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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南冰港灣

    關於體罰,學校有明文禁止,老師應該比其他人更清楚,體罰對學生的身心傷害,對教師自身的不良影響等。

    但是,為什麼還會有教師“明知故犯”採用“體罰”這種教育方式呢?

    這就涉及到教師的責任心,正義感,以及不同的教育方式等。

    不知您是否認可,學習階段,學生受到的大部分教育都來自於學校,來自於教師。不僅僅是文化,科技,生理等方面的知識,也包含道德品質,法律法規等。

    俗話說,小樹不扶不成才,適當的告誡,警示,輕微的,象徵性的“體罰”,也是一種望子成龍的手段。

    這位教師體罰20名學生,被學校除名,卻得到全班47名學生中44位家長的聯名挽留,為什麼?說明絕大多數家長還是能夠理解甚至支持老師的!家長們也需要一位敢管,敢教的老師!

    擁有弟子三千,可謂桃李滿天下的大教育家孔子,不也經常拿著戒尺上課嗎?

    目前很多學校對體罰的定義過於嚴謹,細緻,導致很多老師想管又不能管,所以,是否可以放寬對體罰的定義?對那些犯錯的學生,言語上告誡無效的情況下,適當地罰跑一圈,告誡性地罰唱首歌,等等,讓學生知道,對於自身的不良行為,言論等,只要犯錯了,就會承擔犯錯的後果!相信這些方式的“體罰”,家長們都是可以理解的。

  • 22 # 海空英豪

    適當的體罰是必要的,是為了孩子的學習和成長。因此戒尺從古代一直到延續到近代。家長只要想想:自己管教兒女能不揍一兩次嗎?不這樣孩子會聽話會改錯嗎?

    總體上:體罰是不得己而為之。注意適度。只要家長沒意見,必要時適當使用。但不宜常用,因為常用等於無用。

  • 23 # 有有愛劇

    最好不要體罰,但有那麼多的家長挽留,說明老師當時肯定也是不得已

  • 24 # 小樹一人高

    體罰本身沒有問題。

    自古以來,我們就知道一句話,嚴師出高徒。

    優秀的人要不就是有令人望而興嘆的天賦,要不就是有一個嚴師。

    還有一句古話,叫棍棒底下出孝子。

    近些年,隨著西方文化的沖擊,很多人都信奉孩子打不得、罵不得,現在青少年犯罪觸目驚心,除了法律法規有待完善以外,家長和學校的教育是否才是主因?

    其實,我們最不能接受的,是有部分教師,不是為了教育而體罰,更多的時候是為了宣洩負面情緒、轉移自身的壓力,像這一類型的,應該重罰、重判。

    把戒尺還給老師,對據大部分孩子來說,是好事。

  • 25 # 世界某個角落的我

    我認為從教師的角度體罰學生,無外乎就是“恨鐵不成鋼”的無奈之舉,當然要除去那些極端的,惡意的情況。我相信老師體罰學生,而且是大批量的體罰,本意或出發點應該是好的,是希望學生好的,當然,可能方式方法不那麼正確,但從44位家長聯名挽留,的情況來看,這名老師在家長心目中的形象是那種“鞠躬盡瘁,死而後已”,非常認真負責的。家長們大都信奉“打是親,罵是愛”,“打是出自於愛”的觀點。

  • 26 # 照明電路

    教鞭和體罰從歸教室不一定是壞事。嚴師出高徒應是祖訓。當今各家庭兒女都變成了富二代。似呼不太正常。

  • 27 # 二曲家園

    慫管娃的教師才是最無責任心的教師應踢進教師隊伍。必要的體罰,對有些學生是有好處的。尤其是嬌生慣養的孩子,不知什麼是榮辱,或者受不了氣會尋死鬧活的,這類孩子只有老師的嚴教,訓戒才會有知恥之心,才能健康成長。對學生體罰的教師或是有責任心的教師。最可怕的是哪些護犢的家長,是害死孩子的家長。當然過份的體罰不可取,還是要批評教育,請家長一同管好孩子。

