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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儒雅高山wY

    總說男人強姦女人,但有女人找男人尋歡作樂,你情我願的你反悔了又能怎樣,這個不屬強姦,與人不正當強行發生關係,才是強姦,你想反悔說是強姦,法律也不會亂定罪

  • 22 # 鬆鬆1915

    大家好,我用我所知道的說一下:“男員工被女上司或女老闆強求發生關係,女上司是否構成犯罪?”。如果女老闆認罪,承認確實有恐嚇,暴力,脅迫(需要有足夠說服力)等手段,那麼有可能會構成強制猥褻,性侵的罪行。

    當年我在奧地利留學的時候在德語報紙上看到過類似的報道。報道中大概描述的是:“一個酒吧男員工報警:他被酒吧老闆娘強行要求發生關係,原因是當時酒吧男員工是屬於黑工(沒有合法打工身份),被老闆發現過後將他辭退。”最後處理結果是酒吧涉嫌使用黑工,逃稅被罰款。那個男的由於非法打工被警告。具體沒有描述男子來自哪個國家。但是報道解釋了我什麼老闆娘沒有事!

    報紙描述的意思是:“男子自己認定女老闆有強行,以剋扣工資為要求。但是男子承認如果老闆不開除他,他就暫時不報警。而女老闆說,男子偷拿小費,被抓到!”最後的分析是:“男子沒辦法證明發生關係是女性用暴力,用不可抗拒的脅迫來威脅。而且男性也沒辦法證明當時並不情願。所以女性老闆沒有構成犯罪”。

    國內類似報道也有,但是不多,我覺得上面的案例有些道理,雖然過去很多年德語報紙當年的具體內容忘記了一些。但是基本框架記得差不多。我覺得類似問題,男職員需要證明當時,確實有暴力或者不可抗拒的威脅才行。比如升職,加薪,扣工資這種在除了瑞典這種國家外,幾乎在哪裡都不算足夠理由的脅迫,施暴者被定罪率很低。一般老闆就是壞名聲和信譽受損等。

    像上面說的男職員被女老闆強行要求發生關係,事後後悔,報警。第一沒有說具體的脅迫原因和脅迫方式。第二男員工事後後悔,那當時呢?如果不能證明當時不願意,那也是不行的。比如開始女老闆威脅,但是男性非常的配合和享受。要知道如果男性不願意的話,女性是很難強迫男性的。

    所以上面說的女老闆是否構成犯罪,需要男員工提供的證據還有不少。熟人之間發生關係,被定罪率本身就不高。但是男子只要提供足夠的女老闆威脅的證據,這個證據足夠有說服力的話,女老闆大機率構成犯罪了。

  • 23 # 慧智居士0L3X

    男女任何一方和對方強迫發生關係應該都是犯罪吧!只要違反本人意願,對方不是自願的。

  • 24 # 百里XH

    首先要明白一個邏輯問題,就比如強姦罪的定義是違背婦女意願強行發生關係。那麼回到這個事情,這個事件違背意願了嗎?沒有的,不管婦女不婦女,首先是雙方你情我願的,至於後面是因為貪心還是謀利導致的反悔,這不得而知,因為那已經是另外一件事。所以,光從這件事情上看,女老闆不構成犯罪哦。如果一定要咬老闆犯罪,那麼你要擔心女老闆會不會反咬你一口告你強姦,因為女性作為弱勢受保護群體,很容易就能透過醫檢查出你的體液精液定義你犯罪,那個時候,你跳進黃河洗不清。所以,慎重哦!

  • 25 # 濤哥分享者

    借身上位,無利不起早,金錢與美色你不貪戀,自然你就不會受到關注

  • 26 # 不一樣的法

    事後反悔?反的什麼悔?因為沒有來個“梅花三弄”?還是“梅開七度”?剩下的只有吧嗒吧嗒嘴巴。

    中國刑法,對於強姦罪,明確規定是違背婦女意志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也就是說女性“強姦”男人問題,法律並沒有作出規定。法律沒有規定的不認為是犯罪。

    問題中,女老闆“強求”一次含糊不清,如何強求?具體細節不清楚、不明白,嚴重影響本罪定罪,為了你男人的的“貞操”,請三思而行,別誤了卿卿好事。

    女老闆不構成犯罪。

  • 27 # 大寶和二寶9

    首先,得明白強姦的意思:違背婦女意志與之發生關係。這個沒有違背啊

  • 28 # 子松易

    大機率不會,因為在中國,強姦罪,只泛指男性強迫女性進行性行為!!女性強迫男性不構成強姦!!就算判也只能判別的,過程中會不會有強制拘禁,還有傷害,等等什麼的!

  • 29 # 世界缺副眼鏡

    法律上沒有這個規定,強姦罪只存在於男性違背女性意願發生的性行為,女性想犯這個罪沒有條件除非使用藥物,這得多少錢才能治好的病

  • 30 # 才思敏捷百香果HD

    當然構成犯罪啦,又不是你情我願的事情,並且於☞強犴☜的方式,要求發生性關係,理應判強犴罪來處法。

  • 31 # 青空之城397

    女人本盤中餐,餓虎出山別找煩

  • 32 # 小橋流水覓人家

    這種好事我怎麼碰不上呢?

    中國的強姦罪,只針對男性侵犯女性的犯罪,所以這位女老闆,是不構成強姦罪的,所以這位男性朋友,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了,要點錢得了。

  • 33 # 沉默57716

    男職員被女老闆強求發生關係,男方事後反悔,那麼女老闆是否構成犯罪?這裡有兩個關鍵詞,“強求”和“犯罪”,下面我們可以共同分析一下。

    被女老闆“強求”發生關係,注意“強求”不是強迫,況且以正常男女身體力量懸殊分析,一般女人根本無法做到強行暴力強迫男人,只能以開除或調到比原崗位更辛苦的工作,但是強求與強迫兩者內涵不同,是否構成犯罪不能聽一面之詞。

    強求發生關係後男下屬事後反悔,所謂事後反悔,也可以理解為女老闆沒有閱現當初的某些承諾,男下屬心裡極度不平衡,或者說心裡產生怨恨,認為自己只是被女老闆哄騙或者被耍一番,因此產生怨恨之心,這種事後反悔是沒達到目的。

    能夠在異性之間發生關係後構成犯罪的,基本都是適用於男性,也就是強奸罪,而對女性並沒有可適用構成犯罪清晰條款,因此僅以“強求”發生關係和事後反悔來量是否犯罪,沒有充分的證據,況且這種說辭和理由根本無法讓人信服。

  • 34 # 直率漂流瓶EA

    我個人認為,開始雙方自願,事後反悔不構成犯罪!

  • 35 # 積極的Sunnyj9

    這種事情的發生,一旦訴訟法院,女老闆應該要承擔法律責任,因為男職員被女老闆強求發生關係

  • 36 # 上門專修水電

    法律規定不能違背婦女意願,所以你這沒辦法取證啊!就算取證了沒定不了罪啊!好好享受吧!不用考慮太多。

  • 37 # 星星之旅2020

    肯定是犯罪!簡單的推論,就如同男性強行與女性發生關係一樣的犯有強姦罪,兩性任何一方只要違背另一方意願強行發生關係,就是犯罪!

  • 38 # 一休Lihy

    男子途一時之快,早晚得吃虧。

  • 39 # 我高興18

    別佔了便宜還賣乖,做了醜事還張揚。蒼蠅不叮無縫蛋,自已首先多反省。

  • 40 # 清爽小羊1

    強是用力,求是溫柔,合起來就是用力的溫柔著,感覺不到哪方面構成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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