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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彭三歲工作室

    老闆開大會,員工遲到被辭退,這種事情很常見,在任何一家公司工作,有幾點要注意,否則你就是殺雞儆猴的那隻雞。

    1、摸清楚老闆的性格,脾氣很重要,在公司不光是要做事,更重要的是怎樣做人,怎樣讓老闆看你順心,光是會做事不會做人,升職永遠輪不到你

    2、千萬不要在老闆下絕對命令的時候跑出來質疑,你可以私下跟老闆提意見,但是老闆講話的時候,不管對錯,你聽著就好

    3、開重要會議的時候,只要是老闆提前通知了,千萬不能遲到,否則老闆就會認為你質疑他的權威,這時候必須有人倒黴,殺雞儆猴在所難免,

    所以說老闆開會的時候千萬別遲到,有人遲到你也別多話,不然倒黴的就不止他們了

  • 22 # 喵語繪車

    1、我開會還敢遲到,從字面上理解老闆看重開會遲到這件事,從另一方面說明老闆是一個守時的人。守時其實就是信守承諾。能在一個誠信守應用的老闆手下工作,你應該感到高興才對。

    2、開會遲到敢開除員工,說明在你們公司,制度很明確也很嚴格。軍隊流傳一句很廣的話: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軍人就是要絕對服從。在公司不存在著絕對服從,每一名員工都有權拒絕危險操作、違規違章操作。

    但是,下級員工服從上級領導,是每個職場人應該遵循的基本規則,說到底就是執行。領導下發的工作任務、會議通知等都應該按時完成、按時參加。如果有突發情況耽誤了,就必須提前打招呼。

    3、學會“察言觀色”,在恰當的時間恰當的地點做恰當的事情。試想一下,老闆會正講得起勁處,你匆匆地跑進來打斷了,按照正常邏輯一般人都會很生氣。既然老闆正在氣頭上,訓斥幾句就就訓斥幾句。一個字"忍"。先忍著,再找機會向領導賠禮道歉。

    去年11月公司進來了一批新員工,按照慣例新員工進來都必須通過培訓考核才能上崗。在進入我們團隊之前,我首先就優先和大家說明了,培訓必須認真聽講,所有培訓後都必須進行考核,考核成績達到90分,才算合格。結果有三個同事,連續考試了3次,一次都沒有合格。且考試成績一次比一次差。考核制度建立以來,還從來沒有出現過類似情況。

    針對這件事,我馬上彙報給了領導。下午,領導讓我召集這三名員工到會議室開會,同時帶上他們各自的考試試卷。首先,領導開門見山,他說:“我很驚訝,1張考試試卷才10個題目,同樣的題目考了3次,培訓了3次。竟然一次比一次差,說明這是個態度問題。大家根本沒有把心放在上面。既然這樣,你們三個人本月績效考核全部為最差,也就是D。按照公司規章制度會扣除當月基本績效1000元。

    話音剛落,一個女同事就開口了,憑什麼扣我這麼多錢,我辛辛苦苦幹活上班,憑什麼說扣就扣。另一個同事說,我去人事告你。領導在氣頭上,你還頂撞,本來可能是說的氣話,經你一頂嘴,果真分分鐘變成現實。這時候,如果我們可以冷靜下來,私底下再找合適機會向領導說明情況並認錯。也許,事情還有轉機。

    4、遲到就辭退,也正說明了老闆可能不懂法。遲到分兩種:一種是第一次遲到,偶爾遲到;一種是經常遲到。如果是第一種,偶爾遲到一次或是第一次遲到就被辭退,根據勞動法第39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很顯然,一次遲到不屬於勞動法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如果公司就此辭退是需要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的。

    第二種情況,經常遲到。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中的(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5、遲到就辭退,暫且從我們自身的角度出發。究其原因,可能是因為你沒有核心競爭力,崗位可替代性強。辭退你對公司毫無影響,可能重新再招個應屆畢業生比你的工資要低得多。所以,安逸的時候,居安思危想一想自己現在所從事的工作是不是可替代性強,如果是這樣就應該好好沉澱下來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不斷精進自己的工作技能,努力做到無可替代。

    你呢?你身邊發生過開會遲到被辭退的嗎?你看法是.....

