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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小米蝦仁蛋炒飯

    馬路兩側的路面,最早是沒有設定停車位一說的,大部分現有停車位都是佔用的非機動車道,後期交警部門考慮到緩解停車難問題才逐漸增加路側停車位的。這嚴格來講,屬於佔用公共資源為私家車提供方便,即便是收費也沒有不妥之處。

    其實很多城市已經開始在部分路段實行停車位有償使用了,有的會按照時段不同分設免費時段和收費時段。而最早北京地區率先嚐試內嵌式停車位:將道路停車位設定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之間,不再佔用原非機動車道了。不過,這種規劃僅限於路面較寬的情況下,過窄的路況,要麼不設定停車位,要麼佔用非機動車道,都不理想。

    個人認為,任何公共交通資源都不應該成為方便私家車隨意停放的場所,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因為停車位而不得不使用機動車道,會帶來很多交通安全隱患,對於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都不利。

    綜上所述,路側停車位收費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也是未來的一個趨勢,畢竟機動車保有量在持續增加,停車壓力將會越來越大,合理化利用公共資源減輕壓力,並收取一定費用是符合社會發展需求的。

  • 22 # 阿悅113

    先說結論,該收費。馬路兩旁的公共車位如果不收費,就等於是給附近居民和商家的福利,根本就起不到公共的作用。很多殭屍車停在那幾個月,對公共資源造成浪費。最好是每天只允許免費停車一次連續一個小時,當天連續停車超過一小時或者當天第二次停車就開始收費。收費方式從開始停車時計算停車時間。

  • 23 # 呵呵6276781947571

    我認為路側停還是應該收費的,從建設文明城市的角度考慮,只有收費才能管住亂停車現象,你沒有處罰他能把車子停到馬路當中去。但路側停車收費也要科學合理,短時間停不收費或少收費,長時間停要加大停車費用,同時,所收費用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比如將所收的路側停車費補貼到油價上等。

  • 24 # 困久人心終成病

    平均工資2000多一點的貴陽,省府路貴山街跟正新街街邊很多年了8元一個小時,請問這收費合理嗎?收的錢哪裡去了?還有棲霞小區也一樣,線都不劃,來了就收錢,沒人管嗎?

  • 25 # 金都楊哥

    馬路邊停車應不應該收費。應該一分為二來說

    第一應該收費。馬路是公共社會資源歸所有公民所有.路邊停車是你個人行為。你享受了這塊資源。並且您的停車也給別人造成了麻煩,所以適當的收費也是應該的。

    第二不應該收費。既然馬路是公共社會資源,也是國家給予公民的福利。那麼公民就應該享受這個福利。馬路邊適當的停車。也給公民出行帶來的方便。現在馬路邊停車收費也成了某些單位或個人的斂財工具。所以說是不應該收費的。

    總之,社會資源應該取之於民用至於民。

  • 26 # 超哥47625471

    這個問題有兩面性,如果不收費吧,那街邊橫七豎八肯定把街邊停滿,甚至很多人不用買車位直接停街邊了,街道堵車現象更嚴重!所以更傾向收費,只是這個費用應切切實實地能夠收歸國庫(除去守車人的工資及相關費用)。

  • 27 # 我很好87705981

    馬路劃線收停車費是對的,原來沒收費的路段,長期被周邊不自覺的居民霸佔,造成臨停辦事的人無法停車,一收費後就隨時有空位了,方便了開車辦事市民。

  • 28 # 雄風常存564o8

    馬路邊上的停車位收費,就會把人行道堵了,因為人行道上停車不收費,直接影響行人通行,街道窄,安全隱患長期存在!

  • 29 # 陳海洋8

    我認為路邊停車不應該費0_30分鐘應該免費,31分鐘以上2小時應該收費,2小時以上至8小時而是應該罰款。

    8小時以上應該拖車處理,至拖車之時預算3天未有人到車管所處理法律應該修改路邊停車列為黃標車報廢。

  • 30 # 汽車新司機

    馬路邊上停車收費,這個現象應該是已經很普遍了,雖然不怎麼合理,但是很多人也是預設接受了,為什麼?因為沒有人抗議,即便是抗議了,但是小眾力量畢竟不能和大眾力量相比,加上政府也沒明令阻止。

    路邊停車收費是否合理?

