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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玉犀情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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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趙有全Z2226
戰爭是民族與民族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階級與階級之間或政治集團與政治集團之間的武裝鬥爭。這裡有四種情況,但重要的一點必須是武裝鬥爭。
一、民族與民族之間的戰爭。這種戰爭一般是夲國內民族與民族之間的戰爭,也有國內民族與國外民族之間的戰爭,這就上升到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屬於侵略的範疇。
二、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按照已往的國際慣例,國與國之間的戰爭,要進行宣戰。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一切都在改變,國際公約也難以遵守。後來的戰爭變成了聯合國授權,海灣戰爭就是經聯合國授權發動的。再後來就以美國為首的北約想打誰就打誰,侵略很多小國家,擾亂正常的國際和平秩序。在中國,封建社會英國和荷蘭侵略將香港和澳門淪為殖民地,清朝曾遭受了八國聯軍的侵略,發生過中俄戰爭,中印戰爭,上世紀三十年代遭受了日夲帝國主義的侵略。七十年代被迫進行了中越自衛反擊戰。
三、階級與階級之間的戰爭。這隻能是國內戰爭。在中國,過去有過兩大階級,一個是無產階級,一個是資產階級。兩大階級只有過鬥爭,沒有發生戰爭。新中國的成立,社會主義制度的確立,階級鬥爭逐步消滅。
四、政治集團與政治集團之間的戰爭。在中國就發生了歷史上兩大政治集團,一個是共產黨,一個是國民黨。兩大政治集團有分有合,分分合合,最終走向武裝鬥爭。共產黨贏得解放,帶領中華人民共和國走到現在,馬上百年夢圓。
以上的戰爭給國民帶來的災難不盡相同。我們偉大的祖國,獨立自主,和平共處。我們不希望戰爭,但為了主權不怕戰爭,沒有戰爭,樓房炸不了,房貸繼續還。如果有戰爭,那就看屬於什麼戰爭,帶來什麼後果,根據實際情況才能決定樓房被敵人炸了,房貸還需要不需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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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錢無限
如果發生戰爭,樓房被致人炸了,房貸需要還嗎?這是個很可怕的事,估計在中國難以發生,如果真發生了,炸了,那就是國家的災難,人民的災難,那時衛國保命要緊,哪顧得上還不還房貸了,那國家興亡,近在咫尺,一切服從與敵人戰鬥到底,直到恢復往日的平靜,還不還那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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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澗溪VX
這裡牽扯到一個關於風險負擔的法律問題。所謂風險是指當事人一方的債務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而不能履行,由此產生的損害狀態由誰來負擔,即上述風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如何進行分配。
《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對房屋的轉移佔有即視為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受人承擔。 如果發生戰爭,沒還完房貸的房子被毀。因為房屋巳經交付給買方佔有,根據法律規定,這個毀損的風險,是由買受人承擔的。既然房屋已抵押給銀行,銀行已替買受人履行了把房款交付給房屋的出賣方,買受人那麼欠銀行的貸款肯定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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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淡淡的黑體字
答:
如發生這樣的事,根據個人分折,國家會出臺相應的方案,出臺具體的政策和措施來解決這些戰後遺留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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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丅JH
房貸是國家的一項政策性買房貸款。發生戰爭樓房被炸是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情。國家的政策是有應對的。所以,如果發生戰爭,樓房被炸,國家一定會有相應的政策出臺,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永遠都是放在第一位的。
由此可見。不管什麼時候,我們都要熱愛我們的祖國!只要有國家和政府在,發生戰爭就會有發生戰爭的應對機制,包括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等等。還房貸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牽涉到一個國家經濟的大問題。國家穩定,人民才會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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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W雨亭
樓都炸爛了還提樓貸,人沒處吃住不死強活,那銀行也有可能被炸,這不是說錢的時候了,前方打仗後方支援,地方按排災民吃喝住行。
戰爭結束依我看也不用還貸換了,樓沒了人也無力還貸。是關健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人是社會的,財物也是社會的,一方有難全國有責,重新蓋更好的樓每戶一棟,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甘共苦,共榮共享。
為什麼這樣說呢?就現在城鄉一體化,小區式新型農村每戶一棟樓,九十平方頂戶房基,貧困戶還有特殊照顧。這就是社會主義的優越性,讓每個人都過上小康生活,致富路上不落一人,城鄉生活一樣舊樓區改造,蓋新型高標準樓,有錢的住,無錢的也住,這就是我們中國有特色社會主義國家,民族團結就是力量,是任何國家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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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高原王彩珍
樓都炸沒了,還還什麼貨款呀?既然是戰爭都不是隻炸樓房的事,可能是大面積的破壞,這是國家和國家之間戰爭,若要老百姓繼續還貸,還不如狠狠的打擊敵人,打敗他讓他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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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奇石緣60
不用還了!