  • 23 # 暢銷書作者曹鋒

    老闆開會,員工遲到被現場辭退,我們可能很難接受,因為我們是利益受損一方。

    換一個場景,高鐵站飛機場,有人遲到,肯定是沒有機會按時出行了。換個說法,這些遲到的人,被高鐵站飛機場的規則辭退了。

    超市的打折菜品,你遲到肯定是買不到的,否則那些大爺大媽一個個動若脫兔,不就是怕晚了,搶不到這些低價菜嗎?換個角度,遲到的人,被超市的規則清理出局了。

    我們再回到會議現場,開會遲到,這事可大可小,如果會議室有準入條件,有可能參加不了會議,甚至失去資格。

    記得年會現場,大獎不斷,運營的葉總監說,你們年輕人玩,我實在是撐不住了,結果他走了不到十分鐘,五萬的大獎降臨到他頭上,可是因為不在現場,只能作廢。這就是規則。

    重要會議遲到,老闆大怒,只能說撞到了槍口上,老闆是可以制定規則的人,因此說辭退幾個遲到的員工沒有什麼錯對之分,最多給點賠償,但還是擺脫不了被辭退的命運。

  • 24 # 華迪說

    很多人眼中,這老闆做的太過分。不就開個會遲到嗎?至於現場辭退員工嗎?但我個人認為,老闆這樣做非常正常。

    因為每個老闆都會對一些細節抓得嚴。恰好這個老闆就主抓開會遲到這一塊。我認為,那幾個開會遲到被辭退的人,不是第一批嘗螃蟹的人,也不會是最後一批。

    在職場中,老闆被哪些事“觸動”了神經,很重要。知道後,你可以避免掉進這個坑。

    華迪有兩個親身體會,因為這兩個事情,對於其他老闆或者其他公司來說都是小事,但我的老闆就對這兩個事情特別“敏感”,真讓人摸不著頭腦。

    一、老闆盯儀容儀表和髮型

    同事小李因為儀容儀表和髮型不注意,被老闆罵了一頓,還罰了幾百塊。

    老闆說:儀容儀表和髮型,代表公司門面,你這麼不注意,豈不是損害了公司的形象?

    他在很多公司呆過,自己儀容儀表和髮型,老闆怎麼還管?他不信邪,於是不去打理。真沒想到老闆不開玩笑,就因為這點吃了鉅虧。

    這個員工當然不服了,老闆撂下一句,這次只是罰款,下次就是辭退你了。

    好吧,這個公司發展勢頭是不錯的,小李覺得因為這點事,導致丟了工作,那就真的不值得,於是從這次後,他儀容儀表和髮型都特別注意。

    二、老闆盯員工下班時間

    作為銷售型公司,老闆盯大家的下班時間,這點是有點奇葩吧?

    但,確實就存在了。老闆就明確規定到點必須下班,誰都不能在公司多呆。

    曾經有不少同事,因為事情太多沒做完,呆了會,就被老闆罵了,一群人都委屈巴巴的。

    事後回想起來,老闆這點規定有兩項意義。

    1、既然不允許加班,這就會倒逼大家工作時間就會更專注努力,想盡辦法提升工作效率,爭取做到在上班期間就把事情全部做完。

    2、銷售不是拼時間,老闆這是讓大家給自己留夠時間思考,從只會苦幹到學會巧幹。

    總結:

    老闆做任何事情都有其合理性,畢竟作為公司掌舵人。另外每個老闆都有其個性、風格,你不能拿過去的認知去看待現在的老闆。你要做到的是,瞭解你現在老闆,瞭解他的喜好以及厭惡的事情,這樣才有助於你更好的在職場中更好發展。

  • 25 # 職場全能王

    案例分析

    這種類似於大男子主義的典型職場暴躁王似乎並不少見,而且在更多的情況之下,越是這樣的公司,越是這樣的職場環境,工作的氛圍就越差,而且員工的積極主動性越低,表面上看起來這家公司非常不錯,可是實際的執行發展以及在公司當中的個人成長,從長久角度來看並不適合公司員工的發展。

    並沒有過分的指責這家公司的老闆,或者說這位所謂的自認為地位很高的老闆在絕大多數情況之下身邊當中或多或少也會有這樣的老闆,只不過並沒有題主所說的老闆這樣苛責罷了。

    前段時間曾經接觸過一個hr的招聘人員,在招聘的過程中,他曾經對前來招聘的人說道:你們在看到我給你們發的訊息或者打的電話之後,最後一句話一定是謝謝您,而且必須回覆收到、您辛苦了這三個字眼,如果這三個字眼當中少任何一個字眼,我都有權利直接拒絕你們進入這家公司。

    沒錯,這就是事實

    首先說明一點:開會遲到絕對不是老闆辭退你的主要原因,甚至在勞動保護者手冊當中也絕對沒有這一條,如果一旦公司因為這種原因和理由開除你,那麼你可以直接向公司索要對應的補償。

    簡單講的話就是你們公司工作10年,你可以向公司索要你10個月的工資,你們公司工作20年就可以存到20個月的工資,這些工資完全是公司必須強制賠償給你的,因為老闆和領導開除你的理由不恰當。

    除此之外,你還可以索要一個月的代賠償金,代賠償金就是短時間之內通知你,或者說當場通知你被辭退,你在未來一個月之內需要去找工作,去面對諸多麻煩和困難,而公司補償給你的這一個月工資,就是讓你去解決這些問題和困難的。

    職場,我們一直都在!

