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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眼掃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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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球必應
回答這個問題以前,我們不妨回憶劉佩琦主演的影片《離開雷鋒的日子》。本片中劉佩琦扮演的雷鋒戰友喬安山在1988年一次出車時,救了一個車禍受傷的老頭,但事後老頭的家屬卻認定喬安山是肇事凶手,幸運的是,警方很快把肇事者緝拿歸案,並親赴醫院向喬安山和老頭家屬說明情況,得知真相的老頭家屬準備離開,由宋春麗扮演的喬安山妻子張淑芹卻攔住他們並厲聲斥責那個老頭的家屬:“你們知道嗎,你們把老喬給坑苦了,你們還拿著老喬的身份證,這身份證說明什麼,說明我們老喬是堂堂正正的人,他有一顆撲稜稜跳的心,他懂得救死扶傷,懂得多行善事,可你們呢,啊?你們不去找肇事者,又不願意給老人家出醫療費,你們就賴著我們老喬,你們有良心嗎!”由曹力(家有兒女第二部扮演戴明明老爹的演員)扮演的老頭家屬,狡辯說:“大嫂啊,既然這肇事者已經找到了,那咱們這就是誤會啊。”張淑芹聽後更加氣憤地說:“什麼誤會?這根本就不是什麼誤會不誤會的事兒!這肇事者找著了你們說是誤會了,這要是沒找著呢?不就是為了幾個醫藥費嗎,啊。你們就要挾我們老喬,我得問問啊,啊!誰是誰的肇事者呀,他姓黃的撞了你們老人,他是撞車的肇事者。可你們誣陷我們老喬,你是我們老喬的肇事者!你們逼人啊,把人往絕路上逼啊,你們知道嗎,老喬昨天去了撫順,又去了雷鋒墓,他死的心都有了。”最後,張淑芹對身旁的警察說:“民警同志,我們可不是得理不饒人,我們得為這個社會討個公道,為雷鋒精神討個公道!”片中,張淑芹的話想必是不少人的心聲,不是不願搭救,不是不想搭救,而是不願當替罪羊。所以憑什麼要求不是過錯方的過路民眾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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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實說歷史
一天,他開車帶著單位同事出去吃飯,吃飽後回單位路上,他看到一位騎三輪的老大爺拐彎急摔倒了,當時自己也沒在意,就走了,過了幾天,接到了一個陌生人電話,說是自己家人被他撞了,這個哥有些摸不清頭腦,自己啥時候撞人了呀。
電話裡對方語氣不善,說前幾天自己家裡老人騎三輪被他開車撞了,這個時候這個哥才想到是啥事,說自己並沒有碰到三輪車,當時是老人騎三輪車拐彎急了,摔倒的,自己車是在旁邊路過,可對方一直堅持說是他撞的,並且逃逸了。
辦案人員中間協調,定了3萬賠償,老人的家裡人私下裡又說了很多的“人生建議”(我們是本地人、家裡有人、小心開大車出事等等),我哥極不情願的同意了。
這個事是沒扶得到的這個結果,可想而知要是扶了後果會咋樣?
我們從小就被接受教育要樂於助人,要扶老奶奶過馬路,而今現實社會有些事真的讓人不敢幫助人。不扶是道德問題,扶了就有可能涉及到法律問題,試問這樣誰還敢扶?聽過別人被訛的金額,感覺自己都沒有資格去扶。
前幾年春晚小品《扶不扶》就是這類事情的真實寫照,年輕人不怕獻愛心,出力氣,就怕良心涼了。
關於“扶不扶“話題,一直爭論不休,有些實話是笑話方式說出了人們心聲,“小夥子你還是放我倒下吧,你沒房沒車、工作也不行,我還是等下一個吧”,讓人笑中帶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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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五哥209971860
老人摔倒,路過不扶,老人最終死亡。路人需要承擔責任嗎?這問題問得很好,路人不扶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因為現在社會不需要道德,只需要責任,如果回到幾十年前,不論什麼人摔倒都會有人幫扶,那時候的中華美德佈滿全國。現在社會除了是你親人敢幫扶,路人是不敢幫扶的,因為責任大於道德,責任是向錢走,道德是良心的正能量,大部分人並非是沒有良心,而是沒錢去承擔責任,為了幫扶被冤枉陷害的人已不是一例兩例了,全國各地都有!一但被告上法庭,就算有人幫作證,也浪費了大量時間,也搞亂整個家庭。幫扶的需要負責任,中華美德不需要責任,當今社會潮流不要道德,只要責任,不論摔傷還是摔死,是大部分人不敢幫扶了,需要負責任的不是路人,而是當今的整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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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藍老師看教育
對於老年人在路上摔倒,過路的人不扶,最終老人死亡這件事,本人覺得路人什麼責任都不應該承擔,從法理來說,路人沒有這個義務,從做人的良心來說,不應該見死不救,但是為什麼過路的人就沒人去扶呢?
