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 如魚得水水
-
22 # 於春林
有句話叫衝動是魔鬼,現在好了,錢也甭要了,人也沒了,兩個家庭的悲劇。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悲劇呢?我想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算到這兩個人身上,那是不公平的,他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受這個世界的方方面面的影響,做出不理智的行為。我想除了他們自身的因素以外,也有社會的責任,另外,老闆也許真的是當時沒有錢支付,而農民工也急需用錢,再加上老闆刺激的話語,最後出現悲劇,讓人唏噓不已。
對待問題每個人都要從實際出發,不要只看到自己這一面,也要看到對方的一面,凡事要理智,出現矛盾時要學會藉助外力來解決,比如就這個事來說,你要不回來,可以找當地的基層組織來協調。千萬不要衝動,不要鑽牛角尖。這樣的結果就是害人害己。只會製造更大的麻煩,所以,我認為這個農民工是愚蠢的,老闆也是有過錯的,欠錢在先,還拿話刺激人家,這是錯上加錯。
通過這個事,我們都應該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有時也會出現不理智的時候,只是還沒有做出這樣的事來。所以,當遇到事的時候,要靜下心來,理智一點,多方位提供解決方案,不要一條道走到黑。
-
23 # 鄉知小仙子
首先認同題主的觀點,這是一場悲劇。
無論是33歲的農民工、還是55歲的老闆,都不應該為錢丟了性命,畢竟只要活著一切皆有可能!但是既然這樣的事發生了,其發生的直接原因和背後一系列的問題,就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深思和討論,因為杜絕此類情況發生,也是最好的辦法!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欠錢的人不僅成了大爺,而且還變得囂張跋扈了起來,這次事件中的老闆周某某就是如此,面對著急要錢的農民工,不僅沒有給出拖欠工資的理由,而且還十分囂張的留下了一句話:“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
雖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但是這點工錢真的值一條命嗎?顯然是不值的,而老闆之所以這樣說無非是以下3點原因:
1、料定了農民工拿自己沒有辦法。
2、急於脫身。
3、內心看不起農民工。
4、認為農民工的工作存在問題,不願意支付工資。
5、大庭廣眾之下為自己掙點所謂的面子。
但是他卻忘記了我們常說的“蔫人出豹子”。農民工是一個吃苦、耐勞,而又不善言談的群體,他們背井離鄉、風吹日晒就是為了賺錢養家餬口,所以有些痛苦和委屈默默地承受了。
不過這並不代表人沒有底限,當底限被人觸碰時,有些容易激動的人難免無法控制自己,而做出超乎常人的舉動,因此在我看來這應當是一起因憤怒而殺人的案件,而其點燃農民工怒火的話,則應當是這句“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
根據我的瞭解,從發包方開始,一直到小包頭手裡,他們之間支付款項的方式是層層壓著的,也就說等工程完畢後,才會從發包方開始逐層的支付工程款和工資,因此這就給了老闆們拖欠很多工資的機會。
不過近幾年來,各項政策和法規也明確規定,不得拖欠農民工的工資,也就是說無論工程最後完成的怎麼樣,發包方對於工資的支付不得拖欠,應當與工程款的支付分開來執行。
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一些老闆仍然是選擇拿到了工程款以後,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因為對於他們來說從上家手裡拿到的錢就是錢,不管是什麼錢,而拿不到完整的工程款,就意味著損失,這種損失他們不想自己承擔。
關於這件事我曾經看過一個拒不執行農民工工資的案例,在農民工起訴了老闆之後,他仍然拒絕支付工資,並且聲稱自己沒有拿到一分錢,責任不在自己。
後來相關部門調查了整個案件才發現,雖然發包方還沒有支付全部的工程款,但是早就單獨支付了農民工的工資,而這部分款項就被承包公司扣下了。於是當事人被以拒不執行罪批捕。
瞭解了這些,我們再來說一說為什麼農民工討薪難,不願意採取法律手段維權?