  • 26 # 青痕

    最好的辦法就是殺雞儆猴,當著所有職工面做出處罰,維護自己的威嚴和公司制度。

    從法律角度來看,這個老闆的處理方式確實有些過了,這樣辭退員工有違《勞動法》中保護企業職工權利的規定,是違法行為。(雖然很多公司都存在這種情況,但我們也必須要知道這樣侵犯了法律規定的權利保障)

    從情理上講,員工遲到算不上什麼重大失誤,在明知道老闆親自主持會議,誰會故意遲到給自己找麻煩呢?很有可能是因為一些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比如堵車、家裡有急事耽誤了時間等等。在做出處罰之前,老闆應該瞭解下造成遲到的真正原因,而不是不分青紅皁白的做出過激決定。

    所以,從表面來看,員工雖然遲到,但罪不至死,老闆殺雞儆猴,但有點用力過猛,很多人應該會站在被開除員工這一邊,認為老闆不近人情。

    但是事情真的這麼簡單嗎?

    不過他有個很出名的毛病,愛遲到、不愛開會經常缺席。

    騰訊的創始人兼CEO馬化騰也知道張小龍這個毛病,不過他似乎並沒有註明責怪過張小龍,反而親自安排祕書每天早上叫醒張小龍,親自派車接張小龍開會上班。

    同樣是遲到,為什麼在張小龍身上就如此雲淡風輕呢,是馬化騰跟張小龍私交甚密?還是馬化騰為人比較寬容?又或者騰訊對於遲到沒有太高的要求呢?

    都不是,原因只有一點——張小龍有用,騰訊缺了他會是極大的損失。

    反觀本題中被老闆當場辭退的員工,他們一定是對於企業和老闆沒什麼用的人,甚至有可能老闆早就發現他們在工作中存在問題,這次遲到正好給了個整肅紀律的機會。

    員工是一家企業賴以生存的血液,每個人每個崗位都重要的作用,能做到老闆這個位置的人無一不是精於算計,洞察人心的高手,每個員工從招聘到發揮作用是需要一定成本的,遲到這件事不值得他大開殺戒,現場辭退員工。

    現在他這麼做了,那一定是這幾個員工可能在平時的工作中就沒有什麼突出表現,屬於可有可無的人,甚至有可能除了沒能力以外還劣跡斑斑,這次遲到剛好給了老闆一石二鳥的機會,既下定決心剷除了公司裡的混子,又用他們祭刀給其他員工敲響了警鐘。

    假如他們像張小龍一樣,在公司裡是頂樑柱一般的存在,就算遲到老闆可能也就一帶而過,不過多追究了。

    其實職場中根本不會有絕對的公平,所謂的公平只是能力的體現,需要靠自己去爭取。如果你既沒能力又不善於跟老闆相處,那隻能逆來順受自求多福了。

    而真正有能力的人才有話語權,才有要求公平的權利,甚至是特權,老闆出於利益考慮為了留住人,只要不是太過分就會最大限度的默許。

    所以想要特殊的權利,你一定要有特殊的能力。

    這種特殊能力並不侷限於業務能力,以下三種能力你擁有任一一點,都足以讓老闆給予你特殊的“公平”:

    第一點肯定是業務能力了,業務能力是員工在企業中最主要的能力衡量標準,你的業務水平直接決定公司效益和老闆的收入,在業務方面可以獨當一面的人是老闆最為重視的人,自然也享有一定的特殊權利。

    第二點溝通和交流能力,也許你業務水平並不拔尖,但是你是公司裡和領導走的最近的,工作彙報最勤的,經常和老闆推心置腹的你,就像公司裡的御林軍一樣,所以老闆在一定程度上會對你有所偏袒。

    第三點極強的平行交際能力,在公司裡你雖然不是最優秀的,也不是和老闆關係最好的,但是你在員工中人緣很好,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所有人都願意幫助你,即使你違反了公司規定將要受到處罰,大家也都願意為你說話,向領導求情。法不責眾,老闆在處理事情時也不得不考慮員工整體的意見,所以你雖然並不具備任何權利,但是你擁有能改變老闆決定的能力,這也可以算作是一種特權。

    如果一個公司員工能夠同時擁有以上兩項甚至全部的能力,那老闆是無論如何都想要留住的,被辭退這種事幾乎不會發生在他的身上。寫在最後

    題主的這個問題,我們最應該做的不是去評判孰是孰非,而是透過事件的表象去反思最本質的原因,職場中一個人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東西,想要擁有什麼樣的權利,就必須有與之匹配的實力。如果行為越過了能力允許的邊界,那就別怪槍打出頭鳥了。

  • 27 # 職步青雲

    本人也我親自經歷過類似的事,有一年的年初,老闆給公司中高層召開動員大會,我們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當時有100多名中高層領導參與會議,在會議召開前,我們組織人員也反覆強調要把電話關機或調為靜音。 當時在老闆講話中間的時候,有一個部門領導的電話突然響了,並且聲音特別大,結果這個經理的做法更讓人無語,並不是直接掛了電話,而是接了電話邊走邊說走出會議室大門,從接電話到他走出大門,老闆就停止了講話,眼光一直看著這位經理。後面老闆接著講話,不過臉色一直很陰沉。