當扶不扶從一個必選A的題變成了一個選擇題A與B的時候。其實我們就已經沒有資格去討論道德到底如何了。從扶不扶到扶不起,我們往往都會譴責,會爭執,會討論究竟是誰的良心在隱隱作痛呢?是老人嗎?是老人的子女嗎?是圍觀者們嗎?還是鍵盤前的你我呢?可能都是吧,也可能都不是吧。
人間無情,大道有愛。雖說是有些坑蒙拐騙存在,可是真愛卻一直存在。如東北老大爺王福順,被人撞到卻說出那句感動無數人的話語“孩子,我沒事,我有醫保,你趕緊上班去吧”。最終被媒體報道出真相,原來老大爺既沒有醫保,更加是一個臨時工。謊稱有醫保並放走肇事者只是為了傳遞人間真情。而南京“好大媽”被扎到腳,卻悄無聲息的離開,大連大媽被扎到腳卻說“你走吧,我沒事,送孩子要緊”……等無不反應出人間依舊有真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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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曾慶文律師團隊
我是執業律師,明確告知大家,這種情況肯定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為什麼呢?
從民事賠償方面分析,中國侵權責任法規定,承擔侵權責任需要滿足4個條件(1)具有侵權行為,(2)存在損害結果,(3)行為與結果存在因果關係,(4)行為人具有過錯。
本案當中,(1)路人路過不救老人並不是法律所禁止的危害行為,也不是侵權行為;(2)老人的死亡不是路人造成的,死亡結果與路過行為不存在因果關係;(3)路人見不扶老人不存在過錯,並且路人也沒有救助老人的法律義務。
從刑事責任方面分析,路人路過不屬於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為,沒有危害行為就不存在作為方面的犯罪。
但是,如果路人已經去扶了老人,走一段路後又不扶了,那麼路人因為之前的扶人行為產生了作為的義務,之後的不扶行為最後造成了老人死亡,路人則需要承擔不作為犯罪方面的刑事責任。即,好人要麼不做,做了就要做到底。
綜上,老人摔倒,路人不扶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扶了一段又不扶了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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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職場實戰經驗
現如今,網路時代非常發達,也有很多比較敏感或者熱門的話題,引起眾多網友的關注或者是爭議。當老人摔倒,如果路人路過卻並不扶,最終導致老人死亡,其實路人也是抱著非常沉重的心情去面對。
類似的案例其實在社會上也是發生了很多次,更是讓很多網友非常憤怒,因為有些老人或者老人的家屬,他們會把責任直接推卸給路人。
此前有位親戚到類似的案例,他在看到一位老人在路邊摔倒後,於是便過去扶起來,可是卻被老人的家人所誣陷,最後還要給老人進行賠償。
所以這位親戚在以後的生活中也是格外的警惕,甚至並不願意去助人為樂了,因為他擔心自己再次被誣陷和傷害,其實很多年輕人或者中年人在社會上他們都會有非常善良的行為,最後卻被社會或者是眾多網友所懷疑,產生了非常相反的結果,那麼這些喜歡助人為樂的年輕人開始在內心拷問自己到底做的是對還是錯?
