤婚前財產協議沒有錯,是對個人婚前財產的一種保護,就是不籤婚前財產協議,婚前的個人財產也歸個人所有,國家有明確規定。但對二個人婚前的共同財產就不同了,你們共同購買的房子,應該共同擁有,不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不能全部歸女方所有。

    三、不合理

    還沒結婚,就想著分財產,為以後做打算,連起碼的信任都沒有,對你們的婚姻沒有信心。籤這種婚前協議沒有必要,是女方的過分要求。對這種不合理要求,不能將就妥協。

    四、男人大度要分事

    結婚,籤婚前財產協議,不能因為你是男人,就將就女人。男人大度要分事,結婚,籤婚前財產協議要自願,自願放棄共同財產是一回事,不自願被迫放棄又是另一回事。如果你現在為了迎合女朋友,被迫簽了婚前財產協議,一旦女方犯錯,傷害了你,傷害了家庭,要你淨身出戶,你甘心嗎?婚姻和戀愛是兩回事,一旦結婚組建了家庭,就會面臨柴米油鹽諸多瑣事,家庭矛盾也會出現,萬一婚姻出現狀況,你願意一無所有嗎?好好想清楚,男人大度要分事。

    總之,結婚,籤婚前財產協議沒有錯,共同財產歸屬應共同協商解決,不是一方說了算,要考慮男女雙方的共同利益,不能因為財產,傷害對方感情,共同財產還是共同擁有的好。

  • 36 # 範春源律師1

    對於題主的情況,不建議題主簽署。

    一、簽署婚前協議的法律後果;

    婚前協議早期一般出現在資產比較富裕的家庭,男方或者女方為了避免因婚姻遭受財產損失,在婚前簽訂協議約定,雙方結婚後財產歸屬及離婚後分配問題。

    題主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認識到簽署協議的法律後果,只要該協議是題主在自願原則下籤署,且該協議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則該協議就會對題主發生法律效力,一旦題主與女方離婚,題主就會失去財產。

    二、婚姻應當是雙方的付出,共同的維護,不應當是以財產為目的;

    婚姻關係是需要雙方共同維持的,應當由男女雙方共同維持,無論貧富應當共同承擔,而不應當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如果結婚只是為了財物,通過結婚作為獲得財物的手段,那這樣的婚姻就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

    三、建議題主不要簽署該婚前協議,或者將協議合理完善後簽署;

    根據題主的敘述可以看出該協議不是法律風險很大,而本來就是一個坑。因為該協議一旦簽署,不管是任何原因離婚男方都得不到任何財產,即使是女方出軌。所以建議題主不簽署該協議,或者在該協議協商完善且公平合理後再簽署,避難因婚姻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綜上,婚姻需要雙方以感情為基礎h共同去維護。如果婚姻在締結之前就存有目的,或者就是以金錢為目的,則該婚姻不會過於長久。所以建議題主不要簽署該婚前協議,即使簽署也要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籤署,讓該協議成為一個維持婚姻的基石,而不要成為毀壞婚姻炸彈。

  • 37 # 手拉手向前走

    不該籤。

    還沒結婚就考慮離婚後的事,還是霸王協議,有點匪夷所思。從這一舉動可看出她更看重的是錢,而不是人,她所顧及的是將來不管如何錢是她的就行。

    不籤無外乎兩種結果:

    一,不與你結婚。就因為這個不平等條約她就不與你結婚,說明她根本就不想結婚,想以此要挾,籤與不籤她都不吃虧。不籤,直接悔婚,達到目的,簽了,結了婚還可以離,不管什麼原因財產全歸她,一舉兩得。既然不想與你結婚,那麼選擇不籤對你最有利。

    二,與你照常結婚。女方非常愛你,就是不籤她也會選擇嫁給你,她只想用協議鎖住你,不想你以後有什麼不軌行為,如果你想也會有所顧及,不會輕言離婚。

    總之,不管是哪種情況,你先把決心表明。與女方講清楚,你愛她是真心的,日月可鑑,不管什麼情況你都會對她不離不棄。與她說明沒必要籤這個不平等協議,你也不能接受。

    感情是不能靠協議維持,協議就是一道感情的鴻溝,永遠會成為你們愛情中的障礙。不管在什麼時候,只要一想到此協議,你就會感覺不快,心情壓抑,兩人經常吵架就在所難免,因此,兩人感情也會日漸變淡,最後仍舊會走上離婚之路。

    趁還沒結婚趕緊想清楚,一切還來得及。

  • 38 # 紋屏

    根據你們的情況,我認為女方未雨綢繆是想籤一份保障,可能缺乏安全感;也可能有點重視金錢過於重視你的感受,確實,這種霸王條款對你有點不公平,但是如果是想跟她過一輩子,簽了也沒關係,兩人有孩子以後,一切財產將來都是孩子的,男子漢看淡金錢,做個大方,或許會有更好的效果~

  • 39 # 狗毒毒害青少年

    泛女權思想目前大流行,否則,女方膽敢這樣提出強盜式的訛詐條件嗎?

    諮詢律師,作為補充,可以提出對等條件,比方說,協議有效期為五年;女方出軌或無理取鬧提出離婚則廢止協議等等。

    極端女權運動和極端女權主義是錯誤的思潮,早早晚晚必然走進歷史垃圾堆,與錯誤思潮作鬥爭是必須的,一味地妥協,必然是婚姻家庭的定時炸彈,任何家庭成員的利益,都不能凌駕於人權之上,每個人都沒有做強盜的資格,夢想做霸王強盜的人,害人者更會害己!思維水平的巨嬰!

  • 40 # 小麥情感屋

    就這個問題,先要搞清楚女方的要求本質擔心什麼?

    問題詳情也說了,是兩個人一起買的房子,說明房產證應該有兩個人的名字,為什麼女方還要男方籤婚前協議。

    女方想的挺全面,但是任何原因離婚都歸女方的這條有點苛刻。

    我覺得協議可以註明,婚姻中過錯方願放棄一切財產,歸對方所有,這樣男女都沒有犯錯的資本。

    犯錯就要付出淨身出戶的代價。

    作為男人可以籤協議滿足女方的要求,但是協議內容去溝通協商做修改,相信男方真誠,讓女方有安全感,有行動有結果,女方有踏實感,一切都不是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90後都幾個孩子啦,都有存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