    會議結束後,老闆直接把人資總監叫到了辦公室,就說了一句話:馬上把會議上打電話的那個人處理掉。後面的結果大家可想而知。

    後面有一次老闆在提到這件事的時候說:我每年給大家開幾次會,多不多?在開會的時候,有多麼重要的事情嗎,比我的事情還重要,並且像這種員工肯定沒有自律性,不要也罷。

    以上本人真實經歷事件,應該與題主的問題大同小異,站在員工的角度,員工肯定想,不就犯了一點小錯,至於嗎?但是小編不這麼想。

    1、老闆感覺自己的權威得到了挑戰。

    對於私營企業,老闆就是最大的權威掌控者,在公司握有生殺大權,不容任何人的挑戰,不管是誰,不管什麼事都不要輕易觸碰這個禁區,除非你真的不想幹了。

    2、員工缺少自律性。

    相信作為一個職場人員,開會關手機或不能遲到是一個常識問題,而老闆肯定覺得一個領導或員工連基本的自律性都沒有,何談工作,其他工作肯定也做不好,不要這種人也罷。

    所以,在職場上一定不要“勿以惡小而為之”,尤其是面對老闆或高層領導的時候,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許會改變你的一生。

  • 28 # 海邊的飛行器

    或許可以這麼說,我覺得你跟對了老闆!

    一個雷厲風行,令行禁止的老闆才能帶出一支有戰鬥力的團隊,有戰鬥力的團隊才能在殘酷的市場競爭中存活下來!員工才能賺到錢,事業和人生才能進步。

    作為員工不喜歡在一個嚴厲的老闆手下工作,天天在高壓下工作,心情當然不會好。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說,在這樣的環境下,個人的工作能力,抗壓能力可以得到快速提升。再者,在一個可以穩定增長的企業裡接受嚴格的考驗,總比在一個老闆一團和氣,人人笑臉相迎,業務卻不斷萎縮被市場淘汰企業裡工作要強得多。

    企業是否有生命力,是否有發展潛力,主要是看老闆的風格。每個一個員工都願意在一個增長快,發展快,有競爭力的企業裡工作。

    作為員工,都願意跟一個有魄力,有格局的老闆。企業蒸蒸日上,員工的職業生涯和收入才會隨著企業的發展水漲船高。員工的職業上升,除了自己努力以外,很大程度是跟著企業在不斷地發展。最出名的例子就是淘寶,現在淘寶裡的元老們全都成了千萬富翁,其中還有一個是前臺,最後還成為了副總,這裡其實很大原因是淘寶這個企業發展起來了,還有海底撈副Quattroporte的例子等等例子比比皆是。

    綜上所述,一個堅持高要求高標準的老闆才是值得追隨的老闆,不要在意他是不是冷酷無情,是不是要求嚴厲。

  • 29 # 學習說職場能力提升

    很多企業都奉行軍事化管理,軍事化管理突出的是另行禁止。尤其是在關鍵場合下,需要所有相關人員都要遵守事先規定好的規則。

    而在所有的規則當中,老闆非常討厭違反兩個規則,一是遲到,二是該準備的檔案沒有準備。這也就是我們所俗稱的,“撞槍口上”。

    正在員工角度,或許認為有一次遲到無所謂,但實際情況就是,如果所有員工都認為是遲到是無所謂的,那麼企業就無法正常經營了。

    我個人的經歷。對於開會我都是這樣要求的,遲到X分鐘以內罰多少,遲到超過X分鐘加倍罰。所有的罰款最後都用於分配給員工的日常的福利,例如,上午茶或下午茶的水果。

    其實很多時候,無論是誰也都不願意違反相關的規定,大多數人的遲到都是有很多原因的。當然這些原因,絕大部分都是可以避免的。通過這些很小的細節,實際上是能夠看得出來員工的工作狀態,工作態度以及工作方式的效率等等。

    對於遲到就開除的方式,如果是非常重要的會議,同時事先已經說明,不允許任何人遲到,一旦遲到就等同於被開除的規定。當然這裡還得需要去確定一件事情,就是某個人遲到是否對公司造成很大的影響。例如,接待某領導的視察,耽誤了領導的行程,從而影響了某領導對企業的印象,從而有可能導致企業後續業務的開展造成障礙。如果是這種前提之下,那麼企業是可以有權辭退員工的。

    但除此之外,如果沒有對企業造成重大影響,辭退的方式就過於極端,本身也是違法的。

    老闆的這個做法,明顯是一言堂的行為。這在一些企業會經常出現這種現象。其實這樣的企業,往往都是屬於老闆營銷型企業,也就是說,老闆一個人完成了大部分的銷售業績,甚至這家企業的所有企業都是老闆帶來的。這樣的企業註定沒什麼發展,而且老闆的這個做法,顯得老闆沒什麼格局,這樣被辭退其實對個人而言,反而是一種解脫。