當然大部分的年輕人他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類似的案例,可能都會第一時間來做出慎重的考慮,因為大家有原則,需要去遵循規則,如果在社會上做好事給自己帶來非常嚴重或者可怕的後果,其實這些年輕人也很難給自己討清白。
不過在筆者看來其實路人是不需要承擔太多責任的,因為路邊可能經過的路人實在太多,如果尋找其中一個路人,那麼肯定會引起社會的爭議,這些法律上也沒有類似的規定。
但是最後筆者也是建議大家但行好事,莫問前程,因為你在社會上工作或者生活還是應該不忘初心。即便是被誤解只要能夠據理力爭,通過更多證據來證明自己清白,相信相關的部門和法律也會維護你的利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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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師錦教育
看到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路人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答案肯定是否,路人無需承擔責任。老人摔倒,路人幫扶,這只是路人的一種自願行為,既不是義務、更不是責任。路人扶是人情,不扶是本分,壓根也與責任無關。不能將善意做好事,視為一種強制行為,更沒權利因為不扶而追究路人的責任。
老人摔倒,沒有人扶,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這個時代的社會風氣越來越不行了,世態炎涼。
看到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這要放80年代,這人要被批鬥的,但是現在社會,你不扶倒地老人,最多也就被別人嘴上說兩句,也沒有什麼要承擔的責任。
現在的社會很現實,如果我扶了這個老人,老人最後送醫院如果還是死了,那麼老人家裡人就有理由來訛我了,最後還要打官司解決,我本來好心去扶老人卻要承擔這麼高的風險,這是目前社會人不敢扶的原因。
如果從道德層面來說,老人摔倒,路過的人看到卻沒有伸手去扶,我們只能說路人過於冷漠、冷血。當然,我們也不能以這個作為道德綁架,扶與不扶取決於路人本身。現在,有些人不扶摔倒老人的原因是害怕老人訛錢。
其實,很多人都是有善心、有愛心的,只是某些時候,社會輿論給我們的負面訊息好像在告訴我們,千萬不能去扶摔倒老人,因為這樣做就是把自己丟進火坑裡,做好事反被咬一口,農夫與蛇的故事隨時可能上演,所以很多人選擇了沉默,選擇了繞道而行,選擇了視而不見。
時代在變,社會在變,人心也有可能在變,按這樣的發展現狀來看,如果老人訛錢變成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那麼以後敢伸手扶人的肯定只是極少數而已。
不過,小編相信,訛錢的老人只是少數而已,是社會媒體把這個焦點放大、誇大了,這就給我們造成了一種假象:但凡扶老人都會被訛錢。
當然,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一些倚老賣老的老人,對於這種倚老賣老、隨意敲詐、勒索的行為,相關部門應對其進行嚴厲處罰,比如經濟處罰、刑事拘留,將不良行為記入個人信用檔案,並對其進行通報曝光等。當犯罪成本被提高了,這些猖狂的人也就會有所收斂了。
總而言之,老人自己摔倒,導致死亡,跟路人沒有關係,路人肯定是沒有責任,為老人的死亡感到惋惜。
最後,想說一句,人倒了不扶,人心也跟著倒了,人心倒了,再想扶起來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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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急危重症齊大夫
筆者是一名急診醫生,就經歷過這樣的事。
我們經常會收到一些求救電話,說某某路上躺著一個人,讓我們過去一趟。有時候,這個人可能是躺在路邊休息,夏天熱,有工人躺在路邊馬路牙子上休息很常見,包括一些環衛工人;有時候,我們到現場了發現人已經死了。
這樣的事情已經變得有些普遍了法律責任應該算不上,最多是沒有同情心接受道德上的審判,畢竟,人家可以說沒看見,或者以為那個人在睡覺。法律上沒法界定目擊者的責任,你說誰是目擊者,很多,路過的都有責任,對不對,沒法界定。