首先當遭遇拖欠工資時,農民工一般會選擇跟直屬老闆,以及承包公司和發包公司協商的方式來解決,但是首先遭遇的問題就是他們之間互相推諉,因此一些農民工根本沒有辦法通過這個途徑解決。
其次當農民工選擇找當地勞動部門解決問題時,因為沒有簽署相關的勞動合同,無法證明勞動關係,所以很可能就遭遇了拒絕受理。
再次當農民工選擇找當地其它部門來處理此類問題時,由於相應的行政部門只有協調和施壓兩種方式來解決問題,但是有時候存在找不到人,或者是某些單位根本不懼怕壓力的情況,而這些部門又不能直接的凍結和劃撥其財產給農民工,因此短時間內很難解決問題。
2、農民工背井離鄉,選擇起訴等長時間的方式解決問題,成本太高。
通過以上努力無法解決問題時,其實很多人都知道可以到法院起訴,但是到法院起訴解決問題,一般來說都需要3-6個月的時間,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拿到判決結果,這對於農民工來說是比較困難的。
如果被拖欠工資比較少的話,找一個律師可能還不夠律師費,如果自己解決的話,又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因為工程結束了以後,想要居住只能是到城裡租房子,或者提前幾天來到他鄉的法院所在地租房子住,這無疑又是一項大的支出。
到最後可能最終問題解決了,也等於是沒有賺錢,因此還不如就此放棄,選擇利用這些時間再去賺錢來的實用。
對於農村人來說,如果有文化或者是有別的渠道可以賺錢,應該都不會選擇背井離鄉做農民工的,也正因為如此,大多數農民工的文化水平較低,甚至存在不識字的情況,因此對於法律常識就談不上了解了。
這就造成了在相應證據上的欠缺。因此在打公司的時候很被動,而在工程結束以後想尋找證據又很困難。
例如有些人連包工頭的名字都不知道,更談不上其所屬公司,以及掛靠公司的名稱了,那麼告誰都是個問題。而在於工資、工作時間等問題上證據的欠缺,還會造成無法獲得預先約定好工資金額的情況。
-
24 # 煎餅卷大蔥0小龍
在這裡為農民工感到惋惜與不值,對於該老闆感到悲哀吧
農民工衝動,衝動是魔鬼,現在是什麼社會?現在是法制社會。老闆欠你錢,你要學會用法律來解決。近幾年國家對於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非常重視,並且也是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你打12345或者找勞動局直接投訴舉報,他們會很快給你處理,並且會直接把公司向員工發放工資的銀行卡凍結。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5月1日起施行。條例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違反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賠償金。這名農民工你要想想你的親人,孩子,父母,為了這點錢搭上自己命值嗎?辜負了父母與親人,可憐了孩子。你總想著一命抵一命,但是你把老闆殺了,你又能得到什麼好呢?
老闆你拖欠農民工這點工資,你就能成富翁啦?你就不想想這點錢對於你來說有可能不算什麼,但是對於一個農民工來說有可能就是救命稻草,是全部的希望,整個家庭還指望這點錢生活啊。你難道就不怕遇到一個不要命的和你拼命(現實就真讓你遇到了)?就算最近手裡錢比較緊張,那你要好好和農民工說啊,不要像別人欠你錢似的,更何況你還說:“要錢沒有,你來殺我啊”,說這種話去將農民工的軍。記住農民工做出這種事情都是你們逼得。
現在有錢人都比較會說,不管和誰說話,就算心裡有多麼不願意,不高興,都不會說的太過,這才是聰明人。這名老闆就是典型的有命掙錢,沒命花錢的型別,你不可悲嗎?希望下輩子想開點。
-
25 # 寰宇佳客
"農民工討薪無果,殺死老闆後自殺。"怎麼看?!
說實話,看到這個問題我的心情很沉重,很沉重。
作為一個生在農村長在農村參加工作後又長期從事農村農業工作的人,我想談點兒個人看法,否則,如鯁在喉!
首先,我認為這個討薪的農民工可憐可悲。30多歲的人了,家裡一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是家裡的頂樑柱。為了全家生計去討薪,這是必須的,欠賬給錢,天經地義!但是,就為了老闆的幾句猖狂話語,一時衝動殺人,這就是欠缺考慮了,本來討薪佔據主動地位,這將人一殺,立馬就由主動變被動了。更可悲的是,殺人後竟自殺了!因討薪而殺人,究竟能否被判死刑,即便判了死刑會不會立即執行都還未可知,便匆忙自殺,何其魯莽!!!難道一死之後真能一了百了嗎?!所以,討薪農民工其情可憫,採取的極端化措施不可取!
第二,我認為那個欠薪不給的老闆可鄙可恨!欠薪不給無外乎兩種原因:一是因受天災人禍等因素影響的確手頭緊張,暫時拿不出錢而無法發工資,二是手裡有錢就是不想給惡意拖欠!如果是第一種原因,只要老闆態度足夠好,再多少先付一部分以解決討薪者的燃眉之急,事態也許就良性發展了。可本次事件中的老闆欠薪卻是第二種原因,有錢不給,還囂張,典型的得志便猖狂仗勢欺人的小人一個,實在可鄙可恨!而最終命喪刀下也算是咎由自取!