  • 30 # 默城風

    傻逼老闆,中中國人多,所以相對的個人尊嚴極度被忽視,以至於這些年來,但凡開個公司或者在單位裡當個芝麻官的,一個個狗屁不懂,官架子十足,很多國企下屬小公司的小小部門經理,嚴格要求職工必須以**總稱謂,哪怕中央三令五申批評這種歪風邪氣,也擋不住它們那終於當官了人上人了揚眉吐氣要牛逼了的心態

  • 31 # 企業教練詹sir

    這種情況,在職場並不常見。各家公司有各家公司的規矩,聽過王健林出場,要求全體員工起立迎接的規定;聽過恆大員工如果不接許家印電話,要被罰款數萬元的規定。

    開會遲到就被辭退,到底是公司有規定?還是老闆的一時興起?事出必有因,下面來分析分析,發生了什麼?

    一、事件背後的原因

    從多年職場經驗來分析事件背後的原因,有幾種可能:

    1、老闆開的就是要強調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的會議。正好這幾位遲到的員工撞槍口上了,被抓了典型。

    2、老闆最近要樹立自己的威信和威風,拿這幾位遲到的員工開刀了。

    3、老闆遇到了什麼事情,心情不好。

    4、本來公司制度就有規定,一直沒執行起來,老闆正好藉此事殺一儆百,給全體人員提打個提醒。

    5、老闆對遲到的員工(或某位),本來就心生不滿,正好藉機辭退。

    但事件往深的看,卻不是老闆辭退幾名遲到員工那麼簡單。

    首先,公司的規章制度裡面有沒有關於開會遲到的規定和處罰?有沒有如果開會遲到就要被辭退的規定?第1條可能有,第2條可能是沒有的。

    如果沒有相關的規定,特別是沒有因為開會遲到就要被辭退的規定。那老闆的現場辭退的決定,於情於理於法,都顯得不那麼妥當,明顯過重。

    就算有開會遲到就會被辭退的規定,從開會遲到對會議的負面影響,匹配辭退處罰的嚴重程度來看,這條規定也有失公允,算是一條霸王條款。

    所以從事件來看,這完全是老闆的一次“現場發揮”和“個人表演”,那麼被辭退的幾名員工完全有可能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樣勢必會給公司和老闆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1、領導,特別是職位越高的領導,應重視開會時間,準時開會。

    2、會議組織者提前將會議會議內容,會議時間,行程安排,發放給每一個人,並確保通知到位。

    3、要求每一個人都提前一定的時間到達現場。這個可以參考一下萬達的會議規定:大大小小的會,下一級一定會比上一級提前早到5分鐘。比如副Quattroporte要比Quattroporte提前5分鐘,Quattroporte助理要比副Quattroporte提前5分鐘。

    4、還是要對開會遲到設定一些處罰。比如經濟處罰、設定遲到席、站著開會等等。

    開會不遲到,這不僅是一種對他人的尊重,更是一種對待會議的嚴謹態度。

    雖然遲到員工有錯在先,但是老闆也不必矯枉過正,一切宜以規則行事;處罰應該有,但也應與犯錯行為相匹配。不恰當的處罰會引起被處罰人的不良反應,進而產生後續問題。

  • 32 # 喵姐聊職場

    老闆開大會,有幾個員工遲到了,被現場辭退。老闆說:“我開會還敢遲到”,你怎麼看?

    我覺得老闆有錢任性,他開心就好。。。

    這種情況下的解聘,應該屬於違法解聘,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是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所以如果員工問你們要錢,還需要支付,如果有老員工,那可能金額比較高,老闆真的考慮好了嗎?

    開會遲到,固然不對,但是不問理由,就直接現場辭退是不是有些任性?而且,在場的其他人怎麼想?不管以前在公司做了多大貢獻,因為遲到幾分鐘,就直接開除?那以後還不人人自危,公司氛圍一定不會太好。

    所以,如果你是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那麼我建議你私下可以找領導聊聊,儘量不要衝動做決定,因為公司需要運轉,肯定離不開員工,員工心不齊,公司是很難發展的好的。所以站在公司發展角度,以後也不能這麼任性啦~!

  • 33 # 職場聆音

    老闆開會,員工遲到,不同的老闆處理方式會不一樣,老闆一般強勢,但直接現場辭退員工的現象還是很少。

    這個老闆這麼應該是有原因的,分析觀點如下:

    老闆作風強勢,雷利風行,希望整個公司令行禁止,一切聽指揮。

    老闆不容別人藐視他的權威,絕對服從,不容別人有任何辯駁。

    老闆不懂勞動法,公司規模應該不大。

    老闆強勢的作風,是老虎型的人格,做事幹脆利索,解決問題果斷,但是他沒有考慮到員工是不是有特殊情況,沒有進行客觀情況的調查,很容易做出錯誤決定,製造“冤案”。

    老闆重視權威,作為企業的一把手,掌舵人,這支隊伍走向哪裡,取決於他的命令大家是否聽從。如果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將是一盤散沙,什麼也做不成功。