出現這樣的事情是有原因的找你扶老人被訛詐的事情層出不窮以後,越來越多的人不敢扶老人了,因為沒有經濟實力還真不敢,因為扶老人破產的、自殺的還少嗎?人人自保是很正常的一個行為,怪不得路人。
法律需要完善一直都在說扶老人免責,不能讓好人心寒,可呼籲了這麼多年,有多少好人不是心寒著承擔了所有,現在反過來責怪路人冷漠?扶老人被坑的時候怎麼大家不伸出援手支援人家渡過難關,自殺自證清白的人死的冤不冤?如果想讓大家扶老人,法律必須基於強有力的支援,道德在金錢面前經不起折騰,只有保證好人安全與基本的,生活好人才有勇氣做更多的好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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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SH我心依舊
路人無需承擔法律責任,但一定會被道德譴責。我不是要道德綁架誰,在我們遇見他人需要幫助的時候,請一定伸出你的雙手,給人以溫暖,你的出手也許能挽救一個人的生命,即使有時會受到委屈,但一定會得到好報。願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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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醉觀滄海
肯定不用承擔責任,相反,如果你扶了,如果老人最終去世,很有可能會被家屬賴上,最終被纏進官司中,這年頭網友們說的很對,家裡沒有幾座金山,不要輕易去扶。
例如下面這起快遞小哥好心扶老人,卻被惡意訛詐的案例:
在2019年10月23日,浙江嘉興市,以為快遞小哥在開著自己的三輪快遞車 路過一個路口時,突然從後視鏡發現一名騎車倒地的老太太,倒在路邊,還伴隨著痛苦的呻吟。雖然知道自己和老太太的車距離很遠,不可能有擦碰,但出於善意的關心,該名快遞小哥還是下車前去檢視。
一些不明爭相的群眾也是跟著起鬨,譴責快遞小哥。好在當時還有一部分目擊者是看到了事發的經過,他們指出老太太完全是自己騎車不注意摔倒的,跟遠處的快遞小哥的三輪車根本沒關係。
滄海答題感悟:滄海認為,現在社會上之所以出現很多人看到老人摔倒不敢去扶,主要還是那一年南京扶老人,法官問扶的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會扶?”那樣奇葩的審判開始的。
沒辦法,有這樣的審判思路,再加上有時候處理這一類案件和稀泥的方法,導致很多伸出援手的朋友最後反而被迫交出一些賠償金,寒了別人的心。
所以,我個人覺得如果在路上我看到有老人摔倒,我會第一時間打救護電話,或者幫助阻擋旁邊路過的危險車輛,避免二次傷害。如果有朋友在,在朋友用手機拍攝下所有經過的時候,我可以去扶老人,如果沒有其他見證,事發路段也沒有監控,那麼借我幾個膽子,我都不敢扶。
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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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我是鄉下男人
對這個問題我深有感受!扶,是道義!不扶,是本分!
去年9月15日早上6時許,我那剛過完85歲生日兩天的老父親,邊散步邊往菜市場買菜,在距我家約40米處突發心梗(家父有心梗史)!他踉蹌了幾步想抓扶路邊一小電杆,可是手明明已經碰到了那小電杆,人卻仰面重重的往後倒下!當時有一鄰居剛與家父對面而過,聽到音響,扭頭一看便匆匆回家。半分鐘後又有一同村村民騎車經過,也是扭頭看了家父一眼便揚長而去!由於是大清晨,直至家父倒下三分鐘後,第三路過的鄰居見家父倒在路邊,上前察看了一下便跑來我家呼救!這時天也大亮了,聲音驚動了鄰居們,大家七手八腳,有人輪流給家父做人工呼吸,有人掐人中,有人打電話叫救護車!6點45分左右,救護車來了!在醫院,醫護人員努力搶救了二個小時,但無力迴天!家父就這樣撒手西去!
忙完父親的喪事後,我們兄弟四人手拿紅包,對參與家父搶救的鄉親挨戶登門道謝!向搶救家父的醫護人員贈送了兩面錦旗!至於對那兩個最早知情不報的村民,我恨他們,卻無權指責人家!因為,扶,是道義,不扶,不報,是本分。他們沒有這個義務!