農民工的工資是血汗錢,任何人不得拖欠,這是國家三令五申反覆強調的,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希望各位農民兄弟們面對老闆欠薪的情況時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要相信國家,相信法律,千萬不能意氣用事採取極端化方式維權,這樣不划算。同時,也奉勸各位老闆和包工頭,一要主動學法不當法盲,二要善待給你打工的農民工們,該關心的要關心,該付工資的要及時兌付工資,尤其不要倚勢欺人,否則,後悔晚矣!
-
26 # 民間愛心服務
本人來看應從以下論此事。
無知和任性
老闆的挑釁行為如此豪橫,說明人性的任性反映。這都是無知的根源。那種誰有錢,誰就是爺的自私作崇,把道德和法律置之度外。無知的行為,更容易讓討薪者不理智和走極端行為。
討薪者就被對方的無知挑釁就殺之,是無知的行為。首先討薪方法很多,卻選擇最遭糕的一種,足見愚味。其時我援助過討薪者的求助,選擇其它方法,實現了討薪目的。其次一句豪橫的話都承受不了,足以說明無知。因為用無價的生命僅與一句懶皮的話交換,太虧了都不知。如果人人都這樣交換行為,那人就不是高階動物,更不能把人稱為智慧精靈了。
自立也要懂法
事件從另一個側面告訴人們,從父母的家裡進入社會,實現自力。僅靠勤勞和創業勇氣並不代表實現自身的自立。遵循社會形成的基本道德,同時更應學習法律,讓人既合法生存,又能用法律保護自己。使個體既不傷害他人利益的情況下,又實現自身的利益。只有這拼,人與人才實現共生存。
學習《農民工工資適應支付條例》,討薪最便捷,效果最好
新“條例”無論在對執法者的追責,或討薪權益維護都很明確。既讓討薪者很便捷得到工資,又讓執法者及時和到位服務。因為對執法者也有追責,尤其是政府可以起動應急資金支付。充分體現了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所以,農民工們不用擔心薪金是否實現,而且政府部門讓你及時拿到手中。你只需持有證據,通過一個電話或申請足以解決。前題是你要學習新“條例",否則無知害了自己。
-
27 # 小元share
5月16日,遵義街頭,一位討薪者在溝通無果之下,當街砍死了老闆,同時還刺傷了勸架之人,隨後他也自殺身亡。
這是一起用生命換來的教訓,包工頭猖狂的態度,以及過激的語言,刺激了討薪者的神精,也可以說是底線。
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然而,所欠的薪水錢就是要不回來,對拖欠的工錢,老闆推三阻四一直不給,還這樣刺激一個急需用錢之人,其心可誅。
農民工掙錢不容易,都是血汗錢,要不是逼狠了也不會殺人,畢竟都是有家庭的人。
-
28 # 西北郭郭
一農民工討薪過程中,當街殺死欠薪老闆後自殺,你怎麼看此事?
這個新聞我也看了,真相基本如題主描述裡面寫的那樣,但究竟是不是農民工還沒有準確答案。前景回顧:
5月16日,貴州遵義的一位33歲打工者在討薪過程中當街砍死了欠自己錢的55歲老闆,與此同時還砍傷了一位勸架者,最後的結局是砍死老闆之後自己也自殺身亡。
這起欠薪不給還口出狂言辱罵討薪者最終導致自己被殺的惡性事件,其背後傳遞出的資訊讓人深思!
發生這樣的慘劇到底誰對誰錯?很顯然,這個老闆有錯在先,不僅欠錢不給,而且大言不慚:“要錢沒有,你來殺我呀!”。但這位農民工的做法也有失冷靜,衝動是魔鬼。
再來說說這位33歲的農民工討薪者。雖然你自己佔理,但也不能採用如此極端的手段來傷人性命。我猜想欠的錢應該也不是很多,咱可以通過多種途徑來維權,沒必要搭上兩條活生生的性命。你可以試著和這位老闆好好溝通,如果實在溝通無果,可採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年輕人愛衝動,往往衝動過後就後悔,如果這位朋友還活著,我敢打賭他肯定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
最後總結:像這樣的老闆,我只能說他很傻,傻到自己丟了性命。欠別人的錢,還用如此口氣跟別人說話,自掘墳墓的做法也是沒誰了。對於這位討薪者,我認為他不值,年紀輕輕就因為這件事而失去寶貴的生命,是對自己、對家人的一種不負責的行為。事已至此,它也為我們敲響了警鐘:不要隨意去激怒別人,衝動真的是魔鬼(圖片來自網路)!