    從理論上來說,這種情況是不合理的,因為馬路上本質上也是屬於公共地帶,政府要修路或者規劃的話,都是要出資處理的,那麼資金從哪來?都是納稅人的錢,作為公民,你納稅了,那自然是有享受使用權。

    但是即便是這樣說,你認為的也只是你認為的,人該收費的還是得收費,那你說這事怎麼處理呢?你去跟他理論,跟他講這是公共地帶,收費不合理,人家根本不搭理你,你愛停不停,如果是人工收費的話。

    你要耍下嘴皮,該停就停,該走就走,但現在有種更節約成本的,路邊直接安裝一種監控機器。你不交費,那就一直計費,下次你停車還得繼續交。總之逼著你交。一句話,小眾服從大眾。

    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停車收費也是為了維持公共秩序,現在車越來越多,不像以前,車怎麼停,只要不影響交通,交警不貼你罰單,你怎麼停,停多久不存在什麼收費這一說。

    但現在不一樣了,車太多,空間還是原來的空間,怎麼樣有效去有效管理呢?貼警示牌:此處禁止亂停亂放?還是找個人在那守著?監視車主不要亂停?前者肯定是沒什麼效果的,至少對於某些人來說,基本是無視。

    後者,你找人守著,那這個人工成本誰買單?政府嗎?也許有可能,但是如果有種方法,既能維持車輛的公共秩序,又能解決成本問題,豈不兩全其美?那麼停車收費自然就出現了。

    所以說,這種事還是一樣,兩面性,不收費,秩序維持不了,收費,必然導致很多人心生不滿。但畢竟誰都不想交通秩序混亂,兩害相權取其輕。只不過有些地方收費太過離譜,這事還是得有解決的途徑。

  • 31 # 陽城幹部1

    人行道上的車位才必須收費,人行道不是停車的,有時行人都被車擠下馬路。車行人行本來分得很清,車憑什麼停在人行道上,人還得讓著車。

  • 32 # 風語者4587

    第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條規定,地方政府根據維護交通秩序需要,可以在道路設定停車泊位。

    第二,道路停車泊位是否收費,哪些地段收費,地方政府根據交通情況具體決定。

    第三,機動車佔用社會公共資源停車,同時為提高車位利用率,收費合情合理。

  • 33 # 女媧補天造人

    根本上講,馬路是行車的,當成停車場就是笑話。

    細說一句,馬路是納稅人的錢修的。結果被某些人弄成停車場了,還收費,收的費還不知道哪裡去了。

    這就是把納稅人的錢,送給了某些個人。

  • 34 # 詩領頭羊

    我研究最終結果認為,事實上,馬路邊就不應該設立停車位。

    要知道馬路是用來幹什麼的?馬路是用來行車的,卻不是用來停車的,更不是用來收費和獲得暴利的。

    我看很多馬路邊的非機動車道,都被劃為停車位了,用來收費了。結果只能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混行,有時人不讓車,車不讓人種種亂象,其實這是相當危險的。

    正確的做法是,所有的交通參與者都應該

    各行其道,行人走人行道,非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機動車走機動車道。

    至於本應該有的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甚至機動車道被劃為了停車位用來停車或收費停車,都是錯誤的。

  • 35 # 獨處閒居

    1.馬路邊的停車位應該嚴格控制,不得佔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

    2.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劃線的停車位不應該收費。

  • 36 # 江畔觀雲

    本來就是公共資源,政府可以規劃有序停車,多劃出停車位,但不應該收費。最主要的還是影響了經濟的發展。現在小本經營路邊店很多,臨時性的停車出去吃個飯,買個東西也很方便,但停車收費後,停車位反而減少了,就是想交費也找不到停車位,從而使許多人放棄了開車出去的念頭,也使本指望顧客盈門的商家更雪上加霜。大家都可以看到,現在的路邊店生意慘淡,百業凋零,到處都是招租轉讓。即然國家有政策經濟內迴圈為主,那就放開吧,在不影響交通正常執行的情況下,可在路邊多預留停車位,讓經濟活起來,人流起來,百姓富起來。

  • 37 # 愛車聯播

    我覺得不應該收費,首先馬路是公共資源,開車的人在買車和用車都是交了各種稅費的,車船稅,養路費,購置稅,汽油裡有一半的費用是稅前,各種稅費,理應享受到比不交這些稅的汽車百姓更多的資源![笑哭][笑哭][笑哭][笑哭][笑哭][笑哭]

  • 38 # 金色的海洋養著

    我們這有不少道邊收費的,我看還可以,方便停車,還有人給司機指揮,少出事,就是有點貴,如果便宜點就好了,我記得很久以前自行車停道邊還收費呢?

  • 39 # 手機使用者6637915860

    馬路兩邊停車和臨街單位前<拆除各單位設制攔杆>都不收費,作為臨時停點,規定臨時停車時間,超時扣記分。

  • 40 # 山口匯

    搞清楚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你清楚馬路資源的產權性質,才好分析該不該收費,該由誰來收費,收什麼樣的費,收費是否合理。

    小區業主公共資源,小區業主均有權利無償享受使用權,那麼,小區道路邊上停車位收費,也應該屬於停車管理費。

    小區道路兩邊的停車收費,因為有物業公約和收費標準,物業管理停車,維護小區停車秩序,收費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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