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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 # 桐魚石鼓

    親愛的朋友你好!

    正所謂,水清則無魚,人察則無徒。

    法制也是導人向善的方法,有怎會徒添殺戮呢!

    扶人的舉動!

    扶人只是一個很簡單的舉動,實際上來講,沒有人生來就是要被人扶,也不是生來就要去扶人。

    扶人被訛也就是正常事件。情理之中,跟法律就扯不上邊了。

    很多時候,被誤解的時候多,被冤枉的時候多,所以古人有句老話叫莫管閒事!

    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以前的時候,常有少年欺負老人孤弱,這些少年常被人忌憚。所以很多時候都要被人打擊報復。常常血流成河,家破人亡。

    有心善的人,不忍心看到這種悲劇,所以廣開言路,說人年少無知,應該教育,所以少年經常被教育要尊老愛幼,這是中國的傳承,沒有什麼理由,也不需要什麼理由。

    只不過,九年義務教育之下,衍生了好多神童,浮誇的教學質量,迫使大家偽裝自己,裝模作樣,教科書裡編出來的特例被大家大肆渲染。

    大家追求的是,別人的追捧,各種裝模作樣的舉動,搞得傳統的戲劇藝術都要自嘆不如了。

    這句話,真是太了不起了,可惜現在沒有人再說了,想想也明白,一起又一起的老師惡劣風氣被曝光,誰還有資格說這話。

    那麼是誰教會了這些人訛詐呢!

    哪位老師這麼能耐呢?哪裡的教育條件這麼有針對性?那個時候適合這種教育呢!

    原因,來路,幾天幾夜估計也說不完!

    最主要的一方面,來自於環境的教育。

    環境中塑造一個人,太容易了。

    那麼導致他們直接選擇訛詐他人的原因就是,有人這麼幹過,收穫還不小呢!

    一個看一個,自然就形成了這種風氣。

    人人都知道在訛詐,為什麼能在眾目睽睽之下成功呢?

    這個問題牽涉太多。

    筆者瞭解一個原因。

    是在上學的時候遇到的。

    在外地上學,經常受制,正所謂一方水土一方人,筆者雖然小心謹慎,但依然逃不過被訛詐的命運。

    一個人丟了東西直接就說是我有問題!

    可笑的是在宿舍裡都不見得跟他說過話。

    一番惡言相加,立馬就有人幫腔。

    是是非非惹人笑。

    筆者並沒有妥協,後來他的東西找到了,自然也自知沒趣。

    為什麼會成功呢?

    看似無緣無故的事,背後的道理想了很多。

    最主要的一個是人善被人欺。

    雖然有點偏激。

    但是,事實不容抵賴。

    可以回憶下,

    不咋地的人,總覺得別人還不如他呢!往往這種人,做事情總是自作聰明,害人害已,最後他反而功成身退,沒有麻煩。

    為什麼那些草根逆襲的小說會被人追捧,不見得文筆有多好,只不過恰好把人性的勢利常態表露一番而已。講出了很多人想說而想不到的。

    道理是一樣的。

    總有這種人,也就總有這種事。

    如果強行計算,強行理論。

    那麼一系列的牽扯,將會有數不清的人被牽連。

    那麼類似於文字獄。

    好多更惡劣的事就會繼續出現。

    反而不美。

    如果行為不記罪,那麼動用法律,佔用警力做了無用的事,無形中讓警察覺得心裡不平衡。

    批評教育是否有用?

    嚴格來講,它的用處在於,人人都可以批評教育。

    至少能讓世人明白道理。

    至少能將對錯明白存於人心。

    怙惡不悛者也不會有好結果!

    正是惡人自有惡人磨!

    一切都會向著最好的方向發展。

    筆者寄語

    莫怪人壞,不夠慘。

    莫怨天高,不近情!