-
29 # 青山老胡hza123
五月份的遵義,一個農民工在討薪過程中,由於沒有得到自己應得的報酬,欠薪老闆不僅沒有支付工資,反而還挑釁農民工,並且說:"要錢沒有,你來殺我啊"!農民工被激怒後,當街殺死了老闆,然後自殺。對於這樣悲劇的發生,我認為:老闆明顯是一個老賴,素質太差,有錯在先,是老闆錯誤的言論,導致了悲劇的發生。下面我來分析一下吧!
-
30 # 掌心春秋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時代發展了,應當進一步依法完善農民工結薪的管理機制,不給黑心老闆以可乘之機。殺人者不該,被殺者可悲。
-
31 # 依然論職場
農民工的做法愚蠢,欠薪老闆更可惡。欠薪還錢,殺人償命,這是兩個性質不同的法律問題,是不應該聯絡在一起的。
正常情況下,討薪人找欠薪人是不會起殺唸的。因為他要的是錢,而不是命,更不願以命抵命。
所以,欠薪老闆才敢對農民工挑釁“要錢沒有,你來殺我啊。”這個老闆做夢也沒想到,這個農民工真的把他給殺了。
殺了欠薪老闆之後,這個農民工自殺這一行為足以證明這個農民工是知道“殺人償命”這一基本法律概念的。
討薪不成,要了老闆的命,其結果是不僅以命抵命,而且錢也沒要回來,還是賠了。老闆只因快了快嘴,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了。
假如兩個人事先就預測到這個結果,誰也不會走這一步。然而,對兩個當事人來說,沒有“如果”,只能給世人帶來一些警示:
一是,做任何事情不要忘記初衷。這個農民工錯就錯在,本來是找老闆要回欠他的工資,結果卻要了老闆的命。把一個正常的維權行為演變成一起殺人案。
如果始終不忘自己討要工資的初衷,在從老闆那裡要不回來錢的情況下,去尋找其他救濟途徑,比如勞動仲裁、法院及有關社會組織參加新聞媒體等,一定會得到比較圓滿的解決。
二是,做任何事情都要考慮後果。老闆說“要錢沒有,你來殺我啊。”老闆說話的底氣在於“殺人要承擔償命的後果”。
這個農民工把老闆殺了之後,才想到後果,於是自殺身亡。
什麼結果,就他自己來講,本來是老闆欠他的工錢,最終他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了。如果他在動手前想到了這個後果,恐怕就不會又到這個地步了。
社會上那些“路怒症”,只要還活著,沒有不為當初的不計後果而後悔的。
三是,永遠記住衝動是魔鬼。作為一個成年人,正常情況下一般不會做出太出格的事,像殺人這種殘暴行為更不可能輕易發生。
然而,只要有衝動在起作用,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都可能發生,所謂的“一氣之下”,所謂的“誰怕誰呀”!等等,闖出無法收拾的大禍往往都是一時衝動所致。
這個農民工殺害老闆很大程度是衝動。所以說,衝動是魔鬼。
從對農民工討薪演變為殺人、自殺悲劇的分析,至少我們可以領悟到,在當今法制越來越健全的情況下,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是我們所有人的最佳選擇。
-
32 # 野喬342
農民工是弱勢群體。在老闆面前從來不敢說個“不”字。為了家小,為了生存“兔子”終於被“憋急了”。只是用自殺去殺人討公道代價太大了!無奈!這是不應該發生的無奈!有人在評楊白勞時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知農民工討該得的血汗錢算不算“天經地義”?!
有理講理幹嗎殺人?
現在的多角債太多,錢在誰手裡誰就是硬道理。往往討債的是“孫子”,欠債的成了大爺。和欠債人講道理近似與虎謀皮。就是老闆之間討債也一樣。
難道除了講道理就只有殺人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討債是合法的,殺人是犯罪的。這些道理誰都懂!
當農民工講道理拿不到血汗錢時,還有幾個途徑可以試試:
二是法院;
三是律師;
四是其他合法渠道。
表面看一個農民工換一老闆,似乎農民工值了。
我們首先為“老闆”惋惜:瞬間“富有”化為烏有,讓幾個“小錢”毀了自己,也毀了本該幸福的家。
我們為農民工惋惜。這樣做太不值了!你的血一不會讓“老闆”講理,二不會讓家人安穩日子。反而連累家小,讓等你贍養的老父老母為你淚流滿面,讓妻兒為你泣不成聲你其心何忍?!
