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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化外萬民胡少峰

    房子十幾萬交了首付,女方拒絕寫上男方的名字,還不是用彩禮的藉口。可能想到女方是弱勢,男方出軌中途拋妻,女方不至於流落街頭。但女方父母為男方考慮過沒有,女方婚內出軌,卻霸佔著男方的房產,你們置男方於何地?

    所以說,一開始談婚論嫁,就不對等。現在講求戀愛自由,怎麼到了談婚論嫁時,父母就“橫空出世”,出來敲竹槓?

    是覺得二十幾年的養育心血,不能白白浪費?除了房子,還有彩禮,當你動用一切手段,將男方積蓄搜刮乾淨,我想問,婚後女方父母決定和女婿及其家人斷絕來往?

    就算勉強來往,男方父母到女方家做客,他們手裡端著酒杯,心裡想,這酒是俺家的;這茶几是俺家的;這空調是俺家的;甚至這不鏽鋼大門都是俺家給的錢定做的……這酒喝下肚,真是五味雜陳。

    不管城市還是農村,有一個傳統都是一樣的,那就是“禮尚往來”。你要房產,行;你要彩禮,行。同等價值,你得通過陪嫁體現出來,否則,你不是明火執仗,又是什麼?!

    其實,生兒育女都不容易。結親如結義。雙方父母都有老的時候,都有走不動道、提不起褲子的、老態龍鍾的時候,那時需要子女在身邊服侍,也只有親生子女服侍最貼心、最可靠、最放心。

    基於這種認知,何不簡化結婚條件,拆除人為障礙?雙方父母條件允許的話,將平生的積蓄,留給年輕人作為創業基金,給他們展翅高飛,鋪平道路,這才是明智父母應該要做的。而不是被歪風邪氣裹挾,渾身散發銅臭,一副俗不可耐的面孔;讓女兒跟著女婿生活過得舉步維艱。

  • 2 # 虎頭山文化小妖

    從問題上來看,房子屬於男方支付的首付,但是女方父母卻表示房子只能寫自己女兒一個人的名字,不然的話這個婚就不能結。

    很明顯看到這裡的時候,我們就應該知道女方的父母根本就不同意這門親事,或許男方屬於外地人的原因,或許是女方父母已經為自己的女兒找到了更合適,或者說自己中意的女婿。

    反正不管什麼原因吧,女方的父母壓根就沒有看上男方,所以才會提出一些看似不合理的要求,只有一個目的,讓男方知難而退。

    但有時候愛情這個東西真心很奇妙,女方的父母再不同意,可是女兒願意又能怎麼辦呢?

    所以只能從一些看似簡單的事情上面來想辦法,俗稱挑事兒。

    比如說男方非自己的女兒不嫁,那將來肯定不會離婚的,這個說法沒錯吧,既然如此房子寫誰的名字重要嗎?一點也不重要對不對,反正他們兩個也不會離婚。

    可以說對於女兒來說,這就是見證愛情的時刻了,你們不是口口聲聲表示自己是真愛嗎?既然是真愛,連這點犧牲都做不到嗎?既然做不到,肯定不是真愛。

    可以說這是一種以退為進的手段,直接在相戀的男女之間引出了一個無解的問題,只要男方不同意,哪就不是真心的,還不如老老實實聽家裡給安排的物件來的實在。

    說白了女方父母不讓寫男方的名字是假,逼他們分手才是真,就是用這種陽謀來逼雙方手而已。

  • 3 # 一紙家書

    題主這種情況很現實,無論男女,都有這種現象發生。就題主的說法:

    對於女方來講,不管是女兒個人、還是女方的父母,都是從“佔有別人財產來保護自己”的角度提出這樣的要求。所以,個人的觀點是,如果非要說“怎麼辦”,與其糾結,不如放棄——這與倆人感情深淺無關,而是基本的做人問題。

    相信大家都有一個常識:買房登記名字很重要。登記為誰的名字,基本就可以認為房產屬於誰。那麼,婚前、一方出資、還必須要登記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其實就是“掠奪”。

    為什麼會經常有提出此類要求的現象?

    背後的思維很簡單:怕今後有什麼風險——離婚風險,人財兩空。所以,要先保一頭:財產是最簡單的,也是最現實的。

    但是,婚前兩個人作為情侶,除了是情侶、熟人之外,沒有任何其他關係。換句話說,你的東西、我的東西,相互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到談婚論嫁的時候,把對方的東西拿過來放到自己頭上,本身就是一種完全沒有任何道理和法律支援的做法。

    既然要尋求保護,那麼保護的到底是什麼?

