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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小飛豬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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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掌上西施一夢曉哲
用道德來說選擇萬人是大愛的表現,但當事人的心不夠大時,會怨恨你,從法律上說萬人錯了,應該是這一萬人受到懲罰,不該讓無辜者代其受過,有這樣一個故事你開著車,前面有三個小孩突然跑出來,馬上就要撞到了,而你轉方向的話,就會撞到一個在一邊無辜的小孩,你怎麼選?我的觀點是萬人錯了,萬人承擔,不牽扯無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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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多幹實事
小編的標題讓我想起九幾年時某地演出場著火,工作人員攔著看演出的小朋友"讓領導先走",結果造成傷亡事故。社會上巨集揚正氣,一心為民,相信會有挺身而出之人。否則眾人莫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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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俯衝擺動
這個無辜人是我重視的人,那我不同意犧牲他。
別的人,那就對不起了,在我能力範圍裡,死一個比死很多人強。
必須要做決斷時就一定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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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山頂有雅石
歷史上大都是犧牲千千萬萬人而成就一人或少部分人。如果說犧牲一個無辜之人能換取萬人的生命,那應該是值得,但前提是這個無辜之人應是一個沒有什麼能舉足輕重的人物。否者,這種情況是無法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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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白菜蘿蔔燉土豆
那要分情況。比如為美中國人日本人等等。那我肯定不願意。因為他們不配。如果能為中中國人中的善良人群。我願意。與其畏畏縮縮的老死。還不如轟轟烈烈還能挽救那麼多值得去救的人的性命。人生自古誰無死,值得就不會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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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使用者5325834819451
當然只有犧牲一人了,中華民族這樣的事例不在少數。抗戰時有多少母親在過封鎖線時,在地道中,日本鬼子逼近時為了大家的安全親手捂死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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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吳伯康271
這個簡單,如果犧牲那個人對我來說不重要,我會決定犧牲他。如果那人是我重要的人,我會決定犧牲那一萬人,而留此一人的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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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彭秀義
犧牲一個無辜人,這個無辜人是誰!這要看在什麼事,什麼時,為什麼一定要犧牲一個無辜的人,如果是粿細菌炸蛋,我去!如果犧性一個無辜的人去換來不知是否無辜的萬人包括漢奸,賣國賊,惡毒的歹人,不是在電視裡常看到的那些鬼孑漢奸站在村民面前說,你們誰說出了x乄共產黨員,就不殺你們,這個時候共產黨員就站出來,大吼一聲,我就是,這樣就保住了全村人的生命,其它,我沒有碰到過,如果有,我也會做出這種壯烈的犧牲,讓人們世世代代都記住我,也只有我才能,是不能假手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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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大0慶
尊重當事人的選擇。
我沒有權利替別人選擇。
不管是1萬還是一個。
如果我是沙場上的將軍,我會選擇一萬。
如果我是那一個人的親人,我會選擇一個。
我只是一個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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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讀亦悅乎
這是完完全全的兩碼事。
憑什麼要犧牲一個無辜人,既然人家是“無辜人”,就說明人家和“犧牲”沒有一毛錢關係,這個肯定不能去犧牲。
至於其它萬人的生命安危,是完完全全的另一回事兒,和這個“無辜”的人就沒有一毛錢關係。一個人的生命和萬人的生命同樣重要。再說了,生命也不是可以交換的物件。
結論:這一個人不能犧牲。那一萬人該咋辦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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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洪七公531