    世間並非,只一人,

    有心必定,有善行。

  • 42 # Jiduqiu

    對於模糊不清的我也不做評論,但是對於那些有明確證據的碰瓷者,請求嚴肅處理,但凡明確證明碰瓷者,一次拘留,兩次判刑,三次槍斃,我看還有沒有敢碰瓷的,但前提是有明確證據表明是故意碰瓷的,因為搶行過路發生摩擦的另行考慮

  • 43 # kita1a

    奇葩的事多了,碰瓷更是一大奇觀,奇到警察到現場也解決不了,這就是那些想不勞而獲的人肆無忌憚的原因,警察能做的竟然是勸被敲詐的人多少給點那些犯罪分子。

  • 44 # cy凡塵有約

    扶人被人訛詐,不嚴懲這個訛詐的人,對不起全天下助人為樂,愛做好事的人,以後所有要做好事的人都要先看看有沒有監控,沒有監控就不敢好事了。

  • 45 # 紫莖澤藍1

    批評教育應該廢除,因為主體不明確,實施者不明確。例如被告犯錯(不是犯罪了)需要被批評教育,由誰來實施,由原告,還是警察?要知道警察是法律的執行者,不是裁判者,在一個案件中只具有和原告一樣的公民性質,不可能被授權有裁判性質,所以不能執行批評教育的職能,除非被法官授權,但法官授權又必須審判,。而審判哪怕是簡易程式都必須有法官在場。中國有什麼法律是法官不在場的,交道法規,治安法規。所以治安條例應該法律化。這樣才能杜絕扶人被訛事件。而不僅僅是批評教育

  • 46 # 榮耀8008

    哈哈哈哈 我笑而不語 因為有些人懶 有些人怕事 有些人不想管事 現在這個時代 就是需要錢 所以有人千方百計的想辦法弄錢 自然什麼招都可以用上 至於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也讓人讀成了只要弄到錢 用什麼方法都可以 唉 以後遇到這樣的事情 還是躲著點吧 現在類似的情況太複雜 我們小老百姓折騰不起

  • 47 # 夜爺

    因為證據不足,如果訛人的錢收了,留收據,超過一定金額再起訴,那就可以判刑了,錢沒到手就找警察,這就屬於犯罪中止或者未遂

  • 48 # 無老邪

    危害社會風氣罪,誹謗他人罪,侵犯他人名譽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不低於三年有期徒刑,賠償精神損失費一萬以上。這樣就太平了。

  • 49 # 森林狼K

    因為訛人的一般都是老年人,歲數大按罪犯處理的話,進監獄進拘留所…官方也怕被訛啊,哈哈哈哈法不責眾法不責老,有些人就倚老賣老你也沒辦法,他都會訛人了,就沒什麼廉恥心了,就一條老命你槍斃我啊!沒辦法

  • 50 # 海風124575721

    扶人被訛一定要上升到法律層面處理,這極其惡劣的行為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係,破壞了起碼的道德規範,破壞了整個社會風氣,不嚴打就是對善良人的汙辱。

  • 51 # 蛀蟲吃木偶然成字

    一個社會必然會存在許許多多的問題,人嗎!只要聚集在一起就會有問題,這是不可避免的。你今天提出了一個問題“訛人”,你也表達了你的“厭惡之情”,我想只要還有點良知,每個人都和你一樣對這種是“痛恨至極”。這一點我就不展開說了。下面我重點就你的另一個觀點談談我的看法“為什麼不按犯罪處理”……

    這種人大多為“社會底層”的“生活失敗者”(我沒有絲毫貶低的意思哈雖然他們很可惡),一個社會主義社會對底層民眾是要有足夠的包容性的。“訛人”看似是一種“惡行”,但它包含的社會問題是多樣的,教育、就業、財富分配、養老、社群管理、公安……。這不只是一個表面現象看起來那麼簡單的問題。當然我不是給“壞人”找藉口,我是想給大家找到這個現象發生的原因。

    接下來就是處理了。你想想如果我們把所有的“惡”都以“最重”的方式採取處罰,肯定會很快杜絕那種“惡”。類推:我們把所有可能的“惡”都處以這種可以杜絕的“重罰”方式,看起來就能杜絕絕大部分“惡”了。你覺得怎麼樣?我們接下來想想這樣做我們的社會講會怎樣?

    近現代社會沒有誰這樣做過,但我們有歷史,看看史書我們知道“秦始皇”這麼幹過,於是很快社會就反彈了,看來這麼幹挺危險的。是的!我就是想說,適當的“惡”即是社會必然存在的現實,又是社會管理的“冗餘”。我想我把我的觀點說清楚了,社會不喜歡“惡”,但徹底消滅“惡”這個思想和行為可能更危險……

  • 52 # 柴火25369491

    如果我被訛詐,在訴求無果情況下,我會拿起屠刀,至於是殺當事老人還是殺老人的全家全憑他們的造化,到時候希望廣大網友對我家人鍵盤下留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老爸住院時缺錢,到處借錢籌錢,親姑一分錢都沒拿,親戚該斷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