    公司規模小的公司,老闆容易把自己當成大家長,懂得不懂得都是自己說了算。勞動法規定辭退員工需要有原因,老闆以開會遲到為由,是勞動法所不能支援的。員工到勞動仲裁訴訟,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員工遲到不是發個脾氣、辭退員工就處理結束的,深層次暴露了管理問題。

    老闆的直接下屬肯定不是普通員工,員工遲到直接領導是有責任的。公司應該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具體規定遲到怎麼處理,而不是老闆直接說了算,要是這樣很容易一切都聽老闆的,不是專業說了算、法律說了算。最終勢必造成損失。

    不管怎麼說遲到肯定是不對的。但是遲到也要分原因,不能搞一刀切。

    經常遲到和偶爾遲到。經常遲到就要比較嚴重的處罰,偶爾遲到要給予改進的機會。小張一直兢兢業業,做事認真嚴謹,由於早上堵車,他開會遲到5分鐘,第一次犯錯誤,部門經理口頭警告了一下。小劉只要早上開會,很少準時到,月底扣工資和績效。

    核心人才遲到和普通員工遲到。核心人才要考慮到其工作的特殊性,我有一個同事老闆開會遲到,老闆問原因,他說實驗室的機器正在做實驗,那個機器開機不能中斷,老闆馬上讓他繼續回去。普通員工遲到就要按照制度辦事,嚴格處理,讓大家警示。

    結語:老闆在開會的時候,員工遲到,正確的解決方式是正常開會,會後在解決問題。對於違反紀律又無正當理由的員工依據公司的制度,嚴格批評教育,可以發出通報批評,警示大家遵守時間約定。對於有正當理由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情況,給予口頭警告,或者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允許其提前請假,會後學習會議精神。老闆採用這種武斷的方式,大棒子打下去,造成違反勞動法經濟損失,也不利於公司的發展。

    職來職往,人力有問題,可以給我留言哦,我有時間會為你解答。

  • 34 # 淘寶美工老申

    公司開會,有幾個員工遲到被現場辭退,老闆是“殺雞給猴看”,從這事也能看出這個公司的管理出了很大的問題,到了不得不下狠手以儆效尤的地步。老闆能在大會現場果斷出手做出決定,說“我開會還敢遲到”,也證明這個老闆是一個要求嚴厲、守時守信願意放權之人,能有這樣的老闆,應該感到高興,要給這老闆點贊、鼓掌,我是很支援種做法的。

    在職場中,公司開大會,連老闆都在場,說明這個會議的內容與每一個人息息相關的。每個公司的情況不同,崗位不同,一般不會興師動眾的開大會,除非有什麼特殊事情必須讓員工都參與。從問題的描述可以推測得到,這個公司的管理上肯定存在很大的問題,說不定就是為了完善管理制度,剛好那幾個人就撞上了,對他們而言可能很不公平,但對公司而言卻是恰到好處,這就是職場生態系統。

    從問題的描述來看,這件事反映了當前職場中最普通的4個問題,初入職場的新人應該引以為戒,提高警惕:

    這是職場上的通病,大到集團企業,小到創業團隊。員工的心態問題,也可能是對“公司”的認識不夠清晰。特別是工廠的生產工人,很多人眼裡只有錢,從不管什麼制度不制度。

    我經常在義烏街頭看到很多的臨時工人,每天一大早就往路口一站,等著老闆來“請”。我朋友去年六月份,因為趕貨需要,工人不夠,要招臨時工。當時他老婆開著麵包車去臨時工經常活動的地方找人,按照正常工作進度,當天只需要4個工人即可完成。但是,她的車剛停下,那些臨時工一窩蜂擁過來,他老婆嚇得一身汗。還沒得她把技術要求說明白,車上就擠滿了七八個人。不管她怎麼解釋,這些人就是不下車,都說自己經有經驗,實在沒辦法,只能全拉回工廠。原來4個人要做一天,現在8個人只做了四個多小時,可是在結工資的時候,工人死活要按全天來算,什麼來去耽擱時間,中午不好找活幹之類的各種奇葩理由一大堆。

    在小公司裡,眼裡只有錢而沒有規章制度的工人實在太多了。像這樣的人,不管你是開大會,還是小會,他們要麼遲到,要麼是直接不參加,如果是公司有集體外出旅遊,他們跑得比誰都快。

    第二:無組織無紀律,不守時,做事拖拉草率

    在企業,員工遲到在所難免,畢竟上班途中真的會遇到堵車,但是遲到的理由的一定要充分。

    公司開大會,都會提前通知安排,為什麼大會已經開始了,幾個員工同時遲到呢?理由很簡單,這幾個人平時草率懶散慣了。

    我認識一個做運營女孩,她就有一個不好的習慣,早上到公司的時間不確定,換句話說,早上公司的事就與她沒有關係。她是經常遲到的那種,剛開始,我們還以為這姑娘有什麼絕招,可是在公司幹了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迫於業績壓力,自己辭職了。