(我家裝有監控多個探頭,家父跌倒地點正好在監控範圍內,事後我查看了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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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韶關那些事兒
老人摔倒路過的路人見死不救,老人最終死亡。從法律上來說,路人並沒有任何法律責任,老人自己的摔倒並不是其他路人所導致的。在摔倒之後,法律上也並沒有規定路過的路人必須有救助的責任。從所以從法理上來講,老人最終的死亡,路過的路人見死不救,並不需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但是從道德上來講,老人摔倒路上,路人的確有幫助甚至救助的 義務,因為中國曆來都是遵從尊老愛幼的美德。從中國古代的一些書籍當中也可以看到這一美德都是已經有著上千年的歷史。所以說,在中國中國人的價值觀裡面,尊老愛幼、幫助他人是一種必要的美德。所以從道德上來講,老人摔倒在路上,路過的人不救助,最終倒致了老人的死亡。在道德上是要受到譴責的。
但是,從目前社會所反映的一些問題來看,老人摔倒之後路人不伸出援手也是有著自己的考量。畢竟現在很多人在幫助他人之後反而得不到一個好的結果,是很讓人心寒的。如果說,導致老人死亡是路人的責任,還不如說一些人受到救助之後反而陷害救助人所導致的社會風氣的惡化才是問題的根源。個人認為,我們需要從法律和道德上對陷害救助者的問題進行糾正,才能從根源上解決救助人得不到好結果的問題,從而使得整個的社會風氣得以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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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山法律人
老人摔倒,現在很多人都不敢輕易出手去扶,擔心扶了之後被賴上。如果看到老人摔倒,路過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路人一般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救助義務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法律上的救助義務;一種是道德上的救助義務。與路上遇到的老人之間肯定是不存在法律上的救助義務的。
賠償責任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路人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要看路人是否構成侵權責任。一般來說,侵權責任的構成需要滿足四個必要條件:
一是違法行為。中國法律中沒有哪一條規定了路人遇到摔倒在地的老人時必須要扶,所以路人不扶老人的行為沒有違反法律規定,不屬於違法行為;
二是損害結果。老人摔倒,沒有人扶,老人的死亡就是損害結果;
三是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因為根本不存在違法行為,所以就更談不上因果關係了。老人死亡的損害結果雖然可能與路人沒有及時救援有關,但是路人沒有救援的義務;
道德上的救助義務俗話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遇到老人摔倒在地,出於人道主義關懷,還是應該停下腳步,撥打醫院的急救電話實施救助。如果擔心被賴上,可以事先留下證據,比如用手機拍好視訊,而且一般道路上都有監控錄影,可以作為證據。不出手救助老人,雖然不會負法律責任,但是可能會受到道德的譴責。
綜上所述,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老人最終死亡,從法律上來講路人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是從道德上來講,可以施以援手卻袖手旁觀的行為可能會受到道德上的譴責,助人為快樂之本。
圖源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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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37965修德忠
老人摔倒,路人不扶,最後老人死亡,路人有沒有責任?這個問題可以說普通人是沒有責任的,因為普通人沒有這個義務和責任,但是如果路過的是警察,或者是當地的保安,就必須服,必須負責任,因為這是他們的職責,或者是他的監護人,老人的兒女也必須扶起來,這也是他們的責任,也是他們的義務。但是過路的路人是沒有這個責任和這樣義務的,所以過路的人不扶也是正確的,因為現在有很多碰瓷的,就是自己故意摔倒,讓別人扶好訛人錢,所以說,如果是正常情況下,過路的人不扶是正確的,因為扶起來以後很可能會被訛詐,所以過路人不扶是正確的,朋友們認為說得對,請點贊並點選關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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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情感成長計劃
路人無需承擔責任
對於題主的問題,在小雅看來,這位路人應該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說白了路人和老人摔倒死亡並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絡,要知道他只是路過沒有幫忙罷了,難道這樣也要受到責任嗎?這不是道德綁架嗎?
作為好心人,在獻愛心的時候也要保護好自己而且現在有很多的犯罪團伙或者個人就是利用路人的好心來訛詐對方,假如這位老人真是這樣的壞人,那麼在路人被訛詐的時候又有誰能幫助他呢?所以路人的做法可能會遭到某些道德有潔癖的人的職責,但是他這樣的做法我們能說他錯了嗎?只是社會現實如此罷了!
不過對於摔倒路人完全不管不顧這樣的做法也不正確,畢竟尊老愛幼是中華名族的傳統美德,還是應該要頌揚的,所以路人最好的辦法是拉上別人一起,給自己做個見證,然後再撥打120急救電話,讓專業的人士來救治摔死老人,同時也保護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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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基層資深職場工作者
扶肯定是要扶,不過要做好扶前準備:首先,你要通過與老人交流,確定他是否意識清楚,是否具備辨別是非的能力。然後,你可以利用手機,拍下扶老人的全過程;同時,也可以找路人做見證,證明你是在助人,而不是肇事者!