-
33 # W聞風坐相悅
貴州遵義,一名33歲的農民工溫某某,因討要工資被老闆激怒,當街殺死了55歲的老闆周某某,隨後自殺身亡。
我對此事的看法是沒有贏家,是一場悲劇:一方面:殺人者本來是有理的,變成了違法犯罪;自殺讓父母失去了兒子,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父親。我們不禁要問,這樣做值嗎?
溫某某的這種極端的做法,提醒廣大農民工朋友引以為戒,不管遇到什麼事情,都要保持冷靜,不能採取極端的做法,害人又害己。
另一方面:給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者,敲響了警鐘。如果繼續拖欠農民工工資,後果無法設想。奉勸那些拖欠農民工工資者儘快付清所欠款項。
第二,農民工朋友在外地打工者居多。在外地人生地不熟,舉目無親。在外地打官司的難度不言自明。
第三,農民工朋友年齡結構和文化程度有很大差別。有的年齡60多歲,有的文化程度很低,讓這部分農民工進行訴訟難度非常大。
第四,農民工朋友和老闆相比,差距太大。一方是弱勢的農民工朋友,另一方是財大氣粗強勢的老闆;力量懸殊太大,有很多農民工朋友自我感覺無法和老闆抗衡;贏了官司輸了錢的事情相信也有很多人經歷過。
第五,欠農民工朋友小額的工資,很多農民工朋友都覺得金額小,如果走法律程式費時費力,不夠“功夫錢”。
-
34 # 放大鏡617
中央每年都對農民工討薪問題作出指示,但每年農民工討薪問題總有發生。但這次涉及討薪不成殺人致死事件,性質惡劣。但事件令人深思。
殺人者可嘆,死者可恨。包工頭欠人工錢理應歸還,欠錢不還競刺激和激怒對方,遭至滅頂之災,這是自作死不可活。農民工討薪天經地義,但因一時氣憤殺人而自知違法而自殺。
-討薪之事,一案二命,其實完全可避免發生。試想,如果包工頭低調一點,答應緩期支付,事情就不會發展至凶殺。不過前因不知,為什麼包工頭會說出,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刺激話呢?是這句話才丟了性命。
討薪者溫某為什麼討薪時身帶凶器?這說明溫某是準備魚死網破的。包工頭那句刺激而挑逗的話,使討薪者溫某最後失去理智,而殺人致死。溫某深知殺人償命的法律而自殺。
這件事件使我有幾點感想,當雙方發生矛盾時,不要無限制的刺激和挑逗對方的底線,去激怒對方的神經,不然會使人失去理智而瘋狂,後果不堪想象。和為貴是處事的法寶。
另外,想到善惡問題。討薪者溫某殺人犯罪肯定為惡,未殺人前為善,一念之差,善變為惡。
-
35 # 俗世半僧
近日,一則貴州尊義農民工討薪殺人的新聞,在社會上引發極大影響,將尊義這座古城推向了輿論前沿。
有媒體報道:“5月16日,貴州遵義,一名正值壯年,33歲的農民工溫某,因討要薪水被老闆激怒,當街將55歲的欠薪老闆周某砍死,同時還砍傷了41歲的勸架者陳某,溫某隨後自殺身亡”。
那麼,案發前老闆周某是如何激怒溫某,導致溫某突然“暴走”當街殺人的呢?筆者查閱了大量網路資料,或許有偏差,大意是:“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有本事你來殺我呀”!看到這,我不禁菊花一緊,心中暗思,這以後遇到啥事,千萬別說“你來殺我呀,你來打我呀”這樣的話!如此下賤的要求,萬一對方情緒激動,被滿足了呢…;比如…周老闆!
發生這種事情確實令人痛心,支付薪水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為什麼要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有本事你來殺我啊”這樣的渾話?看到這個事件時,我們大家的第一反應是一種莫名的悲壯,這是得有多大的困難和委屈,才能夠激起這樣的無邊怒火呀,不惜以命相搏。我不是當事人,不知道其中曲折,但也有被人欠薪的經歷,討薪的過程真是得讓人氣結、惱怒!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計,弱老看病,孩子學費,房貸車貸,如果家裡沒點“餘糧”,一家子等著這點微薄的薪水“下鍋”,老闆欠薪不說,還這樣趾高氣揚,咄咄逼人,可能很多人都會被激怒,只是沒落在自己身上,還能保持一份冷靜!