    婚姻的經營是倆人的事兒。最終好好過日子,倆人受益;不好好過日子,也有兩方的原因,絕對不能簡單的將所有問題歸結與另外一方。只有共同經營所得,才能視為是雙方的付出和回報。所以,尋求財產上的保護,應當保護的是倆人共同經營出來的財產。

    婚姻如果面臨風險,恐怕任何人都不能一開始就預知“是對方犯錯”。做個假設:自己犯錯了,自己還把對方婚前的財產拿過來了,對於對方,公平麼?對方的保護在哪裡?

    所以說,在尚未結婚的時候,提出類似題主提問的要求,個人認為,無理可言。

    如果非要答應要求,會有什麼結果?

    先說說結果:

    如果男方有出資證明,即便登記為對方一個人名字,倆人結婚了,房產依然視作是夫妻共同財產,各自佔有一半兒的份額。

    婚後還貸,同樣也視作是夫妻共同償還,還貸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如果真這樣做了,萬一出現婚姻問題,男方損失的是首付的一半兒,而不是房子一分落不著。

    那麼,是否有一些規避措施?最簡單的方式,男方個人向自己爸媽打一個借條,將這筆錢當做是自己父母資助的。如果未來房產分割,倆人先把這筆債(包括增值)還上,之後再進行夫妻之間的分割。這樣做的好處在於:起碼把錢先保住了。

    當然,這是一種保護出資人的方法。如果倆人經營婚姻很幸福,無所謂,本身就沒有區分你我的必要。

  • 4 # 出水芙蓉11051

    房子是男方給的十幾萬首付,女方父母不願意加男方的名字,加了就不願意他們結婚,從這件事情上來看,女方父母就是孬種,把錢要回來,不要娶他女兒,有這樣的岳父岳母,將來你們也過不好。

  • 5 # 家族財富密碼

    但是,現在的社會已經不再像以前一樣了。男女都同樣在社會上工作,同樣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結婚之後不再只有夫家一說,婆家和孃家的地位同等重要。因此舊社會那種嫁女兒一定要收受彩禮的行為到現在就不再是一種必要合理的行為。

    男女自由戀愛之後,當談及婚嫁,雙方均應視自身及各自家庭情況,自願付出,或多或少都可以,更重要的是彼此之間信任互愛,願意攜手努力,共同面對未來。

    如果在購買婚房時,男方家庭條件允許並願意承擔全部首付且不寫自己名字,那當然沒有任何問題。但如果男方希望寫上自己名字而女方父母卻極力反對,並以不讓雙方結婚為威脅,此時女方父母的行為就太過鑽到錢眼裡去了。畢竟錢是男方出的,有什麼理由不寫他的名字呢?相信沒有誰會願意自己的妻子嫁給自己最終是因為錢。

    如果女方和父母是同樣的心思,那我勸這位男生可以放棄了,而如果女方和自己父母的想法不一樣的話,兩位可以努力與父母溝通,說服其不要以錢來作為衡量女兒應否出嫁的最後一道門檻。

  • 6 # 寒玉stone君寶

    房子首付男方出,但是隻能寫女方的名字,相當於直接以一套房去等價交換一個人,但是男的還是要出彩禮,今後賺錢大頭在男的身上。更悲催的是這個交換過來的女人接收這樣的思想,很大程度是過不了一生。我勸樓主直接義正言辭的告訴她和她的父母,該給的彩禮給,房子也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拿著自己或者父母的辛苦錢做這麼愚蠢的事,我堅決反對。

    我真得沒碰到過這麼奇葩的事,哪怕是很多周邊相親的,有要彩禮多的,有在風俗上刁難的,有不買房不結婚的,但是沒有這麼赤裸裸的去要錢的。這和給彩禮不是一個概念,或許後面還會有房子是她的,不想和你父母住一起的問題,這個組建成家庭的矛盾必然很多。作為一個外人聽著,我都覺得不好,可想你的父母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看待她和她的父母,這是三觀不合了。

    1.和她溝通,名字可以加上去。但是為了家庭和諧考慮,不能只寫女方的名字的。現說服她,在一起說服她的父母。

    2.如果手上有餘錢,可以考慮在婚禮規模或者彩禮上多出一些,來“彌補”沒有答應只寫女方名字的要求。

    3.可能你事事順著她,給她們家一種好欺負的印象,因此獅子大開口。可以討價還價,或者果斷決絕,以退為進。(我有個親戚就是太好欺負了,任由女方一直加價,雖然彩禮錢在他們手上,但是父母背了一身債)。