為什麼要做扶前準備:一句話,就是要證明我是清白的。那為什麼會弘揚美德,還會有這麼多顧慮呢?我想,社會上出現的被訛事件,給大家造成了心裡陰影。
為什麼要確定老人意識清楚:如果老人意識不清楚,可能他摔倒的時候,連自己都不知道是怎麼摔倒的,就會做出錯誤的判斷,認為就是你把他撞倒的。
為什麼要留下見證:因為有的老人家庭條件差,承擔不起治療的費用,也不想給後人增加負擔,所以有昧著良心,誣陷好人的可能。因為有個別老人的後人,很不講理,一口要定,你就是肇事者,如果不是你撞倒的,那你為什麼要扶。
給大家分享一個我親身經歷的案例。前兩天,我接開學報名回家的女兒,路上,一位70歲左右的大爺,因喝醉酒,一不小心摔倒在馬路上,我路過正好看見,我下意識的把車停下,大概離老人摔倒的地點10米遠,老人正在用力的爬起來,我第一反應就是詢問老人是否需要幫助。當時,我心裡做好了去扶的準備,我想,如果要過去扶,我會做事先會做兩件事,一件就是叫女兒幫我拍視訊,另一件就是找路人全程見證。當我問大爺是否需要幫助的時候,大爺以為是他把路擋住了,他就叫我走旁邊的道,我口頭上答應了,但是沒有離開,直到看見老人站起了,我才慢慢的離開。大概離開了1分鐘,我的心裡始終覺得不舒服,萬一老人摔到哪裡了怎麼辦,這麼大的太陽。於是我立即掉頭,回到老人摔跤的地方,這時,我看見老人正在往回家的方向走,我仔細觀察了一兩分鐘,確定老人無異常後,才離開了!當時,如果老人出現異常,我肯定會提供幫助,不過還是那句話,留下你助人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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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僧哥在路上
看到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這要是放在80年代,這個人肯定會受到批鬥。但在現在的社會上,如果不幫助老人,最多隻會被別人指責,並不會責任承擔。
今天的社會是非常現實的。如果扶起摔倒的老人,把老人最終被送到醫院,如果他還活著,那麼老人的家人就會有一些“理所應當"的理由來勒索。最後,甚至靠打官司來解決這個問題。
好心的幫助了老人,但是竟然必須要承擔這麼高的風險,那誰還想幫?這就是當今社會,”想幫而不敢幫,能幫卻不能幫“的心理。
事實上,大家都知道,現在不太可能被冤枉被訛詐,畢竟到處都有攝像頭,當時的情況完全可以恢復。其實,更多擔心的是這個被訛詐的過程,對情緒、工作等方面都會有影響。要知道,這也算是一個代價。
而且,見人危難而救助的行為,已經被“不是你的事你幹嘛要幫”給攪合的失去了正當性。也就是說,現在人們心裡已經覺得幫助老人是不對的,因為不關自己的事,老人也不需要幫助。
而如果因為不救人而被定罪,那就意味著“我幫你是正當的,你訛詐我就是敲詐。”
如果對方真的敢勒索,那就可以指控他勒索,讓他付出代價,甚至坐牢
那一年,南京彭宇一案終結了見義勇為伸張正義,結束了祖輩歷代留下的真善美、助人為樂的精神!
然而,總是有一些新聞媒體,故意用這種方式誇大宣傳。別有用心地把社會引向黑暗面,唯恐天下不亂,為自己麻木不仁的行為找藉口。這種負能量是不可津津樂道的。
如果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喪失了最基本的善良、誠實、勇敢和英雄主義精神,那將會成為一個危險,沒有希望的民族!