一萬個人幸福了,犧牲的家人幸福嗎?那一萬個人有誰為他們恩人著想!現在十四億的幸福誰還記的當年犧牲的百姓戰士?每年上千萬人去日本送錢可曾想過當年日本鬼子來中國做了什麼?忘了痛的中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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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歷史的昨天2
這是幫派老大經常對新加入的小弟們說的話,好讓你出去砍人的時候心裡舒服一點。當然,如果你很幸運地沒被砍死或砍殘,回來就能大碗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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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使用者3669275814467
這萬人是邪惡還是善良的人?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人可以清除,對國家和人民有益的人可以保護,有些事情還用人民教育你們嗎?除非你是同流合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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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思葦
我來說說自己對這個極端假想案例的做法。
1)如果需要犧牲的人是我,我接受這個道義擔當。
2)如果需要犧牲的人是別人,我會盡力曉以大義去勸他,因為這是對他的尊重。但若是他不明大義,我也會為難。這種情況下一般人會在道義和壓力之下作出合適的選擇的,但也有那種極致的,油鹽不進,只考慮自己的人。
這時,若是時機稍縱即逝,需要我作出殺伐決斷,我也只能被迫地犧牲這位了,不會後悔。因為,說到底,每個人必須遵守道義、法則,我這樣做,是遵守了的(達到挽救萬人的效果),只是他不願遵守,過分地強調個人的利益,我最後只好強迫他去遵從(雖然這個例子過於極端和不忍直視但也只能如此)。我已同時尊重了他和其他人,遵守了道義,不會受天譴。這就好比,釘子戶在開發中,執意不願出讓土地,若是關係不是很大,可以考慮其意願;但若是利害關係極大,其利益已危害到眾人的利益,就不能姑息他了。
需知,一個人必然是生存於集體之中,與集體有必然的聯絡,“無辜”一說不能成立。當集體需要你挺身而出,你卻自私退卻,讓大家處於危險之中,這就是不義。“範跑跑”式的人,是不被社會接受、歡迎的(你可以搜搜他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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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洛清涵
這是一個考驗人性的難題。看似是在問一個人的生命和萬人的生命哪個更重,其實是在考察大家對於生命權的態度。
一個人的生命似乎沒有辦法跟一萬個人比,但是,所有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
比方說,把人類分為兩類群體:一個群體以力量為尊,另一個以犧牲精神為共同價值觀。犧牲精神可以使群體團結,從而使群體擁有更多抵禦危險的力量。而與之對立的漠視弱者的群體,在最初與犧牲精神群體遭遇時可能會實力碾壓對方,但是因利而聚,以力量為唯一信仰的群體,會因各種內部消耗最終消亡。
所以談到犧牲的行為,只有自願,沒有強迫。“請你犧牲一下”這種事,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犧牲,而是對弱者生命權的無視。
所以,我只能決定我自己是否犧牲自己。最好把滋生邪惡的那方,對人性的侵蝕控制在最小的範圍。不要讓漠視弱者的行為成為社會流行趨勢。不要順著命題去解題,一定要去解決萬人生命危險的根源,防患於未然,而不是輕輕鬆鬆的就抹除他人的生命去應付眼前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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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真正鱷魚不哭
當然換。
人命有價,既然有更高價值的東西,當然可以換。問題是多數情況下沒有這麼便宜的交易。
不願意作這種選擇可以理解,但不必推崇。
孟子所謂: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孟子·公孫丑上》
不過是沒有機會做這種決定說矯情話罷了。
我寫過談這個問題的文章,過兩天重編一下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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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馬來西亞日常生活
這個要看情況,如果是戰爭時期,我願意犧牲自己,換回萬人的生命。因為有國才有家。
我若貪生怕死,對於敵人,躲得過今天,躲不過明天。因為敵人就是要你的命,就算你投降,敵人也會讓你殺害自己的同胞,當你沒有利用價值的時候,敵人同樣會殺害你。所以,逃避是沒有用的,人民只有團結友愛,才能戰勝敵人。
如果是當今社會,我可沒那麼偉大。我上有老,下有小。我為萬人生命犧牲自己,萬人之中有幾個會真心誠意幫我養老人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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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丟失的腳印
有很多時候,不是非犧牲無辜的人,才能讓更多的人活下去。比如這次疫情中,國外中國公民有序回國,決不會給國內帶來不能應對的局面。事實證明,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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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唐民兵
請別進行道德綁架好嗎?作為將軍和部隊的首長,你可以犧牲少部分士兵來贏取更大的勝利,但你不能隨意犧牲一個無辜的人來換取眾人的性命,最多的你只能選擇放棄他,讓他自生自滅,當然的如果他嚴重危及了眾人的生命那又是另一回事,但那樣他又不是無辜的了。
回覆列表
這是個悖論,無論任何選擇都是錯的,當事人反而面臨強大的精神壓力,眾生平等,沒有人有權利剝奪、選擇別人的生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