  • 7 # 愛抽筋的小胖子

    這點破事害了太多對新人了,真的夠煩。不如讓父母出錢買房子,寫父母名字,或者小兩口先住著在男方父母家裡,等有了合適時機一起貸款買房子就行了唄。總的來說就是:日子是一起過的,負擔是一起扛的,真心相愛就不會考慮後路如何,會一直相愛的走下去。如果考慮後路,那麼也請尊重彼此,不能只顧自己一方感受。房產證的名字不是你想加就加得上的,提要求前先看看法律答不答應。孩子都是家長的掌上明珠,但不代表對方非你不嫁非你不娶,這年頭大齡結婚的數不勝數,家長背後瞎指揮瞎出主意只會讓新人分手,讓孩子繼續落單,最後傷的還是自己的孩子。女方要懂得尊重男方,拿金錢來考驗男方忠誠太low,選擇趁早離開的男方叫理智,繼續投錢的男方叫玩票,後者不差錢,也知道你愛的更多的是他的錢,所以這種女人根本不值得他珍惜,開心就好,不開心就踢了再換一個更好的。男方要懂得愛護女方,學會用努力工作和無微不至的關心證明跟我在一起你會幸福,懂得用真情實意打動對方父母。

  • 8 # 喜之郎55273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大概是15年底16年初的時候,我一個兄弟買房,當時有處個物件,也是女方父母要求寫女方名字,當時我兄弟也沒有多想,他自己付了首付大概50萬,想想結婚過日子嘛,寫誰名字都一樣,就按照女方父母要求辦了。

    後來兩個人不知道什麼原因分手了,尷尬的事情就發生了,我兄弟要把房子過戶過來,女孩也沒有說什麼,只是女方父母一直想撈點好處吧,最後拖了大概2年,聽說是最後給了女方家裡3萬塊錢才算完事。

    3萬塊錢,對於我兄弟來說,不算多,也就是一個月生活費吧,只是,這樣的方式總會讓人心裡不那麼舒服。

    即使女孩是個通情達理之人,但是,你要知道,在這個事件上,背後還有她的父母,你面對的是女方一家人。

    現在,身邊的兄弟買房,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當然,這隻代表我圈內兄弟們對此事的看法!

    此故事僅供參考,祝你早日找到解決方案!

  • 9 # 故事跟誰說

    現在的婚姻都變成一場買賣了嗎?

    不加男方名字,男方給的首付,那麼貸款是誰還呢?

    說真的,如果那個女的是個通情達理的女人,就不會拿出這樣的要求,而只是那方的父母的要求,這樣說明這個女的還挺好,值得你去愛。

    當然,如果你對那個女的不是那麼喜歡,那這十幾萬你大可不給,拿著這個錢,可以去包養幾個不錯的女人一陣時間了,如果能找到一個合適的姑娘那就更好了。

    說真的,對於現在這樣有硬性要求的婚姻其實我挺反感的,喜好就在一起,為什麼不能一起奮鬥呢?

    我知道那些做父母的都希望女兒嫁過去不受苦,但是擔心太過就變味了,變成賣女兒了。

    就一定要同甘?既然要同甘,那為何不能共苦呢?只有賠男方度過那最艱難的一段時間的女人,才是那個男人一輩子都會珍惜的女人 (只要那個男人在低谷時期不會自暴自棄)

    題主的這個問題,可以先看女的態度是什麼樣,如果也是保持跟她父母一樣的態度,那麼這個女人並不值得你這個付出;或許你可以當做拿這個錢去包養這個女人,但是婚後這個女的決定不會是你很愛的那個人。

    當然,題主這個情況可能是這個錢已經給了,但是房產證還沒下來,名字還沒確定,那麼這個決定權是在你這裡的,看你覺得那個女孩怎麼樣,值不值得你這個付出。

    或許你可以跟對方的父母好好商量,看看事情能不能有轉機,畢竟以後結婚了就是一家人,房子還是貸款買的,以後還是需要給月供,這個錢又是誰來出呢?如果是雙方都有名字,那麼這個問題就可以不用糾結了。

    這個需要你耐心去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

    當然,如果那邊的態度很強硬,就是非得這樣不可,那就只要兩條路。

    1、你屈服

    2、這婚不結了

    只能發揮到這裡了✍

  • 10 # 情感婚姻語錄

    娶妻難!

    男人難!

    這世界上就是有很多又想當婊子,還又想你立牌坊的人!