  • 28 # 豁達禾青谷院

    強烈建議國家製定“公民道德信用積分管理辦法”來取代當前的學校的教學管理,劃出優秀丶及格丶不及格分數的獎懲機制,得分優秀的,則可享受教育和社會所有福利,得分及格的付一定成本來享受,不及格的被例為不文明學生和老師,則在出行,錄用,提拔等及享受所有社會福利都需繳納成倍的費用(相當於罰款)。對及格和不及格的,則可以通過爭取:道德和文明行為來加分。現在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政府完全可做到。

  • 29 # 自在的漫步自然

    有這麼多的家長挽留,說明他是好老師無疑。雖然經常體罰學生,可能是自感培養學生成材責任重大,有恨鐵不成鋼吧!其實他的做法都被家長看在眼裡,記在心裡,感激多與指責。這是一個有責任心的人。學校裡的老師對學生的體罰,我想在一定的範圍內是對學生的警戒作用,很有必要

  • 30 # 無限唱聊

    若體罰情節嚴重,反響極大,這只有開除之方能解決問題。若情節不重,並無傷害,這"開除"就過了頭,傷害了教師,縱容了"校鬧"。

    幾十位家長留教師,則反映出該教師是個深得擁戴、信任的好老師,是負責任嚴管理的老師。但若已被"開除",挽留有用嗎?

    這件事提醒我們,要正確、理性看待"體罰″,不能小題大作,要看老師的本心、責任心,也要看事情的緣由、輕重,不能一棍打死人。

  • 31 # 2574421120511常青木

    說句笑話,這個先生對學生體罰教訓(育)師傅對徒弟(子)的體罰/就是個“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一片枝葉。

    而而禁止“體罰”提出“體罰”一概念,實則所謂西方文化文明對中華教育文化的成功浸染!

    體罰,如果不是廣範圍內的長期存活,就不會有被禁止的如野草般頑強生長的生命力。

    如同“反貪腐”,因為它盛行且強大之邪惡,黨政要生存,二者如同莊稼與雜草,不鋤挖貪腐雜草,黨政莊稼則無生存空間。∥然而都是土地裡的青苗藤蔓,互生互鬥共生共榮,這一客觀生態,怎麼可能被消滅?

  • 32 # 郭廣吉律師

    陳先生的女兒讀小學二年級,5月12日,他的女兒和同學在課堂上做不雅手勢,被老師罰扎馬步,還被老師用棍條抽打。

    校長表示,個別學生在老師上課面向黑板的時候,做了一些不雅的動作,老師覺得班風可能存在問題,于是對學生進行了批評教育,然後對一些學生用棍子打了幾下。

    對於被體罰的學生,學校進行了心理疏導,並向學生家長道歉。

    對涉事的老師,學校已經解聘。

    事發之後,班群中有47位家長,其中有44名家長參與接龍,對涉事老師進行挽留。

    1、首先,不清楚學生被體罰對學生造成的傷害,無法具體判斷事件。

    也就是體罰的度。

    這個很重要。如果給學生造成身體方面的嚴重傷害,或者造成心理問題,這個就需要依法處罰。

    2、有一句話叫做: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天下無孝子。

    取其中的一句:論心不論跡,說的就是目的,如果做事情的目的是好的,我們就一定要寬容。

    因為,我們的法律最注重的是社會效果,對學生來說,就是有利於學生的成長。

    有利於學生成長的,就應該做。

    3、44位家長挽留,說明辭退老師的做法是不妥的。

    學生到學校,除了學習文化知識,還要學習做人的道理。

    4、家長考慮的對,因為對學生的不雅行為,不堅決糾正過來,那貽害無窮。

    如果學生在學校可以肆無忌憚的做不雅動作,而又無人管,那作為家長,誰不害怕?