    遲到,如果你沒有充分的理由,那麼就要起早點,路上跑幾步,不要拿自己的無知去碰撞公司的制度,吃虧的只有你自己。

    第三:個人主義,不懂得隨機應變,不懂職場潛規則

    混職場的確不容易,我們常常聽到一些報怨,說什麼明明別人不如自己,可人家的待遇就是好,晉升就是快。在職場中,不能單看工作能力,更不能因為自己擅長某一方面就希望大家以你為榜樣。不得不承認,職場是有潛規則的,不是能力說了算。

    比如這個問題中遲到的這幾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頭一天睡早點,大會當天起早點,提前達到會場,不但不被開除,還可能會受到表揚。如果真的有特殊情況會遲到,那就先跟自己的上司知會一聲,到了會場神不知鬼不覺的混進去,老闆怎麼會注意到你呢?而不是明目張膽的“硬闖”,你這是公然挑釁老闆的威嚴,無視公司管理制度,公司不開你還能開誰呢?

    想要在職場裡混得風聲水起,就不要以自我為中心,懂點職場潛規則是很有必要的。

    第四:普通崗位普通身份,沒有上進心,只知道上下班要工資,不學習不進步

    我們是不是也經常聽到“公司不養閒人”這句話?是的,公司不會養閒人。如果,有一天你感覺到工作很閒、無所事事,而你又正好滿足於這種悠哉悠哉的清閒時光,那麼恭請小心,辭退的導火線正向你燃燒過來。

    每個公司的崗位設定都有差別,但普通崗位總有那麼幾個。在我朋友他們公司,有一個做美工的,他們有天貓、淘寶和速賣通國外電商平臺,每天都要處理好多圖片,國外的電商平臺對圖片的要求並不高,所以美工部門是分開的。有個美工進公司很早,都有6年多了,這傢伙也是經常遲到,鬍子拉碴的,沒工作激情,工作效率也很差,6年來,基本工資加上績效,沒超過5600元,但是天貓部門的美工,就是剛招的新人,工資待遇在6000+。

    一個人在公司上班,你用什麼樣的心態面對公司,公司就會用相應的態度回饋於你。特別是那些普通崗位的工人,真的是有你不多沒你不少,之所以留下你,可能就是為了撐撐場面,營造一種看上去公司人多的辦公氛圍罷了。一但公司忙起來,或者有一天你撞在制度的搶口上,你就是那個被批捱罵的活靶子。

    一個外貿公司HR的用人陰招,對大家應該很有啟發

    一個做外貿的HR,他們團隊有50多人。他說他會特意招一兩個沒脾氣、沒鬥智的員工來公司,這種崗位的價值就是塑造典型的反面案例。在管理制度、績效考核上面,大家一視同仁,但是這樣的人往往是完不成的,工作中還會時不時的觸碰到公司的紅線。到時HR就會用這些活生生的例子來管理其他人,他說這一招很湊效。仔細的想想,哪個初入職場的新人沒挨批受罵呢?好多時候被罵也是莫名其妙的,可能一輩子找不到原因。

    總結:我們應該很慶幸自己遇到一個雷厲風行、守時守信的老闆,也應該珍惜嚴厲的工作制度。人,只有在這種高壓下才能更快的成長,才能越來越優秀。而不是三天兩頭遲到,更不要無視公司管理,我行我素,挑釁管理制度。

  • 35 # 也許雜談

    好大的官威啊,如果不是眼睛睜著,我還以為是穿越到了封建社會。

    .

    員工遲到,應該由管理者先作出檢討,也就是說,那個耍威風的老闆,應該擔首要責任。

    作為管理者,應該對“開大會遲到”這件事有所預見,提出相應的管理辦法,並在日常工作中嚴格執行。

    而正是因為管理者工作不到位,所以才出現了遲到現象。

    如果要追究責任,應該從管理者一級一級追起,直到遲到的當事人。

    現在卻來追遲到者的責任,把人家當場辭退,豈不是本末倒置。

    看來,這老闆的腦袋有點問題。只顧著耍威風,卻不知自己的失職所在。

    .

    再者,這老闆的素質明顯有問題

    遲到很正常,誰不遲到,難道老闆他自己從來沒遲到過嗎?

    員工只是來工作的,付出自己的時間,換取一定的報酬,只是一種合同關係。

    但聽老闆的這口氣,好似是把員工當成自己的家奴看待,還真當自己是根蔥啊。

    .

    再者,這“當場辭退”明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法定事由,這小小的“開會遲到”,絕對不能形成解除合同的要件。

    要是遇上個厲害點的員工,非把他告個暈頭轉向,讓他付出2N+1的經濟賠償。

    這法盲當的,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

    .