    一面高喊著男女平等,一面又是:

    沒有房子威脅不結婚;

    沒有車子威脅不結婚;

    工資卡不上交,威脅不結婚;

    彩禮給的不夠威脅不結婚;

    婚前買房,結婚證不寫自己名字威脅不結婚;

    要求男人承擔家裡所有經濟負擔,還要求男人洗衣做飯,承擔家務;

    要求男人像英雄一樣為她遮風擋雨,又要男人溫柔體貼,細膩如絲,低聲細語;

    可是就是很多男人,你也願意呀?

    你到底為何而結婚?

    娶這個女人的意義又何在?就是為了能合法的男歡女愛嗎?為了生個小孩嗎?

    男人及其家庭卑微如此,也是沒得說了!

    如果說根源是男女比例失衡,這方面原因佔很大比例,可我想說,任何時候,優秀的男人永遠不缺女人!

  • 11 # 風言逸語

    謝謝邀請。我發現一個很普遍的現象,這種奇葩問題都是出現在“底層”,不是看不起的意思,大家都是普通人。人以群分,物以類聚,想脫離垃圾,就要自己變成鑽石。這樣的女人,真正有志氣、有能力的男人,正眼都不會看一眼,為何有的男人卻被拿捏住,還要死皮賴臉上趕著呢?一句話,因為你不行!

    有本事的男人靠魅力,沒本身的男人靠金錢

    彩禮這種事情,越窮的男人女方要的越狠。也不用遮遮掩掩,在婚戀市場上也是拼“實力”的。這個“實力”不只是錢,是人的綜合價值,只有素質不高的人才把價值跟錢劃等號。有顏值、有學歷、有能力的男人,從來不缺追求者。當然,優秀的女人也是高傲的,而且也絕對不會用錢來衡量自己的價值。結婚本來是兩情相悅的事情,勢均力敵、半斤八兩最好,高攀肯定要付出代價。鑽石買不起可以不買,再好的女人你要不起,幹嘛還要呢?

    不平等的婚姻,註定就是一場悲劇

    地球離了誰都一樣轉,同樣,女人有女人的高傲,男人應該有男人的骨氣。結婚是成年男女在一起過日子,為了自己的人生更美好,不存在誰吃虧、誰佔便宜的事情。對於婚姻觀有問題的人,就應該直接過濾掉。房子是男方出的首付,還不讓寫男方名字,不就是仗著“我是女的,男人應該求著我結婚”嗎?有骨氣的男人,女人也不敢,“天涯何處無芳草,你算老幾”?女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女人,照顧女方沒錯,但不要縱容這個壞毛病。如果婚姻開始就不平等,那註定就是一場悲劇。沒有人願意做奴隸,更沒有人願意一輩子被牽著鼻子走,生活夠累了,再弄個姑奶奶回來,如履薄冰伺候著,除非有受虐傾向,正常人是受不了的。

    婚前千萬別遷就,及時止損是上策

    結婚的時候,新人都有一句誓言:不管是貧窮還是富有,疾病或是健康,永遠不離不棄!這是婚姻的理想化狀態,現實中不容易做到,但是起碼應該增大勝算的指數。如果婚前就打自己的小算盤,只顧往自己的口袋裡劃拉,這是交易,不叫婚姻。針對樓主這個問題,男方出的錢是首付,婚後也必須是兩人共同還貸,女方卻不肯加男方的名字,傻子都能看出來什麼意思,對這種女人還留著幹嘛?不結婚這是老天在幫你,讓你躲過一劫,趁早止損。你如果真僥倖結婚了,麻煩在後面呢。人們常說,婚前睜大眼睛,結婚真不是小事,戀愛不是享受過程,是確定你要選擇的那個人能否跟你長相廝守。女方都這樣了,腦子再不清醒,只能說是裝睡了。

  • 12 # 雨夜風聲話家常

    我想問一下女方父母,這樣做是誰給你們的勇氣?是梁靜茹嗎?

    房子的首付是男方出的,憑什麼不讓加男方的名子?這樣厚顏無恥的要求怎麼能提得出來?不講理到這種程度也是天下無雙啊!