一旦發生戰爭,
戰場最好不要發生在身邊。
這樣老百姓才能安居樂業。
象美國那樣,
戰爭沒少起,
但美中國人民並未受到戰爭所造成的創傷。
老百姓最願過太平子。
讓戰爭離開我們越遠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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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仲景我師
你這個假設真可笑,敵人把你房子都炸燬了,那銀行難道就平安無事嗎?
如果是保險公司,戰爭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
如果真的發生戰爭,我看房貸基本上不必還了。
一,如果人死於戰爭了,當然不必還貸了。
二,房產證抵押在銀行,也被戰火燒燬了,證據都沒有了,你當然不用還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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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天一堂房宅診所
對於上訴問題我認為如果發生戰爭,樓被敵人炸了,房貸當然也就不用還了。因為戰爭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自動終止和失效。所以貸款是不需要再還的,因為你的房子,貸款合同的標的物已經不存在了。合同的時效性已經沒有了。
在我們的生活中籤訂各種合同的時候,都會有一個免責條款,一旦發生免責條款規定得事件發生,導致合同的一方違約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違約方將不用為合同的違約承擔責任。合同將自然終止或者可以雙方共同協商修改相關的合同條款和約定,繼續履行。
不可抗力的因素一般包括:
自然災害如:如火災、旱災、地震、風災、大雪、山崩等;
社會原因引起的社會現象,如戰爭、動亂、政府幹預、罷工、禁運、市場行情等。一般來說,把自然現象及戰爭、嚴重的動亂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國是一致的,而對上述事件以外的人為障礙,如政府幹預、不頒發許可證、罷工、市場行情的劇烈波動,以及政府禁令、禁運及政府行為等歸入不可抗力事件常引起爭議。
以問題為例:由於戰爭原因樓房被炸掉了,合同的標的物已經不存在了。你們的貸款合同也就自然終止了,貸款也就不用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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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出棋不意
首先說,如果發生戰爭,樓被敵人炸了,很可能題主就再也沒有考慮這個問題的機會了。現代化的戰爭都打到樓被敵人炸了的程度了,人還能在嗎?
所以這種假設還是不要的好,房貸的壓力和戰爭的恐怖完全沒得比。戰爭的恐怖和殘酷其實是超乎絕大多數人的想象的,這輩子遇不到戰爭是一種幸運而絕對不是什麼遺憾。
●正常情況下我們在貸款買房的時候一般要簽訂三個合同的,分別是房屋買賣合同、貸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前一個的主體是購房者和開發商,後兩個合同的主體是購房者和銀行。這三個合同既有一定的關聯性,又有各自的獨立性。
●銀行向購房者提供貸款,房屋正式交付,購房者就擁有了房屋產權。也就是說雖然房屋抵押給了銀行,但產權還是屬於購房者的。房屋的貶值、滅失等風險是由產權擁有者承擔的,而不是銀行承擔的。
所以,這和我們正常的理解不太一樣。雖然房屋被炸掉了,但是貸款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的主體都沒有改變,貸款者還是需要繼續履行還貸義務的。
有人提到不可抗力。這和貸款合同是沒有多大牽扯的,它會和保險方面有點牽扯。通常情況下因為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的房屋損毀甚至滅失,保險公司是不會賠付的。
但上面說過了,這並不影響貸款合同的繼續履行。所以“不可抗力”這個名詞的存在不但不是什麼救命稻草,反而只能是雪上加霜。一方面房子沒了還得不到賠償,另一方面房子沒了還得繼續還錢。
——但這只是基於現行法律的角度而言的。
事實上如果真的發生了這種大型的不可抗力因素,就比如題目中說的戰爭,那麼波及到的將不僅僅是一個人或幾個人的問題,這就屬於戰時狀態或國難了。
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幾乎100%會臨時出臺一些相關的法律或政策來調整或解決這個問題,在極大概率上是會大幅下調甚至不用再繼續還貸的,唐山的例項可以做為參考。
換句話說,如果真出現了這種極端的情況,卻沒有出現相關的政策來解決這個問題,相信絕大部分人是無心也無力再繼續還款的。當生命危亡都已經失去了寄託的時候,任何合同都是一張廢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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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豆媽的幸福小滋味
前兩天我剛回答了“房子被水衝倒了,該不該還房貸”的問題。
今天又遇到“發生戰爭,樓被敵人炸啦,房貸是否要還”的問題。
1.假如戰爭波及面和時間持續不長,只是敵人偶然一次襲擊,把你的房子或者周圍幾棟房子給炸燬了。
銀行和你都安然無恙,以後戰爭也沒有再發生,那麼房貸肯定要繼續還。
網上有些人說房子是抵押給銀行了,房子沒了不用還錢,讓銀行收回房子就行了。
這種話不可信,銀行就那麼傻嗎!個人能幹動銀行嗎!