多年來,欠薪討薪引發的事件太多,不是孤立的個案,嚴然是一種社會現象,並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國家三令五申不得拖欠農民工的工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於5月1日正式實行,這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提供了更為有力的支撐,單從法律層面還遠遠不夠,還要在行政作為,社會關注等多方面,給予弱勢群體更多的關懷,單講法,是否有點高高在上的說教?難道農民工就應該天然的貼上不懂法的標籤?難道農民工就不知道殺人是犯法的,單講法律層面,這與“何不食肉乎”有何區別?
我們都是家裡還有點“餘糧”,吃飽了,享受著空調,在這裡或普法,或勸導,教誨人們遇事不要走極端;但真的到了走投無路時,誰人可幫,誰人可訴說?請別忘了,現在的農民工早已不是文盲,不是法盲,他們都接受過教育,是新型農民工,現在的“農民工”也不是農民工,而是對憑勞動吃飯所有打工族的統稱,他們做著最髒最累的活,幹著沒人願意幹的工作;我們所勸導的,街上隨便拉一個農民工問問,他們都能答上來一二,既然懂,為什麼還要以身犯險,這才是社會最應該反思的地方!
應該反思的是,我們的法制越來越建全,我們的公民受教育程度越來越高,我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好,而我們的道德,我們的傳統美德,價值觀,是否也在相應的提高?一連串的靈魂拷問,這難道不值得我們反思嗎?社會功利盛行,教出了大批大批的精緻利己主義者,唯利是圖的炒作比比皆是;有的人,連起碼的誠信都忘得一乾二淨,周某之死,就是因為失誠失信,害了他人,還搭上了自己卿卿性命。
這些年來,有多少老懶,欠薪欠帳不還,他們挖空心思,早早轉移財產,或移民跑路。人民法院對老懶們加大了處罰力度,也經常遇到執行難的問題;這些人留下一屁股的爛帳,終究會由誰來買單?道德的滑坡,誠信的缺失,為此買單的會是全社會。“執行難,欠錢橫”,欠錢的在奢侈,債主在“討飯”;出入大酒店,開著豪車就是不還錢,這些“懶老闆”們的惡劣行徑,每每看到這些,真是怒不可歇,卻與之奈何。規則再充分,也是規則,如Sunny普照也有照耀不到的陰暗一樣;再遇到走投無路的討薪農民工,自然釀成大禍。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你來殺我呀”,周某喊出的那句話,餘音悚脊!讓我聽來十分難受,難受於老懶的理真氣壯和冷漠,更難受於農民工兄弟們面臨的是多麼無助和無奈。有人說為啥不去告他?去勞動局,去法院;這樣的老懶,勞動局找到他時笑得像個孫子,欠帳認帳,態度良好,就是沒錢還;處罰?生意都跨了,連罰款都“交不起”;告法院?財大氣粗的公司間債務官司都打得無可奈何,你叫一農民工為萬兒八千去和老懶費時費錢耗官司?申請法律援助?同樣耗不起那跑來跑去的時間。只有嚴明的法制,方便、高效、快捷的農民工辦事行政通道,社會對弱勢群體的關注關懷,道德教育和宣傳引導,攜起手來,多管齊下,才能從根本解決農民工的問題。不涉身處地著想,怎能感同身受,去理解農民工兄弟們被欠薪的那份堅難和無奈。
誠信,中華美德核心價值觀之一,乃立人之根本。誠信缺失的商人,註定人設崩塌,生意失敗。周某這是多麼無賴的處世之道啊,懶得心安理得,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嘴臉,才終於激怒了溫某,才造成如此惡劣後果,兩個家庭連同兩條鮮活的生命。可惜呀,可悲呀,勸人冷靜的說教如唐僧一樣囉嗦,可我還是要說,遇事請大家三思,不為別的冠冕堂皇,請想想您的家人!
我們的社會在高速發展,火車在提速,經濟在增加,人民的衣食住行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請社會停一下您的腳步吧,有多少弱勢群體需要關注!加強法制教育,更要加強道德教育,經濟建設與文明建設缺一不可,共建和諧社會,關係著每一個人!