    既然首付的十幾萬是男方出的,正確的、符合人倫的做法應該是女方找男方要求加名子。怎麼到了這裡整個事情來了個大反轉,太不能讓人理解了。

    除非,這女的有過人之處,她的父母才會有這麼奇葩的想法。是長的賽過楊貴妃還是吸金能力超過范冰冰?如果這兩樣都不是,那必定是發燒把腦子燒壞了。

    對於這種情況,男方最好是及時止損。沒結婚都敢這樣,那結了婚不會連血帶肉都給你吃光啃淨吧。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在一棵樹上吊死。就算你吊死在這棵樹上,估計連個收屍的都沒有。

    所以奉勸男方,及早分手吧,大丈夫何患無妻?有這樣的丈母孃、丈母爹,他們的女兒也不會好到哪裡去,只有放手,才是給自己一條活生生的路。

  • 13 # 珍妮Zl

    女方父母干涉太多,完全站在自私慾望的立場,做些無理取鬧的滑稽之事;自認為,為女兒好,有沒有問過孩子們是否願意,她們內心在想什麼?考慮過女兒與她男朋友將來還如何繼續相處下去,逼走了未來的女婿婚姻伴侶的選擇,仍關係到個人的《幸福》,是自由權力的選擇,而女方的父母剝奪了女兒,人生大事決策的權利,這不是《幸福的愛》而是《悲劇》的開端,正如大家所想,還沒結婚,女方父母就要求兩個年輕人,按照她們所想去應對生活;不然就這不準,不準;

    請問這要是結婚了,是不是這位女婿只要沒達到你們提出的要求,就不準女婿行夫妻之事或回家呢?

    太霸權了吧!

  • 14 # 七姐格言

    一,男方可以直接告訴女方父母,不結婚可以,房子不寫名字不行,二,可以不寫男方名字,把首付款退給男方,房貸女方還,結婚以後夫妻二人AA制,各自負責各自的生活開銷,別說房產證上寫女方的名字了,就是寫她父母名字都可以,

    男方家出首付款,婚後肯定也得男方還貸,女方父母卻如此忌諱寫男方名字,居心何在?這不就是明目張膽的想通過女兒的婚姻白白弄套房子嗎?搶的真是理直氣壯啊!

    假如女方父母是真心希望女兒婚姻幸福,為了讓女兒日後有個保障,房產證上加女兒名字就可以了啊,房子首付款和房貸可都是人家男方出的,房子就是人家男方的,憑啥不讓寫男方名字?而且還以不讓結婚相威脅,這個婚還是不要結了!有這樣貪婪霸道的岳父母,婚後生活也得一地雞毛!

    天涯何處無芳草,好女孩有的是,通情達理的岳父岳母有的是,別在這一棵歪脖樹上吊著了!以後找一個通情達理人家的女孩結婚,父母善解人意,女兒也錯不了!

  • 15 # 吳情820

    房子是男方給的十幾萬首付,女方父母不讓加男方的名字?是這樣我沒看錯。這心裡有一種莫名的那個說不上的感覺,不就是生了個女兒嗎?臉皮也太厚了吧

  • 16 # 不陋無虛

    這種女方家庭夠無恥的,估計男方太好說話,怎麼會給女方首付去買房?自己不會去買還是受了什麼忽悠?敢情這女方家庭不是什麼善茬,趁早要回首付走人,算是踩到狗屎倒黴[摳鼻][石化][擦汗]

  • 17 # 大松樹262729192

    這樣德行的女方,你不用問怎麼辦,一個字,另選婚姻,好的女孩有的是,記住,過於太自私自利的人。。絕對不能和這樣的人生活在一起的。。

  • 18 # 小麗227870546

    為什麼不能寫男方的名字,男方出了十萬元錢不等於白出了,加了男方名字就不讓結婚,哪來的這麼霸道的父母,你們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只為自己考慮合適嗎?

  • 19 # 風風雨雨3051

    其實婚姻當中的男女雙方都是平等的,為什麼女方都會在婚前向男方家提一些過分的無理要求呢?男方家出首付,為什麼不能寫男方的名字,寫男女雙方兩人的名字,已經是男方讓步了,女方再也不要得寸進尺做一些不要臉的事。不寫男方名字,有本事女方家出首付啊,這樣無理取鬧的岳父母,男方完全可以不和她女兒結婚了,也不要做出半點讓步,讓她的女兒去傍大款,索效能送一套房給女方父母的更好唄。我是兩個女兒的媽,討厭那些把女兒當商品討價還價的人。結婚是兩個人過日子的事,為什麼要把結婚當成商業化?我家大姑娘結婚時,我一點條件也沒提,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女婿疼我閨女就行。如今,她們結婚八年恩愛如初,家庭幸福,事業有成,這就是我最大的幸福感!

  • 20 # 阿彬哥拉

    那就不結!你不樂意結,我還不樂意娶呢!

    找一個樂意給你吃虧的男人去結吧。

    啥也不說,不結不結,房子、錢拿回來立馬滾蛋。不就身上長個B多稀奇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想問問,順產的姐姐,有沒有手術檯上不拉屎的情況,我好害怕拉屎拉到手術檯上。感覺很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