社會主義社會應該是一個溫暖的大家庭。我們必須大力提倡禮貌和奉獻精神,提倡互相幫助、樂於助人、甚至不惜代價拯救他人的高尚品質。讓60年代的雷鋒精神迴歸社會,增加中中國人的社會幸福感。
因此,國家要大力加強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特別是下一代的思想政治教育,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的善良、勇敢以及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良好思想品質不能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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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水中尤龍
這幾年,不知怎麼了,人們對老年人意見大的很,常有各吐嘈~。不過,也不能否認,有的老人,行出事來,確實性情乖張,不顧臉面、顢頇無理…,
古人說,老年戒之在得,意思是老年人千萬別貪,一貪,壞毛病就全出來了。其實,老年人更要知羞,好多老人覺得自己一輩了,什麼沒經見過,以‘’本來面目‘’直接懟,冷眼向世,不顧一點顏面…,這就招人厭了。年輕姑娘們為什麼可愛,因為她們知羞啊~。一個老太太,如果能依著自己的本份知羞,而不能什麼都不管不顧,什麼都經見過了,就粗俗無理…。
現在,見老人路上摔了,不扶的多,最後,老人死了,這些路過不管不扶的人,要不要負一定的責?回答是肯定的,當然要負,只不過,不是法責,是道義上的。隨著誠信體系、道德評價體系的建立、建設與完善,不久的將來,所有不講道義責任的行為,都將被記錄下來…。
再說當下,見了老人摔了,扶不扶?筆者給到如下建議____:
一,見了老人摔倒,當是時,第一感,是扶,馬上去扶,一身凜然正氣,令人感誠與動容,誠心誠意的去扶。第一感,是不扶,就馬上離去。這事兒,就怕意意思思,扶了又心存疑忌,這樣兒,辦了好事,也是造業。心不滿誠,意意思思,做好事,心裡也有鬼,如此,很容易讓人誤解與懷疑,很容易讓老人或他家人來了時話兒趕話兒的賴上你…。
二,如果你本就是個通透人兒,一身正氣,響亮亮~,那你去扶吧,準沒事兒,人家肯定謝你,記你一輩子的好兒。如果你是個窩囊蛋,三槓子壓不出個屁的來的主兒,最好別扶,看都不看扭身走…,這樣兒的,扶了,人家一看你好欺負,保不齊賴上你…。
三,見老人摔了,該扶,但也不能瞎扶,也得看你扶得起扶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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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勿狎暱
我是農民工。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路人須接受“善良者”們的道德批判,但不承擔責任。這個問題中發人深思的不是責任,而是為什麼路人情願忍受道德審判,卻不顧摔倒老人的死活。
還記得沈騰馬麗春晚小品《扶不扶》吧!郝建好心扶摔倒老人,反被碰瓷。有口難辯的郝建無奈之下,想起了《東郭先生和狼》、《農夫與蛇》、《呂洞賓與狗》,好心沒好報呀。警察的突然出現扭轉乾坤,郝建機智、果斷的與其人這道還制其人之身,讓老太太體驗到了被冤枉的感受。故事以人倒了要是不扶,人心就倒了,人心要是倒了,就再無法扶了的人生感悟收場。
現實生活中,就因為有“狼、蛇、狗”的存在,使得太多的人難忘前車之鑑,防犯與未然,令可受良心的譴責,揹負良心債,也不願以身試險。表面上看,人心已倒,實則不然。農民工認為:老人摔倒,該扶還得扶。扶了有兩種結局,一種是老人被及時送到醫院,扶者在老人及家人的千恩萬謝中弘揚了人性的真、善、美;另一種是扶者的善良遭受踐踏,新版的《郝建與老太太》再次上演。提者的問題是最終老人死亡,這就肯定了路過者見死不救的行為,所以該扶的還得扶。
“烏雲遮不住太陽”,擺正心態、擦亮雙眼讓行騙者無論裝扮得怎樣冠冕堂皇、道貌岸然,設計得再怎樣精心、巧妙的騙術無處遁形。讓行騙者謀取利益,以強烈的利慾、薄弱的理性,不惜傷害行善者的行為無處遁形。
呼籲社會,把利用大眾善良和同情心謀取暴利的碰瓷者,例入徵信報告,剝奪ta們三輩人的所有政治權利,讓人性的真、善、美重見天日!多一些“東郭先生、農夫、呂洞賓”,少一些“狼、蛇、狗”。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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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要不要扶,已經成了一個社會問題,這就是南京彭宇案的後果,可見一份錯誤的判決給社會造成的危害有多大?!
而且,現在社會中仍然有這樣的惡行事件發生。
記得有個新聞就是三個中學生看見一個老奶奶倒地後,好心扶起來送到醫院,但被聞訊趕來的老人兒子給扣下來了,要這幾名中學生承擔責任,倒地的老人甦醒後竟然不吭氣,多虧民警調取了附近的探頭,還了三名中學生的清白!
像這樣的老太太,這三名中學生以後遇到這樣的事件還會去扶老人嗎?絕對不會!
老人摔倒訛詐好心扶的人,主要是認為:你沒有撞到老人,你幹嘛去扶?
這是一個有罪推定,好不好?難道我就不能學雷鋒?難道我就不能出於關愛老人去扶一下?
遇到這樣的各說各有理,法官應該讓摔倒的老人舉證吧,當然了,從後面撞到老人,老人也不好舉證的。
那咋辦?只好不扶了。
題主所說的問題,答案很清楚:路人不負責任,可能偶爾有點內心愧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