    所以說,有錯,不一定要一棍子打死。

  • 33 # 知足常樂木有

    適度體罰有必要。我們上學的時候,老師也體罰調皮搗蛋的學生,不體罰管不住,影響其他同學。我記得初一時班主任還打過一個男生,打一頓就好好的了,後來和老師關系還很好。現在的老師都不敢了,家長會不願意的。

  • 34 # 沁樂馨

    其實我感覺適當的體罰還是有必要的。嚴是愛,松是害。有個別學生也確實太皮太不認真了。如果任其下去,等到他長大後他自己也會後悔的。

  • 35 # 江城駱駝強哥

    就文中描述來說,這位老師很正統——對學生負責任嚴於管教,教學有一定水平,很受家長歡迎。但也有一個壞傳統,體罰學生。現在的教庭教育,家長們或少有空閉,或心有餘而力不足,或受阻於祖父輩(隔代親)阻礙,往往難以進行,造成孩子判逆心強,自以為個性實際是少不更事。家長們就寄希望老師來管教。一次性體罰這麼多學生,我想的肯定是學生們犯的錯誤有廣泛性,影響不太好,老師“恨鐵不成鋼”。

    不分輕重的體罰絕對是不可取的,不管出發點是什麼。但如果在和家長互動,得到家長的認可後,釆取合適的方法來體罰是一個讓學生認識錯誤,改正錯誤,規範習慣的過程。就是這個度一定要把握好!

    現如今,對學生認真負責的老師不多了。多數老師信奉“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的原則,知識我教給你了,你能否學會?能學會多少就看你的造化了。也不是老師不想好好工作,只怪這社會太浮躁,太現實了!

  • 36 # 野場黑城

    在目前這種教育生態下,教師還去體罰學生,未免顯得有點不識時務。

    不是所有的學生都是可教之人,可樹之才,勞心勞力,得不償失。

    不是所有家長都是開明之人,盡心儘力,不可理喻。

    不是所有的領導是有擔當之人,赤心忠良,棄之弊履。

    值得欣慰,絕大部分家長豁達開明,儘力挽留。

    奉勸各位同仁,用心教書,盡責盡職,為黨育人,為國育才,教可教之人,塑可造之才。

  • 37 # 五味雜糧人生路

    只有有良智老師才敢體罰學生,學生才能有希望。如果他是不稱職的老師為什麼那麼家長挽留。中國教育真像如今壞的教育風氣延續下去,孩子的未來真的讓人擔憂。如今像校霸,學生秦死上弔,出家離走,最嚴重學生盡敢在課堂上打老師這樣怪現象。如此下去孩子的未來真的讓人擔憂。這難道不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

  • 38 # 飛越江湖

    其一,教師體罰20餘名學生被開除,說明體罰行為及後果已經達到法律認定的體罰標準。同時,也應該是有學生及其家長舉報教師違法體罰。所以,依法必須開除。

    其二,44位家長來挽留被開除的老師,說明該老師平時的教學應是有所成就,被廣大家長所認可,所以想挽留下來繼續教學。

    針對此類情況,可具體分析,再作出相關決定。

    首先,實施體罰的老師是屢犯,還是情急之時的初犯?

    其次,體罰的行為及其後果是否能被學生、家長、社會寬宥或理解?

    再次,實施體罰的老師平日的教學成果是否被家長及社會所公認?

    最後,44位家長挽留是否是真心實意,沒有摻雜其他因素(如被人求情或被人威脅等)?

    綜上所述問題作出相關決定:

    1、實施體罰教師屬於情急所為的初犯,又確有教學成就,還能得到學生、家長、社會寬宥、理解,對體罰教師可以實行開除留用,以觀後效。

    2、實施體罰教師屬於屢犯,給體罰學生造成了比較嚴重的身心影響,不能得到所有學生、家長的寬宥和理解,該開除的必須開除!不能因為教書有一定方法和成就,就可以免受處罰。否則,法律就同兒戲,依法行政就會成為一句空談!

  • 39 # 知足常樂gzy

    一人難順百人意,百人難隨一人心!

  • 40 # 自若海風yK

    時代變了,別說體罰了,就是語言批評都得注意方式。現在的小孩太脆弱,也不懂感恩。作為教師,要懂得自保。學生不聽話,說服教育。實在不聽,也不能體罰。因為一旦體罰,家長會讓你直接丟了工作。家長會說:小孩學不學無所謂,你當老師的也不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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