-
36 # 龍哥風景
遵義青年討薪不成當街殺死僱主,2020年5月22日-無勢無權無錢,加上被逼無奈,走上極端。
討薪無果遭欠薪老闆挑釁,激情殺人,值得同情,但為此付出沉重代價,太過不值,也讓家人今後生活更加困難。 當正當權益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維護時,那麼一切過激的做法都有正當的理由。當法律不能及時保護弱者時,弱者做出的一切反抗都有其道理。 我們不妨假設一下: 1、當農民工討要報酬時,欠薪老闆態度很好的應對,手上有錢就直接給了,不夠的話先拿出一部分,剩下的約定好時間,還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嗎? 2、假如農民工討薪困難,到有關部門申訴,直接得到提前賠付,剩下的問題由有關部門和拖欠薪水的老闆慢慢溝通交流,是罰款還是做更嚴厲的處罰,都在短時間內完成,世界上還會有欠薪嗎? 3、如果拖欠工資跟拖欠信用卡一樣按每天萬分之五計息,報警後立即立案,欠薪人資產被凍結,銀行存款餘額直接劃撥欠款和利息,還會有這種事情嗎? 4、欠薪的源頭公司五年內禁止參加各種招投標專案,欠薪人列入老賴名單,是不是欠薪的行為會越來越少? 不管欠的是多少錢,幾千也好,幾萬也好,很多人眼裡看著不起眼的一筆錢,對被欠薪的農民工來說也可能是治病救命的錢,孩子上學的學費,家庭幾個月的生活費。 被殺者不僅拒絕支付薪水,還口出狂言"要錢沒得,你來殺我呀!",於是,願望得到了滿足,絲毫不值得同情。 我曾經長時間關注過農民工欠薪問題,有專案已經做完一年多了還沒拿到錢的,一群人只好留在異鄉,過著流浪一樣的生活,抱著能拿回錢的心願等待。也有人通過極端做法要回了工資,還有人因討薪違反法律。 農民工欠薪問題雖然屢次提及,有所改善,但是卻不能徹底禁絕。歸根結底還是欠薪成本太低,處罰不夠嚴厲,以及效率太低的問題。 發生這樣的極端案例當然是不好的,傳到國外也不光彩,但是根源在哪裡,又該如何禁絕呢? 正如上面提到的,完全可以建立更高效的機制來徹底解決: 1、農民工欠薪直接找有關部門,欠薪金額和利息提前支取,剩下的事情不用管; 2、欠薪原因層層追溯,源頭公司嚴懲,吊銷營業執照,法人和實控人列為老賴; 3、欠薪入刑,報警必須立案,直接拘留欠薪人; 讓被欠薪的人不用等待就能拿到錢,讓欠薪的人付出高昂的成本,那麼自然就不再有欠薪。 誰沒有過被欠薪的經歷,就算是那些當老闆的,誰沒有過被坑的經歷!所以,遇事還是冷靜理性處理得比較好!當然,當然,我們要狠狠打擊社會的假惡凶,弘揚社會上的真善美!
-
37 # 哈呢46
民工是對城市建設貢獻最大的人群,他們本應該是被尊重,被愛戴的人群,可是正好相反,他們被一些不良的城市人各種厭惡和看不起,他們被包工頭欺詐,任意剋扣工資,甚至耍賴不給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的的民工發放工資,這樣的現象已經不是偶然的了,已經成了不良包工頭互相效仿的拙劣行為。
很多民工因為家窮而不得已出來打工,為的是掙些錢養家餬口,可是民工們做了一年的工作,在要求拿到自己的工錢的時候被包工頭拒絕,一年的血汗,一家人在期盼就被包工頭的“沒有錢”給擊潰了,這些錢對包工頭或城市人來說也許就是個小錢,可是對民工們來說也許就是家中老父母們的救命錢、孩子們一年的學費或是一家人一年的口糧!
我對老闆的死深表無奈,我對民工的死深表同情,因為作為家中頂樑柱的他這一死,他的整個家庭就崩潰了!所以呼籲老闆們不要再拖欠民工的工資了,再難也要想辦法給農民發放他們的勞動所得,因為老闆們再困難都比鄉下的貧困農民好一百倍啊!!!
-
38 # 玄緣雪蓮
是如果以法醫觀點來看農民工是激情殺人,如果是從客觀角度來看待對方對於將老闆殺死是無知和愚蠢的表現,他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而那個老闆典型的老賴,雖然這樣的人很多,畢竟這樣的現象,最近層出不窮的,加上疫情期間很多人都是入不敷出的,很多犯罪的事情就會發生,人心動盪,一方面來看欠薪水的老闆不把農民工當人看而且也不尊重對方,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另一方面就是很多人對法律的欠缺,而這樣的殺人事件和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事情,也反應出了什麼叫不作死就不會死,畢竟在溫柔的人急了還會做出出乎意料的事情呢!雖然很多人都有老賴的心理,典型的利用價值完了還不給你好臉色的那種人,但是為了薪水失去生命的話也太不值得了,可以的話最好多給農民工等外來務工人員普法,注意讓他們必須保持冷靜,畢竟新法典裡面也清楚的寫明瞭關於老賴的現象和法律程式,有助於農民工拿到工資,以上就是我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喜勿噴,謝謝您!