不論房子以何種原因沒了,只要你還活著,就得還貸款!
那時候銀行有沒有都另說,國家亂成一團,肯定不需要你還房貸啊。
我覺得那種情況下,保命和把敵人趕出中國去最要緊吧。
但是戰爭結束後,重建後大家生活步入平穩,那時候要不要交房貸,要另說,畢竟我們都沒有這種經歷,也不希望有這種經歷。
這就是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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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展望未來0508
這個問題是個問題嗎?現在還沒有打仗,你為什麼往這方面想?並且想到房貸該不還?
老百姓害怕戰爭,他們沒有那個能力去抗衡現代化的戰爭,無能為為力。我想,一旦戰爭暴發,咱們老百姓只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們的黨指揮我們幹啥我就幹啥,全身心的幫助前線戰士做一些後援,不添亂,共同抵禦來範之敵。近些天來,我時常關心南海局勢,關心中印邊境,關心祖國統一,我想的是一旦有戰事發生,我們平常百姓該怎麼做!沒有想我們的房子炸了怎麼辦?既然房子都炸塌了,命還在不在?命在,繼續做我能做或該做的事情,直到戰爭平息,重建家我們的家園。
提出此問的人,一定有房貸,不要異想天開,努力工作,多多掙錢,早日還完房貸,過自己想要的安宜的生活。如果有戰爭,把房子炸塌了,後續再說。
戰爭是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抗拒的,如果有戰爭,天垮了,有黨和國家,
我們希望和平盛世,不希望有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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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早晨的太陽122
探討一下。
戰爭破壞到樓房了,這是民用設施。進入這一步,會出現大、中、小三個等級。任何等級中,最關鍵的是國際秩序確立的問題。這要看是誰挑起的戰爭,若是侵略戰爭,世界必定要追究“侵略者”的“罪責”。不論你是誰,一定要進行國際“清算”。利用國際特別法庭對“犯罪集團”及其“慫恿者”進行審判,該絞刑絞刑,該有期、無期的依次判刑。該賠償要賠償。
國際問題解決好了,房貸問題就不是問題了。這裡的深層次問題是,特朗普政府的“美國之路”根本不是什麼“制度問題”、“理念”的問題,而是“搶劫者”與美國內外的“被搶劫者”的問題。美國的一些政客說的很明確,“奴隸主和奴隸關係”,這就是要求地球人類中百分之九十九點的人們為美國“幾個人”持久地、無限地“供給”。
“美國國民的待遇如何”?“這是等級歧視的問題”。“它們歧視的物件生命可有可無的”。對這樣的“黑惡、野蠻、無人性、無知、幼稚、愚蠢”的“幫子”必須保持高度的警惕,必須有精確、完整的預案,泰然處置。世界各中國人民之和是近八十億,當政組織、政要、首腦們,必須要對人類的現在和未來負責。必須不負眾望。絕不能讓“幾個人恐嚇得逞”!
謹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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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出於幽谷
通常情況下要還的。自古以來,中國人信奉的理念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而因戰爭房毀,房貸是否還,主要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其一,戰爭的規模。這是指戰爭規模等級的大小,空間範圍廣度深度等因素。這是由於交戰雙方的戰爭能力,戰爭目的,政治,經濟,軍事等要素條件,戰爭後勤保障體系等諸多因素來決定的。如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中日戰爭,全民參戰,從1931年9月18日始,到1945年8月15號日本全面投降止。如此規模戰爭背景下,什麼都摧毀了。南京大屠殺存活下來的人,需要還貸的可能性是不是微乎其微?
其二,戰爭的烈度。包括兩個方面因素,第一個是戰爭時間的長短,如前文所述的14年中日戰爭。第二是烈度。如蘇德戰爭等,其烈度相當高,殘酷性令人不寒而慄,活著的人終生難忘。蘇德戰爭中的列寧格勒戰役,戰爭狂魔將所有房屋夷為平地瓦礫廢墟,幾乎將所有的人類文明存在物銷燬殆盡,所有的檔案等被戰火摧毀化為灰燼。能夠在戰爭機器的碾壓下,活下來的人還需要去還貸嗎?