    這種單位,走了也好

    就衝有這種老闆,這單位也好不了,不如早點拿錢走人,到別處好好發展。

    現在正好老闆腦袋不夠用,非要耍威風“當場辭退”,把機會送上門來。那隻好抓住這機會,弄上一筆經濟補償金,愉快地走人。

  • 36 # 海棠兔的樂園

    我覺得發生這樣的事情不能太武斷,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辦法。根據原因來實施對策,沒有絕對的答案。

    第一種情況是個人工作積極性問題。這個會議很重要,老闆也是那種大企業一把手。這麼重要的會議遲到了,就是工作態度有明顯的問題。老闆肯定要殺雞儆猴了,所以這樣的事情怨不得別人。

    第二種情況就是老闆特別愛面子,特別不喜歡別人挑戰他的權威。當著他的面遲到了,就是在向他挑戰。要是遇到老闆心情不好,肯定是要拿這件事洩憤的。遇到這種情況只能自認倒黴吧!

    第三種情況就是意外。比如說開會那天要見一個很重要的客戶,時間是早定下的。見完客戶再去開會,就肯定要遲到的。趕到現場時,老闆不明白情況,自己不巧撞了槍口,就這樣被當槍使了。

    那我們怎麼辦?

    第一種情況就是個人問題,首先要改正的是個人工作問題。至於是否真的被辭退,那就看老闆的意思了。如果老闆對你的工作問題早有意見,那麼留下來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第二種情況是當冤大頭了。平時公司考勤制度可能沒有那麼嚴格,遲到幾次也沒什麼。但是撞到槍口了,就要放低姿態。給老闆一個臺階,看看是否能留下來,前提是你真的喜歡或者需要這份工作。

    第三種是運氣不好。這時最重要的是開完會後向老闆解釋清楚原因。要是能簽下一個大單子,的話,老闆開心還來不及,也就不計較你遲到的事情了。

    職場不易,且行且珍惜。

  • 37 # 一享書香

    作為職場達人,我很樂意回答這個問題。

    單位開大會,員工遲到這個行為是不對的,不過,老闆現場辭退也是比較任性了啦!

    不管怎麼說,一個企業組織,得有規章制度和較好的執行力,不能這樣情緒化和臨時決定。建議企業和員工這樣做:

    首先,企業需要建立合理的規章制度。

    想要更好地管理員工和企業生產,就需要建立合理的、保護老闆利益也不損害職工利益的規章制度。

    比如,員工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做哪些事情會是被允許甚至被獎勵,而做另外的一些什麼事情又可能會被禁止或者懲罰,屆時,獎勵什麼或者會受到什麼懲罰等等,都需要提前說好,不能臨時性地決定什麼事情。

    特別是開會這樣的事情,需要提前告知職工哪些人何時到何地去參加會議,如果遲到的話會怎樣,如果缺席的話會如何等等。

    不信,君請看,華為規定:遲到會怎樣,任務沒有完成會怎樣。

    其次,企業要嚴格執行你所制定的規章制度。

    如果不能很好地執行,那麼之前費大勁兒所制定的規章制度,將成為擺設!企業在執行的時候,還要一視同仁,千萬不能看人下菜碟,犯了同樣的錯誤,罰這個不罰那個;做了同等的貢獻,獎勵了那個不管這個了!

    同時,還不能朝令夕改,隨意胡亂變動。

    只有你鐵令如山,才能讓員工們令出即行、所向披靡!

    最後,員工也要自覺遵守、積極貢獻。

    只要企業建立了合理的規章制度,還能夠嚴格執行也不朝令夕改,就建議員工們要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並要積極貢獻,只要這樣做下去,相信你一定能夠受益良多的!

    有一些朋友反映說,TA也兢兢業業地做事了,可是好幾年了,居然沒有升職加薪的機會,感覺沒有貢獻的動力了。

    我只想說,只要你所在的企業滿足前兩點,那麼你就可以繼續好好貢獻,相信你的上司、老闆、公司總能夠看到你的好處的,屆時,升職加薪就是立馬的事兒了!

    而我們辛苦工作,所求不正是這些嗎?加油吧~

    綜上所述,只要企業能夠建立合理的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員工能夠自覺遵守規定和積極貢獻,那麼定能賓主皆歡、各取所需了~

  • 38 # 人類統合體

    開會遲到,解僱完全是老闆的自由,但是該賠償的必須賠償,這是公司違法解僱。因為這是在上班期間。並非上班遲到。在上班期間當中某件事情。但早晚這不屬於員工違紀的範圍。平時理由解僱就是非法解僱。2n沒得說

  • 39 # 職場姐說

    我看啊,開會遲到被開除的這幾個人都不是什麼重要的人物。

    我為啥這麼說呢?你想啊,如果遲到的真的是一個什麼副總級別的人,你說你們老闆能花這麼大的脾氣?如果重要級別的人物遲到了,你們老闆最多說一句要有規矩,下次不能遲到,下次吃到罰款。我以前的老闆就是這麼做的。即表現了自己威嚴,又表明了態度。從此之後,大家開會都是提前到場。

  • 40 # 張湘鈺K

    現在的私營企業這種事常見,老闆有錢任性!至於違法他也不會管,賠錢而己,但自己威望不能損!雖有小題大做,但也是可以殺一儆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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