-
39 # 葡萄姐86
這是一個悲劇,一個大大的悲劇,2個家庭,一個挑釁,一個忍無可忍,讓事情走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也許事情原本是這樣的。
農民工計劃去找老闆要薪水,預想著可能的幾種結果,以及對方的態度:要麼說大概什麼時候付工資,那我就要他寫下來,白紙黑字,以後好再去要;要麼把家裡的困難再說一次,孩子學費,生活費,老人各種病還需要藥錢等等,看能不能同情我,先給點;要麼態度不好,各種推辭,如果這樣,那就是逼我了,得威脅一下。然後兩個人碰面,沒想到事情比預想的還要糟。老闆態度太橫了,不還錢還刺激人。除了讓你死,我別無選擇。
也許欠薪老闆那天是這樣,今天如果有來討薪的,能拖一天是一天,反正就是沒錢,你困難,我也困難;你養家,我也養家。不管怎樣,先耗著,總不至於把我怎麼樣了吧。大不了吵一架,打一架。然後兩個人碰面,沒想到就幾句刺激的話,對方就掏出了刀。真沒想到,他會這麼激動。早知道這樣,是不是借錢也要把欠他的錢給他。
也許農民工家人那天,還在安慰,能要到多少是多少,千萬不要衝動,我們還等你一起吃晚飯,記得帶瓶醬油回來;也許欠薪老闆那天還約了幾個朋友,好久不見了,你們那邊怎麼樣,晚上一起喝點酒聊聊……也許呀也許
可悲可嘆。願天堂沒有衝動,沒有欠薪,沒有悲傷!
-
40 # 柳樹枝
農民工討薪當街殺死欠薪老闆一事,感慨頗多。區區薪水而隕兩命,不值。由此我想起了水滸傳的魯提轄三拳打死鎮關西。魯達聽說金氏父女的遭遇後,很氣憤。先用銀子安排好金氏父女,再去鄭屠肉鋪,鄭屠笑臉相迎,魯達要鄭屠十斤瘦肉切成臊子,而後,又讓鄭,切肥肉,脆骨也切成臊子。鄭屠稍有怨色,魯達便將臊子摔在鄭的臉上,雙方毆鬥,魯達三拳打死鄭屠。我每讀水滸至此,覺得痛快。魯達打的好,鄭屠該打。覺得魯達代表了正義,鄭屠代表邪惡。邪惡就應該受到懲罰。但是,從法律層面上看,魯達挑釁在先,繼而故意傷害致死鄭屠,那是犯罪,應該負法律責任的。為什麼又覺得魯達是正義的呢?仔細想想,問題出在價值判斷上。從道德方面看,魯達打死鄭屠的動機是正義的,但動機和行為的效果不統一。正義懲罰邪惡是應該的,得看誰代表正義。從當時的社會背景看,正義也只能由俠義之人代表。但從法律方面看,魯達的行為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具有違法性,危害性並應該受到法律懲罰。道德判斷不同於法律判斷,因為判斷的標準不同。回過頭來看農民工討薪殺死欠薪老闆,是不是也應該做道德和法律兩方面的判斷呢?老闆欠薪應該負法律責任,也是不道德的,應該受到譴責。尤其是他欠薪還不說好話,並激怒了農民工導致被殺。而農民工,殺死欠薪老闆,已經超出自助的範圍。也應該負法律責任。從此案情看,殺死欠薪老闆也不至於被判死刑,自殺太傻了。
回覆列表
農民工討薪是一個社會問題,很長一段時間來,農民工討薪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
前些年農民工討薪就是一把辛酸淚,後來隨著各種機制的健全,農民工的權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保護,但在有些地方有些方面還是存在著漏洞,導致一些農民在討薪無望後破罐子破摔,釀成人間悲劇,最後走上了
不歸路。
像這種"一個農民工討薪過程中,當街殺死老闆後自殺"的事情,是一種非常極端的個體行為,但卻給社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這是農民工的悲劇,也是欠薪老闆的悲劇。
農民工付出了勞動,理應拿到薪水。可是農民工卻拿不到薪水,還得去討,這是對勞動的不尊重。尤其是農民工在討薪的過程中往往討不到,這種討不到的憤恨會讓農民工失去理智走極端。現實如此,確實引人深思。
當然,欠薪的老闆也有一定的責任,身為老闆,就要為這個身份負責任,為農民工負責任。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欠薪,都要進行風險預測,包括自己當街被殺。另外,在保護農民工權益的事情上,還需要各方面的社會機制更加完善,堅決堵絕欠薪事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