其三,戰後國家政策。如前所述,假如一個國家經歷過這種強大烈度以及巨大規模的戰爭,一般情況下,會出臺相應的戰後恢復性政策法令,領導規範法人機構國民等恢復戰爭帶來的創傷,引導指導放貸機構,為恢復戰後國家秩序,啟動國民經濟,提高國民收入及其生活水平等,做出相應的調整,至少,應該會取消還貸。退萬步講,即使房貸契約還在,但戰爭已使人們幾乎一無所有,難道戰爭沒有失去生命,戰後還要套上房貸的枷鎖嗎?這,顯然不現實。
其四,借貸人生存狀況。至少也有兩種情況,一是放貸機構的檔案存亡情況,一是借貸人戰爭中的生存狀況。前者假設是地方銀行,因為戰爭放貸電子紙質備份等檔案被摧毀,無論樓房是否被摧毀,還貸的可能性都不大,因放貸機構沒憑據了,無憑無據,如何回收貸款?何況樓房已毀於戰爭;後者,假如樓毀人也亡了,放貸機構也不好操作等等。
當然,如果戰爭規模小、烈度中低等,如對越自衛反擊戰,戰爭烈度雖高,但限於區域性,對整個國家的正常生活秩序影響不是很大。一旦房屋因戰爭而受到摧毀,這個就需要地方政府和國家層面出臺相應的政策法規了。或者說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具體對待,具體解決,不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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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使用者加減乘除
如果發生戰爭,樓被敵人炸了,房貸還需要還嗎,那你還在嗎?如果把銀行炸了,你的房子好好的,你不發了國難財。
你的問題我猜想,真有那樣的事情發生,只要地皮在,還會重建新房子,把新房交給你,可能你還要還原來的房貸,除非你不要房子,也就不用還房貸了。這種流離失所的日子不敢想,祈禱祖國和平,百姓康泰,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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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銀川史記
根據《合同法》、《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此情況下,如果人在房子沒了,借款人仍有義務清償尚未償還完結的貸款本息。即如果發生戰爭,即使咱們的房子被炸塌,炸燬,等等,但是按照合同規定,仍需要按時還房貸。不過如果咱們買了房屋保險,這種情況在理賠範圍內,應該是可以申請理賠。一般戰爭情況下,房價肯定會大規模貶值,但是咱們還的房貸一點都不會減少的。還有當然是希望銀行破產或者不在了,不向咱們追債,那就自然不用還了。最倒黴的是,咱們死在戰爭裡了,就是人走了,屋子還在,那月供怎麼辦?這種情況想起來心也拔涼拔涼的,憑據相關法律,屋子將作為遺產憑據《繼續法》的有關劃定,由遺產繼續人用遺產來清償逝者的生前債務。所以,還是期望別發生戰爭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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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原事催
認為如果發生戰爭,樓被炸了,首先該考慮的不應該是還要不要還房貸?
而是要弄清是被誰炸的,為什麼要炸自己的房子,它炸房子憑的是什麼?
然後,冤有頭、債有主,必需要那炸房子的主賠償物質和精神損失。
倘若你正好單身,而且對方沒錢賠,願意賠一個女人給你,我想你應該同意接受更好。
畢竟現在彩禮也不低,也有很多房、車的要求,就當作是娶媳婦的彩禮吧!
倘若你有家室,樓被炸了,可對方沒錢賠,那你可以到他們那圈一塊地作賠償。
畢竟土地有很大的升值空間,而且有地隨便做什麼都可以用。至於房貸沒錢還,相信國家一定會酌情處理的。
不過,這樣的前提必需是我們打贏了戰爭。
否則,所有解決方案的主客將互換,屆時就成了一隻待宰的羔羊,由不得你有任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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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如果已經沒有如果1
銀行應該有預見風險的能力,個人一戶一宅的原則下,風險不能完全由個人來承擔。分期好比租賃是一個道理,憑什麼要個人去承擔自己還沒有使用的東西呢?再說了銀行把賬記在個人頭上有用嗎?誰還得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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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怎麼辦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除概念中提到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外,不可抗力的構成要件還應包括以下兩項:
(一)該事件發生在合同訂立以後:
(二)該事件非因任何一方之過失引起。
中國《合同法》第117條對不可抗力的免責問題作了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影響的大小,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發生不可抗力後,當事人應採取一定措施。《合同法》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根據《合同法》第118條的規定,發生不可抗力後,當事人一方負有兩項義務:
(一)及時通知義務。未及時通知,造成損失擴大的,對擴大部分不可免責。
(二)證明義務。須向對方證明所稱不可抗力確實存在。
三、不可抗力的注意問題
(1)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影響直接援用法律規定;
(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於法定範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如大於法定範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
(3)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